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務融資的類型結構是什麼
債務融資的類型結構: 債務融資類型結構,即不同來源的債務比例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商業信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租賃等。不同類型的債務對於約束代理成本各有其特點而多樣化的債務類型結構有助於債務之間的相互配合並實現債務代理成本的降低。 1.銀行信貸 銀行信貸是企業最重要的一項債務資金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也是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對企業進行干涉和對債權資產進行保護。但銀行信貸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樣存在缺陷:流動性低,一旦投入企業則被套牢;信貸資產缺乏由充分競爭產生的市場價格,不能及時對企業實際價值的變動做出反應;面臨較大的道德風險,尤其是必須經常面對借款人發生將銀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變投資方向,以及其他轉移、隱匿企業資產的行為。債務人的道德風險由於銀行不能對其債權資產及時准確地做出價值評估而難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企業債券 債券融資在約束債務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銀行信貸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首先,企業債券通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投資者可以隨時予以出售轉讓。這就為債權投資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動性 可以降低投資的套牢效應,也即是降低了投資的專用性。在這種條件下,債權人對權利的保護不再是必須通過積極的參與治理或監督,還可以通過一走了之的方式。顯然 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沖突被分散化了(至少從特定債權投資者的角度來說是如此),債權的代理成本相應降低。這與股票的流通能帶來股權資金的相對低成本使用是類似的道理。 其次,債券對債權融資代理成本的約束還通過信號顯示得以實現。由於債券存在一個廣泛交易的市場。其價格能對債券價值的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應,並且,債券的價格變動還將反映出企業整體債權價值和企業價值的變化。企業債券實際上起到了一個顯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債權人及時發現債權價值的變動。尤其是在發生不利變動時迅速採取行動來降低損失。顯然。債券的這種作用有利於控制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沖突在沖突剛開始時就及時發出信號,引起債權人的重視並採取適當行動,從而防止沖突擴大或升級。銀行對貸款的質量評估也可以起到類似作用,但由市場來對企業債務定價,不僅成本要低得多,而且准確性和及時性要高得多。債券的這種信號顯示作用是其他債權融資方式所沒有的。當然,與銀行信貸相比,債券融資亦有不足之處,主要表現為債權人比較分散,集體行動的成本較高,而且債券投資者較大眾化,未必是專業機構。這些特點顯然不利於債券投資者約束債權的代理成本。 3.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是期限較短的一類負債,而且一般是與特定的交易行為相聯系,風險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鎖定 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較低。但是,由於商業信用比較分散,單筆交易的額度一般較小,債權人對企業的影響很弱,大多處於消極被動的地位,即使企業出現濫用商業信用資金的行為,債權人也很難干涉。 4.租賃融資 租賃融資作為一種債務融資方式,最大的特點是不會產生資產替代問題,因為租賃品的選擇必須經過債權人(租賃公司)審查,而且是由債權人實施具體的購買行為,再交付到企業手中。而且,在債務清償之前,債權人始終擁有租賃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對企業可能的資產轉移或隱匿行為都能產生較強的約束。從這個角度來看,租賃融資的代理成本較之其他方式的債權融資顯然要低得多。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發現,各種債權融資方式在克服代理成本方面均具有各自的優勢與不足。因此在債權融資中應實現各種融資方式之間的取長補短 將各種具體的債權資金搭配使用、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而在所有可能的債權融資方式中,銀行借貸與發行債券無疑是兩種最為重要的債權融資方式,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僅具有替代性,更重要的是它們具有相當程度的互補性。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參與公司治理與監督方而具有顯著優勢。 債務融資對經理人的約束: 債務融資對經理人的約束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公司的債務融資會降低公司投資能力,控制其無限的投資沖動,保護投資者利益。當公司有較多經營盈餘時,股東一般希望能將盈餘資金以股息的形式返還,而經理人一般願意用來投資。即便在投資機會較少時,經理人也希望去兼並和收購擴張,以增加自己的控制權。