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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標的物之於融資租賃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6-10 02:36:53

融資租賃是什麼意思標的物 不動產

融資租賃就是借錢買設備,然後租給企業每月收錢。
這就是融資租賃了。
現在很多企業缺錢買不起設備。所以喜歡這種方式。
就是分期付款的一種了。

Ⅱ 你好 我想問問一下 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到底在哪些業務范圍上有區別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

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金融租賃

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二者區別: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
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Ⅲ 標的物是商品,那麼融資租賃怎麼操作

這種情況是一種變相的倉單融資,與一般意義上的融資租賃不同,只是為了融資而融資;對於融資租賃公司來說只要保證商品正常流轉,有進有出,保持一定的庫存規模就好了。

Ⅳ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哪些

1、直接融資租賃

中租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製造商購買設備,並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所有。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2、售後回租

承租企業將其擁有的設備出售給中租,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中租租入該設備。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但實質上設備的風險和報酬由承租企業承擔。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3、廠商租賃

廠商租賃是設備製造廠商與中租結成戰略合作夥伴,以融資租賃方式為購買其產品的客戶進行融資,並進行後續設備資產管理的一種業務模式。

適用於設備製造廠商。

4、杠桿租賃

由中租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的租賃方式。中租通過成立一家項目公司,通過投入租賃物購置款項的部分金額,即以此作為財務杠桿,為租賃項目取得全部資金。

適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5、聯合租賃

中租與國內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共同作為聯合出租人,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企業。

合作夥伴一般為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

6、委託租賃

中租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一種租賃方式。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

此模式可實現與投資機構、優勢企業進行租賃投資合作。

7、轉租賃

轉租賃是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中租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承租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

(4)標的物之於融資租賃公司擴展閱讀

申辦條件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Ⅳ 我公司很多設備都很老舊了,還能用於融資租賃的標的物獲得融資嗎

康業對設備的新舊、類型、和價值均沒有任何的限制,都可以作為標的物出售給康業獲取融資,這種出售重資產獲得資金的運營方式非常適合處於資金周轉危機中的傳統中小企業。

Ⅵ 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放款單位,融資租賃是非金融機構,借款單位。
1、經營范圍不同:經銀監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融資租賃業務;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借款;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咨詢。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定位應定位:服務於金融、貿易、產業的資產管理機構。是服務貿易中更多技術服務含量的服務。雖然也涉及資金,主線是為出資人服務,而不是把自有資金全部占壓、套牢在項目中的風險投資業務。
2、監管部門不同: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租賃公司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而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3、財稅政策不同: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
而融資租賃公司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問題都自己扛」。要想獲得此待遇,還需單獨去稅務部門求批准。
4、性質不同: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前者是放款單位,後者則是借款單位。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是被國家下發的相關條例給限制住了,目的是為了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5、監督管理方式不同: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Ⅶ 哪些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哪些不可為融資租賃

一、哪些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
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具有典型的廣泛性,我國《合同法》並未對融資租賃交易的標的物做出明確限制。但有兩個文本中的可融資租賃標的物的范圍供參考: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適用於融資租賃公司為金融租賃公司。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租賃財產包括:
(一)生產設備、通信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設備、辦公設備等各類動產;
(二)飛機、汽車、船舶等各類交通工具;
(三)本條(一)、(二)項所述動產和交通工具附帶的軟體、技術等無形資產,但附帶的無形資產價值不得超過租賃財產價值的1/2。
二、哪些不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
1、法律並未對不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的范圍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體或限制交易的物體,如武器、國家專營產品等;如果法律規定某種物體的交易須經過特定機關的許可,未經過法律規定的審批程序之前不能成為適格的租賃標的物。
2、有一個文本中的范圍供參考:《國際會計准則——17 租賃》中則規定:「本准則適用於一切租賃,除非是:(a)開發或使用諸如石油、天然氣、木材、金屬及其他礦產權的自然資源的租賃協議,以及(b)諸如電影、錄像、劇本、文稿、專利和版權等項目的許可協議」。
3、根據融資租賃交易的特徵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不得成為融資租賃標的物:
(1)租賃物應是實物財產,任何形式的無形財產都不能成為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
(2)租賃物應是使用權能夠從所有權中分離出來的物,如果使用權與所有權不可分離,則違背了融資租賃的交易性質,不可能成為融租賃合同的標的物。
(3)租賃物應是不可消耗物,能夠重復使用。
(4)租賃物不應是用於個人消費的消費品,由於目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還不包括自然人,因此,個人消費品也不可能成為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

