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企業融資管理的政策風險包括哪些風險
國家經濟政策所導致的融資風險
一般而言,由於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極不穩定,一國經濟金融政策的變化,都有可能對它的生產經營、市場環境和融資形勢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中小企業不能根據國家經濟金融政策的變化做出敏銳的反應和及時調整,將會給中小企業的融資帶來一定的風險,進而影響到中小企業的發展。如國家的產業政策限制的行業,其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風險都較大,如果企業經營得不到正常的資金供給,企業就難以為繼。
又如,在貨幣政策緊縮時期,市場上資金的供應減少,受此影響,中小企業通過市場來籌集資金的風險增大。要麼籌集不到資金,要麼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數量減少,直接影響了企業資金鏈連續性,並進一步增大了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
2. 中小企業融資有哪些外部因素限制
一.中小企業面臨的外部因素限制:
①政策支持方面
經濟轉軌時期,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的體系尚未完善,在某種程度上來講仍舊存在很多問題。
②法律法規方面
有關融資方面的法律法規滯後,現存法律執行力較差,對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文件,大多集中在宏觀調整的指導方面,缺乏具體可行的相關規定,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尋找融資時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③資本市場不發達
④抵押、擔保體系不完善
⑤社會服務體系不完善
二.中小企業面臨的內部因素限制:
所謂內部融資環境,即指制約中小型企業成功獲得融資的自身因素。
①經營管理水平低下,缺乏高素質人才
管理上,多數中小企業職責不明確,缺乏完善的規章制度。由於組織體制的僵化,導致企業活力不足,在缺乏企業凝聚力、激勵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中小企業便很難留住有益於其發展的優秀人才。
②財務會計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
財務機構不健全、財務管理不完善、隨意制定財務報表、透明度低、真實性較差,這些均是中小企業內部存在的一系列問題。由於財產管理意識不足,會計制度不健全,投資人對中小企業的盡職調查難度便會加大。
③經營規模小,風險高
由於經營規模較小,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相對來說就比較大,而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卻較差。中小企業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來,便慣於追求那些高利潤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而這對於多數投資人來說,都是不敢輕易去碰的高風險區。
④成長性較差,市場競爭力弱
基礎薄弱,產業層次較低,使得中小企業的成長速度變緩,在市場競爭中往往處於劣勢的地位。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在所有者權益利率、資本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方面的指標數均遠低於大型企業,因此便很難吸引到投資人或投資機構。
⑤信用等級較低,信用制度建設滯後
由於不重視企業的信用制度建設,缺乏完整的信用跟蹤,在承擔巨大信用損失的同時,中小企業所處的信用環境也在隨之不斷惡化。
3. 中小企業融資,如何降低法律風險
部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因為資金不足,自我積累有限,風險投資缺乏,以致融資往往十分困難,即使融資成功,企業往往承擔了很大的法律風險。但是通過系統把控,這些法律風險是可以降低和控制的。
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法律風險的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業金融的法律法規
中國應該與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一樣,將中小企業視為統一整體,在國家已經出台《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基礎上,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要根據該法和本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盡快出台具體的實施辦法;
要依法規范中小企業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的職責、資金來源、運作方式等,通過立法允許中小企業成立互助合作的金融機構,使中小企業管理走上法制化軌道,不斷完善支持中小企業金融的法律法規建設,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法律保障。
(二)中小企業降低融資風險的對策
1、提高法律意識
要著力提高法律意識,充分認識到融資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在進行大額的融資活動前,應當咨詢熟悉法律或者財稅的人員,獲取專業意見。
2、要求反擔保
應當避免為取得貸款,在銀行的壓力下作出有可能損害企業根本利益的行為,如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在不得不為第三方提供保證的情況下,應要求第三方提供反擔保,以盡量避免可能造成的損失。
3、尤其需要防範刑事風險
不能貪圖小利而使企業暴露在重大的刑事法律風險之下。譬如為獲取更低的貼現利率導致被詐騙、虛構買賣合同騙取承兌匯票等。
4、制定完備的風險防控方案
(1)建立健全的企業規章制度;
(2)對融資所需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在企業內部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
(3)制定好危機處理預案;
(4)刑事法律風險發生後,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聘請專業法律人士提供專業支持。
綜上,中小企業融資法律風險可以通過企業的努力被控制和降低,加之,國家對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的日益完善,必能降低其危害,促進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恩美路演
4. 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管理
中小企業融資[1] 是指金融機構針對中小企業推出的定製化融資解決方案,由現有企業籌集資金並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無論項目建成之前或之後,都不出現新的獨立法人。貸款和其他債務資金實際上是用於項目投資,但是債務方是公司而不是項目,整個公司的現金流量和資產都可用於償還債務、提供擔保;也就是說債權人對債務有完全的追索權,即使項目失敗也必須由公司還貸,因而貸款的風險程度相對較低。
5.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6. 中小企業融資有什麼風險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形成有一些普遍共識,例如:中小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決策水較低,抗風險能力較弱,生命周期較短,企業自身不當行為多,導致信用水平也較低;國內在法律和制度層面對中小企業融資扶持的設計還不夠,執行困難,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產品和服務體系不夠健全;金融機構面對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各自問題,為規避風險做出提高門檻和利率的逆向選擇。
實際上,中小企業並不是沒有融資渠道,僅僅與壹顧問廣西服務中心合作的就有上百家機構上千種產品。關鍵問題是,一方面企業不懂選擇適合的融資渠道,不懂如何建立、維護企業自身融資資源,甚至不懂合理運用資金、維護信用;另一方面資金方相對強勢,只提供融資結果,不提供融資服務。中小企業沒有融資方面專業人才,金融機構又不負責輔導企業融資,痛點如何解決?
其實,我們壹顧問的思路就是:從社會專業分工的角度,把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解決,這樣問題就簡單多了。企業如何選擇匹配融資渠道、如何做好融資規劃、如何維護企業信用、如何利用和創建企業融資資源、甚至如何合理使用資金……這些都需要專業的咨詢輔導顧問服務。然而,企業通常接觸的專業顧問服務有法律顧問、管理咨詢顧問、財務顧問等,卻唯獨沒有標准規范的企業融資顧問服務,也就是說,企業融資方面的專業服務體系還沒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