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裡可以找到關於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的資料
看看證券報有關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和做法,還可以從證券交易軟體運行後從各上市公司的資訊里詳細了解情況,然後根據這些素材進行分析綜合整理,可以得到你要的東西。
目前。實施公司的融資渠道是很典型的先圈產業、誇大項目效果、誇大業績、爭取上市,上市後再作概念吸納資金,循環往復。
Ⅱ 民營企業融資模式文獻綜述
中小企業是與所處行業的大企業相比人員規模、資產規模與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的經濟單位。
不同國家、不同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行業對其界定的標准不盡相同,且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動態變化。各國一般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定義,質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融資方式及所處行業地位等,量的指標則主要包括雇員人數、實收資本、資產總值等。量的指標較質的指標更為直觀,數據選取容易,大多數國家都以量的標准進行劃分,如美國國會2001年出台的《美國小企業法》對中小企業的界定標准為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英國、歐盟等在採取量的指標的同時,也以質的指標作為輔助。
世界各國和地區中小企業劃分標准:
美國: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
英國:質的規定:市場份額較小;所有者親自管理;企業獨立經營。
量的指標:小製造業:從業人員在200人以下
小建築業、礦業:從業人員在25人以下
小零售業:年銷售收入在18.5萬英鎊以下
小批發業:年銷售收入在73萬英鎊以下
歐盟:雇員人數在250人以下且年產值不超過4000萬埃居、或者資占年度負債總額不超過2700萬埃居、且不被一個或幾個大企業持有25%以上的股權。其中:雇員少於50人、年產值不超過700萬埃居,或者資產年度負債總額不超過500萬埃居,並且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
日本:製造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本額3億日元以下
批發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資本額1億日元以下
零售業:從業人員50人以下或資本額5000萬日元以下
服務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資本額5000萬日元以下
我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劃分標准為2003年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研究制訂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國家統計部門據此制訂大中小型企業的統計分類。
我國中小企業最新劃分標准
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精神,原國家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於2003年2月19日發布了《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對主要行業的中小企業的標准作出了明確的界定。該標準是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按照《通知》的規定,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應該按照以下標准認定:
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建築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6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和零售業,零售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500 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交通運輸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5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郵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1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不同國家、不同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行業對其界定的標准不盡相同,且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動態變化。各國一般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定義,質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融資方式及所處行業地位等,量的指標則主要包括雇員人數、實收資本、資產總值等。量的指標較質的指標更為直觀,數據選取容易,大多數國家都以量的標准進行劃分,如美國國會2001年出台的《美國小企業法》對中小企業的界定標准為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英國、歐盟等在採取量的指標的同時,也以質的指標作為輔助。
住宿和餐飲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 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職工人數」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末從業人員數代替;「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築業企業的銷售額會計科目」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的銷售額」 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
產總額」 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
業,職工人數800 人以下。企業是與所處行業的大企業相比人員規模、資產規模與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的經濟單位。
中小企業財務困境的現狀或者表現
隨著招商引資力度進一步加大和民營經濟的迅猛發展,中小企業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涌現,2003年海安國稅新增納稅人1842戶,比上年同期增長47 %.2004年縣政府下達民營企業發展目標,要求新發展個體私營企業 9250戶。不斷增加的中小企業一方面增加了稅源,另一方面也對基層稅收管理帶來很大的挑戰。最近,在進行納稅評估、一般納稅人復檢等工作時事,對中小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抽樣調查,其結果不盡如意,提高中小企業財務核算水平、加強財務管理已刻不容緩。
