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財政投融資的作用與目標
從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財政投融資應從以下渠道籌集資金:一是預算撥款,但作為無償使用的資金,預算撥款在整個資金來源中不能占太大比重。二是郵政儲蓄存款和社會保障基金的剩餘金,從發展趨勢看,應將其成為重要資金來源。三是政府擔保債券和政府擔保借款,諸如向各專業銀行發行中長期建設債券等。四是各種民間資金,應作為資金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五是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中間歇資金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那些周轉快、間歇時間短的預算外資金。六是增加政策性銀行籌資量。財政投融資機構除採用借款等融資方式外,還可發行股票、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 (二)進一步明確財政投資的原則、范圍和領域
財政投資的基本原則是:致力於公共福利的增進;不能對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造成扭曲和障礙;不宜干擾和影響民間的投資選擇和偏好;不宜損害財政資金的公共性質,進行風險性投資。為此,應進一步明確財政的投資范圍和領域,這主要包括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的公共領域。在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財政投融資的重點對象應當是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農業、科技進步、區域發展、環境保護等過去忽視的范圍和領域。 1.建立財政投融資計劃編制制度。通過編制財政投融資信貸資金綜合計劃、財政投融資資金來源計劃和財政投融資資金運用計劃,全面反映其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和投資預期收益等情況,從長遠看,財政投融資計劃應成為政府的「第二預算」,由同級人大或人民政府審批,並列入國家綜合信貸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以利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
2.制定財政投融資資金使用的審批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預決算制度、財政投融資內部財務核算制度及其配套管理辦法,並切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財政投融資活動,保證財政投融資資金的有效投放和健康運行。
3.建立合理、高效的財政投融資管理機構,並實行現代化管理。中央一級可考慮在財政部內部設置專門管理財政投融資的機構,統管全國的財政投融資工作,制定全國的財政投融資政策,同時負責中央財政投融資資金的籌集與使用。
4.從國際經驗來看,凡是市場經濟活躍的國家,其法制都很健全。因此,應制定相應的財政投融資法規、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等,使財政投融資活動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按照市場機制的要求,建立和嘗試多種財政投資項目運營模式
對非經營性項目,可以採取政府投資、政府經營的模式,授權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經營管理。對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國外運用得比較成功且適合我國實際的模式主要有:政府和民間合作投資、民間經營模式;建設經營轉讓模式(BOT);建設轉讓經營模式(BTO);購買建設經營模式(BBO);此外,還有租賃開發經營模式、管理合同模式以及政府和民間就項目合資組建公司的共同投資經營模式等。
2.建立財政投融資和市場投融資的協調機制
主要包括三個層面:一是財政投融資活動要嚴格遵照市場經濟的信用原則,對財政投融資資金進行流動性、安全性管理。財政投融資不能唯成分論,而要以社會經濟效益高低來決定投融資領域。二是雖然財政投融資體制強調自上而下一致的政策導向機制,但必須藉助市場投融資體制,實施市場化的投融資活動。同時,財政投融資的政策性導向,要對市場投融資的方向、規模發揮引導效應,使市場投融資逐步納入到國民經濟良性運行的軌道上來,最大限度地減少盲目性和短視行為。三是在投融資項目選擇上,市場投融資活動要優先參與競爭,凡是適合從其他來源獲得資金的項目,財政投融資活動不應向其提供資金,而且,在必須通過財政投融資扶持和發展的領域,財政投融資要注意更多體現政府的經濟長期戰略,注重宏觀平衡和結構均衡。
3.建立多層次的財政投融資風險責任分擔機制
財政投融資最大的風險源自財政投融資的產權責任模糊。財政投融資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投融資主體,是來源於政府的政權行使者和國有經濟的代表者雙元身份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經濟管理的雙重職能,這雙元身份和雙重職能在具體實施中,容易被簡單地運用行政手段所混淆,致使財政投融資活動與行政權力結合在一起,產生低效率和腐敗。因此,為減小財政投融資風險,要通過委託和代理關系,明確資金託管、資金管理和資金運用三個層次的產權關系,落實各個投資主體的責、權、利。
4.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投資決策機制
在投融資體制改革中,應全面落實企業的投資自主權,項目立項、前期研究、籌資方式的選擇、新建或是技術改造的選擇等各個環節都應由企業自主決策。對於新建的經營性項目都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先確立企業法人,再進行項目建設。政府應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投資融資的直接干預,而應在加強政策引導,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和完善經濟管理功能方面多下功夫。

㈡ 財政投融資的特點
財政投融資是一種政策性投融資,它不同於一般的財政投資,也不同於一般的商業性投資,而是介於這兩者之間的一種新型的政府投資方式。
財政投融資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配置資源的重要實現途徑,在促進經濟有效增長、調整和改善經濟結構、強化宏觀調控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獨特的功效。我國財政投融資起源於上世紀50年代,進入80年代以後得到迅速發展。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漸完善和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確立,原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問題日益突出,使得對其進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大大增強。

