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流動負債和再融資怎麼選擇,為什麼
流動負債是企業將在1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從理論上說,流動負債與流動資產是密切相關的,通過兩者的比較可以大致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和清算能力。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應付股利、應付利息、預收賬款、預提費用、其他應付款、其他應交稅款等。
其典型的組成有:短期銀行借款,例如銀行透支(BankOverdraft),應付商業本票,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費用,長期借款於一年到期的部分,付給債權人(Creditors)的款項,以資金的觀點,可將其分為兩類,一為非自發性的融資,如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費用,這些都是營運上自然產生的企業付款義務,大多數情況企業針對這類融資是不需額外支付利息,其中應付票據與帳款為供應商的融通,而應付費用如應付薪資,應付租金,應付利息,則是企業對於取得資產或享受服務而產生的未來支付義務;另外一類則為自發性的融資,如銀行借款,應付商業本票,這些都是企業為珠籌措資金而主動取得,其特性為支應短期的資金需求,這類融資是需要支付資金成本(利息)。長期借款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部分,也應轉列為流動負債。
Ⅱ 上市公司再融資是如何操作的
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Ⅲ 上市公司再融資有哪些工具及其監管措施是什麼ps,求給出工具的定義噢親親!期末考發現這個知識點不太會
上市公司有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等三種再融資方式
具體的規范措施。
一、完善市場體系,積極推動資本市場創新
1.完善市場體系,構築起金融市場多個子市場之間的互動機制。廣義或完整的資本市場體系包括長期借貸市場、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我國的債券市場從20世紀80年代建立以來很不發達,除國債外其他債券的流動性差且規模小,形成參與者少,債券流動性差的惡性循環。商業銀行的功能尚未完善,長期貸款的風險又較大,使得金融機構並不偏好長期貸款。這兩個因素導致債權融資的渠道不暢,增強了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偏好,從而影響其融資能力的發揮和資本結構的優化。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存在著結構失衡現象。因此,管理層一方面要有明確的目標,加快債券市場的發展:(1)建立健全多層次的企業債券市場,調整企業債券的品種和結構;(2)要大力培養機構投資者,加快發展投資基金,增強債券市場的投資理性,積極引導投資者對發展前景好的優質上市公司進行中長期投資,減少對企業債券市場運行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預以及完善法規體系等多個方面來促進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和完善,以此推動資本市場的均衡發展。另一方面要消除一些不必要的障礙,使更多的商業銀行和機構能夠參與公司債券市場的運作和資本市場的運作;發展多樣化的融資工具,使企業可通過多種融資方式來優化資本結構,擴大再融資可利用的市場范圍。
2.積極推動資本市場金融產品的革新和創新。管理層應推出一系列的政策來鼓勵金融產品的革新和創新,減少在這方面的限制。首先應進行有效的金融創新,其基本思路為設立公募型產業投資基金(以封閉式為宜),把投資環節向上游移動,向准備上市的企業(以企業開始提出上市意向為起點,以企業實際上市為終點)投人股權投資,使融資方在排隊等待期間就能獲得部分股權投資資金的支持,有助於降低其上市成本,提高經營效率。使投資方的投資向上游延伸,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其次應積極開發新的金融工具。2005年5月24日,央行公布了(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25日即有5家公司(包括三家上市公司)同時公布了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計劃。30日,5家公司發行的全部7隻短期融資券開始上市交易。與股票融資相比,短期融資券發行方式簡便易行,成本低速度快,在一定程度上將大大減輕股票市場的擴容壓力,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此外,還應積極完善兩年前開始進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以及信託產品、融資租賃等再融資的創新工具。加大發行創新的力度,增加融資方式的靈活性,吸引更多資金的參與以支持優勢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建立完整的投資項目評價體系,對再融資項目全程監管
