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平等的,但是也不排除有優先成交的可能,但是也應該有嚴格限制的。例如,同等價格同等數量撮合機制。
『貳』 專利法中的「優先權」是什麼意思
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後,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其在後申請以第一次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其申請日,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種權利,就是優先權。專利優先權的目的在於,排除在其他國家抄襲此專利者,有搶先提出申請,取得注冊之可能。
『叄』 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時是怎麼分配股權的
股權安排是一個動態過程,即使公司已經上市,也會因發展需要而調整股東結構。但無論哪個階段,股權分配都遵循三個原則: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與貢獻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於公司獲得發展所需資源,包括人才、資本、技術等,控制力是指創始人對公司的掌控度。
『肆』 融資計劃中關於優先權的翻譯
你應當給予我們的權利首先拒絕提供長期外帶融資回購的過渡性貸款,得出 進行收購. 如果有人在你得到任何事務所提供其他任何金融機構對此類融資, 您給予我們的機會,以配合此類要約之前,你來者不拒,從任何的 其他金融機構.
1 ,從屬換股證券公司
2 ,服從命令和指派任何下屬公司.
『伍』 根據融資順序理論,公司應遵循怎樣的融資順序,為什麼
根據融資偏好次序理論,公司融資的手段按照優先順序應該是內源性融資,低風險債券融資,優先股融資,普通股融資。
根據這種理論,管理者對融資的方式是有偏好的,管理者首先會選擇內部融資的方式,即用本公司的留存收益,一個原因是它避免了外部融資可能會產生資金的稀缺性問題,另外,使用公司內部的留存收益不會產生籌資成本,管理者還可以確定一個與長期投資機會相匹配的目標股息支付率,從而避免股息突然變動對公司的不利影響;當公司的現金流不足以投資於公司希望的投資機會,而「粘性」的股息政策又排除了削減股息的可能,必須進行外部融資,管理者首先會選擇低風險的債券,因為債券對公司的管理干預較少,籌資成本也會小於其他類型的外部融資方式;其次,管理者會選擇優先股,因為優先股具有一些債券的特徵;再次是各種混合證券,如可轉換債券;最後才是發行普通股票,不僅因為股票的擁有者對公司的干預在所有融資方式中是最強的,而且籌資成本比其他融資方式都高。
『陸』 企業融資每一輪投資人的優先權,那誰最優先
企業融資每一輪投資人的優先權可以看圖:
『柒』 風投增資協議中存在各種優先權,怎麼處理
一、什麼是清算優先權
優先清算權是風險投資協議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條款,決定公司在清算後蛋糕怎麼分配,即資金如何優先分配給持有公司某特定系列股份的股東,然後分配給其他股東。主要是VC為了保障自己的收益,控制風險而設定的條款。
幾乎所有的VC都採用「可轉換優先股」的投資方式,而可轉換優先股的最重要的一個特性就是擁有清算優先權。
二、清算優先權的類型及回報情況
清算優先權一般由兩部分組成:優先權(股權)和參與分配權(債權)。
根據參與分配權的不同,可以將清算優先權分為:不參與分配優先清算權、完全參與分配優先清算權和附上限參與分配優先清算權。
(一)不參與分配優先清算權的常用條款:
在公司清算或結束業務時,A系列(根據VC的投資順序,用A、B、C系列等表示)優先股股東有權優先於普通股股東獲得每股X倍於原始購買價格的回報以及宣布但尚未發放的股利。
1.當公司的退出價值(清算價值)低於優先清算回報(風險投資協議約定的屬於VC優先取得的金額),VC拿走全部的清算資金;
2.當公司的退出價值×VC轉股之後持有的股份比例的結果高於優先清算回報,VC將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跟普通股股東一起按比例分配;
3.當公司的退出價值介於上述兩者之間時,VC拿走約定的優先清算回報。
(二)完全參與分配優先清算權的常用條款:
在支付給A系列優先股股東清算優先權回報之後,剩餘資產由普通股股東與A系列優先股股東按相當於轉換後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即:完全參與分配權的股份在獲得清算優先權的回報之後,還要跟普通股按比例分配剩餘清算資金。
1.當公司的退出價值(清算價值)低於優先清算回報(風險投資協議約定的屬於VC優先取得的金額),VC拿走全部的清算資金;
2.當公司的退出價值高於優先清算回報,VC先拿走優先清算回報部分,VC再將其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與普通股股東一起按比例分配剩餘的清算價值。