㈢ ppp項目中的投融資是什麼意思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按照這個廣義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合作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與BOT相比,狹義PPP的主要特點是,政府對項目中後期建設管理運營過程參與更深,企業對項目前期科研、立項等階段參與更深。政府和企業都是全程參與,雙方合作的時間更長,信息也更對稱。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縮寫,指在公共服務領域,政府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具有投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資本,雙方按照平等協商原則訂立合同,由社會資本提供公共服務,政府依據公共服務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資本支付對價。
PPP是以市場競爭的方式提供服務,主要集中在純公共領域、准公共領域。PPP不僅僅是一種融資手段,而是一次體制機制變革,涉及行政體制改革、財政體制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
㈣ 財政投融資的概念是什麼
財政投融資是指政府為實現一定的產業政策和財政政策目標,通過國家信用方式把各種閑散資金,特別是民間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由財政部門掌握管理,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採用直接或間接貸款方式,支持企業或事業單位發展生產和事業的一種資金活動。財政投融資是一種政策性投融資,它不同於一般的財政投資,也不同於一般的商業性投資,而是介於這兩者之間的一種新型的政府投資方式。
財政投融資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配置資源的重要實現途徑,在促進經濟有效增長、調整和改善經濟結構、強化宏觀調控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獨特的功效。我國財政投融資起源於上世紀50年代,進入80年代以後得到迅速發展。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漸完善和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確立,原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問題日益突出,使得對其進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大大增強。 財政投融資的作用與目的財政投融資的根本作用在於充實社會先行資本,填補財政預算無償投資和一般商業金融投資的空白財政投融資的特點在於既體現政府政策取向,又在一定程度上按照信用原則組織經營。財政投資的主要領域是准公共產品,這類產品若完全依賴財政無償投資,因財力有限勢必出現「瓶頸」制約 ,供給不足;若完全依靠企業籌資,銀行融資,因准公共產品「效益外溢」的特點,供給更加不足甚至無人投資。所以在私人產品與私人投資、純公共產品與財政無償投資大體對應平衡的情況下,財政投融資介於二者之間 ,填補了准公共產品投資的空白。
財政投融資的目標是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對企業和商業銀行的誘導機制,促進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財政投融資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不僅表現為短期內「數量增加」,更表現為長期內「質量的提高」。1996年我國經濟成功實現「軟著陸」後,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矛盾基本解決,結構調整的問題更加突出。我國預算內財力貧乏,而財政投融資作為一個投融資體系,直接把資金引入優先領域,形成一種「財政投融資先行—商業銀行投融資跟蹤—企業投資隨後」的連鎖反應機制。 我國財政投融資的現狀和問題 (一) 融資渠道單一,融資范圍狹窄
我國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財政,包括各項財政周轉金、預算執行中的間歇資金、專戶儲存的預算沉澱資金以及行政攤發的國家債券或金融債券,既缺乏市場性融資手段,又不能適應市場的進程,適時地吸收郵政儲蓄、社會保險基金和藉助於一些社會財力,甚至一些應納入財政投融資范圍的資金也沒有到位。
(二)財政投融資管理體系不健全
由於缺乏全國統一領導、規劃,財政投融資管理比較散亂,不成體系。主要表現在:(1)財政投融資的機構名目眾多,既有財政信用機構,又有財政部門內設的諸如農財處、行政處等業務機構,還有政策性銀行,形成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局面,缺乏一個統籌資金、協調行動的管理機構。(2)財政投融資管理混亂,缺乏嚴格的計劃與法制管理。
(三)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據
一方面財政投融資范圍界定不嚴,一些本應通過市場融資的項目卻通過財政投融資籌措資金,從而扭曲了資金結構,損害了金融業公平競爭。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過分擴張投資性貸款,投資資金過分依賴銀行,這不僅加劇重復建設和結構失調,還會導致銀行不良債務急劇上升而阻礙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
(四) 財政投資不規范
目前,在許多財政投融資項目上,有償資金往往無償使用,資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學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設中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項目結束後也不進行評估,往往是「說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財政投融資無法維持自身「融資——投資——還款」的良性循環。
(五)企業在投融資領域作為市場主體的地位還未確立,其自主權未能得到很好落實
當前,投資的決策權都在各部門、各地區的行政機構手中,政府行政部門審批投資項目、安排投資計劃,對投資項目單位的管理實行以投資項目為中心而不是以企業法人為中心,投資過程中政企不分的狀況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國有企業缺乏面向市場、適應市場的能力,投資的效益觀念和風險意識較差。
