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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沒有運用融資租賃避稅

發布時間: 2021-06-04 05:01:47

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好的合理避稅、節稅方法么

1、合理運用國家的免稅政策。2、善於運用稅率的點子差。3、打好時間差。 例:1、企業采購物資時所發生的運輸費有7%的進項抵扣,但是,你必需向運輸單位索取運輸發票。不要輕易放棄索取發票。 例:2、如企業有在職職工100人,安置一個殘疾職工,可給企業節省6000元-8000元的殘保金;安置下崗、退伍軍人、應屆大學生、勞改、勞教人員達30%以上可減免三年所得稅及附加稅。 例:3、掌握好國家充許發生的費用的范圍內降低所得稅的稅率。 例:4、(時間差的打法比較微妙不太好說),簡單說一句,根據企業的收支情況來定開具發票和發貨時間,這樣企業的周轉金可多運轉二十多天,也就可多找回利差。 例:5、產品、商品的購入和銷出與取得的發票有著至關重要的可尋性…… 總之,企業要有一個精明強干、精打細算、能說會道、工作經驗豐富的財務主管。

⑵ 融資租賃公司怎樣獲得節稅收益

1融資租賃的四種功能
1)融資功能融資租賃從其本質上看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它是為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產生的。需要添置設備的企業只須付少量資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設備進行生產,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一筆中長期貸款。
2)促銷功能融資租賃可以用「以租代銷」的形式,為生產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一可避免生產企業存貨太多,導致流通環節的不暢通,有利於社會總資金的加速周轉和國家整體效益的提高;二可擴大產品銷路,加強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投資功能租賃業務也是一種投資行為。租賃公司對租賃項目具有選擇權,可以挑選一些風險較小、收益較高以及國家產業傾斜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同時一些擁有閑散資金、閑散設備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使其資產增值。而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投資手段,使資金既有專用性,又改善了企業的資產質量,使中小企業實現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
4)資產管理功能融資租賃將資金運動與實物運動聯系起來。因為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公司,所以租賃公司有責任對租賃資產進行管理、監督,控制資產流向。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不斷發展,還可利用設備生產者為設備的承租方提供維修、保養和產品升級換代等特別服務,使其經常能使用上先進的設備,降低使用成本和設備淘汰的風險,尤其是對於售價高、技術性強、無形損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設備有較大好處。
正因為上述四種功能,融資租賃將工業、貿易、金融緊密地結合起來,溝通了這三個市場,引導了資本的有序流動。既為企業以較少的投人而迅速獲得設備的使用權提供了便利,又為銀行及其它資金提供了一條安全的放款渠道。
2融資租賃的主要優勢
1)提高企業資金流動性改善財務狀況
對承租企業而言,融資租賃具有相對其他融資方式的一些獨特特點。
首先,承租人可達到分期付款的目的。對企業而言,保持較高的資金流動性是財務管理追求的重要目標之一,並不是每個企業都能有充足的現金和流動資產,而且融資能力也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因而一種能很好提高企業流動能力的途徑會受到相當企業的歡迎,融資租賃由於其分期付款的特點解決了企業的投資需要,在不佔用過多資金的前提下使其流動能力得到提高,是企業融資的一種較好方式。
其次,承租方可以取得稅收優惠,是眾多企業採取這種工具的重要原因。一些國家為鼓勵投資,專門為融資租賃提供了稅收優惠,有些國家在融資租賃發展初期,採取了特定領域投資的稅收減免政策,承租人通過融資租賃可以直接或分享出租人在特定領域進行租賃投資獲得的投資稅收減免。
