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營經濟發展的問題與對策分析
民營經濟屬於非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支撐創新支撐經濟增長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Ⅱ 融資難對民營企業的影響
據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3年,我國私營企業數量從23.79萬戶增加至300.55萬戶,增長了13倍多,年均增長28.89%;注冊資本從681億元增至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從業人員則從373萬人增至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
毋庸置疑,在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雖然,在中央的關心、支持下,融資難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但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渠道狹窄,仍然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仍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尚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應當看到,中央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台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如,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鼓勵和支持四大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經濟貸款、建立擔保體系、建設風險投資體系等等。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措施還沒有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從體制上看。當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尚不能一視同仁,受各種條件制約,諸如有的怕出現問題受到牽連。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70%以上的信貸資金,在信貸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原本是民營企業尋求信貸支持的主要來源之一,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受處在行政過分干預的准財政運作體制的約束,導致其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許多地方反映,對同樣數額的不良貸款,貸款對象如果是國有企業,銀行工作人員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責任,如果是私營企業就可能被有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予以追究。出於對貸款責任的考慮,不少銀行員工寧肯少貸或不貸給民營企業,盡量限制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數額。其貸款手續之繁雜,抵押條件之苛刻,對抵押品要求之嚴,抵押率之低,遠遠超過國有企業,使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當民營企業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貸款時,也往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白白地錯過了寶貴的商機。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殘留著「缺陷」,急需調整完善。例如,國有企業並購重組時,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外資企業將部分利潤投資可在稅收上減免,而私營企業卻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應有的政策優惠等等。這種政策性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展。
2、從制度上來看。(1)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還未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尚未解決而難以運作;抵押貸款因市區多數民營企業未能解決房產、土地等相關證件而被擱置。抵押擔保落實難是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2)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嚴重不足。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樂於「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缺少興趣,由此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明顯不足。這里分析的不僅是服務意識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問題。各區縣專業銀行大都無權審批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對流動資金貸款也有嚴格限制,這些限制難以適應遍布各地的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此外還缺少對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缺少專門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3)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不夠,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業板在深圳上市僅一年左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十分蕭條,使得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當困難。
3、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匱乏,而且償債能力弱;加上經營觀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對落後,財產抵押實力不足,沒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記錄,缺乏信用基礎,加大了銀行投資民營企業的風險,縮小了民營企業的融資范圍。這些問題均需要我們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民營企業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資金,從主觀方面看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建立賬目,即使有賬目也是比較混亂,漏洞甚多,經不起檢查,因此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給它們,它們自己也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融資;二是不少民營企業由於抵押物不足,無法從金融機構那裡借到錢;三是有些民營企業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記錄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觀原因使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它們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或者通過非正式渠道融資。
