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租賃怎樣介入房地產業
有以下三方面:
一、 房產設備類融資
1.主要是電梯、空調、消防、大樓安防系統及照明等設備(包括軟體及安裝工程等費用)。只要房地產項目前景好,房地產開發商只需自籌10-30%的現金(租賃的自籌要求大大低於開發貸款要求自籌30%以上的標准),其餘由融資租賃公司籌資解決。融資租賃可解決房地產開發10-30%的資金。
2.出售類房產設備租金的回收時限
住宅等以出售為目的的房地產項目建設期應為租賃的寬限期(即只收利息不收本金)。融資租賃公司同意開發商出售房產的前提下,設備本金的回收起始點為房產項目預售時,且隨預售進度在扣除的預售收入滾動投入項目開發後的凈現金流量,首先用於還租,以保證租金回收進度快於售樓進度,避免租賃物與租金的懸空。也就是說租金在樓盤售空之前必須全付完,至少不能出現開發商利潤都兌現了而租金還未收齊。
3.開發商持有的(商業及辦公)房產的設備租金回收
開發商以持有為目的開發的商業及辦公房產中的設備融資租賃,是租賃更典型的形式。項目的整個開發建設期均為融資租賃的寬限期,租金的回收起始於房產的出租經營時。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限及每期租金的數量與房產的出租狀態須保持高度的協同(收租的頻率及房產商的租金收入扣除稅費後用於還租且呈前高後低的遞增還租分布),真正體現房地產商以房養租(以房出租收入來保證融資租賃的租金支出)。
二、盤活開發商持有成熟商業物業
開發商往往持有大量優質商業、辦公物業(以長期獲得租金收益並分享房產增值的好處),但卻極大地限制了開發資金的及時周轉。雖然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也能解決部分高端物業的資金,但是銀行對物業的質量與規模、租客的品質等都有十分嚴格的規范,真正能達到要求的相當有限,而且能融資的數量也大打折扣(以確保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開發商將自有的成熟商業物業通過融資租賃公司進行融資,門檻更低(對租賃公司來說市場更為廣闊),融資的量更大,可依據融資租賃期內,開發商出租房產的租金收入扣除經營費稅後的余額進行拆現,讓開發商在當期獲得更多的現金用於新項目的開發。
三、 優質商業房地產的開發
當代融資租賃標的物已非簡單的機器設備,中外法規都約定,凡是列入企業固定資產的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作為融資租賃的租賃物。目前,房產已成功融資租賃(如天津保稅區空港物流加工區投資服務中心大樓等政府辦公樓、天津空客A320 項目總裝線等廠房);道路、橋梁已成為融資租賃標的物(如天津市薊縣濱河大街彎線段(中昌路-四中路口)道路的3.329 公里的路段;武漢四座大橋);而且,在建工程(船塢、公路、學校)也可作為融資租賃的標的物(如舟山同基船業有限公司在建船塢碼頭構築物及設備,湖南省岳陽市政府規劃1.4億元城市南環線道路,規劃7000萬元的污水處理系統。以上詳見羅曉春《關於融資租賃項目信貸的認識》)。因此,融資租賃也可融資參與優質的、市場風險極低的商業房地產項目的開發。
2. 銀保監會、住建部、央行聯合發文: 「圍堵」經營貸流入房地產市場
鳳凰網房產訊 3月26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21年3月26日
3. 不能對房地產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出自什麼辦法
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
銀發[2003]121號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發放的非房地產開發貸款,各商業銀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則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9月27日共同發布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商業性房地產信貸政策進行了調整。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
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3)融資租賃資金不得流入房地產擴展閱讀
《通知》主要對以下政策進行了調整:一是進一步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條件。《通知》規定,對經國土資源、建設主管部門查實的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
二是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並提高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時嚴禁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
三是明確提高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是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做好貸前查詢、貸後錄入相關信息等工作,充分利用信貸徵信系統防範信貸風險。
五是要求所有商業銀行(包括外資銀行)按照《通知》及通知精神和相關政策,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監管部門報備。
4. 為何央行要求各地嚴禁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