㈤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文件全文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於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一)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並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對於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政府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相應改進管理辦法,規范管理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下放給企業的投資決策權利。(二)規范政府核准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圍,並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未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對於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准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准。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准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並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三)健全備案制。對於《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四)擴大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決策權。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大型企業集團,投資建設《目錄》內的項目,可以按項目單獨申報核准,也可編制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規劃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准後,規劃中屬於《目錄》內的項目不再另行申報核准,只須辦理備案手續。企業集團要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規劃執行和項目建設情況。(五)鼓勵社會投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逐步理順公共產品價格,通過注入資本金、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於涉及國家壟斷資源開發利用、需要統一規劃布局的項目,政府在確定建設規劃後,可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六)進一步拓寬企業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允許各類企業以股權融資方式籌集投資資金,逐步建立起多種募集方式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批准,選擇一些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試點,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建設資金。在嚴格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改革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按照市場化原則改進和完善銀行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運用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等多種業務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允許各種所有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國外貸款。制定相關法規,組織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和信用擔保體系,鼓勵銀行和各類合格擔保機構對項目融資的擔保方式進行研究創新,採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推動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機制。規范發展各類投資基金。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七)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各類企業都應嚴格遵守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准,不得投資建設國家禁止發展的項目;應誠信守法,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投資風險約束機制、科學民主的投資決策制度和重大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的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三、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范圍。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夠由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盡可能利用社會資金建設。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投資事權。中央政府投資除本級政權等建設外,主要安排跨地區、跨流域以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二)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並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特別重大的項目還應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逐步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三)規范政府投資資金管理。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政府投資資金按項目安排,根據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調控需要,可分別採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等方式。以資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確定出資人代表。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確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逐步實現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四)簡化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許可權。按照項目性質、資金來源和事權劃分,合理確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項目審批許可權。對於政府投資項目,採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從投資決策角度只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除特殊情況外不再審批開工報告,同時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工作;採用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方式的,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的許可權劃分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頒布實施。