(三)附上限參與分配優先清算權的常用條款:
在支付給A系列優先股股東清算優先權回報之後,剩餘資產由普通股股東與A系列優先股股東按相當於轉換後股份比例進行分配;但A系列優先股股東一旦其獲得的回報達到X倍於原始購買價格以及宣布但尚未發放的股利,將停止參與分配。之後,剩餘的資產將由普通股股東按比例分配。
1.當公司的退出價值(清算價值)低於優先清算回報(風險投資協議約定的屬於VC優先取得的金額),VC拿走全部的清算資金;
2.當公司的退出價值×VC轉股之後持有的股份比例的結果高於優先清算回報,VC將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跟普通股股東一起按比例分配;
3.當公司的退出價值介於上述兩者之間時,VC先拿走約定的優先清算回報,然後將其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與普通股股東一起按比例分配剩餘的清算價值,但是,如果其分配的清算價值+之前拿走的優先清算回報達到約定的上限時,VC不能再繼續分配剩餘的清算價值。
三、清算事件
引起清算的事件稱作清算事件,只有出現清算事件,清算優先權才能被激活。清算事件對於企業家來說可能是件壞事,但對VC而言,清算事件就是「資產變現事件」。
標准條款如下:公司合並、被收購、出售控股股權、以及出售主要資產,從而導致公司現有股東在佔有續存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不高於50%,以上事件可以被視為清算。
上述條款一般是確定在任何非IPO退出時的資金分配問題(IPO的話,優先股自動轉為普通股,不存在清算的問題)。
四、清算優先權背後的邏輯
(一)VC的出資人要求
VC的出資人LP(有限合夥人)也是這么要求GP(普通合夥人)的。
(二)為了避免創業者從VC那裡不當獲利
防止創業者融資之後,立刻關閉企業,從而從VC那裡分得部分資金,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VC會要求最少一倍的清算優先權,保證創業者在公司發展到退出價值大於清算優先權之前,不會關閉公司。
五、後續融資涉及的清算優先權問題
一般有兩種處理:第一、後輪VC將會把他們的清算優先權置於前輪VC之上;第二、所有VC股份平等。
這個事情比較復雜,但屬於不同系列VC之間的事情,通常不影響創業者。
六、其他應關注的事項
(一)清算優先權其實只在公司退出價值較小時才合理,以保護VC的利益;如果公司運營非常好,VC不會按照清算優先權的方式參與分配,而會採用轉換成普通股的方式獲利。
(二)由於清算優先權的存在,當企業的退出價值介於某個價值區間的時候,企業家和VC會出現利益不一致的時候。
(三)創業者在和VC談判前,最好的知曉對方的其他投資情況,其他投資項目的收益情況影響著VC對本次的投資預期。
『捌』 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時是怎麼分配股權的
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公司融資工具問題的一個分支。公司初創時以及擴張時,都需要資本的支持,而獲得資本,就要支付給投資人相應的對價,這個對價就是所使用的融資工具。通常的融資工具有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在風險投資中通常是股權融資。至於「融資時轉讓的股權是誰的?」這個問法不太嚴謹,因為股權融資,可以是通過轉老股的形式,也可以通過發新股的形式,只有「轉老股」時,才涉及到「股權轉讓」這個字眼,發新股時不應該說「轉讓」。境內的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股票、股份一說,所以「發新股」這個概念,在境內就是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的部分就是投資人對公司投資所獲得新股。這個注冊資本的增加與投資人投資公司是同時進行的,公司原股東股權所對應的注冊資本不變,但由於注冊資本增加了,所以原股東的股權就被稀釋了,但這不是轉股的結果。
如果是通過轉老股的形式融資,那就是公司預留的股權(在境內如果公司有這部分股權,通常也是某個原股東代持的,因為公司本身不能持有股權)或者原股東將自己的股權轉出去一部分給投資人,來作為投資人投資的對價。這個時候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不變,公司原股東的股權也沒有被稀釋,這個就是原股東轉讓出去的股權。
通過發新股融資,投資的錢通常是小部分進入注冊資本,大部分進入公司資本公積,進入注冊資本的錢驗資後進入公司基本戶,後者是直接進入公司基本戶。總而言之,錢是進入公司賬戶,給公司了。
通過轉老股融資,投資的錢是進入原股東個人的賬戶,然後,該股東想辦法和公司簽個協議,如《服務協議》,把這筆錢轉給公司使用。但是這樣操作會給公司做賬帶來一定風險,所以現在公司融資一般不通過股東轉老股的形式操作,而大都是通過增資的方式操作,這樣在法律層面上更正規。至少我們律所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