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融資模式 » 基礎設施融資是什麼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基礎設施融資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1-06-10 06:57:19

Ⅰ 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瓶頸與社會經濟的瓶頸有什麼不同

基礎設施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必備條件,抓好了可以為發展積蓄能量、增添後勁,而建設滯後則可能成為制約發展的瓶頸。
經濟起飛離不開基礎設施建設的助推。沿海地區經濟快速發展和某些區域開發的成功,一條共同的經驗就是通過率先啟動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為經濟高速增長奠定堅實的基礎。經過這些年的超常規發展,中國的基礎設施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促進了全國經濟社會的快速持續增長。然而,由於過去基礎薄弱和歷史欠賬多,中國基礎設施的某些瓶頸制約因素仍未消除。在新的起點上推進新跨越,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顯得更加緊迫。
承認差距,必須有所作為;面對機遇,唯有主動出擊。隨著西部大開發的深入實施,國家將啟動一系列重大建設項目,這是中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歷史性機遇。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敏銳的視角和搶抓的意識,超前謀劃,主動出擊,積極作為。全國要形成一盤棋,做到部門聯動、上下互動,積極搞好政策對接和項目銜接,牢牢抓住關鍵環節,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再上新台階。
要集中力量抓好重點項目建設。重點項目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明顯的帶動和支撐作用,基礎設施建設須有大手筆和大動作。與城市相比,農村基礎設施尤其薄弱。要按照新農村建設總體部署,緊緊圍繞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將基本建設的增量主要用於農業和農村,逐步把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轉向農村,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特別是要加強支撐現代農業的基礎建設,抓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改造通鄉通村公路,加快發展農村清潔能源,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仍是一道難題。觀念決定「錢」途,改革才有出路。當務之急是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進一步打破基礎設施領域的壟斷行為,採取BOT等多種形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法律、法規沒有禁止進入的基礎設施領域,建立和完善推動與市場推動相結合的多元化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系。</ol>

Ⅱ 我國城市基礎設施的融資渠道有哪些

雖然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但總體而言,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的這些問題仍然存在,與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具體來說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進行體制創新,積極推動城市基礎設施產業走向市場
1.政企分開,消除行政壟斷。首先,盡快分離存在於某些國有企業中的行政性職能,比如行業規劃、結構調整、整頓市場秩序及技術監督等,將其移交給政府部門或中介機構;其次,使國有企業通過引進國內民間資本或外資,實現產權多元化,將國有獨資的特殊經濟組織改造成為公平競爭的企業法人。
2.健全市場准入制度,在非自然壟斷業務領域允許多種類型的企業進入。分離城市基礎設施的自然壟斷業務和非自然壟斷業務,對二者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對自然壟斷業務,實行專營權授予制,並實行第三方准入及對服務價格實行嚴格監管;對非自然壟斷業務,要盡可能地放開市場准入,允許一切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進入,並通過實施公平的市場准入條件,使新進入的企業可以與原有企業開展競爭。政府可以通過對企業提供經濟利益補償、給予適當特許權利、控制關鍵服務的價格審核權及取消經營資格等手段,加強政府在維護社會公眾權益方面的能力。
3.建立合理的服務價格機制,使投資者能夠取得應有的回報。城市基礎設施服務價格制定的原則是:①受益付費原則,即誰受益誰付費;②補償成本原則,即使企業運營的合理成本得到相應的補償;③分散決策原則,即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由當地自主決策;④循序漸進原則,即結合人民群眾的消費水平分步實施;⑤統籌兼顧原則,即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利益。對自然壟斷業務,應建立有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參加的價格協調機制,制定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價格。對非自然壟斷業務,逐步放開其價格,由市場決定價格。此外,還要理順價格關系,完善價格體系。
二、開辟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其他資金來源
1.推行城市土地儲備制度
城市土地儲備制度是一種使土地資源由低效利用轉為高效利用的管理制度。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土地使用存在著無償調撥、無限期佔用及無流動性等問題,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全面推行城市土地儲備制度,則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更好地發揮城市土地資源的作用。
2.發行市政債券
20世紀90年代中期,為了防止地方政府出現債務危機,中央政府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致使這種有效利用社會閑散資金的投融資方式不能發揮作用。發行市政債券具有一定的優勢,除能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外,還能體現出一定的社會公平性。因為城市基礎設施一般建設周期較長,如果僅僅依靠稅收,那麼全部負擔只能由這一時期的納稅人承受,而採取舉債並使債務在受益期分攤的做法,可將負擔分散到受益的後幾代人之中。
3.利用各類貸款
在我國現階段,可以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貸款種類很多,比如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及外國政府貸款等。政策性銀行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是將國內過剩的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重要手段,其對城市基礎設施的資金供給金額非常龐大,其支持力度遠遠超過財政,為城市基礎設施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金支持。
4.引入民間資本
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引入民間資本的途徑很多,比如發行股票、特許權經營、經營權轉讓、資產證券化和公私合作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引入民間資本,不僅可以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而且還可以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經營效率。民間資本由於產權相對清晰,且承擔投資風險,其建設效率應當高於政府資本。同時,民間資本帶來了競爭機制,打破了國有企業壟斷市場的局面,可以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的經營效率。