9月21日訊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中國央行會同銀監會近期要求各地監管部門,指導銀行規范個人消費貸款,防止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央行的要求重點針對一線和熱點房地產城市。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19日發布最新研究報告收集北京等16個典型地區數據顯示,今年3月以來,短期消費貸款同比走勢大幅攀升,明顯偏離穩中有升的零售額同比,預計新增異常短期消費貸款金額約3700億元,估計其中至少有3000億流向樓市,約佔新增短期消費貸款總額30%。
5. 融資租賃怎樣介入房地產業
融資租賃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如何與房地產業共謀發展,既是後者的渴求,也是前者的期待。我們結合兩個行業的實踐,認為融資租賃介入房地產業的機會在於-------- 一、 房產設備類融資 1.主要是電梯、空調、消防、大樓安防系統及照明等設備(包括軟體及安裝工程等費用)。只要房地產項目前景好,房地產開發商只需自籌10-30%的現金(租賃的自籌要求大大低於開發貸款要求自籌30%以上的標准),其餘由融資租賃公司籌資解決。融資租賃可解決房地產開發10-30%的資金。 2.出售類房產設備租金的回收時限 住宅等以出售為目的的房地產項目建設期應為租賃的寬限期(即只收利息不收本金)。融資租賃公司同意開發商出售房產的前提下,設備本金的回收起始點為房產項目預售時,且隨預售進度在扣除的預售收入滾動投入項目開發後的凈現金流量,首先用於還租,以保證租金回收進度快於售樓進度,避免租賃物與租金的懸空。也就是說租金在樓盤售空之前必須全付完,至少不能出現開發商利潤都兌現了而租金還未收齊。 3.開發商持有的(商業及辦公)房產的設備租金回收 開發商以持有為目的開發的商業及辦公房產中的設備融資租賃,是租賃更典型的形式。項目的整個開發建設期均為融資租賃的寬限期,租金的回收起始於房產的出租經營時。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限及每期租金的數量與房產的出租狀態須保持高度的協同(收租的頻率及房產商的租金收入扣除稅費後用於還租且呈前高後低的遞增還租分布),真正體現房地產商以房養租(以房出租收入來保證融資租賃的租金支出)。 二、盤活開發商持有成熟商業物業 開發商往往持有大量優質商業、辦公物業(以長期獲得租金收益並分享房產增值的好處),但卻極大地限制了開發資金的及時周轉。雖然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也能解決部分高端物業的資金,但是銀行對物業的質量與規模、租客的品質等都有十分嚴格的規范,真正能達到要求的相當有限,而且能融資的數量也大打折扣(以確保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開發商將自有的成熟商業物業通過融資租賃公司進行融資,門檻更低(對租賃公司來說市場更為廣闊),融資的量更大,可依據融資租賃期內,開發商出租房產的租金收入扣除經營費稅後的余額進行拆現,讓開發商在當期獲得更多的現金用於新項目的開發。 三、 優質商業房地產的開發 當代融資租賃標的物已非簡單的機器設備,中外法規都約定,凡是列入企業固定資產的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作為融資租賃的租賃物。目前,房產已成功融資租賃(如天津保稅區空港物流加工區投資服務中心大樓等政府辦公樓、天津空客A320 項目總裝線等廠房);道路、橋梁已成為融資租賃標的物(如天津市薊縣濱河大街彎線段(中昌路-四中路口)道路的3.329 公里的路段;武漢四座大橋);而且,在建工程(船塢、公路、學校)也可作為融資租賃的標的物(如舟山同基船業有限公司在建船塢碼頭構築物及設備,湖南省岳陽市政府規劃1.4億元城市南環線道路,規劃7000萬元的污水處理系統。因此,融資租賃也可融資參與優質的、市場風險極低的商業房地產項目的開發。
6. 銀行系融資租賃公司是否可以開展房地產融資租賃業務,可以或不可以的依據
融資租賃主要是對可移動的固定資產(設備)為主要融資對象,房地產為不動產固定資產。兩者對象不同,故不可以開展該房地產租賃業務。
7. 三部委發文:防止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鳳凰網房產訊3月26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21年3月26日
8. 銀保監會等三部門印發通知嚴防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
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通知》指出,將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通知》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信貸需求審核,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要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資金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9. 貸款買房,但是銀行不允許流入房地產,怎麼辦,有沒有辦法處理
如果是沒有首期款,只能向親戚朋友借了.房貸成功後再信用貸款還給朋友.
10. 為什麼嚴禁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
一次金額不大應該不會引起注意,大額經常往來可能就會有人找你了,還得叫你寫說明。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