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融資模式 » bot項目融資的主要風險包括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bot項目融資的主要風險包括

發布時間: 2021-06-06 23:31:03

1. PPP融資模式的風險有哪些

PPP項目的主要風險有政策風險、匯率風險、TRANBBS技術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
政策風險即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化而影響項目的盈利能力。為使政策風險最小化,就要求法律法規環境以及特許權合同的鑒定與執行過程應該是透明、公開、公正的,不應該出現官僚主義現象,人為的干擾應是最少的,否則,合作各方均會受到損失。PPP項目失敗原因主要歸結於法律法規與合同環境的不夠公開透明,政府政策的不連續性,變化過於頻繁,政策風險使私營合作方難以預料與防範。因此當政策缺乏一定穩定性時,私人投資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作為承擔更高政策風險的一種補償。有鑒於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關法規,為基礎設施特許權經營的規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規保障。為PPP的進一步廣泛與成功應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營合作方的政策風險。[Page]

匯率風險是指在當地獲取的現金收入不能按預期的匯率兌換成外匯。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貨幣貶值,也可能是因為政府將匯率人為地定在一個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這毫無疑問會減少收入的價值,降低項目的投資回報。私營合作方在融資,建設經營基礎設施時總是選擇融資成本最低的融資渠道,不考慮其是何種外匯或是本幣,因此為了能夠抵禦外匯風險,私營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政府可以通過承諾固定的外匯匯率或確保一定的外匯儲備以及保證堅挺貨幣(如美元)的可兌換性與易得性承擔部分匯率風險,這樣私營合作方的匯率風險將大為降低,在其它條件(盈利預期等)相同的情形下,項目對民營部門的吸引力增強。

技術風險直接與項目實際建設與運營相聯系,技術風險應由私營合作方承擔。以BOT為例,私營合作方在基礎設施建成後需運營與維護一定時期,因此私營合作方最為關注運營成本的降低,運營成本的提高將減少私營合作方的投資回報,這將促使私營合作方高質量完成基礎設施的建設,以減少日後的運營成本。

財務風險大小與債務償付能力直接相關。財務風險是指基礎設施經營的現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債務和利息,從而可能造成債權人求諸法律的手段逼迫項目公司破產,造成PPP模式應用的失敗。現代公司理財能通過設計合理的資本結構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財務風險。私營合作方可能獨自承擔此類風險,如果債務由公共部門或融資擔保機構提供了擔保,則公共部門和融資擔保機構也可分擔部分財務風險。

營運風險主要來自於項目財務效益的不確定性。在PPP運用過程中應該確保私營合作方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回報,因此要求服務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費用。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由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經營狀況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項目盈利能力往往達不到私營合作方的預期水平而造成較大的營運風險。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基礎設施運營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創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營運收入或減少營運成本降低營運風險,所以理應是營運風險的主要承擔者。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一些合理的方法將PPP運用過程中的營運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或轉嫁。

2. 企業融資風險主要有哪些

1、信用風險。項目融資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指項目有關參與方不能履行協定責任和義務而出現的風險。像提供貸款資金的銀行一樣,項目發起人也非常關心各參與方的可靠性、專業能力和信用。

2、完工風險。完工風險是指項目無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後無法達到預期運行標准而帶來的風險。項目的完工風險存在於項目建設階段和試生產階段,它是項目融資的主要核心風險之一。完工風險對項目公司而言意味著利息支出的增加、貸款償還期限的延長和市場機會的錯過。

3、生產風險。生產風險是指在項目試生產階段和生產運營階段中存在的技術、資源儲量、能源和原材料供應、生產經營、勞動力狀況等風險因素的總稱。它是項目融資的另一個主要核心風險。生產風險主要表現在:技術風險、資源風險、能源和原材料供應風險、經營管理風險。

4、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計劃維持產品質量與產量,以及產品市場需求量與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市場風險主要有價格風險、競爭風險和需求風險,這三種風險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影響。

5、金融風險。項目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在項目融資中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兩個方面。項目發起人與貸款人必須對自身難以控制的金融市場上可能出現的變化加以認真分析和預測,如匯率波動、利率上漲、通貨膨脹、國際貿易政策的趨向等,這些因素會引發項目的金融風險。