第三,承租方可利用融資租賃改善財務狀況。現代租賃的特點是其創新性,各種租賃方式被創造出來,為具有不同需要和偏好的投資者所運用。回租即是其中一種重要的方式,承租人通過將現有資產出售給出租人,出租人再將該資產出租給資產出售企業,通過這種方式,承租人僅付出當期租金,但獲得了出售資產的現金流,實現了當期現金狀況的改善;另外很多企業通過利用經營性租賃方式實現表外融資,既實現了投資的目的,又改善了表內財務狀況。
因此,在企業進行資本結構設計,選擇融資工具時,通常根據資產負債情況,財務杠桿的運用和風險隋況來選擇,融資租賃工具提供了一種較好的選擇,在企業財務決策中,融資租賃往往被一些現金流不足、財務風險較高的新企業和中小企業所採用。
2)優化資產結構 降低金融資產風險
一方面因為融資租賃資金用途明確,因而減少了出租人在信息方面的不對稱,從而降低了風險。與銀行貸款相比,由於融資租賃已經確定了資金的用途,並事先經過周密的項目評估,出租人始終參與設備購買、安裝、使用的全過程,可以掌握承租人的更多商業信息,大大減少出租人的風險,同時,出租人還可以利用擁有的所有權隨時監督企業利用租賃設備經營的狀況,即使發生風險,由於融資租賃中租賃資產所有權並不歸承租人所有,在存在完善的二手設備市場條件下,可以通過出售的方式部分收回投資,減少出租人的損失,大大降低了其投資風險,因而吸引了大量金融機構進入這個行業。
另一方面,金融租賃公司相對於一般企業具有更大的規模、更好的資信水平,更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銀行更願意向這些金融租賃公司融資而不願意直接向一般企業融資,從而一定程度上優化了銀行的資產結構,降低了金融風險。
3)強化產品促銷提高企業競爭力
廠商採取融資租賃方式促銷產品更有利於應收款的收回。相對其他如分期付款、買方信貸等促銷手段,融資租賃銷售的貨物由於所有權沒有轉讓,有固定的用途,因而風險更小,未來現金流更有保證,其分期付款和稅收政策也更有利於吸引一般消費者,從而實現廠商設備等商品的銷售,是企業尤其是設備生產企業實現促銷的一種有利選擇。
當前,隨著市場中買方對附加金融服務的產品或服務產生了更大的需求,製造商通過投資設立金融服務公司來向顧客提供全面…
產品服務正成為一種趨勢,也是製造商進一步增強其在市場上競爭力的必然選擇。
4)盤活企業閑置資產提高資源利用率
利用租賃方式可以將大中型企業的閑置設備轉移到中小型鄉鎮企業,將發達地區的二手設備轉移到不發達地區,按照經濟發展的梯度轉移資源,有效利用閑置設備,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對較發達地區而言,產業結構的升級將導致一部分仍具有一定的科技水平且可以用於生產的設備淘汰,但這些設備對較不發達地區而言,卻仍相當先進,而這些設備在價格上往往具有優惠,因而通過租賃的方式不僅解決了發達地區產業結構調整而帶來的淘汰設備處理問題,而且解決了不發達地區科技進步與資金缺乏的矛盾,促進了全社會的資源有效運用,加快了全社會的平衡發展。特別就我國實際情況看,東部沿海地區與西部內陸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落差很大,可以利用租賃方式把東部地區的二手設備轉移到西部去,促進西部大開發。
5)規避貿易壁壘
各國對相互之間貿易都有一定的限制,通過融資租賃,可以避免直接購買的限制,從而突破貿易壁壘,迂迴進入。另外通過融資轉租賃的方式還可以打破一些國家的金融管制,將貸款改為融資租賃可以避免直接融資的限制。
6)節省項目建設周期
融資租賃將融資和采購兩個過程合成一個,可以提高項目建設的工作效率。由於租賃本身的靈活性和抗風險能力,也減少許多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必要的繁雜手續,可以使企業早投產,早見效益,抓住機遇,搶占市場。
7)有利於技術改造
因率先使用先進設備,而不用擔負由於技術進步導致設備落伍淘汰的風險。對企業及時更新技術裝備,迅速採取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產品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十分有利。
8)可以取得稅收優惠
國家為了鼓勵投資,專為融資租賃提供了稅收優惠,通過融資租賃的項目可以加速租賃物件的折舊。實際上把一些應該上繳國家的稅款用來償還租金,加速了設備的更新改造。
對接此類牌照 ID

⑶ 會計上將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視為企業資產,其所遵循的會計的原則是什麼

遵循的會計的原則是:實質重於形式。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由於資金不足,或因資金周轉暫時困難,或為了減少投資風險,藉助於租賃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而購入的固定資產。所有權不屬於企業,但是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

因此,遵循實質重於形式,將其視為企業資產。

(3)沒有運用融資租賃避稅擴展閱讀: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⑷ 融資租賃與增值稅的徵收