Ⅷ 融資租賃公司在我國現狀和前景如何

融資租賃公司在中國的大發展,快到什麼程度,截至2016年3月底,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總數達5022家,合同餘額約4.52萬億元。其實離不開兩個字「通道」;

第一類通道是「跨境融資」業務;
最早的通道是2013~2014年的監管政策套利,利用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按凈資產的10倍舉借外債的政策優勢,通過內保外貸,境外舉借外債等方式從境外借入低成本的離岸人民幣/美元資金,直接方法給下游資金需求方。在這中間,融資租賃公司並不承擔實質性風險。這一波通道業務,隨著外管局收緊跨境融資擔保、境內人民幣貸款降息、人民幣進入貶值通道後,因為不再有利差空間,目前基本暫停下來。

第二類「通道」業務是所謂的規避政策類通道,即按銀行內部信貸政策不能夠批和投放的貸款,通過融資租賃公司來做。大致有以下幾種:

1)異地貸款;
一般商業銀行都進行屬地化管理,不允許跨區域經營,但因為各種原因特別是沿海資金充裕的分行,希望做一些高利率的民企客戶。而融資租賃公司一般沒有地域限制,銀行會把這類客戶介紹給融資租賃公司,由融資租賃公司給最終借款人做售後回租或保理業務,而實際資金來自於銀行發放給融資租賃公司的貸款。說白了,就是把低利率地區的資金搬運到高利率地區。

2)限制性行業:各家銀行對貸款投放行業有很多性質,比如「兩高一剩」不得發放,鋼貿、鋼鐵、汽車、大宗商品、煤炭、礦業等等,或者對一些客戶設置了很嚴格的准入標准,這些客戶往往無法達標,就藉助融資租賃公司對接銀行資金,銀行在名義上只是給融資租賃公司投放新增貸款,但最終流向了這些限制行業,在這個過程中,融資租賃公司客觀上的確做到了增信,但是實質性風險暴露還是集中在這些高風險行業。

3)政府融資平台:大多數銀行因為合規問題現在不能夠增加政府融資平台貸款,而地方平台公司在走了一個階段的信託通道融資之後,也開始向融資租賃公司通道靠攏。相對信託貸款,融資租賃公司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有以下幾個優點:
(1)公開度低,截止目前沒有公開的租賃登記平台,對平台公司的可操作性強;
(2)融資成本比信託/資管通道要低
(3)期限可以做的長
(4)擔保條件相對寬松,資產做成售後回租,不能夠抵押的資產也可以變相抵押;

其實,在融資租賃公司直接投放給平台公司前,地方政府還想出通過縣級醫院做融資租賃,變相為地方政府融資的辦法。這里就不展開了。

4)P2P平台:e租寶之類,沒有做過類似項目,不敢展開討論。

第三類通道業務是所謂的「無中生有」通道,即通過結構設計:

(1)為沒有真實貸款用途需求的客戶創造出套現的融資結構;
(2)為沒有合格融資租賃標的物的客戶創造出融資標的物;

眾所周知,貸款用途是銀行貸前審查最重要的核查內容。但是融資租賃業務中的「售後回租」,理論上是租賃公司向承租人買入資產支付的對價,租賃公司是不會認真審核其資金貸出之後的流向的。等於幫助客戶規避了銀行審核真實貸款用途的要求。

繼直租和售後回租之後,融資租賃公司有一類「新興業務」叫做「保理」業務。然後,有些融資租賃公司突然間發現了一個金礦。保理的核心是應收賬款形成的債權,但應收賬款是可以被創造出來的,舉個例子:

A公司投標成為某電廠項目的分包商之一,未來需要為該項目提供X億元的設備,A公司提出向融資租賃公司融資,但只有中標書,還沒有簽訂正式合同,在這個時點完全不符合。A公司於是和母公司B公司簽了一個采購合同,由B公司為A公司代采購這些設備。這時有了正式的合同,就產生了未來的應收賬款,B公司就拿著這個關聯方互相簽訂的銷售合同,去找融資租賃公司做應收賬款保理獲得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