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輛融資租賃和普通租賃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的交易一般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參與,至少要有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購買合同),是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交易。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物件和供貨人的選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賃期限結束後,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徵性的價格購買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購買合同》的決策人是承租人,《購買合同》的買方則是出租人。供貨人根據《購買合同》的約定,向承租人交貨。
Ⅱ 汽車融資租賃是什麼模式
通過汽車融資租賃模式買車只需「1成首付」?這種低首付購車的模式到底是不是套路呢?汽車融資租賃模式究竟是個啥?
汽車融資租賃模式示意圖
疑問1:汽車融資租賃是買車還是租車?
這是問題爭論的焦點之一。有些人通過汽車融資租賃方式買車,幾個月後忽然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不對呀,我每個月付那麼多租金,車子不是自己的名下不是虧大了?這些人基本沒有看合同,而且對汽車融資租賃這種新興的購車模式沒有深度了解。
通過這張關系圖可以看出來,汽車融資租賃主要由三方組成,承租人(消費者)、融資租賃公司、供貨商。消費者作為車輛承租人和融資租賃公司簽訂合同;融資租賃公司與供應商簽署租賃物買賣合同,支付貨款購買租賃物;消費者從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車輛使用權,並每個月支付租賃費用;消費者從供應商獲得車輛的售後服務。
車輛所有權最後是轉移到使用者的,而租車公司是不會把所有權交給用戶的,所以汽車融資租賃歸根結底是買車而不是租車。這里也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適當評估自己實際情況,然後再選擇是否用這種模式購車。
其次,對消費者來講汽車融資租賃與經營性租車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去租車平台租車是為了解決一時的用車需求,車子是短時間內的代步工具;買融資租賃產品,消費者目的是為了將來有一輛車,或者因為現在手中資金不足或者需要做他用。汽車融資租賃產品可以很好解決消費者的資金方面的訴求,它的背後邏輯是有金融理財方面的因素在裡面的。
最後一點比較顯而易見的是租車費用計算方式是時間,比如說每天70元,是按使用時間計算租金的始終是時間維度。汽車融資租賃模式是以消費者佔用資金成本的時間去計算的所以有利息費用在裡面。簡單地說融資租賃平台從資本市場拿到錢後,把錢換成了車,再給消費者,而且還是低首付的方式。從資本市場拿的錢和低首付產生的風險及資金成本核算出來的費用(可能還要復雜),這些成本全部由融資租賃公司承擔,因此它的定價機制遠比簡單的租車按時間定價要復雜多得多,因此整體成本要高於消費者最初全款買車。
而對於選擇汽車融資租賃的消費者而言,原本因為信用資質不夠、資金不足,或者不想將手中的全部資金被買車佔用,通過融資租賃模式可以提前數年開上車,或者將手中閑余的資金做理財也能產生不菲的收益。另外, 租車租的都是舊車,而融資租賃買的是全新的車。
疑問2:誰更適合融資租賃?
什麼人比較適合這樣的產品呢?一是短時間內資金緊張,但長期來看具有償還能力的中小企業主;二是有錢,但是這個錢花到其他地方賺的更多;三是在銀行體系比較難過徵信,和不想佔用銀行信用額度的人。這類人三四線城市會多一點,沒有可抵押的資產,並且工資收入相對較低,銀行不願辦理額度稍大的貸款的等。
有上述情況的購車人還是很多的。從實際發生的汽車融資案例可以分析看,三四線城市「下沉市場」小鎮青年更喜歡汽車融資租賃。小鎮青年喜歡接觸新生事物、通過購車改善一家人生活品質的意願強,他們收入不太高,但也有一定的積蓄,因為沒有過貸款記錄,且可抵押的資產少,正常情況很難從銀行貸款買車,因此他們通過汽車融資租賃「1成首付」買車。而且,目前一二線城市的汽車消費市場基本飽和,三四線城市沒有堵車之憂,潛在消費者群體數量龐大,這些過去被忽視的消費群體已經成為各大售車渠道努力挖掘的對象。
Ⅲ 急需青年汽車集團所有的投資項目。。。要詳細的!