1.建立完整的投資項目評價體系,引導資金的有效使用。上市公司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從上市公司、行業、地區等不同角度出發,對建設項目必要性、技術的可行性、經濟的合理性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並對項目的綜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予以定性和定量的評價。進行上市公司經濟效益評價時可根據國家現行價格和財稅制度,分析、預測上市公司項目直接發生的財務效益和費用,並編制財務報表,計算評價指標,考察項目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等財務狀況,以判別項目的財務可行性。對上市公司而言,在選擇投資項目時,應對投資額、投資回收期、現金流和風險程度等指標進行詳細的科學論證,不合格的項目堅決不能上馬。在強化公司治理和講求誠信的今天,上市公司應理性融資、合理投資。在再融資時還應考慮市場因素,選擇好時機。在大市持續低迷時,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理應慎之又慎。同時證券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力度,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申請進行嚴格審查,不僅要看項目是否可行,而且要審查以往再融資資金的使用情況,對於頻繁變更投資項目或是將再融資資金長期擱置銀行的公司,不接受其再融資申請。
2.對再融資項目進行全程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證監會已出台了一系列規范證券市場的辦法,其中有多項涉及到募集資金閑置問題。中國證監會在《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將經常性凈資產收益率作為核准新股發行申請的重要依據。《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也將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作為公司能否獲得再融資資格的關注重點。管理層應依法規范上市公司行為,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創造條件讓優質企業上市,使優質上市公司能更方便地取得再融資機會。要做到嚴把再融資審核入門關,把沒有必要的再融資計劃擋在市場的大門之外;還應事後追蹤、審查再融資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事後監管。在這一過程中,認真實施好保薦制度是切實提高市場再融資效率的一個重要途徑,要讓中介機構證券公司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進行有效的事中審核。由此可見,加強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持續監管,提高融資效率,有利於制約大股東盲目融資沖動,保護中小股東權利。
三、綜合評價上市公司業績,細化分紅規則
1.運用財務指標綜合評價上市公(續致信網上一頁內容)司業績。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量化要求必須綜合評價其財務狀況、經營效益、現金流量、成長性等方面的實績。要綜合運用財務指標,如反映財務狀況的指標(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或速動比率、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率);反映經營效益的指標(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反映資金營運效率的指標(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反映產生現金流量能力的指標(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現金流量對凈利潤的比率);反映成長性的指標(營業利潤三年平均增長率、資本保值增值率等),對各項財務指標可以上市公司同行業的過去一年或過去若干年的平均水平作為考核標准,並規定各個指標的考核權數,採用綜合考核的方式。比較直觀、客觀地判斷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者的業績。
2.細化分紅規則上,引導上市公司注重股東回報。2004年12月,中國證監會出台的《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將上市公司分紅與再融資資格
直接掛鉤,規定3年不分紅不能再融資。這些措施成為推動上市公司2004年大面積「分紅派現」的直接動力。同時明確了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利潤分配的,不得向社會公眾增發新股、發行轉債或配股。此舉將增加流通股股東的話語權,有利於制約大股東盲目融資沖動,引導上市公司注重股東回報。但是強制分紅只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在短期看來對流通股股東來說可能並不會起到太大的作用。因為流通股股東是以數元的溢價買人股票的,而國有股則以1元凈資產入股,成本大多在1元甚至遠遠低於1元,因而國有股將獲得最大的好處。強制上市公司分紅首先應該解決已經困擾中國股市多年的國有股流通問題。同時,目前尚需要在規則上有所細化,除明確分紅是再融資前提外,還應對分紅派現率予以明確規定,然後才能再融資,切實強化市場的融資秩序。
四、完善資本市場的相關法規,解決股權分置
證券市場要在規范的基礎上發展,並要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改進相關制度來優化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提高證券市場的籌資能力。2004年12月7日《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利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簡稱《若干規定》)出台。(若干規定》涉及公眾股東表決制度、知情權制度、獨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利潤分配製度和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加強監管的制度五個方面。這五項制度一項治本,四項治標。其中,公眾股東的表決制度是基本制度重大調整的治本措施,該規定賦予了中小投資者對包括上市再融資等重大事項的表決權,而另外四項則是治標的方式。這五個方面都是中國現有的《公司法》和《證券法》所沒有涉及或涉及不夠的,是對現有《公司法》和《證券法》治市乏力的重要補充。