再從客觀方面進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難有五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從縣以下領域退出,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范圍縮小;二是即使是縣城和縣以上的城市,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實行統一運籌的策略,資金重點投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以致欠發達地區和一般行業的民營企業難以得到貸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貸擔保機構;四是民間金融機構、地下金融沒有被引導浮出水面,難以通過正當渠道發揮作用;五是商業銀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而且貸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從而信貸人員認為向民營企業放貸責任巨大,寧肯慎之又慎,而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當前應針對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採取措施,力求盡快地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以下七條建議:
——盡快建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間資本的參股,尤其要吸納游離於金融體系外的民間資本。這也有助於使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現有商業銀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進行改制的商業銀行)在調整業務結構的過程中,對大額貸款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分別制定規劃和分別核算,即對小額貸款業務另行制定規劃和單獨核算,避免貸款部門因擔心小額貸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棄。此外,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銀監會發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在貸款發放方面作了改進,包括對銀行業績考核辦法也作了修改,這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有條件發展企業債券的民營企業,要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選擇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營企業進行試點。對於個別盈利現狀雖然一般但確有發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也可以列入試點范圍。企業債券不一定都要中長期的,短期債券可能更加適用。
——在上市方面,應當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要重點推動達到一定規模的高科技行業的、符合上市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包括海外上市、買殼上市等多種模式。在這里,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上市必須是民營企業自願的,在上市決策方面必須充分尊重民營企業自身的意見。
——積極發展各類有助於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包括:由企業集資聯合建立商業性的擔保公司,主要接受民營企業的財產抵押而替它們擔保;政府撥款設立的非營利性擔保公司;專業協會之類的民間組織集資成立互助擔保基金;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互助擔保基金。此外,還有必要建立民營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各省市可以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收集、匯總稅務、海關、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企業納稅情況、信貸記錄、合同履約率、遵守法律等情況,供社會查詢,以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應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評價機制,由信用評估機構全面實施企業的信用評價,規范各類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融資領域。在「2005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說,我國民營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另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定點觀察的數據,全國農戶戶均借款來源中,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只佔26%,而來自私人的貸款則佔71%。可見,民間資本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現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好地發揮作用。設想如下:其一,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其二,使民營資本能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央行准備在一些地區試行的建立「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機構的意見,是有積極意義的。今後,如果這些金融機構確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嘗不可以發展為民營的商業銀行,既存也貸;其三,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並發揮作用。
