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權融資都有哪些
目前中信證券股權融資有三種方式:約定式購回證券交易、股票質押融資、交易性融資+市值管理
一、約定式購回:投資者將特定數量股票按照約定價格賣給中信證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回購同等數量的股票。本產品主要滿足持有流通股票,且持股比例不超過5%的投資者的融資需求。
標的股票:滬、深市場股票,深市股票預計在第3季度可交易。
目標客戶:機構和個人,在中信開戶滿6個月,賬戶總資產不低於500萬(即將降低到250萬)。
融資期限:目前最長為182天,即將延長至1年。
標的證券:客戶持股比例不超過5%的流通股票,未來將對持股比例超過5%、董監高持股有條件開放。
折扣率:視具體標的品種而定,一般為40%-60%。
融資利率:7%-8%。
證券權益:紅利、利息、送轉股、配股、優先增發等權益均歸屬於客戶。
二、股票質押融資 :持有股票的投資者通過轉讓收益權獲得融資,並在期末按照本金加利息回購收益權;融資期間,投資者須將股票質押給信託公司,提供擔保。
目標客戶:主要面向成立2年以上、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的機構客戶,個人客戶需要相關機構提供擔保方可參與交易;融資方的股票必須託管在中信經紀系統下。
融資期限:根據客戶需求確定,一般不超過2年。
可質押標的:以主板、中小板的非ST類無限售流通股為主,可視項目情況接受6個月內解禁的限售流通股、資質較好的創業板等。
質押率:原則上,主板銀行保險股不超過60%、主板非銀行保險股不超過50%、中小板股票不超過50%、創業板股票不超過40%。
融資成本:視項目期限而定,一年期在9.5%-10.5%左右,二年期在10.5%-11.5%。
三、交易性融資+市值管理:是中信證券推出的一款同時滿足客戶股權融資和市值管理需求的產品。期初,客戶通過大宗交易將其持有的流通股過戶至中信設立的信託,獲取融資資金;期間,客戶或券商可向受託人下達股票操作指令;期末,客戶大宗交易回購或由信託直接拋售股份。信託到期,股票處置價款直接還本付息,剩餘金額分配給融資方。
產品應用方式:融資 + 減持、 融資 + 市值管理、代持股份避稅、盤活存量股權
融資 + 減持: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並允許客戶在融資期間主動管理股票,把握期間股票波動盈利的機會。
融資 + 市值管理: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提高質押率,融資期間對股價波動進行風險管理。
代持股份避稅:個人小非股東在股價較低時將股票大宗交易過戶給信託,在較低價格水平繳納20%的所得稅,並以信託形式間接持股,繼續享有未來股價上漲收益(且收益部分不必再繳稅)。
盤活存量股權:盤活存量股權資產,獲得增值收益;若股價達到目標減持價格,按照該價格減持股份,兌現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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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什麼是股權融資,股權融資的方式有哪幾種
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同時使總股本增加的融資方式。
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賬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賬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賬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
第九種:融資方式是貸款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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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我國針對股權融資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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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股權融資的條件有哪些
創業企業在融資時,無論是天使階段還是VC階段,都要簽署投資協議。投資協議的內容因雙方彼時地位不同,協議內容不盡相同。有一些條款是協議的核心條款,作為創業者,對這些條款應有基本的了解,做到與投資方談判時心中有數。當然,最終的協議簽署建議有專業的律師把關。
一、業績對賭條款
以被投資企業未來的經營業績為對賭的標的,以創業者和投資者之間相互轉讓一部分股權或退回一部分投資款作為賭注,以激勵企業管理層努力工作並且達到調整企業估計目標的條款。
二、一票否決權
為了保護作為小股東的投資者的利益,增強小股東的話語權,防止大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投資者往往在融資協議中規定在特定事項中他有一票否決的權利。
三、反稀釋條款