(五)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准,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按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資金計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管理,對咨詢評估、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實行資質管理,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後移交給使用單位。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機制。(六)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有合理回報和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公益事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於具有壟斷性的項目,試行特許經營,通過業主招標制度,開展公平競爭,保護公眾利益。已經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具備條件的經過批准可以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以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於社會公益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一)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在國務院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全社會的投資活動,保持合理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二)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教育、科技、衛生、交通、能源、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戰略資源開發等重要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包括必要的專項發展建設規劃,明確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發展建設規劃是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引導社會投資。制定並適時調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國家鼓勵、限制和禁止投資的項目。建立投資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政府對投資的調控目標、主要調控政策、重點行業投資狀況和發展趨勢等信息,引導全社會投資活動。建立科學的行業准入制度,規范重點行業的環保標准、安全標准、能耗水耗標准和產品技術、質量標准,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三)協調投資宏觀調控手段。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宏觀調控需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規模,保持國家對全社會投資的積極引導和有效調控。靈活運用投資補助、貼息、價格、利率、稅收等多種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優化投資的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適時制定和調整信貸政策,引導中長期貸款的總量和投向。嚴格和規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供應對社會投資的調控和引導作用。(四)加強和改進投資信息、統計工作。加強投資統計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資統計制度,進一步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全社會固定資產存量和投資的運行態勢,並建立各類信息共享機制,為投資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建立投資風險預警和防範體系,加強對宏觀經濟和投資運行的監測分析。五、加強和改進投資的監督管理(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詢、投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都應有相應的責任約束,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完善政府投資制衡機制,投資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政府投資的管理進行相互監督。審計機關要依法全面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完善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監督。(二)建立健全協同配合的企業投資監管體系。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質量監督、銀行監管、證券監管、外匯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在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及時改正,並依法嚴肅處理。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和事後監督檢查,對於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準的項目,以及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准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並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審計機關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對於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予以懲處,並公開披露,在一定時間內限制其投資建設活動。(三)加強對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各類投資中介服務機構均須與政府部門脫鉤,堅持誠信原則,加強自我約束,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中介服務。