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現狀分析需要哪些數據
2中小企業融資租賃存在的問題
2.1缺乏社會認知度
一些中小型企業堅持傳統的一次性買斷設備的觀念,對於融資租賃了解少,沒有及時更新觀念,導致融資租賃缺乏市場,阻礙了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反過來又影響了融資租賃行業的推廣發展。
2.2缺乏理論研究
由於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發展較晚,融資租賃的形式處於起步階段,在我國,融資租賃的實踐活動先於理論研究展開,因此,企業缺乏對融資租賃的理論研究。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活動主要是照搬國外一些企業經驗理論的介紹,沒有根據企業本身特點,沒有建立完整的融資租賃體系。
2.3法律法規不完善
受到我國經濟體制的影響,融資租賃業長期得不到經濟合同法的約束和有效保護,融資租賃業沒有系統、統一的會計標准,融資租賃業稅收標准不統一。國家沒有制定系統的法律法規對融資租賃行業進行有效的規范,導致融資租賃行業不能長期穩定的發展。
2.4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
首先,我國融資租賃行業法律法規不健全,在這種環境下,融資租賃行業逐步發展起來,因此,有很多不規范的甚至違法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嚴重阻礙了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其次,我國對於融資租賃公司的管理處於多頭監管的狀態,融資租賃公司受到多重管制,沒有統一的標准進行融資租賃行業的規范,導致融資租賃行業發展方向混亂,缺乏發展重點,行業發展違規違法現象多。
2.5租賃標的形式較單一
企業擁有好的項目是通過租賃進行融資的前提,因而,對於企業單純的流動資金緊張或其他不以物權為載體的融資租賃,目前在我國還存在政策障礙,無法為企業直接解決資金難題。當然在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逐步完善的情況下,融資租賃經營的主體勢必會擺脫固定資產的單一模式,朝無形資產租賃、人才租賃及管理租賃等方向發展。
3改進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建議
3.1加大宣傳力度和理論研究
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首先要得到企業、政府和社會的認知和支持。加強企業對融資租賃的宣傳,改變傳統的融資觀念,樹立「設備使用勝於設備擁有」的觀念,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同時,政府要加強重視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制定優惠政策,實施稅收減免,積極推動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針對融資租賃行業出現的新問題,加強理論研究,根據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特色,制定相適應的融資租賃體制。加強法律制度的建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規范性建設。
3.2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對融資租賃行業加強稅收減免,降低營業稅稅率,統一營業稅稅基。允許企業自身制定設備的折舊方式,減輕承租人的經濟負擔。與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相關的項目,國家要進行一定程度的稅收優惠,避免對融資項目重復性徵稅現象的發生,只征一次稅。
加強融資租賃行業信用保險的建設,建立「租賃信用保險制度」。租賃公司與商業信用保險公司簽訂協議,當承租人出現違約時,商業保險公司為了減輕租賃公司承擔的信用損失,對租賃公司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同時,政府部門設立專門保險基金,對於租賃公司承擔的信用風險進行財政支持,分散信用風險,促進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
通過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發展經驗,結合我國特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適合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法律體系,制定《融資租賃法》,明確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規范融資租賃行業的經濟活動,對違反協議產生的信用問題,依法進行處理,維護融資租賃公司的利益。建立全國租賃協會,對融資租賃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加強誠信宣傳,嚴格進行行業的資格認證,保證融資租賃活動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進行。
3.3積極創新,不斷開拓新的租賃業務和租賃市場
融資租賃業的發展關鍵在於創新,為此,融資租賃公司除繼續做直接租賃外,今後還應積極創新,拓展業務層次,積極開拓租賃市場。第一,加大杠桿租賃、回租租賃、委託租賃、風險租賃、項目融資租賃等業務范圍;第二,採用合作租賃、收益百分比租賃等復合式租賃方式;第三,開展多層次的融資租賃業務。
⑵ 融資租賃公司運營模式
(1)簡單融資租賃
