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應收賬款和保理的區別是什麼
應收賬款和保理的區別有含義不同、功能和特點不同和轉讓對象不同。比如:應收賬款轉讓是指銀行為解決客戶因應收賬款增加而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而及時向客戶提供的應收賬款轉讓的融資便利。
1、含義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是指銀行為解決客戶因應收賬款增加而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而及時向客戶提供的應收賬款轉讓的融資便利。
在受讓期間,銀行委託轉讓人(銷售商)負責向購貨商催收已轉讓的應收賬款,如在規定期限內銀行未能足額收回應收賬款,則由轉讓人無條件地回購未收回的部分。
應收賬款保理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
理論上講,保理可以分為買斷型保理(非回購型保理)和非買斷型保理(回購型保理)、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功能和特點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
(1)及時回籠資金,避免企業因賒銷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提高資產的流動性;
(3)為企業的賒銷提供了便利。
應收賬款保理:
(一)低成本融資,加快資金周轉。
(二)增強銷售能力。
(三)改善財務報表。
(四)融資功能。
3、轉讓對象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的第三方可以是企業、個人或銀行等;
保理通常都是轉讓給商業銀行。
應收賬款保理會計處理是什麼
應收賬款的出售不附有追索權,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所售應收賬款已提的壞賬准備金額,借記“壞賬准備”科目,按所出售應收賬款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賬款”,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應收賬款的出售附有追索權。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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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應收賬款質押和國內保理業務有什麼區別前者是一種擔保方式後者是一種融資產品
應收賬款質押和國內保理業務區別:
(1)保理:
(1)在國內銀行常常被作為一種融資服務推廣,但其本質實際上是資產買賣服務,銀行是以預付款的方式,從債權人手中買到應收帳款債權,在此過程中賺取中間服務收入以及預付貨款所帶來的利息收入,
(2)在正常情況下,最終還款人是此應收帳款的直接債務人(買方),而非實際借款人(賣方)本身。
(2)應收帳款質押,則屬於很單純的以應收帳款債權為對象的質押融資業務。應收帳款質押:
(1)在法律上,應收賬款是一種債權,應收賬款質押是一種權利質押。
(2)就擔保法第七十五條承認的可以用於質押的權利品種看,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所代表的也是一種債權。
國內保理是指:
保理商(通常是銀行或銀行附屬機構)為國內貿易中以賒銷的信用銷售方式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而設計的一項綜合性金融服務。
❸ 應收賬款讓售是應收賬款保理嗎
不是
應收賬款讓售是指企業將應收賬款出讓給信貸機構,籌集所需資金的一種方式。
應收賬款讓售後,若出現應收賬款拖欠或客戶無力清償,則企業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信貸機構不能向企業追索,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擔損失。
應收賬款保理: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保理。
有追索權保理是指收款企業向銀行出售了應收賬款後,對支付方到期付款給該銀行承擔擔保責任或回購該筆應收賬款的責任。
如果客戶拒絕付款,金融機構有權向企業追索,企業必須清償全部借款。
無追索權保理,就相當於應收賬款的讓售,企業等於是將應收賬款出售給了金融機構以取得資金,售出的應收賬款無追索權。
❹ 簡介應收帳款轉讓與應收帳款保理的異同點
應收帳款轉讓與應收帳款保理的異同點:
共同點都是轉讓給第三方,以獲得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解決現金流量不足的問題。
區別:
1、含義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是指銀行為解決客戶因應收賬款增加而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而及時向客戶提供的應收賬款轉讓的融資便利。
在受讓期間,銀行委託轉讓人(銷售商)負責向購貨商催收已轉讓的應收賬款,如在規定期限內銀行未能足額收回應收賬款,則由轉讓人無條件地回購未收回的部分。
應收賬款保理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
理論上講,保理可以分為買斷型保理(非回購型保理)和非買斷型保理(回購型保理)、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功能和特點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
(1)及時回籠資金,避免企業因賒銷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提高資產的流動性;
(3)為企業的賒銷提供了便利。
應收賬款保理:
(一)低成本融資,加快資金周轉。
(二)增強銷售能力。
(三)改善財務報表。