最後應當強調,民營企業素質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措施之一。例如,民營企業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如實編制財務報表,依法報送統計信息。民營企業的出資人和經營管理人員都應當增強法律觀念、誠信意識和社會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又如,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的產權並不是十分清晰的。有些因長期掛靠在某一個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中,甚至掛靠於某一個事業單位,以致產權不清晰。也有些家族制企業,家族主要成員對企業擁有的產權不清晰,導致內部糾紛,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經營。因此,即使是家族制企業,產權也應當清晰,應當明細化。再如,民營企業不能靠不正當手段來獲取貸款。在一些地方曾發生這樣的現象,即民營企業為了得到銀行的貸款,不惜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拉攏和賄賂銀行工作人員,結果把銀行工作人員拉下水,也使其他民營企業的融資受到影響而更加困難。民營企業一定要切記這方面的經驗教訓。
Ⅲ 當前我國民營經濟存在的問題及建議有哪些
1,民營企業領導要避免將一切工作重心放在生產和銷售上去,民營企業由於經驗不足,對市場把握不準,抗風險能力差,資金力量薄弱,所以將重心放在生產與銷售這些可以快速變現的部門本無可厚非,但企業是一個整體,員工的滿意度,企業文化這些無形力量也是企業前進的推動力。很簡單的木桶原理,決定木桶能裝多少水還是受限於最短那塊木板。所以企業主要重視企業的各個部門均衡,這樣才能使企業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中健康發展。步步為營穩扎穩打
2,隨著互聯網+思維的蔓延,一些企業主為了在這塊虛擬蛋糕中分得一杯羹,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有的沒得都往互聯網上靠,盲目滿足不了一夜成名的僥幸心裡,而是在不斷地損毀中增加企業的內耗。互聯網從過去的社區,論壇,貼吧,博客到現在微博,微信的風聲水氣,其實只是形式變了,萬變不離其宗,它只是一個工具,這個世界歸根結底拼得還是拼實力。
3、正如狄更斯說的「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面對風馳電掣般快速發展的經濟,企業主要擴大自己的格局,多學習先進企業經驗,同時找准適合自己發展的路子,像銷售指導生產這樣老生常談的問題自是不必強調,一味地迎合討好也是自尋死路,堅持做一個真實的自己吧,慢慢來其實更快。或許也是最簡單的「活著的辦法」
Ⅳ 民營經濟如何再創新優勢麻煩告訴我
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浙江民營經濟遭遇了30年來從未遇到的困境。發展中長期積累起來的矛盾在這次危機中也暴露無遺。問題引發反思,危機促進改革,浙江民營經濟要轉「危」為「機」,繼續保持領先優勢,最根本的出路還是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以體制機制改革來釋放民營經濟和民間資本發展的能量。
<b>新的歷史條件下浙江民營經濟的發展困境和體制制約</b>
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民營經濟成為浙江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2008年末,浙江省法人企業56萬家,其中民營企業52萬家,佔全省企業總數的90%以上。民營經濟總量達到15470.57億元,佔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72%。浙江城鄉居民收入特別是農民人均收入一直居於全國前列,這與浙江省民營經濟的發達密不可分。
浙江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得益於區域性的歷史文化背景,以及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體制機制先發優勢。但隨著形勢的變化,使先發遭受了「後發」劣勢。從體制機制等深層次原因分析,民營經濟發展所獲取的行政資源支持與市場資源的支撐仍相當有限。目前,無論是法律法規層面還是政府管理體制,乃至於市場經濟體制,相對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新要求仍很不適應。
1.管理體制改革滯後。低層次產業結構面臨國際競爭壓力,塊狀產業組織方式面臨惡性競爭壓力,粗放型發展模式面臨要素資源瓶頸壓力,民營企業傳統管理和組織體制及治理機制面臨升級壓力。同時,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和領導幹部的考核任用上,重GDP排名、重財政收入、重形象工程的現象仍然較為突出,而對資源節約、產業升級、人才培養等關系企業長遠發展等方面還關注不夠。
2.市場准入和要素配置機制不公平。市場准入「進入難、壁壘多、遭歧視」問題依然存在。有的行業即使允許進入,也設置了很高的門檻,給民營經濟設置一道看得見,進不去,一去就碰壁的「玻璃門」。據2009年中國改革評估報告調查:目前全社會80多個行業中,允許國有資本進入的有72項,允許外資進入的有62項,而允許民營資本進入的只有41項。可見,民資的待遇不僅不如國資,連外資的相應待遇也沒有得到。市場准入的不公平限制了民間資本的發展空間。民營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稅、金融、土地、科技和社會等政策不夠完善,某些方面存在不公平。用地難、融資難問題一直以來都是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主要障礙。
3.法律政策導向機制不到位。當前,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政策環境仍然存在諸多問題。法律規范既有大量重疊產生沖突,又存在內容上的缺失而留有立法空白,此外,還有結構不合理問題。如現階段,關於民營企業的立法,主要有《鄉鎮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公司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及浙江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規。但這些立法多以所有制來劃分,缺乏統一性、系統性、科學性,每部法律都有相應執法主體和主管部門,致使出現監管力量分散,出現宏觀層面管理不力,微觀層面干預過多等問題。
4.企業自治和行業自律機制不健全。家族化管理是浙江民營經濟的特徵之一。家族化管理在民營經濟中的主導地位有其合理性。但是,隨著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壯大,家族化管理的弊端逐步顯露。一方面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無法規范化、法制化;另一方面容易造成企業的內部分化,使企業進一步成長受到很大制約。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發育不充分。行業協會還沒有從政府機關中脫鉤,其作為社會中介組織的「中立性」還未確立。行業協(商)會的錯位和缺位,使眾多中小民營企業缺乏與政府互動的載體,使中小企業的聲音形不成「共鳴」,引不起「關注」,這也是影響和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的體制性因素。
<b>加快推進民營經濟體制機制創新的對策建議</b>
根據30年來浙江民營經濟發展的基本情況、成功經驗以及今後民營經濟在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對未來浙江民營經濟發展趨勢作以下基本判斷:(1)在充分競爭領域,民營經濟的制度優勢和績效優勢將保持相當長時間,並可以延伸到非完全競爭行業領域。(2)在壟斷領域,依靠獨特的國家政策和資源支撐,國有經濟仍將處在競爭高位,民營經濟面臨「擠出效應」,某些領域甚至呈現「國進民退」的趨勢。(3)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不同資本間的重組和融合將更加普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將會是今後民營經濟轉型突圍的一條現實途徑。
