㈠ 什麼是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業務模式是怎樣的
融資租賃
根據網路的定義看,融資租賃又被稱為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它所指的是實際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通俗意義上來說就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想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它是一種新型的金融產業,及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
融資租賃業務模式
融資租賃風味直接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出售回租、轉租賃、委託租賃及分成租賃等。接下來,我們介紹一下每一種具體的業務:
一、直接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委託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二、經營性租賃
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三、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四、轉租賃
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五、委託租賃
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六、分成租賃
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則少。
融資租賃的出現可以說是一種改革的創新,融資租賃與銀行合作將會促進我國投融資領域的金融業務健康發展。
㈡ 融資租賃為什麼可以做通道業務
通道業務指資金方藉助通道機構的牌照功能向資產方發放融資款項,或者資產方藉助通道機構 的牌照優勢向資金方獲得融資的業務。第一種是指對銀行來講,一般意義上的通道業務是指銀信或者銀證信業務,即銀行為了規避信貸規模佔用,用自營資金或者理 財資金通過券商資管計劃(或基子)投資信託專項計劃(或委託貸款)向融資方發放信託貸款的業務。本文所指的融資租賃通道業。
資金需要在通道業務中的所有參與方過賬,而且大多數情況下資金和融資客戶都來源於銀行,通道僅僅利用牌照過橋。這也是通道機構與資金掮客(即資金中介)的本質區別。
大部分的融資租賃通道業務都是建立在售後回租和保理這兩個業務的基礎上的,總體來講相當於融資租賃公司以售後回租的形式向承租人發放了一筆融資,從而形成應收租金,這是資產端。融資租賃公司用這筆應收租金再向銀行做保理融資或其他應收賬款類融資,這是資金端。從一方獲得資金再投入另一方的資產,這就是個通道。
融資租賃通道的幾種模式
(一)保理模式
STEP1、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合同;
STEP2、租賃公司取得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產權、應收租金及其他費用等債權後即向銀行申請應收賬款無追索保理,以保理價款支付設備的全部購買款項;
STEP3、租賃公司將已取得產權的租賃物件抵押給保理銀行,作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銀行的權益;租賃公司與承租人均在保理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銀行按期代為劃扣租金及其他費用等款項,亦可改變租金支付路徑,直接向保理銀行支付租金。
該模式資金來源和方式的不同進行區分,下面我們主要分析境內買斷型保理、跨境雙保理、內保外貸三個模式。
1、境內買斷型保理
境內買斷型保理一般還是要佔用保理銀行的規模,當然銀行有一種業務叫再保理,不過大部分的銀行只能做回購型保理業務的再保理。
1.1、業務簡介
買斷型保理又稱為無追索權保理(Non-recourseFactoring),對相關應收賬款承擔全部或部分買方商業信用風險,是指買方因財務或資信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時,銀行也必須按其確認的保理額度向賣方支付全額保理款項。
2、跨境雙保理
這種模式只有擁有離岸牌照的部分銀行才能辦理,是目前跨境買斷型融資租賃保理業務的最優模式。
3、內保外貸融資租賃通道業務介紹
3.1、基本業務流程
內保外貸租賃通道業務,是基於外資租賃公司擁有外債指標、承租人低成本融資需求而形成的租賃業務,故業務可劃分為兩部分:境外融資+境內租賃。
(備註:因租賃外債業務需向租賃公司所在地外管局備案登記,故需要承租人提供有形動產作為租賃標的物配合此次租賃業務,流程中以承租人提供的資產設備作為標的物。)
3.1.1、境外融資流程
流程說明:
①承租人與租賃公司簽訂以人民幣為單位的《融資租賃合同》,對融資額、租賃標的物、手續費率、租賃利率(視境外行貸款利率)等要素進行約定;
②承租人向境內銀行申請開立融資性保函,包含受益人為境外銀行,被擔保人為租賃公司;
③境內銀行向境外銀行出具該融資性保函;
④租賃公司與境外銀行簽訂以外幣為單位的《貸款合同》,合同價款以即期匯率與租賃融資額匹配;
⑤境外銀行向租賃公司在出具保函銀行開立的外債專戶發放貸款;
⑥租賃公司將外幣結匯至三方監管賬戶,並向承租人在銀行的其他賬戶匯入該筆款項,作為融資租賃款。
3.1.2、境內租賃流程
流程說明:
①租賃公司通過三方監管賬戶,向承租人發放以人民幣計價的融資租賃款;
②承租人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向租賃公司支付以人民幣計價的租金,直至合同結束;
③租賃公司以人民幣購匯,通過外債專戶向境外銀行歸還貸款。
(二)銀行理財資金對接私募應收租金資產證券化
(三)銀行理財資金通過結構化安排受讓應收租金受益權
㈢ 融資租賃行業的通道業務模式都有哪些
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的幾種模式
1、保理模式
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合同;
租賃公司取得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產權、應收租金及其他費用等債權後即向銀行申請應收賬款無追索保理,以保理價款支付設備的全部購買款項;
租賃公司將已取得產權的租賃物件抵押給保理銀行,作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銀行的權益;
租賃公司與承租人均在保理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銀行按期代為劃扣租金及其他費用等款項,亦可改變租金支付路徑,直接向保理銀行支付租金。
該模式資金來源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境內買斷型保理、內保內貸、跨境雙保理等模式。
境內買斷型保理
境內買斷型保理一般還是要佔用保理銀行的規模,當然銀行有一種業務叫再保理,不過大部分的銀行只能做回購型保理業務的再保理。。。
內保內貸
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內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內貸。你問什麼是內保外貸?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外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外貸。現在融資性保函這種東西都是總行開的,而且還是100%風險資產佔用。。。
跨境雙保理
這種模式只有擁有離岸牌照的部分銀行才能辦理,是目前跨境買斷型融資租賃保理業務的最優模式,你問哪幾家銀行,一查就知道就不給我行做宣傳了。
2、銀行理財資金對接私募應收租金資產證券化
3、銀行理財資金通過結構化安排受讓應收租金受益權
上述兩種模式是開頭兩種通道模式的結合體,優點是看起來高大上,各種中收收到手軟。缺點也很明顯,成本高。這2種模式的成本比跨境買斷型雙保理高300bp不止。
