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很多股票能在國內上市也能去香港美國上市那不是重復融資了嗎
有這種情況么?舉個例子?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好像只有網易、新浪、搜狐,這些公司在國內可沒上市
香港也是一樣,像中國移動就是在香港上市,在國內沒上市。你說的情況是不存在的
㈡ 上市融資的運作
一、對初級勘查公司最低上市要求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將要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分為甲、乙兩類。兩類初級勘查上市的要求有所不同。
甲類初級勘查公司擁有找礦潛力的探礦權區。該區已做過地質測量、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測量,開展過槽探和少量鑽探,有進一步勘查價值,可以安排至少50萬加元的首期勘查設計。公司在該探礦權上擁有重大權益。現金資產能完成首期勘查設計,並能維持18個月公司的行政費用和探礦權使用費,外加10萬加元不可預見費。甲類初級勘查公司要求有200萬加元的凈有形資產。探礦權區的找礦潛力、首期勘查設計的合理性、公司在該探礦權上的權益,都必須有獨立勘查地質學家認可。
乙類初級勘查公司擁有可開展勘查工作的探礦權區,現有地質資料表明,可以安排20萬加元的勘查設計。公司在該探礦權上擁有重大權益。現金資產能完成首期勘查設計,並能維持12個月公司的行政費用和探礦權使用費,外加10萬加元不可預見費。對凈有形資產無要求。探礦權區的找礦潛力、首期勘查設計的合理性、公司在該探礦權上的權益,都必須有獨立勘查地質學家認可。
在原溫哥華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初級勘查公司上市融資的門檻不高。初級勘查公司的有形資產大於50萬加元,上市時的最低發行價格不低於0.30加元/股,最少股東數量300名,第一期礦產勘查預算不小於10萬加元,即為上市融資的最低標准。私公司成長為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難度並不大。
二、對初級勘查公司管理層和董事會的要求
對初級勘查公司管理層、董事和持股超過表決權10%的股東,都要填寫個人信息表。證券交易所在該初級勘查公司上市前,要對上述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初級勘查公司高管層的經驗和能力,是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評估該初級勘查公司上市後的融資前景和發展潛力的重要因素。對於初級勘查公司,在董事會和高管層要有具備地質專業水準和豐富勘查經驗的人士,這是提高勘查成功率、給投資風險勘查股民帶來回報的重要保障因素。例如,麥威淩先生(William Meyer)曾擔任大型礦業公司——德克公司的副總裁,主管公司的全球勘查業務,1999年加入明科礦業及金屬公司,擔任董事長,為該公司長期能贏得勘查投資者的信任和支持起了重要作用。又如,加拿大地質調查所總地質師、著名的塊狀硫化物礦床專家弗蘭克林(J.Franklin),離開加拿大地質調查所後,加入初級勘查公司China Clipper Gold Mines Ltd.,擔任董事。他的加盟、曾推動該公司股票的上漲。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要求,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至少要委任兩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應獨立於管理層之外,但他們是該公司直接或間接權益持有者,不過他們不得有超過10%的表決權,不得是擬上市初級勘查公司有業務聯系公司(如有業務聯系的鑽探公司、咨詢公司等)的高管人員。
三、上市途徑、上市程序、上市費用
1.上市途徑
(1)直接上市(IPO)。
(2)上市與公開招股同時進行。在上市的同時,還可以發行招股書,由承銷商尋找願意投資礦產勘查的潛在投資者,批量購進該公司的股票。招股書的內容必須真實,否則公司董事、承銷商、獨立勘查地質學家將賠償購買人的損失。
(3)反收購(RTO)。反收購即買殼上市或借殼上市。許多初級勘查公司選擇項目,經獨立勘查地質學家評估後,上市籌到第一筆勘查資金後,投入勘查,但未能找到預想的經濟礦床,又沒有新的「找礦故事」可以再擴股融資,資金耗盡,只好休眠,成為殼公司。在溫哥華證券交易所有數百家這樣的初級勘查公司。一般說來,大約30萬加元就可以收購一個殼公司。但必須進行法律調查和審計,沒有債務和法律遺留問題,買一個「干凈」的殼公司。