理解問題。你說的ABC中只能征A的增值稅,因為他是資產的銷售方,當然稅款是轉嫁到B了哈,因為增值稅最終都是轉嫁到消費者的。再說說B和C,其租賃行不屬於增值稅范圍為應交營業稅。
「回答一樓:最終承擔交給使用者,那麼融資租賃的關系,最終使用者是B(所有權使用者)和C(所有權使用者),那麼也就是說他們不需要計提「進項增值稅」對吧?」B是可以抵扣進項稅的啊。

「回答二樓:那最後A還是把增值稅轉嫁到了B上了啊!那「融資租賃不徵收增值稅」 這句話怎麼理解?」樓主搞清楚哈,你關系沒理順,融資租賃的是B和C之間的事和A沒任何關系,A和B之間是商品買賣關系噠。

⑸ 為什麼汽車融資租賃以租代售不用搖號

該業務已經被叫停。

實際上,這是打政策的「擦邊球」,為規避搖號政策而出現的一種營銷手段。因為租車公司的這些車牌,僅限於租車公司在經批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租車等業務,不應該將車與牌分離,用車牌來獲利。

北京一品牌轎車推出一項新型的「以租代售」業務,急於購車又苦於沒有購車指標的市民,可以先付車款借用汽車租賃公司的車牌,等搖號成功後再辦理過戶手續。從多家4S店獲悉,這項業務已於2011年9月17日下午被緊急叫停。

車主是在沒有購車資質時提前購車,只能將車登記在租車公司名下,購買保險等相關費用全部由車主買單。另外4S店還會與「以租代售」的車主簽署相關協議,確保出現交通違法、重大交通事故後的責任由購車人自行承擔。

(5)沒有運用融資租賃避稅擴展閱讀:

有租車企業解釋稱,「以租代售」是採取了融資租賃的方式,類似於飛機融資租賃,企業先付租金,到一定期限後或有足夠資金時,結清欠款從而完整獲得飛機或汽車的所有權。

北京市租賃行業協會副會長范永耀認為,這與融資租賃完全不是一回事。融資租賃是車主預付幾萬元先把使用權買到,租賃到期後再過戶。目前,北京市場出現的「以租代售」,消費者要付全款買車並租用牌照,這不能稱為融資租賃。

⑹ 一般的企業做融資租賃是否需要審批

是的,需要審批。

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上述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原因。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批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設立後7個工作日內將批准文件報送商務部備案。

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初審意見上報商務部。

(6)沒有運用融資租賃避稅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要求規定:

1、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2、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3、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⑺ 融資租賃影響較大的幾種新模式

