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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bot融資模式文獻綜述

發布時間: 2021-06-10 03:08:19

A. bot融資模式有哪些具體形式,簡述其各自的特點

BOT是政府政府通過與投資人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吸引投資人對公共基礎設施進行投資,項目的預期收益是投資人收回投資成本和獲取投資回報的主要來源。運行特點是政府授權,投資人獨立運作,運營期結束,項目產權無償移交政府。
PPP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由社會資本或雙方共同建設、運營、管理公共設施並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一種模式。運作特點是政府授權,以投資人為主,雙方共同建設、運營和管理,根據雙方投資比例,確定雙方收益。
聯系:本質上差不多,都是政府吸引社會資本,推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人通過項目融資,通過項目運營獲取投資回報。
區別:
1、PPP的范疇更廣泛,涵蓋的領域更多,除了基礎設施建設、自然資源開發,還包括公共服務產品的民營化。而BOT主要集中於基礎設施建設。
2、PPP更強調政府和社會資本的的參與 和合作,整合雙方資源,強調資源配置,實現項目價值的最大化,共同收益,各擔風險,而PPP是根據政府授權,獨立承擔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營。
3、PPP更強調雙方的風險分配,合理分擔項目風險。而BOT則由投資承擔主要風險。
4、融資方式和責任不同,債權人的追索程度不同:BOT的融資主體是投資人,投資人承擔全部投資風險。PPP融資主體是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承擔項目投融資風險,而社會資本方(母公司)並不承擔全部融資風險。
5、項目周期不同,所有權不同。BOT有明確的運營期,投資人在運營期內擁有經營權。而PPP可能是整個項目周期,社會資本可能擁有項目的所有權。
6、階段不同,在國民經濟中和國家戰略中的地位不同。BOT是PPP以展的第一階段和試行階段,在我國並未得到充分發展。而PPP是推進政府改革和職能轉變的重要舉措。PPP將使政府逐步退出投資,變身監管者、規則制定者和服務購買者,也是減輕政府負擔、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清晰政府職能、改善和提高社會服務水平的重要方式。

B. bot融資模式的BOT融資模式

BOT融資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經營~移交)是項目融資的諸多方式中的一種,在我國又被稱作」特許權投融資方式。一般有東道國政府或地方政府通過特許權協議,將項目授予項目發起人為此專設的項目公司(Project company),由項目公司負責基礎設施(或基礎產業)項目的投融資、建造、經營和維護;在規定的特許期內,項目公司擁有投資建造設施的所有權(但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所有權),允許向設施的使用者收取適當的費用,並以此回收項目投融資、建造、經營和維護的成本費用,償還貸款;特許期滿後,項目公司將設施無償移交給東道國政府。
BOT融資模式雖然包含了建設~經營~移交三個過程,但它並不是簡單的建設~經營一移交的過程疊加.因此,國內出現了很多號稱BOT項目融資的「類BOT」運營模式,由於不具備融資過程,其並不具有項目融資特徵。這種運營模式不一定需要商業銀行的直接參與,或者即使商業銀行以貸款形式參與,也會採用投資人(而不是項目公司)資產抵押或者信用擔保取得貸款,而不採用項目融資,於是就不是項目有限追索。 BOT融資模式擁有眾多優點,這些優點使得其在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得到廣泛的應用:對發達國家而言,政府採用BOT融資模式對基礎設施進行建設可以:
減少政府開支,從而減少政府債務和赤字。
發揮私營機構的能動性與創造性,提高效率。
而對發展中國家而言,BOT模式可以幫助政府解決:
由經濟發展推動帶來的基礎設施建設的強勁需求,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缺口。
由資本市場推動的國際資本的投資機會
加速促進技術轉移和效率的提高
由於BOT融資模式的以上優勢國際上個主要承包商大都以如BOT項目融資方式承攬海外工程,並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如日本承包商,供應商和銀行就是積極主動地提供出口信貸並應用BOT方式在國際承包市場取得很多項目。 BOT具有無追索權項目融資的典型特點:
債權人對於建設項目以外的資產和收入沒有追索權:BOT是利用資產(主要是基礎設施)進行融資的形式,債權人對項目發起人的其它資產沒有追索權,建成項目投入使用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成為償還貸款和提供投資回報的唯一來源。
融資不主要依賴項目發起人的資信或涉及的有形資產,債權人只考慮項目本身是否可行以及項目的現金流和收益是否可以償還貸款,其放貸收益取決於項目本身的效益境內機構不以建設項目以外的資產、權益和收入進行抵押、質押或償債。境內機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資擔保。」簡單講,即以項目自身的資產和項目未來的收益作為抵押來籌措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項目的融資負債比一般較高,結構也較復雜;多為中長期融資,資金需求量大,風險也大,融資成本相應較高;所得資金專款專用。
項目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成立項目公司,而項目公司是項目貸款的直接債務人。
合同文件和保險多,用以分散和規避風險。

