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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可供跟交易性金融資產區別

發布時間: 2021-06-10 00:28:41

A.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何異同

1.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同點

(1)初始計量屬性都是公允價值。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初始計量時,計量屬性都是公允價值,所謂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以公允價值作為這兩類金融資產的計量屬性,主要是為了反映該類金融資產相關市場變數變化對其價值的影響,把該類金融資產和市場緊密的結合。

(2)在取得金融資產的時候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或股息,都單獨通過應收項目來核算。

在取得金融資產的過程中,如果初始取得價款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或股息,都要將這部分利息或股息單獨通過「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來反映。

(3)金融資產持有過程中,確認的應收股利或利息都計入了當期的投資收益。

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如果在資產負債表日需要確認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的,都要在當期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

(4)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都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

這兩類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都要將資產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進行比較,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要根據公允價值對賬面價值進行調整,以便把金融資產更加緊密的和市場結合起來,更加及時准確地反映資產的價值變動。

(5)出售的時候,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取得價款之間的差額以及持有過程中累積的公允價值變動都要計入當期損益。

2.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不同點

(1)持有意圖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限就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那麼明確。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則是計入了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當然,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資產形式不同,計入的賬戶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均構成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B.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1)持有意圖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限就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那麼明確。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則是計入了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

當然,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資產形式不同,計入的賬戶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均構成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2)可供跟交易性金融資產區別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C.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一) 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 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

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 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和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

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

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

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 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 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企業應按照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入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此外為了正確的核算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還應當結轉相應的科目。

企業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把原來計入當期損益轉出作為企業總的投資損益的組成部分。

企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需要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作為核算該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的一部分。



D.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1、最主要的區別一是確認;二是後續計量;
2、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者是為了短期持有用以出售賺取差價的考量,將取得的金融資產確認為此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就是持有人雖沒打算持有至到期但是也不會短期就處置的金融資產。這個要看持有人的意圖來定。
3、取得時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進成本;
公允價值正常變動時,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入資本公積。
4、持有期間如果公允價值非正常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一般選擇盡快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盡快出售則要計提減值。
5、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得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E.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5)可供跟交易性金融資產區別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F. 怎麼區別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你可以這樣理解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短期交易為目的的,比如短期持有的股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沒有長期持有或短期持有的明確目的,也可以是股票,但是你不確定是短期持有 ,也有可能長期持有。

但是你一旦將資產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上是不允許以後再互相轉化的,比如你把股票入賬時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過一陣你的目的明確是短期持有交易的,就不能轉出再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了

G.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的持有目的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
2、持有時間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1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H. 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麼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概念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之處 :
(一) 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 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 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和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 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 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企業應按照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入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此外為了正確的核算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還應當結轉相應的科目。企業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把原來計入當期損益轉出作為企業總的投資損益的組成部分;企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需要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作為核算該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的一部分。

I.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有何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是為了近期獲利。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字面理解,即持有時間段不限制,又靈活。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是近期出售。沒有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長期持有一直到期(債券的核算)。
2、發生的直接交易費用處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沖減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計入成本。
3、2者之間不能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