6、政治風險。項目的政治風險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國家風險,如借款人所在國現存政治體制的崩潰,對項目產品實行禁運、聯合抵制、終止債務的償還等;另一類是國家政治、經濟政策穩定性風險,如稅收制度的變更,關稅及非關稅貿易壁壘的調整,外匯管理法規的變化等。在任何國際融資中,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承擔政治風險,項目的政治風險可以涉及到項目的各個方面和各個階段。

7、環境保護風險。環境保護風險是指由於滿足環保法規要求而增加的新資產投入或迫使項目停產等風險。隨著公眾愈來愈關注工業化進程對自然環境的影響,許多國家頒布了日益嚴厲的法令來控制輻射、廢棄物、有害物質的運輸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資源。「污染者承擔環境債務」的原則已被廣泛接受。因此,也應該重視項目融資期內有可能出現的任何環境保護方面的風險。

(2)bot項目融資的主要風險包括擴展閱讀

防範公司融資風險:

1、提升企業信用等級,提高融資水平

企業提高融資水平,最為關鍵的因素就是企業的信用等級,企業的信用等級上升,才可以在融資方面獲取到更多的資源。企業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與經營管理制度,高層管理者要重視企業的管理,從員工的發展出發,制定合理化的規章制度來保證員工有效完成工作,保證公司部門與部門之間有效運轉,同時在財務上要建立透明機制,賬務公開化,發揮群眾的力量來監督,提升財務管理水平。

2、建立科學融資結構,有效規避融資風險

控制好企業的融資風險,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予以規范盡管融資的渠道和方式是有多種選擇的,但是無論企業選擇哪一種方式都是有代價的,在加上在其中會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因素干擾,更加需要做到對各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予以權衡,從企業自身發展出發,考慮到經營成本、投資收益等多個方面,將資金的投放和收益結合起來,在融資之前做好決策,以免出現失誤。

3、提高管理力度,做好企業融資風險防範工作

企業的管理人員要樹立風險意識,認識到在企業的發展中風險是在所難免的,要端正態度並採取有效的措施來降低風險,還要做好各項財務預測計劃,合理安排籌集資金的數量和時間,從而提高資金效率。其次,如果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是受到利率的變動而產生的風險,就需要認真研究資金市場的供求情況,研究利率的實際走勢,採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做出合理的安排。

4、健全和完善企業融資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

企業在進行融資活動過程中,應明確規范職責分工、許可權范圍和審批程序,科學合理地設置機構和配備人員;應建立融資風險評估制度和重大風險報告制度,在未得到董事會批準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對外融資。對於違反融資規范的行為,企業有權追究其責任。