今後改革的思路:堅持市場化的改革導向,遵循「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則,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和改革行政管理體制為突破口,創新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政策體系、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公平競爭機制、要素保障機制、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優化發展環境,拓展發展空間,再創民營經濟發展新優勢。
(一)著力構建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政策運行導向機制。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非公經濟36條」和「省政府非公經濟32條」精神,並建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機制。從法律層面加大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建議國家把《鄉鎮企業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整合,重新制定新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法制化建設。抓緊出台《行業商會法》,將行業協會、商會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發展的軌道。進一步完善私人財產保護制度,完善各種市場環境。鼓勵民營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建立授權激勵機制,完善職業經理人市場。加強法律政策制定的針對性、嚴肅性和實效性。制定出台重大法律法規(特別是涉企的法律法規)前要充分廣泛聽取企業、行業協會(商會)和職工意見,並保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透明度和連續性。為民營企業制度創新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和正確的政策導向。
(二)著力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創新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制度,建立有利於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科學評價體系。要建立GDP增長、就業、居民收入提高及中小企業健康發展並重的幹部政績和政府績效考核體系。改革審批制度,積極整合部門監管職能,減少審批環節、規范審批程序。全面推行涉企審批事項辦理情況評價制度,建立有行業協會(商會)、民營企業和職工代表參與的政府服務評價和行政問責制。繼續取消、暫停或降低涉企收費標准,並逐步實現審批事項「零收費」制度。加快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賦予縣級政府更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深化鄉鎮體制改革,大力推進擴權強鎮,擴大中心鎮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充分激發基層政府和民間的創造性與活力,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與市場信息服務。加強重點困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動態監測,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經營危機預警及應對處置機制。
(三)著力推進市場准入公平化。繼續深化壟斷行業改革,嚴格審查並清理壟斷部門自行設置的市場准入壁壘,進一步降低民間資本准入門檻,鼓勵民資參與壟斷行業生產經營。放寬民營中小企業的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核准、投資者出資方式、經營場所限制和企業集團登記等准入條件,以更低成本激發更多創業主體。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繼續對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革,積極吸引民資進入,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深化國有企業領導人管理體制改革。取消國有企業行政級別和參照的行政待遇,從政治上消除國企和民企不平等政策。
(四)加快推進要素配置市場化。積極推進資金要素供給市場化。支持國有商業銀行設立中小企業貸款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度。創立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中小企業銀行,強化民營企業融資服務針對性;積極推進民間融資合法化,穩步發展各種所有制中小金融企業,建立健全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社區銀行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出台放貸人條例,設立更多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和再擔保公司,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更多渠道和支持。推動民營企業上市融資,探索資產證券化試點。創新金融產品服務,積極開展企業知識產權、林權和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等金融創新試點。推動土地供給市場化配置。改革工業用地公開出讓制度,在積極推進土地出讓「招拍掛」的同時,大力開展標准產房建設,拓展小企業用地空間;完善節約集約用地的激勵機制,實行畝產用地考核,鼓勵企業在原有用地建設規劃中建造多層廠房,提高容積率,並減免相關規費;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用地歷史遺留問題,辦好產權證,盤活存量資產;調整土地等級劃分范圍和標准,適當降低土地使用稅標准。完善企業人才社會化服務體系。統一國有、民營企業人才社會保障待遇,取消企業人才檔案代理收費事項,設立科學公正的企業人才評價晉升機制。推動煤、電、油等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煤電油價格形成機制,放鬆政府對壟斷經營產品價格的管制,盡可能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積極作用。
(五)著力強化行業協會(商會)服務職能。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落實行業協會(商會)職能。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思路,大力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人員、機構和財務「三脫鉤」,確保協會(商會)的「中立性和公信力」; 結合政府職能轉變,把政府的一部分技術性、服務性職能委託、強制移交或通過簽訂協議交給行業協會(商會)來運作。加快行業協會(商會)培育,加強協會內部制度建設,提升服務質量。加大行業協會、商會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強行業協會的內部選舉、決策、監督機制建設,充實行業協會專業人才,規范收費及財務管理,推進行業協會運行績效評估、行業協會地方立法,切實提升行業協會(商會)的代表、協調、服務與自律職能。理順行業協會(商會)的管理體制。重視、支持工商聯組建各類行業性商會,在確保各行業協會(商會)獨立行使職能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在各行業性商會運行中的指導和協調作用。