C. BOT的投融資模式是什麼

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運營-移交方式
這種方式最大的特點就是將基礎設施的經營權有期限的抵押以獲得項目融資,或者說是基礎設施國有項目民營化。在這種模式下,首先由項目發起人通過投標從委託人手中獲取對某個項目的特許權,隨後組成項目公司並負責進行項目的融資,組織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的運營,在特許期內通過對項目的開發運營以及當地政府給予的其他優惠來回收資金以還貸,並取得合理的利潤。特許期結束後,應將項目無償地移交給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資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證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許期內無法達到該標准,政府應給予特別補償。

D. 論文<項目融資BOT模式的現狀及對策研究>怎麼寫啊

本選題在國內外的研究狀況及發展趨勢
這個題目總的來說比較難寫,不過對於我還是可以解決的。
希望你聯系我吧!
請多多參考下其他朋友的材料!

E. 王立國的學術成果

2000年以來,共發表論文40餘篇, 完成課題18項,在研課題2項,出版專著、譯著和教材12部。論文: 體制性產能過剩:內部成本外部化視角下的解析《財經問題研究》(封面)2013.32. 地方政府幹預、企業過度投資與產能過剩:基於26個行業樣本《改革》2012.123.鋁工業行業產能過剩成因及治理對策研究《宏觀經濟研究》2012.84.生態經濟學視角下建築工程可持續建設體系的研究《建築經濟》2012.10(第2作者)5.中國製造業產能過剩的測度、波動及成因研究《經濟研究》(封面文章)2011.12(第3作者)6.理性發展現代煤化工行業的思考——基於防範產能過剩風險的視角《宏觀經濟研究》2012.17.基於技術進步視角的產能過剩問題研究《財經問題研究》2012.28.地方政府公共投資制度與投資決策問題研究——基於完善投資體制和投資決策科學化的文獻綜述《財經問題研究》2011.99.謹防風電設備、多晶硅行業性產能過剩的風險《宏觀經濟研究》2011.510.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市場化融資研究——基於專用性投資不足的視角《城市發展研究》2011.111.財政分權背景下的產能過剩問題研究——基於鋼鐵行業的實證分析《財經問題研究》(重點文章)2010.1212.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市場化融資問題再探討-以大連市污水處理項目為例《建築經濟》2010.913.我國「4萬億」計劃的作用機理及政策效應分析《投資研究》2010.7(第2作者)14.重復建設與產能過剩的雙向交互機制研究《企業經濟》2010.615.遼寧省投資及其效率區域差距的考察《財經問題研究》2009.1216.地方政府投資對私人投資的擠出效應分析—基於時間序列數據的實證研究《生產力研究》2009.1017.基於價值集成理論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融資模式探討《投資研究》2009.318.基於政府投資視角的大學科技園建設《生產力研究》2008.219.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科學化問題研究《財經問題研究》(重點文章)2008.12(人大復印資料《管理科學》2009年第3期全文轉載)20.隱性投資效率損失問題研究《投資研究》2007.6
21.經濟可持續增長中的投資效率問題探討《投資研究》2006.122.對風險投資定價模型的探討《財經問題研究》2003.323.運用政府采購制度扶持風險投資業的發展《投資研究》2000.824.改革我國現行投資項目審批制度的思考《財經問題研究》2000.725.我國項目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經濟問題》2000.526.論進一步開展可行性研究的條件 《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0.327.利用TOT方式引進外資的思考《中國投資》2000.1課題:1.《地方金融機構資產融通資金模式和運行機制的研究》(2001年,遼寧省軟科學課題,已完成)2.《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問題研究》(中國投資學會2001-2002年度研究課題,已完成)3.《遼寧省風險投資狀況及其發展戰略研究》(遼寧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已完成)4.《公共(公用)工業投資項目評價體系研究》(中國投資學會2004-2005年度155號課題,已完成),獲三等獎;5.《經濟可持續增長中的投資效率問題研究》(中國投資學會2005-2006年度研究課題,未完成)6.《新投資體制下政府投資項目經濟評價方法研究》(2005年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科技開發項目,已完成)7.《瓦房店市新城區投資效益分析》(2004年,大連瓦房店市政府項目,已完成)