3. 我國BOT項目風險管理問題有哪些

在這種模式下,首先由項目發起人通過投標從委託人手中獲取對某個項目的特許權,隨後組成項目公司並負責進行項目的融資,組織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的運營,在特許期辦通過對項目的開發運營以及當地政府給予的其他優惠來回收資金以還貸,並取得合理的利潤。特許期結束後,應將項目無償地移交給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資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證其最低收益北,一旦在特許期內無法達到該標准,政府應給予特別補償 ,近幾年來,BOT成功的例子舉不勝舉,例如咸陽渭河三橋、京承高速公路二期、遂渝高速高路和南京過江隧道等一批BOT項目的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2、BOT融資結構的一般形式 BOT的融資結構的一般形式,其過程為:成立一家專門的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與承建方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接受保函,同時接受分包商、供貨商的保佑函權益轉讓,並與運營公司簽訂運營合同;項目公司與商業銀行等貸款機構簽訂貸款協議,同時與出口信貸機構簽訂買方信貸合同,商業銀行以項目資產作為抵押為出口信貸機構的貸款擔保,項目公司擔保信託方轉讓收入。 一般而言,在融資結構和融資程序上,BOT模式並沒有太大的缺陷,但在實際運作中,由於項目規模和資金需求巨大,而模式本身所涉及的相關方較多,關系復雜,因此,只有在規范完善的體系制度下,BOT模式才能真正發揮其優勢。 3、BOT融資方式的種類 BOT模式在實際應用中,因為項目本身的特點,出現了一些變化,但融資方式的根本點沒有發生變化。如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擁有-經營-移交模式,這種模式是BOT模式的擴展,在運行程序上基本與BOT模式類似,BOOT和BOT模式的區別在於,在BOOT模式下,項目公司不僅擁有項目的經營權,而且還擁有一定期限的項目所有權,因此,在特許期辦,項目公司可以將現有項目作為其自有資產抵押從而進行二次融資。一般來說,採用BOOT模式,項目公司對項目的擁有和運營時間比BOT模式要長很多。 BT(Build-Transfer)即建設-移交模式。在這種模式里,項目由項目公司融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立即移交政府運營使用,此後政府按分期付款的方式收購該項目。 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設-租賃-移交模式,使用這個模式,政府只讓項目公司融資和建設,在項目建成後,由政府租賃並負責運行,項目公司用政府付給的租金還貸,租賃期結束後,項目資產移交政府。 各種方式的應用取決於項目條件,如BOO方式在市場經濟國家應用較多,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因此BOOT項目較多。 BOT的風險分析與管理策略 任何BOT項目融資,絕對的和萬無一失的情況是不存在的,事實情況是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對風險加以識別的目的,在於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按一般的風險分擔原則確定風險由最有能力承擔的一方承擔,並通過對此風險的管理 ,達到控制、預防風險的目標,從而使BOT項目融資順利實施。可見,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風險管理是是風險識別的目的和歸宿。 以項目發起人和項目公司對風險能否控制為標准,可將風險進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下面分別闡述這兩類風險的識別與管理。 系統風險的識別與管理 系統風險又稱不可控制風險,一般是指與東道國宏觀經濟環境有關的、超出發起人和項目公司控制范圍的風險,其內容包括: 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是指由於各種政治因素,如戰爭、國際形勢變幻、政權交替、政策變換而導致項目資產和項目收益受到損害的風險。 政治風險的大小與該項目所在國政府的穩定性及政策的穩定性有關,政治因素的變化往往是難以預料的,因此,其造成的風險也往往是很難避免的,主要的政治風險可能來自:項目可能需要政府的許可證、經營特許權或其他形式的批准;項目本身對國家的基礎設施或安全有重要的影響,項目對東道國政府的社會政策或國際形象有重大影響等。 風險管理方法: 1) 保險。降低項目政治風險程序的辦法之一是政治風險保險,包括純商業性質的保險。 2) 股權安排。這種管理方法適用於政府政策的變化。項目公司的股權由若干國家的投資者擁有,國有化的風險相對降低。或者要求在東道國或其友好國家有影響的強大的私營公司參加到項目融資中來,或者促進多邊機構如世界銀行集團中的國際金融公司參加進來,由其掌握項目的部分產權,強制收購的國有化風險會大大降低。 3)條款安排。主要是在貸款合同中規定交叉違約條款,當東道國政府違約致使貸款得不到償還時,會構成其他國際性貸款合同的違約,從而嚴重影響該國政府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融資信譽,迫使其在實行國有化前必須三思而定。 4) 政府機構擔保,在特許權協議中明確界定正義和項目公司的權利和義務,由政府做出擔保,避免由此而帶來的風險。 不可抗力風險。 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不可抗力的一般原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當事人,對於因此而給他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大致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對項目設施本身造成的損失,間接損失是對項目設施喪失功能導致的收益損失,不可抗拒的自然風險即因地震、洪水、台風、海嘯、雷擊、火山爆發及意外事故等引起的風險。這類風險是BOT項目融資參與各方無法控制的。 風險管理方法: 1) 投保。主要針對直接損失而言,即通過支付保險費把風險轉移給有承擔能力的保險公司或出口信貸機構。 2) 尋求政府資助和保證,這是針對間接損失而言,是對不能保險或不能以合理成本保險的不可抗力風險的管理方法。有些不可抗力風險無法確定成本,不能保險或不能接照合理的保險費投保,這會給BOT項目談判造成障礙,發起人只願承擔不保擴債權人方面的不可抗力風險,而債權人希望不承擔風險。這樣,發起人和債權人往往要求東道國政府提供某種形式的政府資助和擔保,方式之一就是允許發起人在遭遇不可抗力風險時,可以延長合同期限以補償投融資中尚未回報、償還的部分,延長期限相當於實際遭受這種不可抗力的影響期,前提是此種影響只能適用於特定的一段時間。當然。這種資助不是正式的政府保證,在性質上只是對項目表示支持的一種承諾。

4. BOT投資模式的優點和缺點是什麼

一、BOT投資模式的優點對東道國來講,BOT投資模式有以下優點:

1、解決東道國政府資金不足的問題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往往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面對巨額的投資支出,政府資金往往一時難以周轉。而另一方面,基礎設施項目帶來的巨大的利潤則可以吸引眾多的外國私人資本,從而解決資金不足問題,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是展中國家解決資金短缺問題的新途徑。

2、在不影響政府對該項目所有權的前提下,分散投資風險在融資方面,採用BOT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其融資的風險和責任均由投資方承擔,大大地減少東道國政府的風險。在工程的施工、建設、初期運營階段,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也是極大的。若採用BOT投資模式,吸引外國私人資本投資,政府可免於承擔種種風險,相應地由項目的投資方、承包商、經營者來承擔這些風險。通過這種融資方式,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政府所承擔的風險范圍,也有利於基礎設施項目的成功。

3、有利於引進外國的先進技術及管理方法通過將項目交給外商投資、經營,東道國可借鑒先進的外來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快工程的建設,提高項目的運營效率。同時,國內其他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者通過學習與借鑒,可以改善國內項目的投資、經營、管理,與國際市場接軌。對項目投資企業的角度來講,可以涉足東道國的市場,獲取
豐厚的利潤,還可以帶動投資國成套設備的出口。

二、BOT投資模式的缺點
對東道國來說,BOT投資模式包括招標問題、政府的風險分擔問題、以及融資成本和其他經濟問題等;在特許期內,政府失去了對項目所有權、經營權的控制。

5. 項目投資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項目融資中的主要風險類型和管理措施系統性風險有國家風險和金融風險,非系統性的有信用風險、完工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和環保風險等。
國家風險的管理1.貸款銀行與世界銀行等多邊金融機構聯合發放貸款2.形成一個國際投資和貸款者的集團3.向保險機構投保政治風險4.從主管部門獲得某種許可5.把各種擔保合同置於東道國管轄之外6.選擇以外國法為准據法,外國法院為管轄法院7.和政府談判,確定當發生某些不利事件時,由政府給予適當的補貼
二、金融風險的管理
金融風險管理的合同法
1.將項目收入貨幣與支出貨幣相匹配
2.在當地籌集債務資金。
3.將產生項目收入的合同盡量以硬通貨支付
4.取得東道國保證項目公司優先獲得外匯的協議或由其出具外匯可獲得的擔保
5.投保政治風險,也可以降低一些外匯不可獲得風險
金融風險管理的市場法
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減少貨幣貶值風險
三、完工風險的管理
1.簽訂固定價格的總承包合同
2.提供債務承購保證(發起人)
3.發起人提供完工擔保(發起人)
4.提供技術保證承諾(承包商)
5.建立完工保證基金(發起人)
6.保險
四、經營風險的管理
1.簽訂無條件的供應合同。
2.簽訂無條件的銷售合同。
3.建立儲備基金帳戶。
4.由發起人提供資金缺額擔保
5.簽訂有利的經營管理合同。
五、市場風險的管理
1.在項目初期做好充分的市場調查,減少項目上馬的盲目性。
2.簽訂具有擔保性質的長期購買協議。
3.選擇適當的產品定價策略。
固定價格
浮動價格
市場浮動價格
成本加固定收益率
六、環保風險的管理
1.在項目設計中考慮環境因素
2.估計項目的環境責任風險
3.投保環境風險

6. 目前PPP項目中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PPP項目的主要風險有政策風險、匯率風險、TRANBBS技術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
政策風險即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化而影響項目的盈利能力。為使政策風險最小化,就要求法律法規環境以及特許權合同的鑒定與執行過程應該是透明、公開、公正的,不應該出現官僚主義現象,人為的干擾應是最少的,否則,合作各方均會受到損失。PPP項目失敗原因主要歸結於法律法規與合同環境的不夠公開透明,政府政策的不連續性,變化過於頻繁,政策風險使私營合作方難以預料與防範。因此當政策缺乏一定穩定性時,私人投資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作為承擔更高政策風險的一種補償。有鑒於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關法規,為基礎設施特許權經營的規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規保障。為PPP的進一步廣泛與成功應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營合作方的政策風險。[Page]