2.上市程序
上市的程序一般都比較漫長。初級勘查私公司籌備上市,起草並提交招股書,證監會審查並反饋意見,修改提交正式招股書,審計財務報表,律師完成法律程序,股票承銷商調查,准備銷售文件和宣傳材料,推介即將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確定機構投資者,股票上市定價,正式掛牌上市。
3.上市費用
每家初級勘查公司上市情況都不相同,很難精確估算上市的費用。在加拿大,初級勘查公司上市的費用一般在50萬加元左右,這包括上市文件的准備,承銷協議談判,公司章程等的法律顧問費用,招股文件和收購公司的財務審計費用,獨立勘查地質學家的評估費用,初級勘查公司董事和高管層的責任保險費等。這沒有包括股票承銷商5%~10%的折扣和傭金。
四、股票分銷
除了機構買股以外,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可以自由買賣的股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要求,申請上市的乙類初級勘查公司至少發行50萬股可以自由買賣的股票,公眾持股的總市值應大於50萬加元,公眾股東不少於200名,公眾持股量大於20%。以上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五、配售認股權和雇員期權股
上市的初級礦產勘查公司要不定期地配售認股權(Warrants)和雇員期權股(Option)。配售方案董事會通過後,並得到證券監管委員會批准後實施。雇員期權股應列明細表,註明初級勘查公司董事、高管層、公司職員,甚至秘書、制圖員等的職務、期權股的數量、價格、兌現的時限,這些都要向股民公布。
六、財務報告編制和審計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初級勘查公司編制財務報告,必須採用加拿大公認會計原則(GAAP)、美國公認會計原則(GAAP)、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審計所採用加拿大公認審計原准則(GAAS)、美國公認審計准則(GAAS)、國際審計標准(ISA)進行審計。
七、信息披露
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有責任、有義務持續不斷地、真實地披露公司的有關信息。披露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新聞發布(News Release)
初級勘查公司的主要新聞就是找礦進展。因為重要的見礦工程或預測靶區見礦或不見礦,都將對上市初級勘查公司的股價和市值產生重大影響,必須及時而真實地披露這些找礦進展。找礦的新聞必須由資格人士(QP)即獨立勘查地質學家發布。例如,加拿大SKN公司與西南資源公司在雲南播卡金礦以南相鄰地段拖布卡,取得一塊探礦權。播卡金礦的地表礦化、含礦層位、控礦構造和金的地球化學異常,當時認為向南延伸到拖布卡探礦權區內,顯示了在拖布卡探礦權區內尋找播卡型金礦的良好前景。這一地區效應,使SKN公司的股價一度上升到5加元/股,顯示了投資者對該區找礦的心理預期。礦產勘查就是高風險,在最望見礦的部位施工的第一個鑽孔不見礦! 這個新聞一經披露,SKN公司的股票當日應聲下跌30%。而後的幾個鑽孔也全部是「白眼」。陸續公布的找礦進展,使SKN公司的股票一路下滑到0.5加元/股。找礦新聞的發布有嚴格的規程,知道內情的公司高管層也絕不能拋出手持的股票。但SKN公司並沒有失去信心,該公司在河南的一個鉛鋅銀礦的勘查開發上取得了成功,股價回升到15~20加元/股。
2.並購報告(BAR)
初級勘查公司若收購探礦權或建立合資企業,取得某探礦權的部分權益或簽訂成立合資企業的初步協議(Head Agreement),均應作為重要事項立即披露。
3.人事變動報告
初級勘查公司董事會、高管層的人事變更屬於信息披露的范疇。如前所述,股民購買初級勘查公司的股票,既要買有找礦潛力的項目,又要「買」該公司的找礦和管理團隊。
4.年度報告(AIF)
年度報告是初級勘查公司向投資者提供財務年綜合信息的披露文件。它包括公司狀況、勘查現狀、找礦前景、潛在風險、外部因素變化等。對於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年度報告有時不是必須的。
5.運營情況聲明(MD&A)
通過對公司管理的討論和分析,讓投資者了解公司全面的運營業績和財務狀況。