但從股東的角度看,這種支出是低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債務負擔,債務支出減少了公司的現金流量,從而降低了經理人從事無效投資的選擇空間。 (2)債務約束加重了公司破產的可能。在有些情況下,讓公司破產可能更有利於投資者的利益。但經營者一般不願意讓公司破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存在硬的債務約束,債權人就可以依照破產法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3)債務融資限制公司在無效投資方面的作用與公司的行業特徵有關。一般說來,處於新興產業的公司的債務比已經處於成熟行業中的公司低,因為成熟行業的投資機會相對較少,這些公司在長期經營中又積累了較多的盈餘資金,負債在限制公司無效投資方面的作用比較弱。而對那些處於新興行業中的公司來說,其價值主要在於未來的增長機會,近期內可能沒有足夠的當期收益來還本付息,在限制公司無效投資方面的作用較強。 (4)債權人很容易觀察到公司過去償還貸款的記錄。公司償還貸款的記錄越好,公司進一步獲得貸款的成本就越低。這就鼓勵了公司良好經營和保持較好的還款記錄。 總之,債務會迫使經理將企業現金的收入及時分配給投資者而不是自己揮霍;債務還 會迫使經理們出售不良資產及限制經理進行無效但能增加其權力的投資;當債務人無力償債或企業需要融資以償還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就會根據債務合同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調查,從而有助於提示企業的信息並更好地約束和監督經理。
B. 融資融券交易的一般流程包括哪些(二)
三、投資者進行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
(一)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
投資者根據本人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計算出授信額度余額和保證金可用余額,兩者之間的較小值為投資者可融資(或融券)的最大金額。投資者在上述額度內,可進行標的證券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申報。需要注意,按照相關規定,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新成交價;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其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交易系統對融資融券交易申報進行前端檢查,對買賣證券的種類、融券賣出的價格等違反規定的交易指令,予以拒絕。
(二)維持擔保比例與擔保物的補充、替換、提取
維持擔保比例是指投資者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在交易存續期間,投資者必須對維持擔保比例加以關註:如果因為證券市值變動或者擔保物范圍調整,導致維持擔保比例低於一定值(目前交易所規定為130%),投資者必須及時補充、替換擔保物,否則可能會被證券公司強制平倉;當維持擔保比例高於300%,投資者可以提取擔保物。
四、了結交易
了結交易是指了結因融資融券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即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償還所借入的資金或證券。
了結交易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通過賣券還款或者直接還款(買券還券或者直接還券)主動了結融資(或融券)交易;二是因觸發合同約定平倉條件而被證券公司強制平倉。
五、剩餘資金、證券的劃轉
了結交易後,投資者可以將剩餘證券轉回普通證券賬戶,將剩餘資金轉回信用資金第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對於買券還券所多還的證券或融券強制平倉後的剩餘證券,由證券公司主動劃回給投資者。
六、交易期限和信用賬戶注銷
每筆融資(或融券)的期限不超過六個月,期限順延的,應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情形。
業務合同也有一定期限,到期後,投資者有兩種選擇:一是與證券公司協商一致,續簽合同;否則,投資者必須了結所有交易,將剩餘資金、證券轉出後,注銷信用賬戶。
(內容主要來源於國信證券網站)(責任編輯: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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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融資分為「A,B,C,D,E」是什麼意思
融資A、B、C、D、E是指融資的階段。一般來說A輪融資指第一輪融資,一般發生在項目初期。以此類推,B、C、D、E分別指第二、三、四、五輪融資。
A輪:基本產品模型已經跑通,需要資本來繼續擴量。融資額1000-3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估值5000萬-1.5億人民幣左右。
B輪:產品已經迅速上量,需要驗證商業模式,即賺錢的能力。這一階段的融資額在1000萬-3000萬美金之間,公司估值在3-6億人民幣左右。
C輪:商業模式驗證成功,通過資本上量壓倒對手,因為已經驗證了規模化的賺錢能力,所以理論上應該是最後一輪融資。C輪和C輪之後的公司估值很難預計,只能用規模化的盈利能力作為衡量標准。融資額基本靠談,靠企業根據自己業務發展預測的財務報表進行評估。
D輪、E輪、F輪融資:C輪的升級版。
(3)一般來講融資的交易結構指什麼擴展閱讀
常見形式的融資方式
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海外融資
企業可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D. 什麼是融資租賃信託融資租賃信託交易結構是什麼
