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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解析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分解與分步控制的中圖分類號

發布時間: 2021-06-11 12:32:27

1. 鄭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中心在哪兒啊

鄭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中心的地址,你可以登錄鄭州市政府官方網址進行查看,那下面會有清晰的說明

2.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優缺點

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優點

1、通過專利等無形資產做質押獲得流動資金貸款;


2、獲得政府貼息,銀行專利質押貸款某些地區實際融資成本低於固定資產抵押貸款且低於基準利率

3、企業知識產權獲得銀行貸款的同時提高了企業知名度,確認了企業知識產權價值。

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缺點

1、法律風險,缺乏相應的保障

由於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建設尚不健全與完善,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大的權利不穩定性,以及權利人的權屬與權益的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權屬爭議。法律風險的核心風險是確權風險,它決定了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否有意義、質押能否成立,以及當出現風險時能否順利變現。

2、估值風險,缺乏可靠的評估

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導致其財產權利在市場化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進而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由於其價值評估與傳統意義上的有形資產估值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評估立場、技術、方法、模型、參數的選擇直接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估值風險主要是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風險,它決定了貸款額度等基本授信要素,還決定著企業的還款來源和還款意願。

3、經營風險,缺乏確定的價值

企業作為權利人,其自身經營管理與資源配置決定了商標權或專利權能否創造應有的市場價值,是否能夠給企業帶來穩定的現金流,即決定了借款企業的第一還款來源。

4、處置風險,缺乏流通的渠道

受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場所均有特殊要求,變現過程復雜且存在不確定性,進而,當貸款出現風險時,質物處置通道不暢,風險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轉移、分散或化解,貸款銀行信貸資產質量將會惡化。解決質物處置問題,是商業銀行健康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關鍵問題之一,也將真正考驗貸款銀行經營風險的能力。

3. 專利權質押融資的步驟是怎樣的

1、企業向銀行提交專利權質押貸款書面申請

申請專利權質押貸款時,專利權人應持《專利證書》和銀行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客戶初步分析其資產准入標准及范圍,一般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貸款主體的准入標准,二是質押物的准入標准。

貸款主體的准入標准可通過貸款企業信用履約分析、償債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經營發展能力分析、綜合能力分析等確定,在實際中貸款主體通常是貸款行的黃金客戶、優質客戶,在貸款行及其他行無不良記錄。

質押物的准入標准一般遵循專利為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優先原則。

2、由專業評估機構對企業專利權價值進行評估

應該有專門的鑒定機構,對企業自身專利的價值進行全面、客觀的鑒定,建立知識產權質押物價值動態評估機制,這樣就可以給借貸雙方提供一個很好的知識產權價值依據,落實風險防控措施。

3、銀行對企業提交的資料及專利權評估結果進行審核

質押物的價值可通過專業的資產評估事務所對質押物的時點價值進行客觀的評估,為質押類業務提供價值參考。專利權質押包括:出質人(專利權人)在質押期限范圍內的無權屬糾紛的專利權。

金融機構根據專利的評估價值作為確定質押貸款的授信額度的參考,質押率通常規定不超過質押物時點價值的50%,在實際造作中受行業、地區及風險控制等諸多因素影響與限制,一般為10%—60%之間,質押率在20%-60%的居多。

4、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專利權質押合同》

由於專利權質押貸款合同需要到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質押登記,故雙方簽訂的質押登記合同應當包括:1、出質人、質權人的姓名(名稱)及住址;2、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3、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4、出質物清單;5、擔保范圍;6、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5、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手續

根據國家商標局和知識產權局的規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應持相關證件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辦理質押權登記,專利權質押登記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6、執行借款合同