㈣ 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產品設計的幾種模式
一.內保外貸、外保內貸、內保內貸、內保直貸融資
二.信託融租
(一)信託貸款模式/融資租賃集合信託計劃模式
信託公司通過發行融資租賃集合資金信託募集資金,然後把資金貸給租賃公司,租賃公司用該資金購買租賃物,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公司以出租該資產所產生的租金收益按期向信託公司償還貸款本息,實現投資者信託收益。
(二)融資租賃收益權受讓信託——附帶回購條件模式
融租公司將一個或多個租賃項目未來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個租賃資產收益權,然後進行轉讓,信託公司針對該轉讓收益權項目,發行租賃資產收益權受讓集合信託計劃,用信託資金「買」該租賃資產的收益權,信託期滿後,租賃公司溢價回購收益權。具體分為如下兩類:
1. 以信託資金購買租賃收益權模式
2.以收益權募集資金模式
(三)通道模式——銀行理財+單一信託計劃+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
此模式的整個交易過程由銀行方面主導,提供項目和資金來源,租賃公司也多為銀行方面指定,信託扮演的角色相對被動,資金來源為商業銀行發行的相關理財產品。由銀行發行融資租賃理財產品,將募集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用以向融資租賃公司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
三.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是以租賃應收款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公司(發起人)將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且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租賃債權集合起來,通過一系列的結構安排(信用評級、信用増級等),將其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租賃資產支持證券的融資過程。租賃資產證券化本質上就是一個以租金收益權為支撐發行證券、融通資金的多主體、多環節的運作過程。
四.外債融資
(一)向境外關聯公司或母公司舉借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母公司專門在境內成立租賃公司辦理直租業務,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將富餘資金直接借給境內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2.適用類型:在境外有實體經濟背景,且境外境內均有從事製造業的實體公司。
(二)境外融資並借貸模式
1.操作方式:境內公司在境外設立經營平台公司,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或通過發債籌集資金後再貸給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外資租賃公司舉借外債的政策便利,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為中資企業辦理售後回租等業務。
2.適用類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通常為大型國有企業或民營企業,其在境外設立殼公司後,再返程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三)「擔保+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利用境內銀行對中資企業的授信為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舉借外債提供人民幣或外幣的對外擔保。外資租賃公司使用人民幣外債或外幣外債結匯支付給境內中資機構,購買其已使用的資產。
2.適用類型:租賃公司為中資企業、醫療機構、學校等無外債指標的內資機構辦理的售後回租業務。
此類人民幣對外擔保不納入擔保余額指標控制,加上存在對境內企業的授信,境內銀行開出此類保函並無顧忌。有些銀行還辦理交叉貨幣的對外擔保,即境內銀行出具人民幣對外擔保,境外機構提供外幣外債,銀行也未將此類擔保納入對外擔保余額指標管理。
(四)購買租賃資產再次借入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購買境內其他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再次借入外債模式,是指國內具有租賃資源,但融資條件或渠道受限的公司,通過出售租賃資產的方式獲得另一傢具有較好的融資渠道公司的融資資金,再去開展新的租賃業務。
2.適用類型:經營范圍中具有購買租賃資產的業務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五)以辦理試點保理業務的名義舉借外債
在上海試點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保理業務,允許租賃公司通過購買應收賬款,為生產製造類企業提供貿易融資,即可借辦理保理業務的名義借入外債。
㈤ 融資租賃行業的通道業務模式都有哪些具體操作是怎麼樣的
什麼是通道業務?
通道業務指資金方藉助通道機構的牌照功能向資產方發放融資款項,或者資產方藉助通道機構的牌照優勢向資金方獲得融資的業務。
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的幾種模式
1、保理模式
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合同;
租賃公司取得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產權、應收租金及其他費用等債權後即向銀行申請應收賬款無追索保理,以保理價款支付設備的全部購買款項;
租賃公司將已取得產權的租賃物件抵押給保理銀行,作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銀行的權益;
租賃公司與承租人均在保理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銀行按期代為劃扣租金及其他費用等款項,亦可改變租金支付路徑,直接向保理銀行支付租金。
該模式資金來源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境內買斷型保理、內保內貸、跨境雙保理等模式。
境內買斷型保理
境內買斷型保理一般還是要佔用保理銀行的規模,當然銀行有一種業務叫再保理,不過大部分的銀行只能做回購型保理業務的再保理。。。
內保內貸
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內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內貸。你問什麼是內保外貸?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外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外貸。現在融資性保函這種東西都是總行開的,而且還是100%風險資產佔用。。。
跨境雙保理
這種模式只有擁有離岸牌照的部分銀行才能辦理,是目前跨境買斷型融資租賃保理業務的最優模式,你問哪幾家銀行,一查就知道就不給我行做宣傳了。
㈥ 融資租賃的業務類型有哪些
種類: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
(3)出售回租
(4)轉租賃
(5)委託租賃
(6)分成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
(1)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2)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3)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