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哪些會計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方登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回的減值損失等。
2、「其他綜合收益」科目核算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盈利或損失等。
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
(1)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㈡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什麼
這個問題,我個人是這么認為的,其實你想想實際生活的例子,我們就拿最典型的炒股來說,百姓炒股的目的就是短期獲利,劃分到交易行金融資產理所應當,可以理解吧!那麼交易費用其實在你購買股票的時候就會產生,只是在你出售股票的時候從你的帳戶里扣除對吧,在你出售或出售股票的時候扣除相當於從你的收益中扣除這個費用,可以類似看成投資收益的扣除,不知道這樣你能理解嗎?!按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比如說股票,它的變動收入直接計入當期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等直接作為投資費用,記入投資收益,就象印花稅要記入管理費用一樣,會計制度就是這么規定的。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相關交易費用,一般是指購入時的手續費等,要直接進入當期的投資損益,否則與取得的實際成本不符,初始成本不包括債券利息,交易性金融資產也不包括相關稅費。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貸方反映因投資而發生的收益,借方反映因投資而發生的損失,取決於投資收益科目的性質。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借:應收股利/利息
借: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購買日,購買價款中包括已宣告尚未發放的利息,是已經發生,沒有收到,所以進行確認,計入應收賬款;只有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才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購入的分錄是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發生的交易費用是在借方反映,等於是沖減的投資收益。這是收入和費用配比的原則,交易性資產取得的收入也是要計入投資收益的,所以,相關的費用也要放入投資收益。購買時計入投資收益是因為投資期限較短,沒有必要放入成本,等你學習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非企業合並)就了解了。
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短期獲利而持有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買進賣出獲利,所以相關費用直接計入損益。而長期股權投資等,是長期資產,就好比固定資產一樣,所有的相關支出都會計入資產成本,而不是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分類時就分在「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里,所以交易費用不能計入成本。此外,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限相當較短,且最終收益不確定,如果把這部分費用計入成本了,會虛增資產,處置時有可能增加損失,出於謹慎性原則,應當在取得時就將交易費用列為損益。
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為了反映和監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和出售等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收益”等科目進行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分別設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核算。
企業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所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應收股利/應收利息),不構成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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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入賬價值
1.購入時DR: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22.35
CR:銀行存款1022.35
年底:DR: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收利息1000*5%=50
CR:投資收益1022.35*4%=40.8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9.11
所以年底債券資余額:1000+22.35+50-9.11=1063.24
2.持有至到期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入賬金額為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按出售價格倒推回去是107.62/10%*90%=968.58,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余額是1063.244*90%=956.9196,
968.58-956.9196=116604
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計算
1.1880是怎麼算出來的?...1000*(14-12)-120 ?為什麼要減掉手續費?.沒有什麼情況是不減手續費的?.答:1880是你說的好樣算出來的.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應等於投資成本的公允價值.而此題的實際投資成本為1880元.
2.在出售股票的時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這兩個分錄應該寫在借還是貸?這兩個分錄應寫在借方還是貸方,應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余額來判斷.也可以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時最後一次的公允價值與初始計量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來判斷,實際上這個差額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科目的余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應等於投資成本的公允價值,此時的投資成本是1212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這個要減掉手續費
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這個科目是反應原公允價值與現在公允價值的差額
原公允價值12120減去現公允價值14000等於1880元.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這個科目是反應原公允價值與現在公允價值的差額原公允價值12120減去現公允價值14000等於1880元.
由於是現公允價值高於原公允價值,所以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應在借方(資產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是為了將原公允價值調整成現公允價值而使用.
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麼理解請舉例說明!謝謝
你好,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方法是金融資產中比較難的一種類別,其主要分為兩種工具的投資對象的,即一種是債券投資,一種是股權投資,
我們知道,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以歷史成本為基礎,並按實際利率法對利息調整進行攤余,從而形成攤余成本的概念的一種歷史成本核算形式。
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又是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為基礎,對該類金融資產的期末以公允價值為依據來確認其期末價值的核算方式。
所以說以上二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核算原則與基礎的。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是分別根據其兩種投資工具的不同而具有綜合上述兩種核算方式的特有形式。下面我分別就其核算要點概括一下吧!
對於股權投資為對象工具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核算的基本方法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有很大的類似性的,所以這一類資產的核算,你可以結合交易性金融資產去理解記憶的。二者的相同之處,都是以公允價值的核算作為後續計量原則的。所以都是會存在公允價值變動的問題的,不同的只是公允價值變動記入的對象是不同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記入到當期損益中去的,即「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是將公允價值變動額直接記入到了所有者權益中去了,即「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中的。
對於債券為投資工具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是相對比較難的,其不僅要用公允價值作為後續計量原則,同時還得將債券所獨有的利息調整按實際利率法進行攤余調整相結合的,所以只有這類別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才會有「攤余成本」與「賬面價值」不相等的,兩個獨立的概念的。也就是說,一方面到了期末後,對其債券成本與票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利用實際利率進行調整,同時也要對其公允價值變動所形成的賬面價值變動進行調整,兩線合一,這就是金融資產中最難的一類了。
我這裏手頭上沒有現有的例子,如果你在具體解題中有這樣的例子,可以就此問題,通過實例的辦法,讓我給你解析!
願我的回答,對你從整體上理解金融資產的核算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㈦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BC公司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000
(2)20×5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公允價值變動: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為零,故不作賬務處理。
(3)20×6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由於該債券的公允價值預計會持續下跌,ABC公司應確認減值損失。
(4)20×7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轉回:
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1 000 000-發生的減值損失200 000)×3%=24 000(元)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24 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6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減值損失轉回前,該債券的攤余成本=1 000 000-200 000-6 000=79 4000(元)
2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950 000元
應轉回的金額=950 000-794 000=156 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6 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156 000
㈧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劃分
你這題有點問題:
第一、售價98元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是含在裡面的么?還是另支付2000元這要寫清楚。
第二、2009年4月9日獲得款項93,000元,是將它處置了么?
第三、債券不需要結息的么?
反正我按照我的理解解答如下:
2008年3月6日購入該AFS(即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下均為簡寫):
借:AFS——成本 100,000 (此處為面值)
貸:銀行存款 100,000
2008年6月30日,B/S日公允價值變動: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000
貸:AFS——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0
(由於價值變動幅度不大,視為正常價值波動)
2008年12月31日,B/S日公允價值下跌較大:
借:資產減值損失 7,000
貸:AFS——公允價值變動 7,000
同時為了保證損益中數字的正確性:
借:資產減值損失 3,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000
2009年3月31日公允價值上升:
借:AFS——公允價值變動 2,000
貸: 資產減值損失 2,000
(註:若為AFS權益性工具不得經當期損益轉回,沖減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9年4月8日處置該AFS:
借:銀行存款 93,000
AFS——公允價值變動 8,000
貸:AFS——成本 100,000
投資收益 1,000
(註:若此時沒有事先發生損失,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數字轉入資產損失,應將其中的數字轉入投資收益,以保證數字的正確性)
㈨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有何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是為了近期獲利。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字面理解,即持有時間段不限制,又靈活。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是近期出售。沒有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長期持有一直到期(債券的核算)。
2、發生的直接交易費用處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沖減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計入成本。
3、2者之間不能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