也稱「直接租賃」或「傳統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意願購買租賃物,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後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2)轉租賃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四十八條中將轉租賃定義為「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的租賃形式。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3)回租式融資租賃
又稱「售後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訂立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租賃形式。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4)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的是指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完成一筆租賃業務。這里所說的受託人,就是獲准具備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資格的法人,無論批准其設立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還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5)杠桿租賃
又稱「借款租賃」,也叫「衡平租賃」。杠桿租賃也是信託同融資租賃的結合運用。杠桿租賃同委託租賃的區別在於:(1)在杠桿租賃中,受託人(出租人)並非是完全不承擔融資風險,只是所承擔的是租賃融資額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風險;(2)在杠桿租賃中,委託人往往不止一個,而是有若干個;(3)出資人的動機不同。
(6)共享式結構化租賃
又叫「分成租賃」或「變動租金租賃」。是把租金收入和設備使用收益相聯系的一種租賃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一定的基本租金後,其餘的租金是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實際承擔了租賃物的部分風險和報酬。
(7)綜合租賃
它擴展了融資租賃的內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務外還提供經營服務和資產管理服務,是一種綜合性全方位的租賃服務,租賃的收益因此擴大而風險因此減少,使租賃更顯露服務貿易特徵。綜合租賃的發展,將成熟的租賃行業帶入知識經濟時代。
(8)創新租賃
租賃在中國,已經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即:創新租賃。它是以保障租賃當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時,將風險分散到當事人中間。具體做法靈活多變。
⑶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做保理業務嗎
1、可以,其實這就是銀行所說的租賃保理業務。
2、銀行作為保理商,根據與租賃公司簽訂的保理合同約定,租賃公司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債權轉讓給銀行,銀行支付租賃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資款項,並作為租金債權受讓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3、一般租賃公司在起租時,會與承租人簽訂應收債權確認,作為保理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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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由於經營租賃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和報酬仍歸出租方所有,出租人不需轉銷出租資產,仍要承擔出租資產的折舊以及其他費用,用定期取得的租金收入來補償租賃資產的費用支出,並獲得為承擔風險而應得的報酬;承租方的租賃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稅前列支。經營租賃租入的資產,不作「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對資產負債表不產生影響。
日常也不用對固定資產實行管理,即不用計提折舊和修理費,只支付租金,支付租金時,每期所增加租金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在減少稅息前利潤的同時,減少交納的所得稅,並減少當期的凈利潤,也引起現金流出,產生當期費用而影響利潤表,導致期末對資產負債表中的未分配利潤及盈餘公積項目產生影響。租賃期滿,資產歸出租方,對承租方的財務狀況無影響。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承租方融資租人的資產,雖然從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但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應將融資租人資產作為一項資產計價入賬,在會計核算上視同自有資產,將取得的融資,作為一項負債與之對應。財務結構上,資產與負債同時增加。
其一,對租入的資產應當視同企業自有資產,實行固定資產管理,要計提折舊和維修費,產生的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稅前扣除。
其二,可能會產生未確認融資租賃費用,攤銷時作為期間費用,也可以在稅前列支。所以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對企業損益的影響不一致。租賃期間要計提折舊和維修費,期滿按協議處理租賃資產。承租人將租賃業務在固定資產和長期負債賬戶中核算,資產負債表的應付、已付、尚未付項目在有關明細表中列示。