初級勘查公司的重大勘查進展、籌資活動及變動,都通過公司新聞發布。若投資了該公司,投資者都要經常查看這個重要市場信息。但是,不少初級勘查公司還是樂於發表積極、正面的消息,有傾向性。所以投資者要自己進行分析,得出自己的結論。特別是早期的勘查項目,更要小心翼翼,尤其是那些乍一看很出色的成果,要仔細分析這些結論是如何得來的,一個礦床中有經濟價值的部分到底有多少,開采成本可能有多大,以便引導到正確的投資決策。是買是賣,是否持股,都在分析的結論之中。投資者要注意找礦新聞中的危險信號,例如,所用化學分析方法非常規、非常專有;取樣後,未將劈分的另一半岩心留下;礦體的品位、厚度都不穩定;在投入工程不足時就計算資源量/儲量;對探礦權的權屬表述不清,甚至含糊其辭;對比該公司歷次發表的新聞,出現矛盾,透露出該公司管理上的混亂;暗示公司的項目很有潛力,很有競爭力。缺乏專業知識的勘查投資者要聽取礦業分析家的意見。
最後特別強調一點,初級勘查公司上市成功並不等於融資成功。我國股市不同,上市門檻很高,但上市成功就意味著籌資成功。在風險勘查資金市場,真可謂是「上市容易,籌資難」。例如,1997年有一位加籍華人,將我國一個低品位金礦的探礦權裝入一家初級勘查公司——XMP公司,在溫哥華證券交易所上市成功,但卻沒有投資者來買XMP公司的股票。股價從0.40加元/股的定價,迅速跌到0.03加元/股,而且交易量很小,很快就變成了殼公司。除了探礦權的潛力不大以外,XMP公司的高管層在礦產勘查圈內沒有名氣,沒有業績。投資者對該公司能否找到礦,能否帶來投資回報信心缺乏信心,形成了上市成功、融資失敗的局面。這和我國股市上市成功就圈錢是不同的。
㈢ 怎麼從年度報告了解上市公司的融資狀況
看審計報告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以及現金流量表,報表附註中有關借款,投融資的披露以及補助類收入的披露~
資產負債表主要看負債和損益部分,負債部分:看借款(長短借)、金融負債、以及避險金融負債的信息;損益部分看股本增加狀況(兩期比較得出)~
損益表:看收入類中其他收入的金額,結合報表附註中的披露,看有多少財政資金或者其他類似收入的狀況~
㈣ 居間方介紹去香港進行股權質押企業融資,說是沒有前期費用,請問如果去了香港會不會被騙
這完全是一場騙局長,目前香港沒有在內地有這樣的業務。目前在內地北京和上海這樣的騙子公司最多,和香港公司合謀騙,看起來很氣派,實際上就是感覺靠騙和賺錢,因為中國的人和公司太多了,,永遠也騙不完。他們有三塊利潤,1:騙你的差旅費,2:幫你和資方去降低利息,3:收取和資方55開的主要利潤(大數據公司的調查費,買舊殼公司的錢,律師費,調匯費,擔保費)這些是主要利潤,有幾萬的,幾十萬的,一百多萬的,二百多萬的,甚至三四百萬的。
錢收了他們可以雞蛋里挑骨頭跟你學說你沒有達到合同要求,款子無法放料出來,或者跑路等等方法,你的錢就別想要回來。
㈤ 上市首次融資金額怎麼算是IPO嗎
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來確定,不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金額。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如果一個凈資產為1個億的公司,募集資金3個億(加上當地銀行配套的幾個億),同時開工若干個項目,要考慮其管理能力能否跟上以及投產後是否有足夠的市場容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現在《證券法》已取消了兩次融資相隔一年的限制,公司在上市後可以根據資金的需求情況隨時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因此,首發募集資金不宜過多。
㈥ 如何解決企業上市融資問題
(一)著力建立適合國情的中小企業法律保障體系
200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正式走上規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標志,但這一法律還存在指導性強、缺乏強制執行性的缺陷,而且條文過於簡單,沒有與之匹配的如金融、財政、中介服務等方面內容。
(二)盡快成立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管理機構
借鑒外國的經驗,成立中小企業發展管理局(副部級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正廳級機構),承擔以下四項主要職能:一是專門負責制定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運行,幫助中小企業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二是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基金收益和捐贈等,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政府、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中小企業,解決初創期中小企業發展遇到的融資難等問題。