其本質是如果被投資企業在本次融資後再次融資的,那原先的投資者必須獲得與新投資者同樣的購股價格。實踐中,反稀釋條款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這兩種形式的最大區別是前者不考慮新發行股份的數量,而只關注發行價格,而後者將數量和價格一並予以考慮。
四、回購權(回贖權)
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以下情形如在約定的期限內沒有上市,或者經營出現重大問題時,那被投資企業或企業原始股東有義務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回購投資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從而實現投資者退出被投資企業的目的。
五、共同出售權
如果企業原始股東想要出售股份時,作為小股東的投資者有權與這些股東一起出售。
六、強賣權
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如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上市等情形,那麼投資者有權強制性要求公司的原有股東(主要是創始人股東和管理層股東)與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轉讓股份,原有股東應按照投資者與第三方達成的轉讓價格和交易條件出售股份。
七、優先購買權
當被投資企業原始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投資者有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購買原始股東對外轉讓的股權的權利。
八、陳述與保證
是被投資企業、企業原始股東以及投資者對於事實情況的陳述和對於特定事項的保證,是今後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和基礎。
九、其他
融資協議可能還會涉及到可轉換債權,優先清算權等等。
㈤ 如何做股權融資
企業進行私募股權融資可以引入戰略資本、擴大企業規模,有效改善財務狀況,同時可以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有效促進企業發展,但是企業私募股權融資仍存在一些問題。諸如政策環境和監管不很完善,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稅收、擔保等方面的激勵機制不足等。完善企業私募股權融資制度,一方面需要制定有利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從稅收、擔保等方面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 現在購買長松《組織系統工具包》,即送萬元超值優惠重磅大禮。 一、股權投資基金是財務投資者 財務投資者投資的目的是為了賣而買,通常擁有3-5年後即出售;被投資公司仍將存在,金融投資者會和被投資企業的管理層一起通過投資新項目、財務重組、上市、引入戰略合作夥伴、戰略調整來共同提高股東價值。金融投資者會在適當的時候退出被投資公司,通過買賣差價來獲取收益,而不是協同效應。行業投資者交易的目的是通過行業整合提高自身的競爭力,是為了持有而買;行業投資者將整合目標公司的資產、生產流程和技術,並使其與收購方一體化;目標公司將作為行業投資者的成員單位而存在;行業投資者將通過雙方整合的協同效應來增加公司價值,獲取收益。買方與賣方往往處於同一行業或相關行業,投資價值還包括協同效益(俗稱收購溢價)。 二、財務投資者一般要求具有否決權 為了保護其投資利益,規避財務投資風險,一般要求否決權。具體表現在:出售或發行股票或債券,或者是權證/期權;宣布或支付股息;進行收購、資產處置、兼並、整合、合資;對超過一定價值的公司資產進行出售、租賃或轉讓;批准或修改年度預算;對超過一定價值的有形或無形資產進行投資;改變董事會或任何委員會的規模;委任高級管理人員,例如董事長、首席執行官、首席運營官、首席財務官等等,並確定、調整或終止他們的薪酬;批准重要的關聯交易;會計方法的實質性改變;委任或更換審計人員。 三、接受盡職調查是股權融資決策的基礎 需調查的重要問題包括管理層的水準,業務結構、行業集群、市場趨勢和周期等等。 業務結構 目標公司…… 股東…… 政府…… 夥伴…… 客戶…… 供應商…… 非核心業務…… 行業集群、市場趨勢和周期 財務 業務模式…… 盈利質量…… 現金流量…… 知識產權 專利權…… 專有技術…… 土地使用權…… 許可證…… 能源供應、物流和分銷 或有債務、訴訟及資產抵押 四、考慮投融雙方利益,創建交易架構 需考慮的主要問題: 股東的非現金投入…… 公司治理…… 衡量關聯方交易…… 交易架構…… 管理團隊及其激勵機制…… 人員調動&補償…… 成長潛力 資本支出 營運資本需求 五、財務估價是交易成功的核心 財務模型…… 財務預測的關鍵假設…… 將報表中的財務數據與實際運營條件相匹配…… 鑒別第三方財務數據來源…… 在貼現現金流模型和相關方法的基礎上進行估價……
㈥ 股權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股權融資是中小企業理想的一種融資途徑。那股權融資方式主要有:
一、吸收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英文縮寫VC)是指風險基金公司用他們籌集到的資金投入到他們認為可以賺錢的行業和產業的投資行為。風險投資基金投資的對象多為高風險的高科技創新企業。對風險項目的選擇和決策也是非常嚴謹。在國外,簽約的項目一般只佔全部申請項目的1%左右。
二、私募股權融資