Ⅲ 為什麼項目融資會廣泛應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在於將市場機制引進了基礎設施的投融資。不是所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都是可以商業化的,應該說大多數基礎設施是不能商業化的。政府不能認為,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基礎設施項目等於政府全部退出投資領域。在基礎設施市場化過程中,政府將不得不繼續向基礎設施投入一定的資金。對政府來說,在項目融資項目中的投入要小於傳統方式的投入,兩者之間的差值是政府採用項目融資方式的收益。

消除費用的超支

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私人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項目的識別、可行性研究、設施和融資等項目建設過程,保證了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項目費用降低。項目融資模式只有當項目已經完成並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獲得收益,因此項目融資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成價,能夠消除項目完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項目融資項目平均為政府部門節約17%的費用,並且建設工期都能按時完成。

轉換政府職能

政府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脫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一個監管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也可以在財政預算方面減輕政府壓力。

投資主體多元化

利用私營部門來提供資產和服務能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項目還能推動在項目設計、施工、設施管理過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辦事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提供高質量服務

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民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對方身上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組成戰略聯盟

使項目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

風險分配合理

與BOT等模式不同,項目融資在項目初期就可以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項目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應用范圍廣泛

該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組織機構的多種限制,可適用於城市供熱等各類市政公用事業及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

Ⅳ 基礎設施的投資方式有哪些

當前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模式主要有dbfo(設計-承建-投資-運營)、tot(轉讓-經營-移交)、bot(建設-經營-移交)三種模式,另外還有一種ppp(公私合夥制)模式主要是前三種模式的綜合用,不是一種單純的經營模式。
1.dbfo模式,設計一建設一融資一經營模式是指從項目的設計開始就特許給某一機構進行,直到項目經營期收回投資和取得投資效益。它一般是一份長期合同,合同期在25-30年之間。
2.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方式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並得到合理的回報,雙方合約期滿之後,投資人再將該項目交還政府部門或原企業的一種融資方式。
3.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中國一般稱之為「特許權」,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來承擔該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政府對這一基礎設施有監督權,調控權,特許期滿,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將該基礎設施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部門。
此外,還有根據這三種模式簡化出來的bt模式以及三者綜合的ppp模式,但操作原理不外乎這三種基本情況。

Ⅳ 資源型項目與基礎設施型項目融資採用的投資結構有什麼不同

資源型項目融資結構式以入股的方式多一些,基礎設置項目融資的方式也差不多,是以基礎設施使用年限或者是使用收益來擔保。資源型的一般是以資源銷售的收入分紅作為投資回報的。

Ⅵ 基礎設施投融資包括

● 石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動力項目
●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道橋、隧道、港口等交通運輸項目
● 水庫、大壩、污水處理、空氣凈化等環保水利項目
●電信、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

Ⅶ 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方式有哪些

當前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模式主要有DBFO(設計-承建-投資-運營)、TOT(轉讓-經營-移交)、BOT(建設-經營-移交)三種模式,另外還有一種PPP(公私合夥制)模式主要是前三種模式的綜合用,不是一種單純的經營模式。
1.DBFO模式,設計一建設一融資一經營模式是指從項目的設計開始就特許給某一機構進行,直到項目經營期收回投資和取得投資效益。它一般是一份長期合同,合同期在25-30年之間。
2.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方式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並得到合理的回報,雙方合約期滿之後,投資人再將該項目交還政府部門或原企業的一種融資方式。 3.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中國一般稱之為「特許權」,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來承擔該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政府對這一基礎設施有監督權,調控權,特許期滿,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將該基礎設施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部門。 此外,還有根據這三種模式簡化出來的BT模式以及三者綜合的PPP模式,但操作原理不外乎這三種基本情況。

Ⅷ 什麼是城市建設投融資。定義和具體內容分別是什麼。

政府投融資是指地方政府為了融資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所組建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各種不同類型的公司,這些公司通過地方政府所劃撥的土地等資產組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大致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等作為還款承諾,重點將融入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之中。
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進行基礎設施和城市建設方面的融資由來已久,但是投融資平台發揮主導作用則是2008年來在應對金融危機時期的事情。2009年初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這被地方政府視為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肯定和鼓勵。是指地方政府為了融資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所組建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各種不同類型的公司,這些公司通過地方政府所劃撥的土地等資產組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大致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等作為還款承諾,重點將融入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之中。
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進行基礎設施和城市建設方面的融資由來已久,但是投融資平台發揮主導作用則是2008年來在應對金融危機時期的事情。2009年初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這被地方政府視為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肯定和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