青年汽車集團石嘴山汽車項目
2010年11月22日,青年汽車集團寧夏石嘴山建設項目基礎地勘工程開工儀式在星海鎮經濟區舉行,標志著青年汽車石嘴山汽車製造產業建設項目正式拉開了帷幕。
[1]該項目自2010年9月16日正式簽約以來,青年汽車集團高層和專家60多人在3個月內就完成了項目選址、公司注冊、規劃設計、核准、融資等前期工作。青年汽車集團將在石嘴山市投資建設年產21萬輛重型卡車、51萬台大型汽車發動機、6萬台汽車混合能源變速箱、20萬噸汽車用鐵鑄件、鋁鑄件、鋁鎂合金鑄件及汽車零部件加工、汽車玻璃和太陽能玻璃等項目,計劃總投資267.09億元。其中一期投資建設5個項目、13個子項目,計劃投資80.83億元。項目計劃將在大武口區建設重型卡車整車及零部件基地,在惠農區建設汽車用鐵鑄件、鋁鎂合金鑄件、汽車玻璃及太陽能玻璃基地,在平羅縣建設汽車發動機、混合能源變速箱、汽車用鋁鑄件基地。 2010年11月21日至22日,青年汽車集團在惠農區和平羅縣投資的汽車製造產業建設項目基礎地勘工程分別開工。
備忘錄11月到期 龐大投資薩博或將減少
近日,有媒體報道,龐大集團已經修改了之前與薩博簽訂的合作備忘錄,入股價格有所降低,同時,合作備忘錄的有效日期為今年11月15日,如果屆時仍然無法獲得政府審批,屆時,合作備忘錄將取消。 在今年5月,薩博和龐大集團簽訂了合作備忘錄,備忘錄中註明,「公司擬以總價款6500萬歐元認購SPYKER約24%的股份,參股SPYKER。」而最新的消息稱,龐大已經將投資金額改為「入股價格為發改委審批之日前十天瑞典汽車股價的均價,最高不超過4.19歐元。」這也意味著,龐大集團的投資額度將大幅縮減。 我們知道,上周,薩博的重組申請獲得批准,初始執行期為3個月,最長可達12個月,薩博希望在這段時間等待投資,當然這當中也包括中國龐大、青年的投資。
Ⅳ 加水就能跑上千公里 「青年水氫燃料車」可信度高嗎
只要稍微有點「能量守恆定律」知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這是騙局,但其拋出「鋁合金催化劑」這個概念,確實能唬住一些數理化成績不好的人。
首先科普一下什麼叫催化劑——在化學反應里能改變反應物化學反應速率而不改變化學平衡,且本身的質量和化學性質在化學反應前後都沒有發生改變的物質叫催化劑。
催化劑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不發生損耗,但它可以改變化學反應速率。
水只是加入催化劑能不能產生氫氣?當然不能,不信可以去問問你的化學老師。
那麼如何讓水產生氫氣?這需要加入酸或鹼,再加入易溶於酸鹼的金屬(例如鋁、鋅等),它們發生化學反應就會產生氫氣,但酸鹼和金屬都會不停消耗,需要不斷補充。這時候如果同時加入催化劑,化學反應會更劇烈,但催化劑是不需要補充的。
青年汽車宣稱「加水就能跑」,實際上是忽悠不懂化學的人。
青年汽車有沒有詐騙前科?在去年2月份的新能源汽車騙補風波中,工信部網站公布了對7家汽車公司行政處罰書,青年汽車就是其中之一。
蕭山法院去年6月9日的破產清算案件中,包括了青年汽車集團的三家關聯企業:浙江青年蓮花、浙江青年蓮花發動機有限公司和杭州亞曼發動機有限公司。
青年汽車是真的沒錢了,「水氫燃料車」項目或許是垂死掙扎的最後一擊,能否騙到融資是關鍵。在經歷了「巴鐵」和「賈布斯」事件後,各位更應該擦亮雙眼,如今騙子太多,融資到處
Ⅳ 汽車消費信貸與汽車融資租賃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Ⅵ 據說加水就能跑上千公里「青年水氫燃料車」靠譜嗎
月22日晚6時54分的南陽日報網和次日的南陽日報頭版先後刊發了同一條內容——《水氫發動機在南陽下線,市委書記點贊!》,報道稱水氫發動機在該市正式下線啦,這意味著車載水可以實時製取氫氣,車輛只需加水即可行駛。5月22日上午,南陽市委書記張文深到氫能源汽車項目現場辦公時,為氫能源汽車項目取得的最新成果點贊。
媒體報道和市委書記點贊的青年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青年汽車)一並深陷輿論中,網友和媒體質疑青年汽車上演的是多年前的「水變油」騙局。
這家公司在成立一年後就為青年汽車設立50億的基金,可謂是大手筆。但是,上游新聞查詢發現,光大金控財金資本有限公司成立以後共有16筆投資,涉及行業有污水處理,建築等,並未涉及新能源汽車的項目。
在獲得此筆50億元巨額資金支持前,青年汽車旗下的三家公司已破產清算。蕭山法院2017年7月3日公布的一則法律文書顯示,三家公司為浙江青年蓮花汽車有限公司、浙江青年蓮花發動機有限公司、杭州亞曼發動機有限公司。
「青年水氫燃料車」是永動機?是否違反能量守恆定律?
