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未確認融資費用為什麼按實際利率法攤銷
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所反映的內容,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換一個角度,我們可將其理解為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也可視為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資而產生的利息,因為融資租賃本身就包含了融資的目的。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利息費用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未確認融資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未確認融資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有關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研發支出」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當期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准則確定的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本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當期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余價值。
Ⅱ 什麼是未確認融資費用,一直不明白這個科目的計算問題,這個科目解決哪些問題的
現行《企業會計准則-租賃》中都出現了「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但是,兩者對「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並未作進一步的解釋,因此,在會計實務上容易造成認識的混淆和操作上的不便。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對「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作進一步認識。
一、「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的產生
《企業會計准則-租賃》第8條和第9條規定了承租人在融資租賃條件下租賃開始日應進行的會計處理。在租賃開始日,企業融資租賃資產超過企業資產總額30%時,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的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顯然,這只是未確認融資費用產生的分錄表現,即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差額,而其實際的經濟意義源於融資租賃的成立與確認。將一項租賃交易確認為融資租賃,意味著在實質上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從出租方轉移給了承租方,這時對於承租方而言,無論是從會計處理還是從經濟實質上,都將此項資產視同自有資產,可以認為,承租方購買了該項融資租賃資產。承租方通過一次交易達到了既融資又融物的目的。
但是如果承租方不選擇這種方式,而是通過資本市場向其他金融機構直接融資和借貸來獲得必要的資金,然後再通過商品市場購買所需的資產,即通過兩次交易也能達到融資和融物的目的。不過這樣的話承租方就必須償還所借本金及其產生的利息,這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我們可以將未確認融資費用視為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資而產生的利息,因為融資租賃本身就包含了融資的目的。
二、「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的性質
《企業會計制度》在「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部分將「未確認融資費用」作為資產類科目,但在《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和《企業會計准則-租賃》指南中,卻都同時規定:在編制報表時,對「長期應付款」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顯然,這里出現了前後矛盾:如果將「未確認融資費用」規定為資產類科目,那麼應將其餘額列示在報表的資產項目中,而不應從「長期應付款」項目中抵減;如果從報表列示的角度說它是負債(備抵)類科目,那麼就沒有必要將其規定為資產類科目。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所反映的內容,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換一個角度,我們可將其理解為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盡管如此,對於承租方來說,「未確認融資費用」
既不是在未來預期可以為其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流入的項目,更不是其在期初已經支付待到以後期間攤銷的待攤或者遞延項目,所以,將「未確認融資費用」作為資產類科目是沒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從會計分錄形式看,它首次確認出現在會計分錄的借方,而且後來攤銷時轉到了「財務費用」科目的借方,這樣就具備了資產類科目的外在形式。
同時,「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也不符合傳統財務會計模式配比機制下的負債類科目的性質,這一點僅從會計分錄形式就可以說明。但是如果把「未確認融資費用」理解為尚未支付而應預提的待到以後分攤的財務費用,那麼,它就具有負債(備抵)類科目的內容。從這個角度出發,也就不難理解在編制報表時,對「長期應付款」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了。因此,筆者贊同對「未確認融資費用」作雙重理解,即資產類科目的形式、負債類科目的內容。
Ⅲ 未確認融資費用是什麼意思
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所反映的內容,是融資租入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長期借款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換一個角度,我們可將其理解為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也可視為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資而產生的利息,因為融資租賃本身就包含了融資的目的。