取得知識產權質押登記證書後,金融機構可按照雙方簽訂的貸款合同給借貸方資金放款。

4.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三種模式

整體而言,從國內各地方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運作模式來看,主要以北京、上海浦東、武漢三種模式為代表。北京模式是「銀行+企業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的直接質押融資模式;浦東模式是「銀行+政府基金擔保+專利權反擔保」的間接質押模式;武漢模式則是在借鑒北京和上海浦東兩種模式的基礎上推出的「銀行+科技擔保公司+專利權反擔保」混合模式。這幾種模式主要涉及到銀行、企業、政府、擔保公司等多方主體。
北京、上海浦東、武漢三種模式的比較
政府角色。北京模式中,北京市科委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協調、扶持和服務功能,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支持,並承擔了相應的服務功能;上海浦東模式中,浦東生產力促進中心提供企業貸款擔保,企業以其擁有的知識產權作為反擔保質押給浦東生產力促進中心,然後由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與上海銀行約定承擔95%—99%的貸款風險,而浦東知識產權中心(浦東知識產權局)等第三方機構則負責對申請知識產權貸款的企業採用知識產權簡易評估方式,簡化貸款流程,加快放貸速度,各相關主管部門充當了「擔保主體+評估主體+貼息支持」等多重角色,政府成為了參與的主導方;武漢模式中,武漢市知識產權局與武漢市財政局共同合作,對以專利權質押方式獲得貸款的武漢市中小企業提供貼息支持,知識產權局負責對項目申請進行受理、審核及立項,財政局負責對所立項目發放貼息資金,並和市知識產權局共同監督,各主管部門發揮了「服務型政府」的相關職能,並且在具體職能上做了一定科學合理的分工。
銀行角色。北京模式中,交通銀行北京分行根據支持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不僅推出了以「展業通」為代表的中小企業專利權和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品種,而且還推出了「文化創意產業版權擔保貸款」產品,可以說,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充當的是主動參與的「創新者」角色;上海浦東模式中,上海銀行浦東分行承擔風險為1%—5%,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方面持非常謹慎的態度,認為控制風險最重要,在發放貸款方面比較被動;武漢模式中,相關金融機構在專利權質押融資方面表現還是頗為積極,如交通銀行武漢分行已辦理了9筆專利權間接質押貸款,而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正在嘗試推出專利權直接質押貸款。
中介服務機構角色。北京模式中,北京市經緯律師事務所、連城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北京資和信擔保有限公司等中介機構共同參與提供專業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各自按比例承擔一定的風險,其中經緯律師事務所主要承擔的是法律風險,連城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主要承擔專利權、商標專利權等無形資產的評估,資和信擔保有限公司則主要提供擔保,正是因為這些專業中介機構的參與,基本上解決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中的一系列難題,使得北京地區的質押融資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浦東模式中,浦東生產力中心作為政府職能延伸承擔了95%以上的風險,在評估方面主要是由該中心綜合企業經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進行簡單評估,因此並沒有引入專業中介機構參與運作;武漢模式中,引入的中介機構主要是武漢科技擔保公司,該公司在武漢市科技局和知識產權局的要求與支持下,嘗試以未上市公司的股權、應收帳款、專利權、著作權等多種權利和無形資產作為反擔保措施,其中以專利權質押的方式由嘗試走向推廣。