(四)融資功能。
3、轉讓對象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的第三方可以是企業、個人或銀行等;
保理通常都是轉讓給商業銀行。
(4)應收賬款融資就是保理融資嗎擴展閱讀:
應收賬款轉讓申辦條件
1、轉讓人應符合的條件:
a.原則上是銀行信用評級為AB級以上的優質客戶;
b.經營狀況良好,產品市場穩定;
c.符合銀行規定的免擔保借款人資格;
d.應本行要求能如實提供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購貨商名錄及資信等情況;
e.轉讓人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2、受理的應收賬款須符合的條件
a.轉讓人採用賒銷方式進行商品交易所產生的應收賬款;
b.產生於合法真實的、無貿易糾紛的商品交易;
c.轉讓人與購貨商已簽定了銷售合同,且已出具該銷售合同項下的銷售發票和發貨證明;
d.應收賬款原則上屬於30天內新發生的。
❺ 應收賬款質押與保理業務的區別
應收賬款質押與保理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債權,首先,質押是一種從屬法律關系,質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個其所擔保的應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的主債務。而在保理交易中,銀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資方支付交易對價以購買被融資方的應收賬款,並通過直接收取應收賬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對價;
其次,在質押設立後,除非債務人償還主債務發生違約,否則債權人不能通過執行質押而享有質押物的任何權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銀行有權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費用並獲得所購應收賬款項下的任何報酬;
第三,如果設立質押擔保,即使債權人不選擇執行質押,其仍然有權向債務人主張關於主債務的權利。但在保理交易中,銀行除了收取所購應收賬款的報酬之外,不能對被融資方主張任何權利。
❻ 大量應收賬款,有沒有保理機構可以做融資
可以咨詢一下pd普達通,我們的應收賬款也很多,他們可以做單一買家的融資,也可以選擇發票融資, 找pd操作融資,合作方案靈活。
❼ 教保理業務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操作上的區別
你好,我是銀行保理部的從業人員,您的提問估計用面對面的回答比較容易清楚,現在盡量用字面來解答您的問題。
1、雙方簽訂交易合同後,應收賬款並沒有產生。應收賬款是在賣方按照合同向買方供貨或者提供勞務之後產生的,具體還是要看合同中雙方的約定,比如說是賣方出貨後還是買方入庫後,或者是驗貨開立發票後等等。對於國內賣方保理來說,一般銀行都會給賣方核定一個保理額度,然後要求賣方告知買方,某筆合同或者發票下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了銀行,銀行是該筆應收賬款的債權人,而具體操作各家銀行不同,一般會要求客戶在發票上加蓋轉讓字句,或者去人民銀行系統里 做應收賬款登記等以保障銀行的權益。賣方可以把開立好的發票(復印件)轉讓給銀行,銀行給予融資(一般有折扣的融資),融資期限會和賒賬期匹配(會給予一定的寬限期)。第一還款來源是買方對賣方的應付款,第二還款來源就是賣方自有資金了(無追索權的就沒有這項)。
2、其實國內的法律和系統都不完善,暫時還沒能像西方國家有專門的系統進行轉讓登機 ,且各個系統間都有鉤稽關系,現在國內的應收賬款登機系統僅有應收賬款登記系統,所以各家銀行要求不一,但一般質押或者轉讓時都會要求登記。從法律角度講,人行登記系統里出現的賬款轉讓信息沒有公示的效力,既不能起到確認賬款轉讓的法律效力,也不確認賬款的權屬,因為法律賦予該系統的效力僅限於為應收賬款質押公示。例如登記為A 轉讓給B,無論是A 還是B 或者其他受讓的第三人都不能依此登記主張自己是賬款的所有人或是善意第三人。但這樣的登記,就象公安機關發現的破案線索,雖然未必能夠上證據效力,但能提示經手人員,這筆賬款的權屬可能有問題,需要核實。
3、保理分為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有追索權的保理第一還款來源是買方對賣方的應付款,第二還款來源就是賣方自有資金了,無追索權就只能追債務人了。而質押是一種從屬法律關系,質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個其所擔保的應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的主債務,在質押設立後,除非債務人償還主債務發生違約,否則債權人不能通過執行質押而享有質押物的任何權益。
以上解答不知是否滿意。
❽ 求教保理業務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操作上的區別
民銀行有質押登記系統,到期的應收賬款是不能做保理的
❾ 應收賬款做保理融資,融資費用大概多少
我司有和普達通合作過,月出貨量$50W,OA賬期90天,融資總費用約$1W左右,不知道樓主能不能接受。
❿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與保理融資有什麼不同
一、產品本質不同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基於以應收賬款為擔保物而提供的融資方式;保理是以應收賬款轉讓為基礎的綜合服務。一個是擔保物,一個為轉讓。
二、提供服務不同
應收賬款融資,銀行只提供融資;而保理業務,銀行則還提供存款、收款、壞賬擔保等服務。
三、法律依據不同
應收賬款質押依據《擔保法》相關規定;保理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中關於債權轉讓的相關約定。
四、收費不同
保理收取融資利息及手續費;應收賬款質押近收取融資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