《企業會計准則-租賃》第8條和第9條規定了承租人在融資租賃條件下租賃開始日應進行的會計處理。在租賃開始日,企業融資租賃資產超過企業資產總額30%時,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的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顯然,這只是未確認融資費用產生的分錄表現,即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差額,而其實際的經濟意義源於融資租賃的成立與確認。將一項租賃交易確認為融資租賃,意味著在實質上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從出租方轉移給了承租方,這時對於承租方而言,無論是從會計處理還是從經濟實質上,都將此項資產視同自有資產,可以認為,承租方購買了該項融資租賃資產。承租方通過一次交易達到了既融資又融物的目的。
但是如果承租方不選擇這種方式,而是通過資本市場向其他金融機構直接融資和借貸來獲得必要的資金,然後再通過商品市場購買所需的資產,即通過兩次交易也能達到融資和融物的目的。不過這樣的話承租方就必須償還所借本金及其產生的利息,這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可以將未確認融資費用視為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資而產生的利息,因為融資租賃本身就包含了融資的目的。
Ⅳ 弱弱的問一個問題。。。。由融資租賃入賬的固定資產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為什麼不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我看稅法的時候也想這個問題了;回去查書給我的感覺就是,1判斷是不是永久性差異還是暫時性差異;這個給我的疑惑最大;後來一查書,資產的計稅基礎就是未來期間可以抵扣的金額;看來不管是提折舊還是減值還是盤虧。這些都會在資產收回他的價值,也就是每期的現金流中,最終把入賬1000消耗到0為止。這些都會影響當期的利潤總額。而咱們平時做題那些提減值,折舊的暫時性差異都是,因為稅法允許抵扣的時間不同造成的。這個資產叢1000到0過程中,提減值產生可抵扣差異,當期多交稅了,他早晚會因為實際發生損失時候稅法允許抵扣,從而轉回這種差異;這個題資產入賬就是最低租賃付款折現額或者公允價,肯定比那麼沒折現的每期合同付款額小;這種差異產生不會影響利潤;
而咱們學的資產負債表賬務法都是根據利潤總額調整應納稅所得額,這個屬於特例,和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是一個道理。這個東西產生就有差異,後期提折舊也不會轉回。它屬於資產負債表無法使用的,你就當特例記吧;本來資產負債表賬務法,不好使的。書上都當特例講。
最後你問到提折舊影響的是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利潤。你就參考那個自行研發的固定資產,假如研究資本化成功了;他有100的賬面價。150的計稅。這個資本化不會影響本期利潤吧,影響利潤是在後期折舊,減值,盤虧什麼的;後期計算5年折舊。年底剩80.那個120計稅。但是你就不能按資產負債表賬務法去比他的賬面計稅了,因為他一開始就有差異。後期也調不回來。你就只能想影響利潤的20的折舊。影響計稅的30的折舊。你用利潤總額目的是算應納稅所得額吧。你看稅法折舊允許你扣除30,你算利潤只扣20 ,稅法還多允許你扣10。你在調利潤總額的時候是不是要多算10。但是這種差異因為轉不回來,你確認了一個遞延所得稅資產,那麼你的當期所得稅費用就減少了,那麼利潤就多了,所有者權益就多了;可是問題回來了他是不影響利潤總額的,那個經典公式就不平了就不成立;
我是根據書上寫的加上我自己的大白話
Ⅳ 未實現融資收益和未確認融資費用區別
未實現融資收益和未確認融資費用區別:
1、會計科目不同:
「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編號2702,科目性質為負債類,在編制財務報表時作為長期應付款的抵減項目,即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應付款」項目以「長期應付款」科目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余額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應付款金額填列。
未實現融資收益將能夠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相關支出全部由當期投資收益承擔,有失配比性。在會計科目中屬於資產類。
2、具體內容不同:
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所反映的內容,是融資租入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長期借款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
未實現融資收益是指未收到租金並未獲擔保的部分。
3、會計處理不同:
未確認融資費用,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也可視為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資而產生的利息,因為融資租賃本身就包含了融資的目的。
未實現融資收益對預期收益就不計或少計,而且對於超過一個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應停止確認融資收入,其原已確認的融資收入應予以沖回,轉作表外核算。
Ⅵ 怎麼理解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形成
為了更好的理解未確認融資費用,不妨將它與利息相類比,發行金融工具的一方,比如銀行,取得了發行這項金融工具的收入,就是利息,而取得這項金融工具的單位,就要付出代價,那個代價就是融資費用。在一些長期資產活動中,比如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比如金融租賃等,有一部分是取得資產支付的標的物價值,也就是這些標的物的公允價值,而另一部分其實是具有融資性質,因為可以延期支付,為了取得這個延期支付的資格,實際上就需要支付融資費用。由於融資費用是在整個支付過程中,一個會計分期一個會計分期支付並確認的,尚未支付的部分,就是未確認融資費用。
舉個例子: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每年年末支付200萬,分五年支付。假設該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目前是750萬(此時,可計算出一個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你在整個付款過程中,將支付200*5=1000萬的貨幣,其中750萬是資產實際價值,另外的250萬則是融資費用。在會計上,那個融資費用是要在每年年末按照攤余成本方法計算確認融資費用的,總的融資費用減去過去已經確認了的融資費用,剩餘部分就是未確認融資費用了。所以,在會計上,有一個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科目,它是長期應付款的抵減項。
不知道我是否已經說清楚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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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未確認融資費用應該怎樣理解,以及和資本化條件的關系