5.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進展成效

北京模式是一種以銀行創新為主導的市場化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這種模式下,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通過金融產品創新和金融服務創新,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帶來了一定的社會示範效益,並引領北京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快速、全面展開。有統計數據表明:截止2009年底,北京自開展鼓勵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以來,成功案例已達50餘例,貸款總額將近6個億,其中2007年—2009年3年間共達成45筆專利質押融資貸款,合計4.3億元。主要集中在環保節能、生物醫葯、IT技術、新材料及影視文化版權等行業,尚未出現壞帳或者逾期還貸情況。參與到其中的北京經緯律師事務所表示,這標志著知識產權在銀行質押貸款是完全可行的,風險是可控的。
上海浦東模式是一種以政府推動為主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截至2009年12月底,上海浦東已向84家企業發放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106筆、總額為1億6千多萬元。其對象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布在集成電路、電子、材料、新材料、軟體等浦東新區重點發展的高科技行業;融資期限從1年拓展為3年,單戶金額從100萬元提高到了200萬元,尚未出現壞帳或者逾期還貸情況。客觀來講,在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推出的初期階段,這些以政府為主導的創新嘗試和大膽舉措,既促進了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平台建設,又推動了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的良性循環使用。
武漢模式作為一種混合模式,在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創新。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引入了專業擔保機構——武漢科技擔保公司,一定程度上分解了銀行的風險,促進了武漢市專利權質押融資的開展。截至目前,交通銀行武漢分行、武漢市科技擔保公司以「銀行+擔保公司+專利權反擔保」的模式,共為11家企業提供了總額為6,000萬元的貸款。可見武漢的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已經有一定進展,但是至今尚未推出一筆直接質押貸款。
北京、上海浦東、武漢三種模式的個性和共性問題
三種模式雖然具有許多特點和優點,但在運作過程中仍存在著一些個性和共性的問題。就個性問題而言,北京模式:門檻高、小企業難以受益。具體表現為:一是貸款門檻高、風險大,貸款額度一般是1,00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0萬,一旦發生壞帳,銀行和其他中介服務機構將承擔巨大的損失;二是貸款對象有一定的局限性,貸款客戶群主要集中在處於成長期、有一定規模和還款能力的中型企業,基本上將小型和微型企業排除在外。上海浦東模式:政府承擔著重要風險。在推行過程中,我們注意到科技專項資金的利用效率較低。2006年至2010年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每年安排2,000萬元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至今,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專項資金已達1億,按2倍杠桿放大,其可撬動商業銀行貸款2億元。然而,該業務開展四年多以來,貸款量只佔可貸金額總量的二分之一左右。另一方面,一旦產生壞帳則主要由政府買單,政府將承擔較大風險。所以從長遠來看,這種做法並不可取,也不具備推廣價值。因此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正在通力合作,嘗試推出一種以金融創新和知識產權創新推動科技創新,且符合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定位、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全新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武漢模式:操作過程中受實際條件制約。武漢直接質押貸款尚未開展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當地銀行認為直接質押貸款風險過大,難以控制和操作,不願意嘗試;二是武漢資產評估機構服務水平與武漢市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武漢城市經濟發展水平有限,客觀上難以支撐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大規模開展。
同時,三種模式在運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風險問題,具體為:
一是法律風險,缺乏相應的保障。由於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建設尚不健全與完善,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大的權利不穩定性,以及權利人的權屬與權益的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權屬爭議。法律風險的核心風險是確權風險,它決定了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否有意義、質押能否成立,以及當出現風險時能否順利變現。
二是估值風險,缺乏可靠的評估。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導致其財產權利在市場化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進而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由於其價值評估與傳統意義上的有形資產估值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評估立場、技術、方法、模型、參數的選擇直接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估值風險主要是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風險,它決定了貸款額度等基本授信要素,還決定著企業的還款來源和還款意願。
三是經營風險,缺乏確定的價值。企業作為權利人,其自身經營管理與資源配置決定了商標權或專利權能否創造應有的市場價值,是否能夠給企業帶來穩定的現金流,即決定了借款企業的第一還款來源。
四是處置風險,缺乏流通的渠道。受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場所均有特殊要求,變現過程復雜且存在不確定性,進而,當貸款出現風險時,質物處置通道不暢,風險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轉移、分散或化解,貸款銀行信貸資產質量將會惡化。解決質物處置問題,是商業銀行健康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關鍵問題之一,也將真正考驗貸款銀行經營風險的能力

6.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什麼意思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定義:一種相對新型的融資方式,區別於傳統的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方式,指企業或個人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融資。

7. 知識產權融資,一般採取什麼方式獲得貸款 (20分)