一是對租入的資產進行會計處理,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人固定資產」(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未確認融資費用」;貸記「長期應付款一應付融資租賃費」(最低租賃付款額)。在資產負債表上增加了固定資產項目金額,從而影響了與之相關的資產類合計項目的數據。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確認為「長期應付款」計入長期負債項目中,未確認融資租賃費用作為長期負債的調整項計入長期負債項目中,兩者共同影響了與之相關的負債類合計項目的數據。對所有者權益無影響,可避免以稀釋所有者權益為代價增加固定資產。
二是支付租金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固定資產租賃費」;貸記「銀行存款」。同時,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用實際利率法攤銷)。租賃期內,每期支付租金時的科目同上,只是每期金額不同。對財務結構的影響:減少流動資產和長期負債;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增加財務費用;最終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
三是視同自有資產進行日常管理,計提折舊、維修費時,借記「費用類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租賃資產折舊」。加大本期期間費用,對利潤表產生影響較大,導致期末利潤分配減少,而對資產負債表產生間接性影響。以上兩點的費用類賬戶發生的費用,在稅前扣除,所以有節稅的功能,費用節稅=(折舊+確認融資租賃費用)×適用所得稅稅率。
四是租賃期滿時(如需支付名義買價,由於名義買價對於整套租賃資產的價值來說比例太小,在此忽略其對財務結構的影響,不作會計處理),借記「固定資產——自有某類」、「累計折舊——租賃資產折舊(或租賃資產折舊)」;貸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自有某類資產折舊」。固定資產明細賬的轉賬,對財務結構無影響。
主要財務指標影響分析:
第一,採用融資租賃,可以減少企業一次性現金的支出,改善流動比率。
第二,融資租賃形成長期負債,增加資產和未確認融資費用,資產增幅大,優化資產負債率。經營租賃業務中,應付租金不計承租企業的負債,對資產負債率沒影響,有利於企業在融資活動中保持合理的資產負債比例。
第三,由於融資租賃租人的資產價值較其他方式獲得的高,折舊費用較大,使利潤減幅較大,資產凈利率和凈資產收益率兩指標降幅較大。經營租賃方式也會造成兩指標下降,但幅度小。從「資產凈利率」指標來看,選擇融資租賃要比購買好;而從「凈資產收益率」指標而言,則購買更好。經營租賃屬於表外融資,不會稀釋股權收益,可以提高股東回報。
第四,融資租賃增加資產總數,直接提升產權比率。經營租賃對該指標沒影響。
⑸ 在融資租賃公司做業務崗前途好嗎
融資租賃的行業還是很好的,你在其中做業務,主要看在這公司是否有成長性,入職有沒有相關的培訓等。
⑹ 融資租賃公司是怎樣運作的
1、保理模式
即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合同;
租賃公司取得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產權、應收租金及其他費用等債權後即向銀行申請應收賬款無追索保理,以保理價款支付設備的全部購買款項;
租賃公司將已取得產權的租賃物件抵押給保理銀行,作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銀行的權益;
租賃公司與承租人均在保理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銀行按期代為劃扣租金及其他費用等款項,亦可改變租金支付路徑,直接向保理銀行支付租金。
該模式資金來源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境內買斷型保理、內保內貸、跨境雙保理等模式。
境內買斷型保理
境內買斷型保理一般還是要佔用保理銀行的規模,當然銀行可以與另一家銀行做再保理業務,將這筆債權轉出以騰挪規模。
內保內貸
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內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內貸。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外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外貸。現在融資性保函的開立需要總行審批,整體流程相對繁瑣並且佔用風險資產。
跨境雙保理
這種模式只有擁有離岸牌照的部分銀行才能辦理,是目前跨境買斷型融資租賃公司保理業務的最優模式。
2、銀行理財資金對接私募應收租金資產證券化、銀行理財資金通過結構化安排受讓應收租金受益權
上述兩種模式是開頭兩種通道模式的結合體,優點是看起來結構創新,不需要外債額度和信貸規模,而且參與方利潤豐厚。這種模式缺點也很明顯,就是成本較高。這兩種模式的成本比跨境買斷型雙保理高約300bp。
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的未來發展
金融機構營改增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營改增一旦全面實施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的利潤空間會被大幅壓縮,融資租賃公司的牌照優勢也會被迅速削弱。銀行在營改增後也會逐漸將結售匯的主動權交給通道,採用固定費用的方式將匯率成本轉嫁給租賃公司。到時只有足夠的匯率風險管理能力的融資租賃公司依靠結售匯的成本優勢迅速搶占通道市場,2000多家租賃公司必將經歷一輪大的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