Ⅳ 民營企業融資難在哪
民營企業融資難主要體現在:
1、管理監督機制缺位,形成道德風險。有些民營企業在獲取大量、高額的銀行貸款後,或螞蟻搬家,或瞞天過海,將資金抽逃、轉移到外地,甚至國外,然後逃之夭夭,使銀行追債無門,造成「金融地震」。
2、信息傳遞不對稱,形成數據風險。有些民營企業為了獲得銀行融資,美化報表,向銀行提供含有大量虛假信息的審計報告,增加了銀行甄別信息真偽的難度。
3、經營行為不規范,形成投機風險。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來源於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特別是民營企業大多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企業的老闆既是投資者,又是經營者,企業在不同程度上等同於老闆個人,員工處於被動的「打工者」地位,參政議政意識薄弱。企業的經營方式、策略完全取決於老闆個人的興趣偏好和能力水平。
4、品行操守的不確定性,形成法律風險,給企業經營與生存帶來致命的打擊。
Ⅵ 民營經濟:如何在困境中突圍
劉革新代表:建立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進一步放寬民間投資的市場准入 劉永好代表:民營企業也要加快轉變方式,調整結構,進行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換代 融資難、門檻高,應該破除體制壁壘析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困難和壓力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融資難;二是行業准入門檻高;三是獲取某些資源方面比其他企業困難。新希望(000876)集團董事長劉永好代表說。 融資難是小微企業面臨的最突出瓶頸。有關金融機構最新發布的中國中小企業信心指數顯示,2012年第四季度,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上升,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意願有所回落。 面對以勞動密集型為主體的小微企業,一些銀行不願意提供貸款,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抵押擔保難,貸款風險高。湖北省工商聯副主席陳義龍代表說,行業准入也是一道檻。現在一些行業的壟斷程度比較高,導致一些民營企業很難有機會進入。 解國家應該破除體制壁壘和政策限制,給予民營經濟更多平等創業和發展的機會 ,調動民間投資的積極性。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國家要抓住,剩下的應該放開、交給市場。陳義龍說。 陳義龍建議,破除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各種體制機制性障礙,充分發揮企業、市場和中介組織的作用,把那些政府管不了、不該管的事情交給企業、市場和中介組織。 面對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四川科倫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革新代表建議,進一步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步伐,引導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向中小企業傾斜,推動民營金融機構建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同時,建立相應的風險資金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擔保機構加大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扶持。 由資本驅動轉向創新驅動,提高自身破門能力析民營經濟起步水平低,規模小,初期發展普遍存在著低水平重復投資、原始積累不足的問題。而且民營企業資金來源較為單一,融資渠道不暢。陳義龍說,民營經濟自身存在的問題也牽絆了發展腳步。 代表們認為,讓民營經濟在壟斷行業面前望而卻步的,除了政策門檻,更多的是這些行業對資金、技術和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高要求。一些項目投資動輒數百億上千億元,相比之下,民間投資主體的實力有限。 大多數民營企業的流動資金緊缺,如果再拿出一部分積累資金投入研發,企業的利潤留存就很少了,但沒有技術創新,就沒有競爭力。陳義龍說。 解2010年,國務院出台新36條,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等領域。民營企業不應該只看到玻璃門、彈簧門,應當看到政策在一些領域將越來越開放。而政策放開的這些行業,比如能源基礎設施等行業,門檻高是正常的。陳義龍說,企業應該通過自身的結構調整,適應這種政策的變化。 陳義龍認為,民營企業要加快創新,實現從傳統產業向現代產業體系轉變,改變過度依賴資本驅動的模式,轉向依靠創新驅動,從單純強調規模擴張轉向做強、做優企業,提高自身的破門能力。 劉永好建議,面對經濟發展和市場變化新形勢,民營企業也要加快轉變方式 ,調整結構,進行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換代。 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析目前民營經濟發展的市場環境還不盡如人意,一個具體表現就是行政審批太多。劉革新說,現在想上一個項目,各個部門都得跑一圈,蓋各種審批章,有時候半年過去了,也不一定能辦成,市場機遇可能就錯過去了。 現在有很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但實際上還需要更多落實的細則。比如,進一步創造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的發展環境,現在資本、土地、技術、管理要素的使用依然是國有經濟占優勢。陳義龍說。 劉革新說:現在有些部門對民營企業的管理意識強,但服務意識不足,致使民營企業不但要做好企業自己的本分,還要承擔許多本該由政府提供的服務。 要進一步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提供便利的辦理機制,為民營經濟發展拓寬空間。陳義龍建議,要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創造高效的服務環境。 劉革新認為,在制定有關行業准入規范時,要更多聽取行業協會、商會、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意見,提高政策的科學性。 解要加強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劉革新建議,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重點培育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加快服務平台的網路建設,為企業創造高效的服務環境。 劉革新建議,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這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突破口之一。
Ⅶ 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問題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