1、一般採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質押融資是指企業或個人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的一種融資形式。
2、從國內各地方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運作模式來看,主要以北京、上海浦東、武漢三種模式為代表。北京模式是「銀行+企業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的直接質押融資模式;浦東模式是「銀行+政府基金擔保+專利權反擔保」的間接質押模式;武漢模式則是在借鑒北京和上海浦東兩種模式的基礎上推出的「銀行+科技擔保公司+專利權反擔保」混合模式。這幾種模式主要涉及到銀行、企業、政府、擔保公司等多方主體。

8. 知識產權融資面臨的主要困難

1、評估難。首先,知識產權內涵豐富、涉及面廣,具有復雜性、非物質性、價值不確定性等特點。其次,評估方法不全面。目前知識產權基礎評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餐種方法適用的情況不同,優缺點不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分析研究選擇。最後,借貨雙方價值關注點不同。企業傾向於強調知識產權未來收益的當前價值,而銀行更為關注的是資金的安全性,對知識產權的清算價值更為看重。
2、風控難。首先,知識產權自身的不確定性較高。知識產權的存續狀態在時間、空司上均有法律界限的范圍,一旦超出范圍即失效。其次,知識產權對企業經營重要性難以判斷。企知識產權數量不一、質量參差不齊,作用也存在差異,包括核心知識產嘆、防禦型知識產權、進攻型知識產權、一般知識產權等。最後,還要克服大為企業宣傳描述而造成工作人員對知識產權的主觀判斷。
3、處置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出現風險之後,質押標的難以處置。一方面是交易拍賣難,我國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尚不成熟,知識產權的處置拍賣極難達成交易,且轉讓程序復雜。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授權許可難,知識產權應用並不具備普適性,授權許可需要找到同行業或者同領域企業進行合作,在原實施企業未能良運作的情況下,新的實施企業面臨著很大的挑戰。