鼓勵各種投資中介服務機構採取合夥制、股份制等多種形式改組改造。健全和完善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業協會,確立法律規范、政府監督、行業自律的行業管理體制。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中介服務市場,強化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法律責任。(四)完善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與投資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投資要素合理流動、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市場環境,規范各類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和政府的投資管理活動。認真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財經紀律,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執法檢查,培育和維護規范的建設市場秩序。
附件: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
國務院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㈥ 如何適應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新趨勢
——重新構架中國的資本進入與退出機制
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依據"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政府宏觀調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專家評價,此次投融資體制改革,是對政府經濟行為的根本調整。目前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根本問題,是要對兩大關鍵機制——進入和退出進行再造。尤其對於創業投資者,如果沒有可行的資本退出方案,投資者不會將資金投入。
據有關專家分析,2004年國家將繼續清理現行投資准入政策,在明確劃分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類政策時,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門壟斷和地區封鎖;逐步建立適應民間投資需要的多層次金融體系,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
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對企業投資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可望部分抵免企業所得稅;對個人的實業投資,則全額或部分抵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中國政府亦將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使市場經濟中的運行成本尤其是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
為民間投資松綁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最近表示,(制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是國家發改委成立後轉變職能的一項重大任務。中國將進一步擴大企業——當然包括社會投資的自主權,進一步縮小政府投資的領域和范圍;而且要簡化審批程序,為社會投資,包括外商投資創造更好的條件。
發改委投資司人士透露,根據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創造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將是一個重要方向,其核心應是收縮政府直接投資范圍,全面放開民間投資實業的領域限制。
這意味著,除了國家政策、法規限制開放的領域,今後,所有經營性領域將逐步全部向社會資本開放。尤其是如水務、公交、燃氣、供電、環保、收費公路、供水、供氣、供熱、軌道交通,以及文教衛體等經營性基礎設施,經營性社會事業項目等,各種資本都有機會參與投資興建。
地方政府加盟債市
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應是下一步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之一。全面發展包括國債、金融債、公司債、市政債、抵押貸款債等在內的債券市場,已是當務之急。
目前,美國市政債券市場已經成為美國各州、縣政府以及下屬政府機構籌集公共事業所需資金的重要市場。在美國資本市場,所謂"市政債券",指的是各州及州以下市政機構發行的長期債券。在中國,除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企業債幾乎是可有可無的配角,而地方政府債迄今近乎為零。專家形容說,"重股輕債"使中國的證券市場變成了"跛腳的殘疾"。
央行票據近期在中國的債券市場上風生水起,正說明中國債券市場的規模已經不能適應中國宏觀經濟的要求。目前,政府決策層已形成共識:一個完備的債券市場可以有效降低金融系統的風險,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應是下一步金融改革的核心任務之一。
在新的投融資體制改革中,地方債券的出現將成為耀眼的亮點。專家介紹,全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缺口,每年高達約5000億元。北京市為2008年奧運會的計劃投資已經達到3000億元,但2001年的地方財政收入僅為450億元左右。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將考慮適當增加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建設。
中國紡織報
㈦ 什麼是投融資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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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體制改革方案》的通過,預示著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將會取得一些重大的突破和進展。中國經濟是一個靠投資拉動的經濟,但由於投融資體制的限制,中國投資的效率卻很低,高速的經濟增長並未帶來社會財富的同步增長。投融資體制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相對滯後,其基本問題仍然是政府主導和國家壟斷,市場化程度很低。《投資體制改革方案》首先要做的就是,讓諸神歸位,盡量減少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參與,不僅大大削弱了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審批權,而且增加了政府投資項目也要引入市場機制的內容。在糾正政府越位的同時,該方案還校正了民營企業在一些投資領域的缺位現象,與此同時,在銀行改革中也加入了吸引社會資本和外國資本參股國內商業銀行的內容。只要投融資改革的措施能夠真正實施,投融資的效率將會提高,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將得到增強。這次改革還能緩解目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隱患,擠出經濟增長中的泡沫,有利於今明兩年經濟的穩定增長。然而,此次改革離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目標還相去較遠,且實際操作性成問題,改革的成效會大打折扣,現有的辦法仍然不能割斷政府投資與金融體系的風險連帶關系。因此,對於投融資改革的成效,還不能過早地下結論。