(三)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
一方面,建議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其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發行債券、政府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民間資本參股等方面,其主要職能是專門為各種中小企業提供差異化的融資產品和金融服務,同時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使其真正成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業性銀行。
四)商業銀行應優化業務流程、轉變經營模式、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利差不斷收窄,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加劇,之前固有的盈利模式將受到強烈沖擊,這促使商業銀行必須進行經營轉型,而金融支持中小企業尤其小微型企業發展將是銀行未來經營轉型方向的支持重點。
(五)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借鑒美國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方面的經驗,從三個方面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按照不同的擔保對象和服務范圍,成立全國性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為那些「高科技、綠色環保、擁有核心創新技術」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服務,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服務於對地方經濟增長、地方就業和地方創新能力提高有益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
㈦ 中國大陸企業近年來到國際證券市場上融資情況
所謂海外股權市場融資,就是指中國企業在境外的股權資本市場上,通過轉售自己的股份來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辦法;其轉售的股份將可以在海外股權資本市場流通和交易。因此,海外股權市場融資,就是中國企業通過向海外資本市場的投資者出售自己一定比例的股份,來獲得中國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的一種融資活動。它與發行B股, 海外籌集債務資金,吸引直接投資等有所不同。從融資方式上分,海外股權資本市場融資可以分為私募、公募兩種。海外股權資本市場融資和其他利用外資的方式不一樣,通過這種方式,能夠使中國企業利用海外龐大的國際金融資本,而且不必喪失自己的經營權和控制權,因此對於中國企業來說,是一個比較理想的融資方式。中國企業通過出讓一定的股份,即能獲得生產急需的資金,而且是以外幣形式表示的,這對於支持中國企業的發展相當有利。 一、中國企業海外股權資本市場融資現狀 現今中國企業海外股權資本市場融資,主要集中在香港和美國。自1993年6月29日,青島啤酒首開在港直接上市的先河之後, 如今在香港和美國直接上市籌集股權資本的中國公司已達23家,其中香港21家,美國2家。1993年首批在港籌資的9家國企,共集資高達116億元。 中國企業直接在海外集資共達43億美元。但是,實際以種種渠道在海外籌集股權資本的中國企業遠不止這個數,不少中國企業變相在海外籌集。海外股權資本籌集現在已成洶涌之勢。中國證監會今年又批准22家國有企業去海外上市,在不久將來,東方航空、南方航空等三家企業將在紐約證交所上市,長春一汽、天津制葯等5家去新加坡上市。 這些企業都將是中國的大型企業,必將為中國企業的海外集資又添上重重的一筆。 其實中國公司出現在海外股權資本市場,並不是90年代的事。早在1984年,中銀集團和華潤集團聯手組成新瓊企業有限公司,收購了當時的康力投資有限公司,就已經拉開了中國企業在海外買殼上市的先河。隨後1996年,中國信託投資有限公司,收購了嘉華銀行,成為第二個中國公司買殼上市的項目。 