9.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防範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中的法律風險確切地說是金融風險的法律方面。凡是在貸款期問,足以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消失、轉移 或者擔保權無法實現的法律事實 都叫法律風險。其中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質物既存的瑕疵 另一類是質物或者擔保物在貸款期間發生的既發性的一些法律事件、法律事實或者法律行為,比如法律的變更 或者專利被他人申請宣告無效等 從而導致銀行拿到的質物變成空質,或者價值極劇減少。這兩類法律風險具體表現為以下方面:
(一)借款人 出資人資質方面的風險
這方面風險除涉及現行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外,也涉及到一些其他的法律法規,比如民法 公司法,包括借款人相關的重要法律文件缺失,或者沒有履行必要的年檢、登記、變更手續,從而無法符合銀行的申請條件等。
1、法律文件缺失有一些是權利憑證的缺失 以至從根本上無法確立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作為一項權利 應該是有權利憑證的 一旦一些權利憑證缺失 或者能夠證明權利的既授關系的法律文件缺失 會導致無法查證 或者無法確立這項權利的歸屬。
2、我國規定知識產權,特別是專利 要履行一些必要的年檢、登記、變更等手續。有些公司沒有履行也會造成無法貸款。
3 當借款期,或者借款申請的時間跨了年檢的年度 例如某公司4月份貸款,6月份應該年檢 貸款期到第二年的4月份到期,這個期間就要求由律師和銀行的客服經理督促其進行必要的年檢 否則會帶來金融風險。
4、出資人不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出資人是設定擔保的人 可以是貸款人,也可以是擔保人,但必須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如果出資人沒有國家正式授權文件證明其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肯定會造成金融風險。
(二)質物存在瑕疵帶來的風險
1、質物(商標或者專利)沒有取得國家商標局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授權包括正在申請過程中的和已經過期失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能取得貸款。
2、質物的權屬不清。首先質物必須是借款人或者出資人的 否則它的權屬問題可能涉及到很多公司法的問題。可能導致發放貸款以後由於權屬問題借款人、出資人或者相關的第三人之間發生爭議、糾紛或者訴訟以致質物被凍結、被查封或者無法變現,也可能直接造成借款人不還款。
3、質物存在侵權糾紛,或者提前終止 或者被申請宣告無效等法律風險。按照我國專利法 專利權可以在任何時候被申請宣告無效,因此這種法律風險不是質物本身的瑕疵 而是一種繼發性。這就需要在事前做一些法律上的防範,從而保證借款的安全。
4、其他法律瑕疵。
(三)現行行政管理體制導致的風險
1、權屬有爭議,權利存在不穩定性。公眾對專利或者商標權屬有爭議 均可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或者商標評審機構提出,一經核審,就有可能推翻原來的權屬狀態。這樣就使知識產權的權屬處在一個相對不穩定的狀態,不利於保護質權人 以及相關受益人的權利。
2、知識產權質押要進行登記。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者商標局是專利權或者商標權質押登記的法定行政部門。由於工商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及國家商標局沒有聯網.如果出資人的工商登記有變化,但沒有到國家專利局或者工商局做相應權利人的變更,有個別企業會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辦理登記手續,影響質權人的權利。
3、公示。商標質押後 應該如何公示7對此 現行的法律法規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 公眾很難通過一些便捷的方法查詢。這樣就使商標的質物權屬在審查上有一定的難度。
4、相關信息的披露。知識產權的權利上存在的有些權力限制信息,有關行政部門並不主動向公眾披露。公眾無法通過便捷的方式查詢。
5、自由裁量。國家商標局辦理質押登記部門要求提供質物,要將與質物是 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一並質押。如何評判是 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主觀性太強 導致商標局審查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很大 加大了質物審查的難度。
(四)其他風險
1、銀行貸款規程不完備的風險。銀行的操作規程和基本政策規定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從而帶來法律方面的風險或者漏洞。
2、質物處置的風險。國內還沒有形成成熟的、統一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因此,知識產權變現相對困難 也就存在一些處置風險。
3、法律和價值評估的交叉風險。法律負責的是質物的質的方面,而評估主要是對其量的規定性做評估,兩者之間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交叉部分。在這些交叉點上需要律師和評估機構配合。存在法律瑕疵的質物,即使有較好的市場前景 亦會導致其價值評價失真;反之法律上符合要求但沒有價值的質物是沒有意義的。 由於存在上述風險,交通銀行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採取了以下對策:
(一)律師事務所參與模式、流程的設計和設置。律師運用其專業知識,參與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的策劃、設計與流程制定工作。從制度上預防風險的發生,並且一旦發生風險,也可以有效的控制。
(二)律師參與貸前審查、貸後管理、質物處置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經銀行認可其資質的律師事務所介入金融服務,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對借款人資質、借款用途、質物權屬、出質人資質及借款人借款用途、還款來源、經營狀況等方面進行調查、見證、評審。貸後管理主要是對重大的經營變化進行貸後的監控 例如質權的變化 或者公司的關停並等。而擔保機構主要對它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進行貸前監控。如貸款期內出現法律風險要及時應對 要做好質物處置的法律准備。律師服務要跟蹤到質物處置完畢 做好正常還款和對質物做處置兩方面的法律准備。同時 資產評估機構在前期評估時 也要考慮將來的處置問題。
(三)建立由銀行、律師、評估、擔保等中介機構參加的金融平台。風險不是孤立存在的 也不是靜止的,在貸款之前和貸款期間都是互相聯系的 —個風險和一個法律事實都會和其他的事實相互聯系 所以僅僅有銀行,或者僅僅有律師,或者僅僅有評估師,從防備風險這個角度來說都是不完備的。這幾個中介機構同時提供這些服務需要以下條件:各自獨立,不互相串通,但是最後要達成共識。
(四)參與相關行政部門對一些管理辦法的起草、修訂的工作,從源頭上解決風險的防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