8.《大連市城市建設「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課題,已完成)9.《我國實施BOT融資模式效果研究》(中國投資學會2006-2007年度155號課題,已完成,並獲三等獎10.《大連市建設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試點城市可行性研究報告》(2007年,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課題,已完成)11.《大連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研究》(2007年,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課題,已完成)12.《政府公共投資支持大學科技園建設機制研究》(2007年,遼寧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2007W119—01,已完成)13.《遼寧老工業基地技術創新體系研究》(2008年,遼寧省社科聯2006年度項目,2006J1626,已完成)14.《中國財政分權與地方政府公共投資效率》(中國投資學會2007-2008年度研究課題,已完成並獲一等獎)15.《關於建立大連市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研究項目》(2006年,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課題,已完成)16.《關於大連市環境友好型住宅建設支持政策暫行條例》(2007年,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課題,已完成)17.《財政分權與地方政府公共投資效率研究》—以遼寧省為例(遼寧省教育廳人文社會可學研究項目[2008199],已完成)
18.《遼寧投資內部收益率的區域差距與政府投資誘導機制構建》(遼寧省2008年度社科基金重點項目[L08AJL002],已完成)正在承擔的課題:1.《財政分權背景下我國地方政府投資決策問題研究》(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科項目[09GJA790029])2.《抑制產能過剩與治理重復建設對策研究》(2009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09&ZD026])著作:1.《創業投資發展研究》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2004年 專著2.《創業投資基礎》(譯著)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年譯著3.《項目評估理論與實務》(第1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6年主編4.《項目評估理論與實務》(第2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7年主編5.《項目評估理論與實務》(第3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11年主編
6.《工程經濟學》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6年副主編7.《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與評估》(第1版)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主編8.《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與評估》(第2版)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年主編9.《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人民郵電出版社2002年主編10.《工程項目融資》人民郵電出版社2002年主編11.《項目評估》(全國統編教材)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年主編
12.《投資項目評估學》(第二版)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年主編13.《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理論與實踐》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1998年主編14.《投資項目決策前沿問題研究》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年專著

F. bot融資模式的BOT融資模式研究

隨著中國與國際市場的聯系日益緊密,中國不斷的參與到國際工程項目之中,進行國際化的活動。BOT項目融資,這一以前被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項目運作方式也越來越多的被中國企業所青睞。 由於BOT融資模式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吸引外商進行本國基礎建設投資的手段,因此國外對於融資模式的研究側重點大多集中到發展中國家。具體來說,國外對於BOT項目融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對融資模式以及其衍生模式BOOT,BOO等的運行方式的研究;
(2)對BOT風險的研究,包括政治風險,金融風險,可靠性風險,系統性風險等; 我國對BOT融資模式的研究大體可以分為四個不同的角度:
(1)研究是為政府實行BOT出謀劃策的,我國的BOT模式還存在著體制問題、外匯問題、產品價格問題、信譽等問題;
(2)對國內實行BOT的案例的分析;
(3)對BOT模式中的風險和風險管理進行的研究;
(4)BOT項目評價標準的研究。