沈陽金杯, 也通過它在百慕大的控股公司Brillance公司,在美國集資。另外, 國外的企業也開始把他們的中國公司的資產在國外上市。 現在通過間接方式在海外集資的中國企業,大都集中在香港,並且已經形成了紅籌股概念。在香港的紅籌股,截至1994年底就達35家。 在香港直接上市國企一覽 編號 名稱 PE 1995 PE 1996預測 42 東北變電 6.5 12.5 168 青島啤酒 27.4 26.6 187 北人印刷 7.9 7.2 300 昆明機床 17.5 13.4 317 廣船國際 9.5 6.4 323 安徽馬鋼 200.4 1220.5 338 上海石化 8.0 7.4 350 經維紡織 6.7 6.4 368 吉林化工 8.6 7.9 1033 儀征化纖 8.1 7.8 1065 渤海化工 6.4 8.9 1072 東方電機 10.4 11.6 1108 洛陽玻璃 6.2 10.9 1122 慶鈴汽車 33.4 19.2 1128 鎮海煉化 11.0 9.3 1133 哈動力 13.0 15.2 1138 海興輪船 43.9 — 1202 成都電纜 28.8 14.4
㈧ 澳洲上市是騙局
目前,我國的企業在六個國家和地區上市融資,其中沒有澳洲。
㈨ 香港上市公司如何融資,融資的條件,要求有哪
一、增發、配股融資渠道
1、增發和配股是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有效渠道。其中增發就是上市公司面向普通民眾發行新股,配股就是上市公司面向公司股東配售新股,這兩種手段都是一種直接融資的方式。增發在增加公司所有者權益的同時會降低股東持有股權的佔比,引起股東的公司的控制權出現下降,能夠對公司的股份進行稀釋,避免權利集中。
2、通過增發和配股引入資金,對上市公司的股東是具有一定利好的。目前,增發配股的融資渠道存在一個過渡擴大流通盤的問題,給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造成了不小的危害。因此,有關部門對增發和配股制定一系列嚴格的審核措施,對上市公司的凈收益、融資規模和融資期限等都做出了嚴苛的要求,避免出現一些有礙資本市場發展的問題。
二、銀行借款融資渠道
1、銀行借款融資是一種十分普遍的融資渠道,尤其對於繼續資金支持的公司來說,更是最好的選擇。銀行借款融資就是上市公司和銀行在還款期限、借款利率等方面達成協議,在還本付息的前提下,取得銀行借予的資金。銀行借款是許多上市公司都比較傾向的一種融資渠道,但是在實際中通過這種渠道進行融資的上市公司並不多,這就在兩者之間形成了一個矛盾。
2、從上市公司的角度來說,銀行借款會提升公司負債率,對公司發展會起到一把雙刃劍的作用;從銀行角度來說,借出大量資金存在一定風險,因此銀行需要在資金量等其他方面進行控制降低風險。所以,只有在上市公司和銀行之間形成信息透明,才能提升銀行借款融資渠道的使用率。
三、內源融資渠道
內源融資主要是指上市公司通過自身累積的資金進行融資的一種方式。內源資金的來源主要是物品折舊、收益留存以及企業本金等。內源融資應該是上市公司融資渠道的優先選擇,其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優勢:
1、內源資金的來源就是上市公司本身,具有成本低、自主性強以及抗風險能力強等優點;
2、進行內源融資是對上市公司自身資源的優化利用,可以強化公司財務管理和資金利用,有利於公司發展。
香港上市公司要求有哪些
(1)主體資格方面。企業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其中: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滿3年;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獨立性方面。企業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企業的資產應當完整,人員應當獨立,財務應當獨立,機構應當獨立、業務應當獨立。
(3)規范運作方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企業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無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財務與會計方面。企業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募集資金投向方面。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另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