融資租賃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行為。
融資租賃信託計劃集合了兩類非銀行金融企業的業務優勢。具體地說,信託業有寬泛的資金來源,在集合資金的渠道上有一定專業優勢,融資租賃信託計劃對信託公司來說是多了一種融資標的,也多了一種盈利模式。而融資租賃公司在租賃資產的管理和處置方面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及專門人才。對信託公司來講, 融資租賃業務由於擁有出租設備的所有權,通過租金回收投資,這種方式較普通的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更安全。
融資租賃信託計劃交易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信託資產的形成即融資租賃交易部分,包括融資租賃的三方交易過程;
二是信託計劃的設立部分,包括信託計劃的發行、監管、收益分配等過程。具體流程見下列說明:
①投資人在商業銀行開立專戶,通過銀行購買融資租賃信託計劃,成為信託資產的所有權人;
②商業銀行將信託資金轉入信託公司在銀行的信託專戶,並對其進行監管;
③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在非過手租賃情況下)與承租人、擔保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④根據承租人的要求,信託公司向指定的設備供應商購買租賃物;
⑤設備供應商將租賃物發運到承租人所在地,經過安裝、調試、操作培訓等環節,保證租賃物能正常運行。保修、維修等售後服務以及可能的回購是設備供應商應長期履行的責任;
⑥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定期足額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長一般不超過5年;不管租賃物實際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須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⑦信託公司將專戶內收到的租金(通常1~3個月收一次),每滿一年就向投資人分配一次信託凈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種費用之後的余額);
⑧銀行將信託專戶的收益分配通過轉賬的方式轉入投資人賬戶;
⑨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將租賃物以名義貨價轉讓給承租人,完成一筆租賃交易;
E. 什麼是結構融資
融資結構簡單說就是你借來的錢有多少是需要還的(債權) 有多少是不需要還但是要給出資方定期分紅(股權) 也就是借來資金的權益負債比。樓上說的有些麻煩而且是復制過來的。
F. 結構性融資是什麼意思
什麼叫結構性的融資呢?結構性融資是指通過改變公司的股本結構、債權結構達到融資的目的,具體來說的話:1.我們講產權融資,也就是說你可以引進新的股東,讓新的股東新的投資者持有股份的身份加盟進來,這種形式的話我們叫做產權融資,或者叫股權融資。新的股東給你投資,有你資產的一部分,所以他用資金換取了你的產權,我們說這是產權融資,與其相對的我們叫做債權融資,債權融資指的是對方不是以投資者的身份,而是以債主的形式進入你的公司。債主的形式進入你的公司,這個債主的話從某種程度上不願意跟你分享你的利潤,他拿的是固定收益的,我們現在很多人過去的企業家從銀行貸款更多體現的是在債權融資,銀行到期你必須還清的,你掙的再多,回報率再高跟銀行無關,也不要,銀行是不跟你風險共享的。二者是有本質上的差異,產權和債權,究竟什麼企業適合產權?什麼企業適合債權?我們還需要進行具體的分析,當然這兩個融資的形式完全不一樣,所以是說它的作用和對每一個公司的需求是截然不同的,比如說我們說一個公司它的經營狀況非常好、收益率也非常高,假設一個公司它的資產是一個億,現在他別人要給他投資以債主的形式進來,新的投資者以債主的形式沒進來之前,他一個億回報率能拿到40%,因此他一年從這一億中獲取4000萬的利潤,這個時候你說這個市場非常好,你想以投資者以債權的形式引進來,他又給你投資了1個億,你們二者一加一個億變成了兩個億,但是你當初一個億的盈利4000萬,現在你就得到了8000萬,可是這個時候假設你是先以產權的形式引進的,結果變成了什麼呢?你們現在這個企業盈利比以前增加了兩倍,由4000萬變成了8000萬,可是你的盈利要分給你的合夥人50%,也就是說,他拿4000萬,你還剩4000萬。從這個意義上講,你這個融資的話沒有太大意義。
比如說兩個人,我現在有一份,別人又給你一份,結果你們兩個人評分,他把他的拿走了,你拿你的,等於你沒引進投資者之前是一樣的,我舉的例子是產權融資,假設我們這個時候採取的形式是以債權的形式,以債主的形式進來。債權和產權正好是相反的,債權是不跟你分得利潤不跟你風險共擔,是實現預定的,比喻你給我20%回報或者是10%的回報,假如給他10%的回報,這個投資者是以債主的形式進入你的公司或者項目中,最終你原來你1個億盈利4000萬,現在變成2個億盈利8000萬,最後一算帳,他只能拿回他投資的10%,這是以債權的形式,按事先預定好的。
什麼概念呢?最終的結果你們兩個盈利是8000萬他拿走10%1000萬,你還有7000萬,我可以告訴大家,債權和產權之間的差異有多大,剛才我講到結構性融資,這只是結構性融資的一個主要方面。
再把結構性融資延伸一點,結構性融資剛才我說到了是通過改變股本結構甚至資產結構達到的目標,結構性融資包括產權包括債券,債權的形式可以通過銀行或者是共同基金,多數情況下是以貸款的形式進入的,也有一部分是有產權,另外一種產權的形式是上市,上市指的是直接產權,通過上市的形式是說你要發行股票,你這個股票發行了,你是用公共的資金換取你公司的股票,或者是換取你公司的股權,是一個公共產權,二者的話無論是股權還是債權,它都分為是公募的和私募的兩類,對很多企業家現在恐怕是公募的難度和渠道相對要少一些,也就是說公募的渠道比較少,難度比較大,相反私募的渠道和方法相對會多一點,但是我們必須要搞清楚他們之間的相互關系,搞不清楚的話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上面講的是結構性融資,下面的話也就是說除了結構性融資以外,公司的融資的形式還有其他的,比如說經營性融資,可能從理論上和認識高度上我們很多企業家並沒有認識到經營性融資,但是事實上我們說很多企業家、很多企業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商都實際上在做這些事情,比如說經營性融資很多開發商在房子還沒有建起來的時候,通過賣期房的形式,通過預交抵押金等等形式,實際都是屬於經營性融資的一種方式,因為他的目的是自身開發商的資金不足,或者說是現金流困難、現金流不是很充裕,通過提前拿到資金,實際上就達到了一個融資的目的。