(50人論壇·北京)據報道,由發改委起草的《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在完成最後修改之後,將公布實施。方案起草至今,歷時5年半。在中國改革的歷史上,並不多見。一方面說明問題的重大和對問題的認真,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政府效率的低下。與此同時,金融改革也在緊鑼密鼓,國有商業銀行注資改制上市已經拉開序幕,銀行業新一輪對內開放隨著東北振興銀行的建立悄然而起,資本市場的改革和發展也有了新的舉措。這一切預示著,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將會取得一些重大的突破和進展。
中國經濟是一個靠投資拉動的經濟,不僅是由於中國的投資率是世界各國中最高的,且在波動中呈提高之勢,而且是由於投資的增長與經濟增長的相關度很高,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很大。80年代的投資率平均為36%,90年代平均為38.4%,近三年有了進一步的提高。2002年,固定資產投資與GDP的比例為42.2%,超過了1993最高時的37.7%,去年達到了47.3%,然而,由於投融資體制的限制,中國投資的效率卻比較低,且呈不斷降低之勢,進而影響了經濟增長的質量。因此,改革開放二十五年,我國雖然一直保持了高速的經濟增長,但社會財富卻沒有同步增長,人民的生活水平還相當低,我國依然是一個比較落後的發展中國家。
在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我國的投融資體制始終是經濟體制改革中一個相對滯後的環節,其基本問題仍然是政府主導和國家壟斷。如果說在三大需求中,出口取決於國外需求,隨著加入WTO,其經營完全放開,由企業決策;消費主要取決於收入的增長,其市場化程度也比較高,效率也相對較高,只有投資領域的市場化程度最低,是政府幹預最大的地方。最近幾年,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積極作用是穩定了經濟增長,消極作用是增強了政府在投資領域的干預。特別是由於將"GDP"和招商引資作為官員政績的考核標准,地方政府就主要拿投資做文章。從理論上講,高質量、有效益的投資需要市場導向,符合市場規律,但政府投資和政府主導下的投資必然是領導人利益導向的,有時可能只符合人事運作規律,投入產出率較低。於是,出現了許多奇怪的投資現象。很多地方幾乎是一任領導,有一種發展思路,就有一批工程;班子一換,工程也就無人接續。投入了資源,有了投資完成額,增加了GDP,卻沒有任何收益!還有一些地方引入外資不計成本,把工業用地全部批租了,使得未來的發展沒有了餘地。地方政府的投資競爭是造成投資過熱的體制性根源,去年上半年,中央政府主導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同比下降了7.7%,而地方政府的投資額卻增長了41.5%。政府主導的投資與國家壟斷的金融體系形成了風險連帶體系,銀行貸款越來越集中於政府投資的大項目、大工程,期限越放越長,由10年到15、20年,甚至25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中長期貸款比例在45%以上,如果考慮短期貸款中有20-25%的不良貸款,這樣,長期貸款比例接近60%。按任何銀行業經營的理論看,這都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事情,也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基本原因。另外,政府主導下的投資經常成為權力尋租的場所和中介,據說一條高速公路就有一批官員倒下,房地產發展中土地批租的問題不斷,就是這一問題的集中體現。
投資和融資本來就是企業的事情和許可權,政府既做不了,也做不好。《投資體制改革方案》首先要做的就是,讓諸神歸位,盡量減少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參與,不僅大大削弱了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審批權,而且增加了政府投資項目也要引入市場機制的內容。所以,了解方案內容的人士評論說,發改委是"自廢武功",自我釋權。在糾正政府越位的同時,該方案也校正了民營企業在一些投資領域的缺位現象,在過去幾乎由政府壟斷的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不僅允許民營企業投資那些有收益的項目,對那些回報沒有保障的項目,也鼓勵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與此同時,在銀行改革中也加入了吸引社會資本和外國資本參股國內商業銀行的內容。
從長遠看,只要投融資改革的措施能夠真正實施,政府職能轉換將會加快,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也會逐步形成,投融資的效率將會提高,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將得到增強。從近期看,這次改革也會緩解目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隱患,比如說,能源緊張,開發區泛濫,一些行業重復建設嚴重,表面上看是投資增長太快所致,實際上,政府主導下的土地批租、盲目招商和濫搞開發區起了很大作用。通過改革減少了政府的上述行為,擠出經濟增長中的泡沫,有利於保證今明兩年經濟的穩定增長,對於金融改革的順利推進也有重要作用。
這次改革顯然是投融資領域的一個進步。然而,受各種因素制約,不可避免地會造些一些新的扭曲,留下一些缺憾。第一,此次改革雖然壓縮了政府幹預市場的空間,但是政府依然停留在一些本該大規模退出的投融資領域,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一些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基礎建設和金融機構,政府投資和干預還會佔主導地位。離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目標還相去較遠。第二,政策雖好,但實際操作性成問題。雖有發改委自我釋權在前,但地方政府卻並不一定跟著學樣。在其它政府改革配套措施沒有跟上,又缺乏將政策落到實處的具體手段的情況下,改革的成效將會大打折扣。第三,政府花錢買體制,決心很大,但現有的辦法仍然不能割斷政府投資與金融體系的風險連帶關系。因此,對於投融資改革的成效,還不能過早地下結論。
㈧ 課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加快構建國企投融資平台
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回顧與前瞻
郭勵弘