Ⅳ 公司企業如何選擇最佳的籌資方式
企業的資金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企業本身資金使用效益、惡意使用資金等因素的影響,企業資金供應十分緊張,如何安全合理地籌措資金已經成為企業健康發展的重大問題。企業資金的來源有兩個方面:一是企業自身經營積累,二是通過舉借債務(負債)。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負債經營是企業迅速壯大發展的重要途徑。本文就企業負債籌措資金進行探討。 1 關於負債的一般認識 從會計學的理論看,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須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按《民法通則》第84條解釋:「債務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其中,負債具有以下幾方面的性質。①負債范圍的規定性。即債務具有確定的內容。約定債務的范圍由雙方當事人約定,法定債務由法律規定或法院裁判確定。②負債期限的確定性。債務有一定期限限制,不存在永久性義務。其含義包括有的因履行義務而消除,有的因期限屆滿而消失,有的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等等。③債務清償的強制性。債務是一種法律義務,債務人如不依法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請示法院強制其履行債務,並承擔不履行債務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義務就是一種責任。責任是履行債務的擔保,是國家強制力保證債務關系的手段,也是不履行債務的法律上的後果。 負債經營是指企業以已有的自有資金作為基礎,為了維系企業的正常營運、擴大經營規模、開創新事業等,產生財務需求,發生現金流量不足,通過銀行借款、商業信用和發行債券等形式吸收資金,並運用這筆資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資產不斷得到補償、增值和更新的一種現代企業籌資的經營方式。具體含義是:①資金來源是以舉債的方式。如通過貸款、拆借、發行債券、內部融資等方式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和自然人等吸收的資金,其資金所有權屬於債權人,債務人僅有規定期限內的使用權,並承擔按期歸還的義務。②負債具有貨幣時間價值。到期時債務人除歸還債權人本金外,還應支付一定利息和相關費用。③舉債是彌補自有的資金的不足,用於生產經營,以促進企業發展為目的,而不能將資金挪作他用,更不能隨意浪費。 2 企業負債經營利弊分析 負債經營,借他人之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獲取支付借款成本後的剩餘利潤,這是實現資本快速積累,加快企業發展的一條捷徑。正確認識負債經營,對企業負債管理意義重大。 2.1 負債經營具有的優勢 2.1.1 負債經營能給經營者帶來杠桿效應。負債經營者對債權人支付的利息是一項與企業盈利水平高低無關的固定支出,在企業的總資產收益率發生變動時,則會給企業所有者收益帶來大幅度的波動,這種效應在財務管理中被稱之為「財務杠桿效應」。負債對每股收益的杠桿作用程度可以通過計算財務杠桿系數來表示,財務杠桿系數(DFL)是每股收益變動百分比與稅息前利潤變動百分比的比率。杠桿系數可表示為: EFL=(ΔEPS/EPS)/(ΔEBIT/EBIT)=EBIT/(EBIT-I) 其中,DFL—財務杠桿系數,ΔEPS—每股收益變動量,EPS—每股收益,ΔEBIT—稅息前利潤變化量,EPIT—稅息前利息,I—支付的利息。 這說明負債經營只要投資收益率大於利息率情況下,企業是可以贏利的,負債經營就能夠為企業帶來明顯的財務杠桿效應。 2.1.2 負債經營可以彌補企業營運和長期發展資金的不足。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總有各種各樣的情況需要資金,而單靠企業內部積累的自有資金,不僅在時間上不允許,在數目上也難以適應其發展的需要;所以,企業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負債經營可以運用更大的資金力量擴大企業規模和經濟實力,提高企業的運行效率和競爭力。一個企業不僅在資金不足時需要負債經營,就是在資金比較充裕時負債經營也是十分必要的。因為一個企業內部積累的資金再多,只靠自有資金的企業規模和運用資金的數量總是有限的。企業通過負債可以有效地取得和支配更多的資金量,合理地組織和協調資金比例關系,改善技術設備、改革工藝、引進先進技術,更新設備,擴大企業規模,拓寬經營范圍,提高企業素質,增強企業的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 2.1.3 負債經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對企業的控制權。在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債權人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因此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對企業的控制權。 2.1.4 負債經營可以起到節稅的作用。
Ⅳ 以股權再融資為例分析再融資工具選擇時應考慮哪些考慮因素
行情走出一個過山車的走勢,午盤有過一波拉升,午盤後又幾乎是對稱式的下跌,這樣漲跌之間,市場量能進一步萎縮,打消了抄底資金的熱情。而持倉進一步加速,增倉速度有所下降,因此指數在初期宣洩後,顯露出來資金的觀望情緒,追漲殺跌的情況都在放緩,陰跌效應形成。
Ⅵ 公司怎麼再融資 具體是怎麼做的啊
定向增發和向原股東配股等!
Ⅶ 上市公司選擇再融資是因為以下哪個選項
上市公司選擇再融資是因為盈利水平比較高
Ⅷ 上市公司再融資有哪些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