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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資產出售

發布時間: 2021-03-25 06:50:11

A.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這兩個會計科目怎麼處理

首先要說的是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時候,這兩個科目不在一個分錄上。在持有過程中如果發生公允價值的變動才會出現在一個分錄當中。如果是公允價值高應是(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金額為公允價值大於帳面價值的差額。反之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其次出售時應做兩筆分錄(第一筆借:銀行存款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成本 利息調整,其中明細科目利息調整和公允價值變動有可能在借方 借貸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第二筆把持有過程中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科目。)

B. 求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到出售的全套賬務處理

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到出售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 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發放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金額)

2、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 息

借: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4、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5.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投資收益(處置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投資收益(處置收益)

同時,按原記入「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金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貸:投資收益

或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2)金融資產出售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C. 交易性金融資產賣出時候的會計分錄應該怎樣做啊

分錄不固定
一般來說,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下面是例子:
例1:某公司於2009年2月8日從證券市場上購買中水漁業公司的股票3000股,單股價格10元,另支付交易手續費及印花稅合計1000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30000
投資收益
1000
貸:銀行存款
31000
例2:假設2009年6月30日09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中水漁業公司股票價格漲到每股13元,則該公司確認股票價格變動的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9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9000
例3:假設2009年8月8日,公司將持有的中水漁業公司的股票以現價每股15元全部拋售,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45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30000
-----公允價值變動
9000
投資收益
6000
同時,將原計入公允價值變動的部分轉出,計入處置當期投資收益分錄如下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9000
貸:投資收益
9000

D. 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例子

A公司於2010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上購入B公司於2009年1月1日發行的債權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改債權5年期、票面利率為5%、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為2014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歸還本金和最後一次利息。購入債權使的實際利率為4%.A公司購入債權的面值為1000萬元,實際支付價款為1076.30萬元,另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假定按年支付利息。2010年12月31日,該債權的公允價值為1020萬元。2011年12月31日,該債權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為1000萬元並將繼續下降。2012年1月20日,A公司將該債權全部出售,收到款項995萬元存入銀行。
要求:編制A公司從2010年1月1日起到2012年1月20日上述有關業務的會計分錄。
1)2007年1月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0
應收利息50(1000×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36.30
貸:銀行存款1086.30
(2)2007年1月5日
借:銀行存款50
貸:應收利息50
(3)2007年12月31日
應確認的投資收益=(1000+36.30)×4%=41.45(萬元),應收利息 =1000×5%=5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50-41.45=8.55(萬元)。
借:應收利息50
貸:投資收益41.4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8.5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1000+36.30)+41.45-50=1027.75(萬元),公允價值為1020萬元,應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1027.75- 1020 =7.75(萬元)。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7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7.75
(4)2008年1月5日
借:銀行存款50
貸:應收利息50
(5)2008年12月31日
應確認的投資收益=1027.75×4%=41.11(萬元),應收利息=1000×5%=5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50-41.11=8.89(萬元)。 註:在計算2008年年初攤余成本時,不應考慮2007年12月31日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應收利息50
貸:投資收益41.11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8.89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調整前的賬面價值=1020-8.89=1011.11(萬元),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應確認公允價值變動=1011.11-1000=11.11(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18.86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1.11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75
(7)2009年1月5日
借:銀行存款50
貸:應收利息50
(8)2009年1月20日
借:銀行存款99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8.86(7.75+11.11)
投資收益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18.86(36.3-8.55-8.89)

E.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時應確認的投資收益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可直接利用公式:銷售價款-取得時的入賬價值
支付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不能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入賬價值,交易費用應計入成本
取得時的入賬價值為=200*(4-0.5)+2=70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時應確認的投資收益=800-702=98(萬元)
或者800-200*3.6+(200*3.6-702)=98(萬元)

F. 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隨時准備出售的金融資產是什麼資產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嗎

狹義的金融資產分四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
隨時准備出售,可以理解為明確意圖:以賺取差價為目的(投機,說白了就是為了賺差價)
2、持有至到期投資;
可以簡單理解為債券
3、貸款和應收款項;
和股票不搭邊,直接排除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以理解為意圖不明確

所以從二級市場購入的隨時准備出售的股票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有不明白的可以再問我,我在學習注冊會計師課程。

G.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7)金融資產出售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H.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8)金融資產出售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I. 取得某項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近期內出售,該金融資產稱為()

選擇B,理由如下:

金融資產的分類與金融資產的計量密切相關。因此,企業應當在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時,將其劃分為下列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就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也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基於風險管理、戰略投資需要等而將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有什麼不對的繼續交流哦 在做任務 幫幫忙 採納最佳吧 嘿嘿

J.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二、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三、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2、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四、初始計量時存在差異

1、交易性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將取得的公允價值作為企業交易時初始確認的金額,將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耗的費用,在取得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中。

如果存在尚未被發放但已被宣告的股利現金,就應當將其單獨確立為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交易性的金融資產處事的確認金額。

2、可供出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的確認金額就應當包括企業金融資產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公允價值的和來確定,在所支付的款項中如果包含尚未發放但已經宣告的現金股利,就應當將其確認為企業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例如,2010年9月28日。甲公司將乙公司中的每股價值l元的股票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本公司,共購買780000股該股票,總共需要付給乙公司交易費用3000元,在這部分資金中,同時包含以每股0.5元計算的已經被宣告但並沒有領取的現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