私募股權融資(英文縮寫PE)是指融資人通過協商,招標等非社會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人出售股權進行的融資。私募股權融資具有一些顯著的特點:一是在融資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二是權益型融資;三是私營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居多;四融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四是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等等。
據一份權威報告顯示,目前湖北省中小企業私募股權融資總規模在3000~4000億元之間,占湖北省中小企業融資總額的50%~55%。私募股權融資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融資之首選。
三、上市融資
現在的中小板和創業板也為中小企業融資帶來新的希望,但企業上市是一項紛繁浩大的系統工程,需要企業提前一到二年時間(甚至更長)做各項准備工作。他也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例如需要編寫的各項文件資料就多達40種以上。所以按國際慣例,在企業股改上市過程中都需聘請專業的咨詢機構幫忙運作。
以上任何一種股權融資方式的成功運用,都首先要求企業具備清晰的股權結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優秀的管理團隊等各項管理能力。所以企業自身管理能力的提高將是各項融資准備工作的首要任務。
㈦ 股權融資
貴公司在初創期(創業初期)是4、3、3的股權結構(就是各佔40%、30%、30%),你和A是投資方,股權比例相對較少,B不出錢但主管經營,核心力量在B方,佔有較大股份,這是正確的,不過有隱患,等下講。
現在有新項目,需要融資,就要涉及股權稀釋了。需要你和AB三方協商,這個需要擴展的部分是從哪一方去稀釋,整體上也有關聯的。簡單說,比如原來公司資產100萬,有100萬股,每股1塊錢,你和A各佔30%也就是各有30萬股,B有40萬股。現在需要融資,就是增資擴股,假設需要融資100萬,那麼再多發行100萬股,這個時候公司的資產達到200萬了,總共有200萬股的股權,那麼你和A的股權比例(持股比例)就變為:30萬股/200萬股=15%,B的持股比例為:40萬股/200萬股=20%,就是整體上都被稀釋了,持股比例下降了。
和新項目沾不沾邊?這要看新項目是否在原有的公司名下,如果原來的公司假設叫「得力」公司,這個新的項目歸在「得力」公司名下,那麼就像上面說的一樣,你和AB三個原始股東的股權都被稀釋。如果針對這個新項目成立另一家成為「未來」的子公司(注意不是分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樣的,如果設立子公司,那麼母公司享有子公司的股東權利),由其中一方來做股權稀釋,比如說「個別員工和朋友」是你的員工和朋友,那麼就從你的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部分來稀釋出去,和AB無關,這時候是你掌控了這個新的項目。當然,新項目還是要依靠B來運營,那麼還是規劃於B的名下比較好,就是「未來」這個子公司由B掌控,B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是40%,你和A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分別為30%,但是B在子公司「未來公司」的股權設置可另外全新配置。
最後來說一開始的4、3、3股權結構的弊端。法律規定:
1.持股大於1%的人,享有公司事情的投訴權利;
2.持股大於10%的人,可召開臨時董事會、臨時股東會,甚至可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3.持股大於三分之一,可享有重大決策否決權
4.持股大於二分之一,股權的轉讓需半數以上股東同意
5.持股大於三分之二,一手遮天!除了以上權利,還可修改公司章程!
在創業期,就是企業初創期,有決策的人持股建議不低於三分之二,現在你和A擁有30%,不超過三分之一(也就是低於33.3%),任何的決策都必須通過B來表決才可以,但是B的股權40%也很低,如果不成立子公司,大家的股權都被稀釋,稀釋到持股比例低於三分之一的話,可能就被10%的持股比例的人綁架了!以後公司的大小事就不是由你們決定的了,持有10%股權的人一旦鬧事,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除非你股權眾籌很多人,每個人投資比例不超過1%(因為超過1%的持股比例就可以針對公司發生的某件事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可能面臨找不到那麼多人來眾籌的問題。如果一開始B擁有70%的股權,後面的不管有多少項目需要融資,由B來慢慢稀釋股權就可以了,而且還不擔心公司的控制權,你和A只是作為投資家,不參與運營,也不需要持股比例那麼多,只要公司內部協商分紅的機制就好了,比如股權低,但是年底分紅多也可以,另外擬定分紅協議就能夠實現。現在三個人股東的股權比例寫入了公司章程或者已蓋章的協議,就涉及到了法律的問題!
因此建議成立子公司,而且由B稀釋股權,最好是三人協商好之後再做定論。更多疑問,可咨詢華紳資本集團。華紳資本集團專注於企業商業模式優化、股權涉及、投融資、掛牌上市、企業資源整合。與您攜手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