G. 論述BOT融資方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BOT是指基礎設施建設的一類方式,有時被稱為「公共工程特許權」,常見的操作方式是政府或相關部門將一個基礎設施項目(如道路、橋梁等)的特許權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許期內(一般20年以上)負責項目設計、融資、建設和運營,並通過收取使用費或服務費,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合理利潤,特許期結束後將項目所有權無償移交政府或相關部門。

H. 1. 什麼是BOT融資方式以案例說明BOT在我國實施的前景。

bot模式就是建設>經營>轉讓的模式,這種案例在我國用的很少,就是你投資,然後你經營一段時間,廣西來賓電廠是中國第一個bot模式融資的

I. 民營企業融資模式文獻綜述

中小企業是與所處行業的大企業相比人員規模、資產規模與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的經濟單位。
不同國家、不同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行業對其界定的標准不盡相同,且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動態變化。各國一般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定義,質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融資方式及所處行業地位等,量的指標則主要包括雇員人數、實收資本、資產總值等。量的指標較質的指標更為直觀,數據選取容易,大多數國家都以量的標准進行劃分,如美國國會2001年出台的《美國小企業法》對中小企業的界定標准為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英國、歐盟等在採取量的指標的同時,也以質的指標作為輔助。
世界各國和地區中小企業劃分標准:
美國: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
英國:質的規定:市場份額較小;所有者親自管理;企業獨立經營。
量的指標:小製造業:從業人員在200人以下
小建築業、礦業:從業人員在25人以下
小零售業:年銷售收入在18.5萬英鎊以下
小批發業:年銷售收入在73萬英鎊以下
歐盟:雇員人數在250人以下且年產值不超過4000萬埃居、或者資占年度負債總額不超過2700萬埃居、且不被一個或幾個大企業持有25%以上的股權。其中:雇員少於50人、年產值不超過700萬埃居,或者資產年度負債總額不超過500萬埃居,並且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
日本:製造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本額3億日元以下
批發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資本額1億日元以下
零售業:從業人員50人以下或資本額5000萬日元以下
服務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資本額5000萬日元以下
我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劃分標准為2003年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研究制訂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國家統計部門據此制訂大中小型企業的統計分類。
我國中小企業最新劃分標准
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精神,原國家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於2003年2月19日發布了《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對主要行業的中小企業的標准作出了明確的界定。該標準是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按照《通知》的規定,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應該按照以下標准認定:
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建築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6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和零售業,零售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500 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交通運輸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5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郵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1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不同國家、不同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行業對其界定的標准不盡相同,且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動態變化。各國一般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定義,質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融資方式及所處行業地位等,量的指標則主要包括雇員人數、實收資本、資產總值等。量的指標較質的指標更為直觀,數據選取容易,大多數國家都以量的標准進行劃分,如美國國會2001年出台的《美國小企業法》對中小企業的界定標准為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英國、歐盟等在採取量的指標的同時,也以質的指標作為輔助。
住宿和餐飲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 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職工人數」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末從業人員數代替;「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築業企業的銷售額會計科目」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的銷售額」 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
產總額」 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
業,職工人數800 人以下。企業是與所處行業的大企業相比人員規模、資產規模與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的經濟單位。
中小企業財務困境的現狀或者表現
隨著招商引資力度進一步加大和民營經濟的迅猛發展,中小企業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涌現,2003年海安國稅新增納稅人1842戶,比上年同期增長47 %.2004年縣政府下達民營企業發展目標,要求新發展個體私營企業 9250戶。不斷增加的中小企業一方面增加了稅源,另一方面也對基層稅收管理帶來很大的挑戰。最近,在進行納稅評估、一般納稅人復檢等工作時事,對中小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抽樣調查,其結果不盡如意,提高中小企業財務核算水平、加強財務管理已刻不容緩。

J. 什麼叫TOT和BOT融資模式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方式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並得到合理的回報,雙方合約期滿之後,投資人再將該項目交還政府部門或原企業的一種融資方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所以,BOT一詞意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更為合適。
——恩美路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