文章認為中國的投融資改革嚴重滯後 ,其原因不僅因為受到國資國企延誤改革的拖累 ,而且還因為它既秉承了傳統計劃經濟最核心的內容 (即政府配置資源 ) ,又在漸進改革過程中衍生出了許多與市場經濟不相容的「特色」。投融資體制改革迫在眉睫。其根本措施是完善出資人制度 ,將投融資管理的重點從項目管理轉向資本市場管理 ,從「投」轉向「融」。文章指出 ,中國投融資改革的總體目標應該是 :建立起針對出資人的資信評價體系 ,以資信等級為依據 ,實施對出資人融資能力的宏觀調控。放棄項目的行政審批 ,形成投資決策、資本決策、信貸決策三權鼎立 ,相互制約各負其責的投融資格局。嚴格金融監管、放鬆金融准入 ,嚴格市場清除、放鬆資本管制 ,培育財務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之間良性互動的資金供求機制。釐清企業制度 ,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㈨ 論述財政與財政政策配合的模式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宏觀調控的兩大手段,它們各自的特點決定了在調節經濟的過程中,彼此是互補的關系,缺一不可,不能互相替代。積極財政政策實施六年來雖然取得了巨大成績,但離不開貨幣政策的配合與支持。本文將分析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必要性,以及在不同的經濟條件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配合的方式。
一、財政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必要性
1.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調節范圍的不同要求兩者必須協調配合。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都是以調節社會總需求為基點來實現社會總供求平衡的政策,但兩者的調節范圍卻不盡相同.具體表現為:財政政策主要在分配領域實施調節,貨幣政策對社會總需求的影響則主要是通過影響流通中的貨幣量來實現的、其調節行為主要發生在流通領域。正是這種調節范圍的不同,使得不論財政政策還是貨幣政策,對社會總供求的調節都有局限性。
2.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目標的側重點不同要求兩者協調配合。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都對總量和結構進行調節,但在資源配置和經濟結構上,財政政策比貨幣政策更強調資源配置的優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有結構特徵。而貨幣政策的重點是調節社會需求總量,具有總量特徵。
3.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時滯性不同要求兩者協調配合。在政策制定上,財政政策的變動,需要通過立法機構、經過立法程序,而貨幣政策的變動通常由中央銀行決定;在政策執行上,財政政策措施通過立法之後,還要交給有關執行單位具體實施,而貨幣政策在中央銀行決策之後,可以立即付諸實施。因此,財政政策的決策時滯_般比貨幣政策要長。但是,從效果時滯來看,財政政策則可能優於貨幣政策。由於財政政策直接影響消費總量和投資總量,從而直接影響社會的有效需求。而貨幣政策主要是影響利率水平的變化,通過利率水平變化引導經濟活動的改變,對社會總需求的影響是間接的。從這一點分析,貨幣政策比財政政策對經濟運行產生影響所需的時間要長。
由此看來,無論是財政政策,還是貨幣政策,都是有「定的局限性,如果單純運用其中某一項政策,很難全面實現宏觀調控的目標。這就要求兩者互相協調、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它們的綜合調控能力。
二、不同經濟條件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方式
1.在1998年通貨緊縮,需求不足的條件下財政貨幣政策同時松動,既有總量措施上的配合,又有結構措施上的協調。既有間接調控手段上的組合,又有直接調控手段上的搭配。譬如,在總量方面,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同向松動。在結構方面,財政支出結構與稅收對象結構的優化同信貸投入結構的調整並行不悖。這至少反映在三個側面,一是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的財政建設性支出的擴大與以上述領域為重點的信貸投入的增加遙相呼應;二是在財政下調小企業增值稅率的同時,銀行也開始消除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歧視,並一再強調改善和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三是在財政增加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生活費和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等經濟性支出的同時,銀行對個人消費信貸的投入比重也大幅上升。在手段方面,政策支出、信貸規模、外匯管制等直接調控工具與稅收、利率、准備金率等間接調控工具相互融合,優勢互補。積極財政政策通過適當增加財政貼息資金的規模;擴大貼息政策適用范圍;建立全國性的中小企業貨款擔保基金,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創造條件等方式來拓展貨幣政策作用的空間。在貨幣政策方面,也通過一定手段使之與積極的財政政策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如建立向中小金融機構提供再貸款的正常渠道和機制,增加再貸款投放;適時增加公開市場的操作頻率,擴大可進入公開市場的金融機構范圍,完善和擴大公開市場操作,使之成為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和市場利率的中央政策工具;要求商業銀行合理配置分支行貸款許可權,建立合理的貸款約束和激勵機制,把握好貸款的投放,支持經濟發展;逐步放開管制,讓商業銀行自動購買和持有各種債券。積極的財政政策所帶來的投資需求的擴大,需要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支持,8000億元的國債資金,拉動了大批的社會投資,而社會資金的大部分,是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積極的財政政策所帶來的消費需求的擴大,同樣離不開穩健的貨幣政策的支持。近年來,住房貸款、汽車貸款、教育貸款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長,不僅僅使積極的財政政策的效應落到實處,更直接擴大了內需。
2.2003年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發生了一些出人意料的變化,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具體實施中出現了政策沖突的現象。2003年以來,我國貨幣供應量增長較快,金融機構貸款大幅度增加。2003年下半年,央行加大央行票據的發行力度,力圖收回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壓縮貨幣信貸量過快增長的態勢。然而,貨幣信貸快速增長的趨勢並沒有因此而明顯減弱。在這種情況下,2003年8月23日,央行被迫給出貨幣政策的一劑「猛葯」,從9月21日起將存款准備金率由6%提高到7%。綜觀2003年貨幣政策實施的全過程,我們可以看出,無論央行實行公開市場操作——主要採取回購方式和發行央行票據,還是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已使貨幣政策實際走向緊縮,而財政政策仍然積極。因此,2003年的宏觀調控中出現了一些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沖突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下面三個方面:
以增發國債為主要特徵的積極財政政策會在一定程度上帶動貨幣供應量和銀行貸款的過度增加。銀行機構構成國債的主要買主,銀行機構購買了大量國債,會增加貨幣投放。據估算,銀行機構增持國債而創造的貨幣,約占貨幣供應量的10%左右。另外,銀行機構需要為國債投資項目提供配套的貸款,以及財政貼息而帶動一部分銀行貸款,這些也會推動銀行貸款的增加和貨幣供應量的擴大。
2003年趨向緊縮的貨幣政策導致國債發行成本上升,影響了國債的發行。由於央行貨幣政策的基調一直傾向於控制貨幣信貸的過快增長,頻發票據回籠貨幣,特別是央行決定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後,市場由此產生利率上漲預期,打壓債市,影響了國債的發行。為降低國債發行成本,完成2003年的發債計劃,財政部被迫調整第四季度國債發行品種,且採用先發行、交易,然後再繳款的方式。
作為兩大宏觀經濟政策聯結的重要工具,國債在市場化運行中還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國債市場分割成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和商業銀行櫃台市場;國債發行體制在國債利率市場化、國債品種多樣化和國債期限分布平緩化等方面存在很多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的存在,一方面使中央銀行利用公開市場業務進行貨幣政策的微調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和很難兼顧各方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國債管理部門難以根據市場狀況,靈活、有效實施國債發行和債務管理操作。另外,我國目前財政投融資體制存在的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界限不清,效益低下,盲目、重復建設現象普遍,以及財政融資渠道單一,資金不足等問題,導致財政、金融部門職能界定不清,影響了財政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
3.在2004年經濟增長速度加快,投資過熱的條件下,為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積極財政政策將轉型為中性財政政策,與略微從緊的貨幣政策協調配合,並推進國債運作管理和財政投融資體制的改革。
鑒於我國經濟形勢已經趨向好轉,積極財政政策將轉型為中性財政政策,可以適當減少國債的發行規模。同時,由於我國在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方面欠債很多,所以要調整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更多地注重財政資金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的投入,加大對社會性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重點轉向農村、醫療衛生、教育、環保等方面。要合理、靈活、及時地應用各種財政手段進行宏觀調控,時機成熟時也可進行稅制改革,重點由拉動投資需求轉移為調節社會分配、拉動消費需求。要按照公共財政理論及政策框架確立我國的公共財政制度,實施積極的公共財政政策,使財政功能由經濟建設型轉為公共服務型,從而實現社會經濟和諧穩定地增長。
為抑制投資過熱,防止物價全面上漲,應實施略微從緊的貨幣政策,適當控制銀行信貸投放的規模和速度。2004年3月24日央行宣布從2004年4月25日起實行差別存款准備金率制度,同時實行再貸款浮息制度,從2004年3月25日起,對期限在1年以內、用於金融機構頭寸調節和短期流動性支持的各檔次再貸款利率,在現行再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加0.63個百分點。隨後,中國人民銀行又於4月25日,再次決定提高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將直接凍結資金1100億元,按貨幣乘數效應估計會收縮資金3000億-4000億元。4月25日開始實施的這兩個政策突出的特點,是對農村金融機構沒有實行這個政策,其目的就是要保證春耕生產對資金使用的需求和農業領域的其他有效資金投入。這一政策目標非常明顯,就是體現了中央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保證農民增收致富的政策意圖。
為抑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信貸投放大幅增加的勢頭,中國銀監會發出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派出機構認真落實國家宏觀調控的目標和任務,進一步加強貸款的風險管理。通知指出:對於盲目投資、低水平擴張、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准入條件,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項目,各商業銀行一律不得發放新的貸款。已給予授信和已發生貸款的要採取適當、穩妥的方式予以糾正,適時、適度對鋼鐵、電解鋁、水泥以及房地產、汽車等過熱行業貸款進行合理控制。但對於煤炭、電力、石油、交通、供水等公共設施、基礎設施項目的貸款,要給予重點傾斜。銀監會要求各銀行要嚴格執行審慎的貸款准備金制度,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並加強對貸款的逐筆、實時監控,對重點機構和客戶進行直接監測。
推進國債運作管理和財政投融資體制的改革是我國財政貨幣政策協調的兩大基點。在國債運作管理方面,可以考慮實行「國債余額管理」制度,即全國人大每年給財政部批准一個國債余額指標,這個指標是上一年的國債余額加上本年度財政預算赤字之和。只要國債發行不突破這個余額,由財政部視市場情況靈活掌握發行規模和期限品種。為解決財政部發行短期國債缺少動力,而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又缺乏短期國債作為操作工具這一矛盾,一年期以內的短期國債,可不列入當年的國債發行計劃,當財政賬戶出現臨時性頭寸不足之時,財政部可以迅速發行短期國債用於周轉。在財政投融資體制改革中,要明確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的界限,既提高財政投融資的投資效益,又保障貨幣政策免受政策性金融業務的沖擊。
基於上述分析,筆者認為,在不同的經濟條件下,宏觀調控政策應相互配合與協調,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兩方面的作用,加強對經濟運行的監測,著力解決經濟運行中存在的一些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在財政政策轉型的過程中應重點解決市場所不能解決的全局性的問題,促進第三產業的恢復和發展,緩解就業壓力,著力解決「三農」問題,處理好經濟增長與生態環保的關系,促進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貨幣政策應適度從緊,要防止貨幣供應總量和信貸規模大起大落,同時要切實加強對商業銀行貸款行為的監督管理,降低金融風險。在此基礎上推動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和經濟的長期、持續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