未確認融資費用還是要從會計的角度進行理解,具體可以分為:
1、「未確認融資費用「」實際上是負債類(長期應付款)的一個備抵科目,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也可以將其理解為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實際上將它理解為利息也可以。
2、在購買固定資產時,由於固定資產可能會延期支付,實質上就是具有融資性質的,在實際支付的價款和購買的價款的現值之間形成一個差額,這個差額就是"未確認融資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和資本化條件的關系
當設備還未達到預定的使用狀態,則未確認融資費用不資本化;而當設備達到預定的使用狀態後,再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就不再資本化了,而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了,即計入管理費用等科目了。
(7)未確認融資費用為什麼會形成暫時性差異擴展閱讀:
「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所反映的內容,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換一個角度,我們可將其理解為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具體攤銷分為:
1、未確認融資費用攤銷形成的利息支出本質上屬於借款費用,因此其資本化/費用化也遵循借款費用准則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是一般的融資租賃合同,則在相關租賃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可以資本化,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利息支出只能費用化。
2、如果是售後回租構成的融資租賃,則其實質是資產抵押借款,要看租賃合同中對出售價款的用途有無限制,以及是否實質上專款專用,來判斷是否可以認定為專門借款,分別按照借款費用准則中對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費用化所規定的不同原則處理。
Ⅷ 請問「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在什麼情況下會用到
「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所反映的內容,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的未實現的融資費用,換一個角度,我們可將其理解為由於融資而應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分攤。也可視為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資而產生的利息,因為融資租賃本身就包含了融資的目的。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利息費用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未確認融資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未確認融資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有關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研發支出」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當期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准則確定的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本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當期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余價值。
Ⅸ 未確認融資費用到底什麼意思啊求解釋
這個固定資產的購買可以看做是一個分期購買,定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的性質,也就是說如果這台設備我不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而是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款項,那麼我就要支付4546萬;如果我按4年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那麼除了支付設備本身的價款4546萬元之外,還要支付這4年的資金佔用利息454萬元。
未確認融資費用就是指現在還沒有支付,但將來要支付的除了本金之外的利息費用,站在2009年7月1日這個時點上看,未來要支付的利息費用是454萬,這個費用不是在4年後一次性支付給供應商的,而是在每一期1000萬元的還款當中包含著的,所以在會計期間內要進行攤銷,計入當期的財務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銷金額=期初尚未支付的本金*實際利率
Ⅹ 未確認融資費用,求高手通俗講解~
這個固定資產的購買可以看做是一個分期購買,定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的性質,也就是說如果這台設備我不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而是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款項,那麼我就要支付4546萬;如果我按4年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那麼除了支付設備本身的價款4546萬元之外,還要支付這4年的資金佔用利息454萬元。
未確認融資費用就是指現在還沒有支付,但將來要支付的除了本金之外的利息費用,站在2009年7月1日這個時點上看,未來要支付的利息費用是454萬,這個費用不是在4年後一次性支付給供應商的,而是在每一期1000萬元的還款當中包含著的,所以在會計期間內要進行攤銷,計入當期的財務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銷金額=期初尚未支付的本金*實際利率,由於在2009年7月1日就支付了1000萬元,這個1000萬元是購買之時就支付的,沒有佔用資金,相當於支付的全部都是本金,也就是說2009年7月1日尚未支付的本金就是3546萬元。
2009年事實上只需要按照半個年度來攤銷,也就是2009.7.1-2010.7.1應當攤銷融資費用的一半,站在2010年7月1日的時點看,期初尚未支付的本金3546萬乘以利率5%就是全年應該攤銷的融資費用,減半就是2009年應當承擔的部分,答案是正確的,只是不知道他的計算過程為什麼拿(4000-454)。說了一大堆,但願你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