匯率風險是指在當地獲取的現金收入不能按預期的匯率兌換成外匯。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貨幣貶值,也可能是因為政府將匯率人為地定在一個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這毫無疑問會減少收入的價值,降低項目的投資回報。私營合作方在融資,建設經營基礎設施時總是選擇融資成本最低的融資渠道,不考慮其是何種外匯或是本幣,因此為了能夠抵禦外匯風險,私營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政府可以通過承諾固定的外匯匯率或確保一定的外匯儲備以及保證堅挺貨幣(如美元)的可兌換性與易得性承擔部分匯率風險,這樣私營合作方的匯率風險將大為降低,在其它條件(盈利預期等)相同的情形下,項目對民營部門的吸引力增強。

技術風險直接與項目實際建設與運營相聯系,技術風險應由私營合作方承擔。以BOT為例,私營合作方在基礎設施建成後需運營與維護一定時期,因此私營合作方最為關注運營成本的降低,運營成本的提高將減少私營合作方的投資回報,這將促使私營合作方高質量完成基礎設施的建設,以減少日後的運營成本。

財務風險大小與債務償付能力直接相關。財務風險是指基礎設施經營的現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債務和利息,從而可能造成債權人求諸法律的手段逼迫項目公司破產,造成PPP模式應用的失敗。現代公司理財能通過設計合理的資本結構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財務風險。私營合作方可能獨自承擔此類風險,如果債務由公共部門或融資擔保機構提供了擔保,則公共部門和融資擔保機構也可分擔部分財務風險。

營運風險主要來自於項目財務效益的不確定性。在PPP運用過程中應該確保私營合作方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回報,因此要求服務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費用。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由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經營狀況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項目盈利能力往往達不到私營合作方的預期水平而造成較大的營運風險。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基礎設施運營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創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營運收入或減少營運成本降低營運風險,所以理應是營運風險的主要承擔者。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一些合理的方法將PPP運用過程中的營運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或轉嫁。

7. BOT項目融資有哪些風險

51資金項目網專家為您指導:
1.政治風險
政局不穩定、社會不安定會給BOT項目帶來政治風險,這種風險是跨國投資的BOT項日公司需要特別考慮的。
2.市場風險
在BOT項目長長的特許期中,供求關系變化和價格變化時有發生。在BOT項目回收全部投資以前市場上有可能出現更廉價的競爭產品,或更受大眾歡迎的競爭產晶,以致對BOT項目的產出需求大大降低,此謂市場風險。
3.技術風險
在BOT項日進行過程中,由於制度上的細節問題安排不當帶來的風險,稱為技術風險。
4.融資風險
由於匯率、利率和通貨膨脹率的預期外的變化帶來的風險,是融資風險。
5.不可抗拒的外力風險
BOT項目和其他許多項目一樣要承擔地震、火災、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難以預計的外力的風險。

