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租賃准則的會計處理
新租賃准則的會計處理
一、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1、初始計量
借:使用權資產(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
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差額)
貸: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
預付賬款(租賃期開始日之前支付的租賃付款額,扣除已享受的租賃激勵)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預計負債(預計將發生的為拆卸及移除租賃資產、復原租賃資產所在場地或將租賃資產恢復至租賃條款約定狀態等成本的現值)
2、後續計量
(1)確認租賃負債的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在建工程等
貸: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增加租賃負債的賬面金額)
(2)支付租賃付款額時:
借: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減少租賃負債的賬面金額)
貸:銀行存款等
(3)因重估或租賃變更等原因導致租賃付款額發生變動時,重新計量租賃負債的賬面價值。
二、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1、初始計量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尚未收到的租賃收款額)
——未擔保余值(預計租賃期結束時的未擔保余值)
銀行存款(已經收取的租賃款)
貸:融資租賃資產(賬面價值)(業務不多,也可通過固定資產核算)
資產處置損益(公允價值-賬面價值)(可借可貸)
銀行存款(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融資收益
2、後續計量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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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新准則下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每期支付款項中含有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新准則下,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每期支付款項中含有進項稅額,因增值稅是價外稅,增值稅進項稅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單獨核算。
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叄』 在2020年租賃新准則下出租人的會計處理到底在什麼方面發生了重大改變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范租賃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對《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進行了修訂。
新租賃准則的核心變化
(一)承租人會計處理的核心變化
新租賃准則的核心變化是要求承租人採用單一的會計模型,無需進行租賃分類,對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的所有租賃採用相同的方式進行會計處理。
現行准則要求以風險和報酬轉移為基礎將租賃劃分為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對經營租賃承租人不確認相關資產和負債。
為解決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明確劃分及會計處理迥異帶來的實務問題,新租賃准則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分類,要求承租人對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以外的所有租賃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並分別確認折舊和利息費用,即採用與原融資租賃會計處理類似的單一模型。
同時,新租賃准則進一步完善了可變租賃付款額、租賃發生變更等情形的會計處理,並對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的識別判斷及會計處理作出了相應規定。
(二)出租人會計處理的核心變化
新租賃准則總體上繼承了現行准則中有關出租人的會計處理規定,保留了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雙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賃分類是以租賃轉移與標的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的程度為依據的
在分類方面,新租賃准則強調了要依據交易的實質,而非合同的形式,有關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分類的規定更原則化,並增加了可能導致租賃被分類為融資租賃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承租人會計處理的變化,調整了轉租出租人對轉租賃進行分類和會計處理的有關規定。此外,根據實務需要,增加了對生產商或經銷商作為出租人的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規定。
『肆』 新租賃准則中後付租金的利息費用如何計算
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之間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但是如果該項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這時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含30%)。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融資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額的確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選擇,即可以採用最低租賃付款額,也可以採用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這時所講的 「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是指租賃開始日在出租者賬上所反映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 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當採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都無法得到,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其中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資產原帳面價值的折現率。 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
『伍』 會計准則變動會對融資租賃業務造成什麼影響
一、 無論融資租賃還是經營性租賃,承租人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二、 經營性租賃業務首當其沖
首先,承租人的償債指標受到不利影響,資產、負債雙升導致資產負債率提高,確認負債導致應付利息增加,進而導致利息保障倍數下降;其次,運營指標受到不利影響,確認使用權資產使總資產變大,進而導致資產周轉率下降;再次,在租賃初期,凈資產及每股收益也受到不利影響,主要原因是使用權資產計提折舊一般使用直線法,但常見的等額租金模式下,租賃初期負債本金償還較少,而利息支出較多,資產的減少高於負債的減少,租賃初期將導致凈資產下降,利息支出沖減利潤,將導致每股收益下降。
三、 融資租賃業務也受沖擊
四、 租賃公司難以應用會計處理豁免
五、 存量租賃業務也須按新准則調整
六、 相對於銀行信貸,租賃業務依然優勢明顯
七.、新准則為經營性租賃承租人帶來延遲納稅好處
『陸』 新准則下融資租賃如何做賬
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賬務處理為:在租賃期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融資租賃業務的稅務處理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6)新租賃准則融資租賃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中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依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第十一條 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租賃期開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權行使其使用租賃資產權利的開始日。
第十二條 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能夠取得出租人租賃內含利率的,應當採用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承租人無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且租賃合同沒有規定利率的,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第十三條 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之和的折現率。
第十四條擔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加上獨立於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
資產余值,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未擔保余值,是指租賃資產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以後的資產余值。
第十五條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
承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費用。
第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
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
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十七條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柒』 在IFRS16新租賃准則之下折舊計提的問題
新修訂的"《會計准則》一租賃"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分類。要求承租人對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以外的所有租賃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並分別確認折舊和利息使用費。即採用與原融資租賃會計處理類似的單一模型。
『捌』 新租賃准則中新增了使用權資產,請問沒有這個科目之前相關資產應該在哪個賬戶核算呢
新的租賃准則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公司存在兩塊租賃業務:①通過自身的設備或房產抵押從外部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貸款,由於經濟實質為抵押借款,未對抵押資產賬務處理,獲得的借款計入長期應付款。②公司投資了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將投放資金在長期應收款核算,分期確認收入。兩項交易名義上是租賃,對照新租賃准則中對「租賃」的定義和認定條件的規定後,判斷不構成會計准則意義上的租賃,即涉及特定資產使用權的轉移。對於售後回租在原准則下構成的融資租賃,對照新租賃准則第五十二條規定,由於此時的資產轉讓不屬於銷售,故繼續確認原租賃資產,將轉讓款作為負債(借款)處理,與原准則下已採用的處理方式一致,無需調整。對於交易②,融資租賃公司只是通道,本質上相當於本企業直接向法律上的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的,也無需調整。
『玖』 新准則下融資租賃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1.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費用全部資本化,進入該固定資產帳面價值,進入後就與企業自有固定資產折舊是一樣的,稅法只規定了折舊的最低年限,以及加速折舊的條件,並沒有其他與會計不一樣的地方
2.你的基本建設項目,你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後,也是與你購入固定資產的折舊是一樣的,該進在建工程,進在建工程,該入其他的入其他的,跟什麼竣工決算的沒關系
3.售後回租的方式,雖然你進行了售後回租,但你租賃固定資產的實質還是融資租賃,因此是否租出與你使用什麼方法折舊無關,因為你在售後回租的時候,那部分收益如果在融資租賃前有合同的話,就應該已經入過帳;如果未入帳,那應該算做當期的收益,也與該期間折舊無關
4.我覺得你進入一個誤區,因為這只是簡單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處理,與什麼在建工程,竣工決算什麼的沒關系,售後回租也是融資租賃的一種方式而已,不需要想得那麼復雜,該怎麼折舊怎麼折舊.
最好看一下中級財務會計固定資產那一章,上面有很詳細的介紹以及例題
附註: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可以看一下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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