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追索權保理 可否跟主債權一並轉讓
保理商在一定條件下對債務承擔有條件的壞賬擔保。在無追索權的保理中,保理商根據債權人提供的債務人核准信用額度,在信用額度內承購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應收賬款並提供壞賬擔保責任。債務人因發生信用風險未按基礎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應收賬款時,保理商一般情況下不能向債權人追索。
有追索權保理是指保理商不負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和提供壞賬擔保的義務,僅提供包括融資在內的其他服務。無論應收賬款因何種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權向供應商索回已付融資款項並拒付尚未收回的差額款項。
此種保理適用於供應商不需要買斷賬款及調整報表,而僅需要融資及賬款收取服務的情況。
請採納,謝謝
Ⅱ 有無追索權的保理如何判斷
依保理商是否承擔債務人的信用風險分類,保理可分為有追索權保理(回購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買斷保理)。
有追索權保理:又稱非買斷保理、回購保理,指保理商不承擔為債權人提供信用風險擔保義務的保理。無論應收賬款因何種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權向債權人索回已付融資款項並拒付尚未收回的款項。
無追索權保理:又稱買斷保理,指保理商承擔債務人付款風險的保理。如債務人發生信用風險,保理商不能向債權人追索已發放的融資款,並應履行全部付款義務。
Ⅲ 有權追索保理和無權追索保理有什麼區別
有權追索保理:追索融資方償還賬款;無權追索保理:擔保付款,不向融資方追索償還;
Ⅳ 保理業務融資是否可以追索
您表達的有失誤:融資款是出口保理商給出口商的,不是進口商的。
保理業務在融資的時候,銀行在授信中一定會列明是有追索權還是沒有追索權的,在融資所需要簽署的合同中肯定也會告知,因為有追和無追的風險點不一樣,考量也不一樣的,無追索權的風險較大。舉例來講,在銀行給出口商融資後,第一還款來源是應收賬款,要是因為商業糾紛沒有收到款項,進口保理商是不會保的。這個時候,會遞交訴訟,進出口保理商都要幫助客戶去打官司的,當然要是出口商敗訴的話,出口商要自己償還銀行的融資款項。如果是進口商敗訴的話,進口保理商會負責把款給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會抵扣給出口商的融資款和手續費後,再把剩餘的款給出口商。
保理是個很復雜的產品,不知道這樣描述您是否滿意?
Ⅳ 無追索權保理業務的解釋
無追索權保理是指保理商根據供應商所提供的債務人核淮信用額度,在信用額度內承購供應商對該債務人的應收賬款並提供壞賬擔保責任,在保理商因發生債務人信用風險(即債務人情償能力不足或破產等情形而無法收回應收賬款時),不能再向供應商追索已發放的融資款。
或在未發放融資款時,對於額度內的應收賬款仍在到期後一定期間內未收回時應向供應商做出擔保付款。

(5)融資保理有追索擴展閱讀:
無追索權保理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優勢:
1、企業可以獲得提前融資,緩解資金壓力。一般來講,在企業不採用保理業務等特殊手段收回應收款項時,由於應收賬款信用期限的存在,使得應收賬款在回收之前不可避免地佔用了資金,如果部分客戶延長付款期限,應收賬款佔用資金對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更為明顯。
2、避免和減少壞賬損失。只要有應收賬款存在,就有發生壞賬的可能性,壞賬和應收款項如影隨形,難以避免。正是由於大量壞賬的發生造成的巨大損失,才使得很多企業經營舉步維艱,甚至破產倒閉。
3、降低應收賬款管理成本。通常情況下,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成本包括對客戶的資信調查費用、應收賬款賬簿記錄費用、收賬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等。如果企業自行管理和收回應收賬款,以上費用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及收回賬款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金額較大,兩者是構成企業應收賬款管理成本的重要項目。
4、降低應收賬款機會成本。如果企業大量的資金都投放在應收賬款上而不能用於其它投資,那麼其機會成本就無法避免,而且應收賬款佔用的資金越多,其機會成本就越大。當企業採取無追索權保理方式後,就可以及時收回大量佔用在賒銷款上的資金,有效地降低應收賬款的機會成本。
5、可以提高銷售能力並減少存貨。由於企業採用無追索權保理方式可以提前收回資金,降低各項相關成本,節省大量時間,這就使得企業獲得了寶貴的營運資金。
Ⅵ 保理業務如何記賬
有追索權保理的賬務處理有追索權的保理相當於是將應收賬款質押給了銀行,從而獲取融資。銀行有追索權,因此企業並沒有將相應的風險進行轉移。
轉讓的時候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款項) 財務費用(按辦理保理業務時繳納的手續費)
貸:短期借款 如果企業銷售的這批貨物發生了退回,則記 借:主營業務收入財務費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到期時,如果購貨商能完全支付掉貨款,則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賬款 若到期銀行收不回貨款,由於銀行附有追索權,則企業就有義務償還相應的費用。 借:短期借款貸:銀行存款。

(6)融資保理有追索擴展閱讀:
保理業務是從出口代理交易方式演變而來的,起源於14世紀英國毛紡工業。當時英國毛紡織品是在寄售基礎上委託專業代理商代銷的。這些代理商向國外買主出售商品,同時向出口商擔保買主的商業信用。當時由於交通不便,外貿業務往來活動比較緩慢。
如果在國外沒有可靠的代理人進行協助,任何出口企業很難取得成功。到18世紀,美國的一些代理商逐步以其高度效率和雄厚資金掌握了為擴大其國內市場所需要的代貸管理工作。他們的地位也逐步由以前被委託的代理人身分演變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保理商。
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專門為有關商業企業提供信貸和信用管理服務。經過不斷地發展,現代保理商已能提供一攬子服務,包括向賣方提供買方資信調查,100%貨款商業風險擔保,應收賬款管理和資金融通等。
據介紹,1990年國際保理業務營業額已達到137億美元。不僅發達國家中有保理公司開展國際業務,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東盟、匈牙利等也都有保理公司為其本國進出口貿易提供服務
Ⅶ 誰知道大麥理財平台發行的保理項目是有追索權保理還是無追索權保理
現在發行的保理項目都屬於有追索權的保理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