Ⅲ 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研究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企業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兩方面:一是自我結累;二是外部融資。外部融資主要指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在外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由於缺乏規模效應、市場競爭力弱小、融資成本昂貴、無形資產稀缺等不利因素。
與中小企業融資行為相關的外部團體主要有三個:政府機構、商業銀行、各類投資者。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各類投資者為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政府既可以對中小企業投資或借債,又可以通過擔保或監督的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與大企業比較,中小企業更需要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就直接融資而言,中小企業需要管理制度、市場機會的支持;就間接融資而言,它們則需要第**三方擔保和對口服務。政府作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紐帶,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政府支持、銀行信貸、直接投資**三方面的融資比例是相仿的,據對美國小企業金融抽樣調查,美國小企業的股權融資約占其總資產49.63%,債務融資則佔50.37%。就外部融資而言,以天使基金和風險基金為主的直接融資占總資產的12.86%,銀行信貸佔18.75%,非金融機構和政府擔保的商業信貸佔15.78%。可見,間接融資仍然是發達國家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間接融資中商業銀行自願型的貸款以及政府支持的信用貸款旗鼓相當。直接融資中的風險投資雖然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又一重要渠道但並非全部。而且最為重要的是,風險投資由於追求高收益,一般喜歡選擇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而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畢竟只是中小企業中較少的一部分。本文主要從政府作用、間接融資、直接融資**三個角度概括我們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觀點。
一、政府與中小企業融資
(一) 政府對中小企業的作用
發達國家設立專門的政府主管部門是對中小企業融資統籌管理的必要條件。我國目前是在經貿委下設立中小企業司,主要負責中小企業政策性研究、中小企業行為輔導等。相信以後中小企業司的作用會越來越大。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雖然也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但最主要的形式還是提供擔保支持
(二)政府在中小企業間接和直接融資中的角色
政府的作用可以在中小企業兩種主要融資形式中得以體現:
在間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都有相應的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資金的對口銀行。;法國成立了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主要職能是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銀行的貸款擔保、小部分直接向中小企業貸款。發達國家的政府支持中小商業銀行的存在和發展,通過制定反壟斷法規、中小銀行優惠政策的形式保證中小企業貸款的獲得。在直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政府不僅鼓勵中小型投資公司參與投資中小企業,而且利用其高度有效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拓展直接融資空間。以美國為例,官方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民間的風險投資公司是中小企業籌資的重要來源之一。
(三)我國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現實選擇
具體的介紹您參考這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http://hi..com/cncapital/blog/item/8c22a618f491210735fa41a5.html
Ⅳ 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狀況。目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狀況並不十分理想。我國在主板市場上市的企業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國有企業,僅有那些產品成熟、效益好、市場前景廣闊的高科技產業和基礎產業類的少數中小企業可以爭取到直接上市籌資、或者通過資產置換借「殼」買「殼」上市的機會。盡管我國有關部門即將出台企業債券管理新條例,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將有所放寬,原先對項目的限制將有所松動,但對中小企業來說,在一定時期內還將不在眾券商備選企業之列。職工集資是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手段。由於企業在開辦初期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支持,所以大多數中小企業採用職工集資的方式籌集資金。入股是改制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重要融資方式,大多數已經占總資產的10%.
2.信用歧視。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Ⅳ 國外專家對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有什麼看法
1、中小企業的融資通道過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入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由於我國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缺乏完備法律保護體系和政策扶持體系,影響創業投資的退出,中小企業也難以通過股權融資。
2、獲得信貸支持少。因貸款交易和監控成本高等原因,銀行不願對中小企業放貸。同時,中小企業因資信等級低,缺乏抵押資產,融資成本高等原因,難以得到銀行資金支持。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浙江省統計,全省民間投資中自籌佔55.9%,銀行貸款20.1%,直接融資不到1%。
3、流動負債所佔比例較大,而長期負債則占很少的部分。主要由於銀行一般只會為中小企業提供短期貸款,而由於各種原因一般不會提供長期貸款。
4、中小企業之間互相擔保,申請貸款。一旦一家公司因經營不善而蒙受損失,則會引發一系列的連鎖反應。若短期內急需資金,中小企業之間會互相拆借,或通過內部融資的方式解決。
5、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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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求2010年左右國內外對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研究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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