現實不容忽視:上游新聞記者多方查詢發現,從2017年8月21日龐青年高調宣布公司生產出全球首輛水氫燃料汽車至今的2年間,未見有過一輛「青年水氫燃料車」交付的披露。
青年汽車兩年前也曾捲入「騙補」車企名單,該公司銷售給上海巴士公交(集團)有限公司245輛新能源汽車,實際安裝電池容量小於公告容量,因此吃了工信部的行政罰單。
Ⅶ 為什麼天眼查中企業自身風險達到322條,青年汽車還能進行融資
天眼可以查企業,查老闆可以讓商談更透明化更便捷適用於大部分人群。但是在天眼中查到企業自身風險達到了322條,青年汽車為什麼還能進行融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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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樣的事也給我們一個警醒,在未來的投資方面我們也有了更好的計劃,一個公司的運營與操作,即使我們不是全面的了解,也應該大概了解。當我們知道這個投資風險太大,我們就應該慎重考慮了。雖然風險還在融資承受范圍內,但是也要了解公司運營情況的,不僅是對公司負責也是對身後廣大的投資者。政府也要更加完善這方面政策。
Ⅷ 青年汽車申請破產,企業申請破產後會獲得什麼好處
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8)青年客車融資擴展閱讀:
企業破產的相關要求規定:
1、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管理人在最後分配完結後,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並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2、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管理人於辦理注銷登記完畢的次日終止執行職務。但是,存在訴訟或者仲裁未決情況的除外。
3、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程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
Ⅸ 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Ⅹ 汽車融資租賃是怎麼個模式
通過汽車融資租賃模式買車只需「1成首付」?這種低首付購車的模式到底是不是套路呢?汽車融資租賃模式究竟是個啥?
汽車融資租賃模式示意圖
疑問1:汽車融資租賃是買車還是租車?
這是問題爭論的焦點之一。有些人通過汽車融資租賃方式買車,幾個月後忽然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不對呀,我每個月付那麼多租金,車子不是自己的名下不是虧大了?這些人基本沒有看合同,而且對汽車融資租賃這種新興的購車模式沒有深度了解。
通過這張關系圖可以看出來,汽車融資租賃主要由三方組成,承租人(消費者)、融資租賃公司、供貨商。消費者作為車輛承租人和融資租賃公司簽訂合同;融資租賃公司與供應商簽署租賃物買賣合同,支付貨款購買租賃物;消費者從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車輛使用權,並每個月支付租賃費用;消費者從供應商獲得車輛的售後服務。
車輛所有權最後是轉移到使用者的,而租車公司是不會把所有權交給用戶的,所以汽車融資租賃歸根結底是買車而不是租車。這里也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適當評估自己實際情況,然後再選擇是否用這種模式購車。
其次,對消費者來講汽車融資租賃與經營性租車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去租車平台租車是為了解決一時的用車需求,車子是短時間內的代步工具;買融資租賃產品,消費者目的是為了將來有一輛車,或者因為現在手中資金不足或者需要做他用。汽車融資租賃產品可以很好解決消費者的資金方面的訴求,它的背後邏輯是有金融理財方面的因素在裡面的。
最後一點比較顯而易見的是租車費用計算方式是時間,比如說每天70元,是按使用時間計算租金的始終是時間維度。汽車融資租賃模式是以消費者佔用資金成本的時間去計算的所以有利息費用在裡面。簡單地說融資租賃平台從資本市場拿到錢後,把錢換成了車,再給消費者,而且還是低首付的方式。從資本市場拿的錢和低首付產生的風險及資金成本核算出來的費用(可能還要復雜),這些成本全部由融資租賃公司承擔,因此它的定價機制遠比簡單的租車按時間定價要復雜多得多,因此整體成本要高於消費者最初全款買車。
而對於選擇汽車融資租賃的消費者而言,原本因為信用資質不夠、資金不足,或者不想將手中的全部資金被買車佔用,通過融資租賃模式可以提前數年開上車,或者將手中閑余的資金做理財也能產生不菲的收益。另外, 租車租的都是舊車,而融資租賃買的是全新的車。
疑問2:誰更適合融資租賃?
什麼人比較適合這樣的產品呢?一是短時間內資金緊張,但長期來看具有償還能力的中小企業主;二是有錢,但是這個錢花到其他地方賺的更多;三是在銀行體系比較難過徵信,和不想佔用銀行信用額度的人。這類人三四線城市會多一點,沒有可抵押的資產,並且工資收入相對較低,銀行不願辦理額度稍大的貸款的等。
有上述情況的購車人還是很多的。從實際發生的汽車融資案例可以分析看,三四線城市「下沉市場」小鎮青年更喜歡汽車融資租賃。小鎮青年喜歡接觸新生事物、通過購車改善一家人生活品質的意願強,他們收入不太高,但也有一定的積蓄,因為沒有過貸款記錄,且可抵押的資產少,正常情況很難從銀行貸款買車,因此他們通過汽車融資租賃「1成首付」買車。而且,目前一二線城市的汽車消費市場基本飽和,三四線城市沒有堵車之憂,潛在消費者群體數量龐大,這些過去被忽視的消費群體已經成為各大售車渠道努力挖掘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