8. 我國BOT項目風險管理問題有哪些求解答

在這種模式下,首先由項目發起人通過投標從委託人手中獲取對某個項目的特許權,隨後組成項目公司並負責進行項目的融資,組織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的運營,在特許期辦通過對項目的開發運營以及當地政府給予的其他優惠來回收資金以還貸,並取得合理的利潤。特許期結束後,應將項目無償地移交給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資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證其最低收益北,一旦在特許期內無法達到該標准,政府應給予特別補償
,近幾年來,BOT成功的例子舉不勝舉,例如咸陽渭河三橋、京承高速公路二期、遂渝高速高路和南京過江隧道等一批BOT項目的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2、BOT融資結構的一般形式
BOT的融資結構的一般形式,其過程為:成立一家專門的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與承建方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接受保函,同時接受分包商、供貨商的保佑函權益轉讓,並與運營公司簽訂運營合同;項目公司與商業銀行等貸款機構簽訂貸款協議,同時與出口信貸機構簽訂買方信貸合同,商業銀行以項目資產作為抵押為出口信貸機構的貸款擔保,項目公司擔保信託方轉讓收入。
一般而言,在融資結構和融資程序上,BOT模式並沒有太大的缺陷,但在實際運作中,由於項目規模和資金需求巨大,而模式本身所涉及的相關方較多,關系復雜,因此,只有在規范完善的體系制度下,BOT模式才能真正發揮其優勢。
3、BOT融資方式的種類
BOT模式在實際應用中,因為項目本身的特點,出現了一些變化,但融資方式的根本點沒有發生變化。如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擁有-經營-移交模式,這種模式是BOT模式的擴展,在運行程序上基本與BOT模式類似,BOOT和BOT模式的區別在於,在BOOT模式下,項目公司不僅擁有項目的經營權,而且還擁有一定期限的項目所有權,因此,在特許期辦,項目公司可以將現有項目作為其自有資產抵押從而進行二次融資。一般來說,採用BOOT模式,項目公司對項目的擁有和運營時間比BOT模式要長很多。
BT(Build-Transfer)即建設-移交模式。在這種模式里,項目由項目公司融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立即移交政府運營使用,此後政府按分期付款的方式收購該項目。
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設-租賃-移交模式,使用這個模式,政府只讓項目公司融資和建設,在項目建成後,由政府租賃並負責運行,項目公司用政府付給的租金還貸,租賃期結束後,項目資產移交政府。
各種方式的應用取決於項目條件,如BOO方式在市場經濟國家應用較多,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因此BOOT項目較多。
BOT的風險分析與管理策略
任何BOT項目融資,絕對的和萬無一失的情況是不存在的,事實情況是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對風險加以識別的目的,在於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按一般的風險分擔原則確定風險由最有能力承擔的一方承擔,並通過對此風險的管理
,達到控制、預防風險的目標,從而使BOT項目融資順利實施。可見,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風險管理是是風險識別的目的和歸宿。
以項目發起人和項目公司對風險能否控制為標准,可將風險進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下面分別闡述這兩類風險的識別與管理。
系統風險的識別與管理
系統風險又稱不可控制風險,一般是指與東道國宏觀經濟環境有關的、超出發起人和項目公司控制范圍的風險,其內容包括:
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是指由於各種政治因素,如戰爭、國際形勢變幻、政權交替、政策變換而導致項目資產和項目收益受到損害的風險。
政治風險的大小與該項目所在國政府的穩定性及政策的穩定性有關,政治因素的變化往往是難以預料的,因此,其造成的風險也往往是很難避免的,主要的政治風險可能來自:項目可能需要政府的許可證、經營特許權或其他形式的批准;項目本身對國家的基礎設施或安全有重要的影響,項目對東道國政府的社會政策或國際形象有重大影響等。
風險管理方法:
1) 保險。降低項目政治風險程序的辦法之一是政治風險保險,包括純商業性質的保險。
2) 股權安排。這種管理方法適用於政府政策的變化。項目公司的股權由若干國家的投資者擁有,國有化的風險相對降低。或者要求在東道國或其友好國家有影響的強大的私營公司參加到項目融資中來,或者促進多邊機構如世界銀行集團中的國際金融公司參加進來,由其掌握項目的部分產權,強制收購的國有化風險會大大降低。
3)條款安排。主要是在貸款合同中規定交叉違約條款,當東道國政府違約致使貸款得不到償還時,會構成其他國際性貸款合同的違約,從而嚴重影響該國政府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融資信譽,迫使其在實行國有化前必須三思而定。
4) 政府機構擔保,在特許權協議中明確界定正義和項目公司的權利和義務,由政府做出擔保,避免由此而帶來的風險。
不可抗力風險。
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不可抗力的一般原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當事人,對於因此而給他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大致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對項目設施本身造成的損失,間接損失是對項目設施喪失功能導致的收益損失,不可抗拒的自然風險即因地震、洪水、台風、海嘯、雷擊、火山爆發及意外事故等引起的風險。這類風險是BOT項目融資參與各方無法控制的。
風險管理方法:
1) 投保。主要針對直接損失而言,即通過支付保險費把風險轉移給有承擔能力的保險公司或出口信貸機構。
2) 尋求政府資助和保證,這是針對間接損失而言,是對不能保險或不能以合理成本保險的不可抗力風險的管理方法。有些不可抗力風險無法確定成本,不能保險或不能接照合理的保險費投保,這會給BOT項目談判造成障礙,發起人只願承擔不保擴債權人方面的不可抗力風險,而債權人希望不承擔風險。這樣,發起人和債權人往往要求東道國政府提供某種形式的政府資助和擔保,方式之一就是允許發起人在遭遇不可抗力風險時,可以延長合同期限以補償投融資中尚未回報、償還的部分,延長期限相當於實際遭受這種不可抗力的影響期,前提是此種影響只能適用於特定的一段時間。當然。這種資助不是正式的政府保證,在性質上只是對項目表示支持的一種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