G. 融資租賃的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有什麼區別
實務中,出租方應依據承租人的需求個性化設計租賃交易
結構
,才能更好地滿足承租人的實際
需求,促成項目成交。對利率敏感,可以多元融資的顧客,盡可能以保證金,手續費來調劑收入
由於融資租賃可以讓承租人通過分期支付租金的形式承擔租賃物價款,從而起到緩解承租人短期資金壓力的作用,因此承租人在購買船舶等大型設備時往往選擇通過該種模式。
然而在輪船等大型設備的融資租賃過程中往往存在這樣的問題,即《融資租賃合同》成立後,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和指示向供貨商訂制租賃物,並支付了大部分貨款,然而由於租賃物從製作到交付承租人使用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此時《融資租賃租賃合同》項下的租賃物尚未成就,無法交付承租人使用,而從出租人的角度融資款項已經投放,那麼,在這段時間內(出租人支付貨款之日起,到供貨商實際交付租賃物之日止),出租人是否有權利計收租金呢?或者說,融資租賃合同何時生效?
在我看來,從實質來看,融資租賃是一種融資行為,融資的本金就是出租人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那麼,從出租人向供貨商支付租金之時就有權計收資金成本,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合同》的生效時間,並非自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之日之日止。然而,由於在這段時間內,租賃物上不存在,承租人無法實際佔有使用租賃物,無法正式起租。於是租前息的概念出現了,也就是說從出租人提供資金之日起,到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之日止這段時間的融資成本。由於在這個交易過程中,出租人只起提供資金的作用,從出租人的角度來講,起租日前後對其影響不大。
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融資租賃的另外一個類型售後回租模式也日益普遍,所謂售後回租是指出租人購買承租人的自有固定資產,並回租給承租人,承租人通過支付租賃物租金的形式向出租人還本付息,並在租期屆滿時以名義價款留購租賃物。此種交易模式實際是將承租人和供貨商重合於一身。企業往往樂於選擇此種方式盤活固定資產,實現融資目的。
在實踐過程中,可能存在承租人慾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機動車輛,但由於某種原因無法通過直租方式實現,又因自身缺乏足值的固定資產,無法通過傳統售後回租形式進行融資,為突破這樣的尷尬境地,有人嘗試以新增機動車輛為租賃物,與承租人開展售後回租業務,即出租人以承租人慾購買的機動車輛為租賃物與承租人簽署《融資租賃合同》(注意此時車輛並非歸承租人所有),並向承租人支付融資款,承租人利用該融資款向供貨商購買機動車輛,並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向出租人還本付息。存在爭議的是,從《融資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承租人取得租賃物權屬之日止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問題。
有學者主張,在這段時間內,融資租賃合同效力不存在瑕疵,自《融資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出租人即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計收「租前息」。在我看來此種觀點值得商榷。
在售後回租模式下,承租人需以自有的固定資產出售給租賃公司以實現融資目的,然而在上面所說的期間內,機動車輛的使用權歸供貨商所有,承租人尚未取得所有權,又談何出售呢?按《合同法》之規定,出賣人出售沒有處分權的物品,該等行為的效力存在瑕疵,從而租賃公司難以取得機動車輛的所有權,那又談何租前息呢?
其實,我不否認該交易項下的處分行為效力存在一個空檔期,然而這種操作是否具有可操作餘地呢?
在我看來,控制此種風險的核心在於把控融資款的流向,即通過監管賬戶、支票轉背書等途徑,使得融資款專項用於支付給供貨商,從而使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處分權,以彌補《融資租賃合同》的瑕疵,同時,租賃公司可以解決物權法中佔有改定的概念,即關注承租人與供貨商簽署的《機動車買賣合同》,將機動車輛所有權的轉移的時間適當提前,即機動車輛自供貨商收到購車款之日起(如果能提前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則更好)即告轉移。此時《融資租賃合同》生效,融資款投放,機動車輛所有權轉移即可在一天的時間內完成。
況且,如果承租人擅自挪用融資款,租賃公司還可適用《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規定解除合同,收回錢款,並主張損害賠償(可見,把控制款項投放是多麼重要!)
通過該途徑,避免了承租人為取得融資款,先通過借貸等其他途徑取得租賃物的麻煩,也使得售後回租的適用范圍予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