融資租賃公司的運營模式極為繁多,在原有模式基礎上稍加改造便是一種新的運營模式,因此不斷有創新型模式出現。不過,所謂「萬變不離其宗」,在掌握英國稅務租賃、德國稅務租賃和日本稅務租賃後,基本可以領會融資租賃的基本模式,總結其中的規律,理解或自主創新其它更復雜的模式。
(1)英國稅務租賃模式:充分發揮避稅功能
英國稅務租賃(TaxLease)是利用英國稅法中關於本國投資者投資大型設備可獲減免稅的規定來降低融資成本的一種結構化租賃。其過程如下:
英國法律規定,本土公司購買大型運輸工具可以按上年末賬面價值的25%進行加速折舊,折舊額稅前扣除。由一家英國本土公司A作為出租人出資購買大型運輸工具,租賃給另一家英國公司B(承租人)使用。在設備購置的最初幾年,租金必然低於折舊。這樣,出租人可以用此折舊費用抵消其部分贏利,減少交稅。出租人可將該收益的一部分以降低租金的方式返還給承租人,因此後者的融資成本得到降低。
實際操作中,假設有外國投資者F擬投資飛機,並利用英國稅務租賃獲利。
第一步,該F公司先在免稅港開曼注冊SPC(殼公司)K。
第二步,F可以與A協商:用飛機由K與A敘作售後回租。
第三步,A可以自己支付20%的貨款,另外80%以飛機向銀行抵押,並把向K收取租金的權利也轉讓給銀行,然後與銀行敘作一筆杠桿租賃。由於A投資飛機可以享受加速折舊,因此A將飛機出租給K時,收取的租金低於市場租金水平以轉讓一部分稅收優惠給K。
第四步,K從A租得飛機後,以略低於市場水平的價格,將飛機出租給英國公司B。由於這一租金低於市場,B樂意租用。
第五步,K一方面從B取得租金,一方面向A支付租金。中間的差額為K所取得的利潤。
第六步,最終,由於開曼為免稅港,K可以將此利潤以接近零成本轉移給F。F獲得租金差價做為利潤;A獲得低於市場水平租金。皆大歡喜,獲得租金收益+留用稅收抵扣收益;只有英國政府少收了稅金。
(2)德國KG模式:充分發揮「集資」功能
KG為德文Kommanditgesellschaft的縮寫,其含義為有限責任合夥公司。德國的KG金融租賃市場份額自1999年開始持續增長,2004年其融資量超過72億歐元。
德國從1969年開始實施KG船舶融資制度,是鼓勵個人投資者向造船投資的稅收優惠措施。1970年代,德國的KG模式建立,以籌集民間資本為更多項目融資。
KG模式有兩種形式:KG公司和KG基金。KG只能是單一項目公司/單船公司,項目結束時KG解散,類似於SPC(單一目的公司)。
KG公司為合夥公司,合夥人分為有限責任合夥人和無限責任合夥人,與我國的合夥公司定義類同。為募集足夠的資金,發起人(一般為無限責任合夥人)設立法人投入少量資本然後向作為民間投資者的個人發行股本。大量個人投資者為有限責任合夥人,責任僅以出資為限。募足資金後以此為自有資金,同時向銀行中請項目貸款購買船隻,並將船隻抵押給銀行。然後將船交由經營公司代管,並租賃給運營商。政府允許KG公司加速折舊,因此開始幾年個人投資者從KG公司分得凈虧損以抵扣自己其它方面的應繳稅金,實現稅務收益;以後年度每年接受分紅作為他們投資的回報。
KG基金與KG公司類似,只是發起人改為券商,並且募集方式改為封閉式基金。券商收取高額傭金。
德國曾允許KG基金在五年內折舊新船的82%,並允許年度虧損不超過新船價格的125%。目前,稅法僅允許每年折舊6.67%,只有頭兩年可以雙倍折舊。KG基金還同時享受著歐洲噸們稅的便利。
這種模式很好地吸納了社會資金,並可將稅收優惠供投資人和承租人分享。它以期租方式經營,可以滿足航運公司對租期、年份選擇、甚至最終購買船舶的選擇需求。
(3)日本的經營租賃模式:充分發揮杠桿融資功能
日本的稅務租賃經歷了三個階段的發展,1988年至1998年日本的杠桿租賃很流行,採用加速遞減基礎折舊法,產生了龐大的跨境交易市場;第二階段是日本的經營租賃,由於1999年4月日本進行了稅法改革,原先杠桿租賃模式的優點已經沒有了,為此,日本投資者為了最大化的利用稅務資源,將稅收優惠在出租者和承租者之間進行分配,創新出了新的金融租賃形式經營租賃;第三階段是具有購買選擇權的經營租賃。
(1)日本的杠桿租賃
1988-1998年,日本有龐大的杠桿租賃跨跨境交易市場,被日本的航空業普遍採用。首先對杠桿租賃進行一個簡單介紹。折舊/資本減讓方面,出租者根據時間通過定期減免或抵消(「津貼」)的方式從營業收入中收回「購買」資產的成本。這里有二種方式:採用直線折舊法的出租者要求每年同等數量或者同比例的回收資產;採用余額遞減折舊法的出租者要求每年以資產剩餘成本的恆定比例回收資產;採用加速折舊的出租者要求在應折舊年限的前幾年扣除更多。稅務收益方面,由於稅務減讓或者免除,在相應的會計年度或期間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減少了。具有長期經濟壽命的資產最適合成為稅務產品。1999年四月起生效的《日本稅法修正案》使得跨境稅務租賃消失,目前,對日本境外的非日本居民和非日本企業,應用稅務租賃只能採用直線折舊法。這樣日本稅務租賃的優勢沒有了。
(2)日本的經營租賃
日本的投資者為了最大化地得到稅務利益,採用雙倍遞減折舊法,將稅務利益在投資者(出租者)和經營者(承租者)之間進行分配,創新出日本式的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的出租者要得到很高的經濟收益,同時也必須承擔很大的風險。租賃合約不一定要是完全的支付租賃合約,租金不一定要達到租賃資產的90%以上,但購買選擇權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市場價格基礎上。出租者應該承擔資產的殘值風險。
(3)日本具有選擇權的經營租賃
日本具有選擇權的經營租賃,主要參與者和基本情況如表5所示。
以下的說明設想一個由出租人到承租人(作為飛機最終使用者)的層級租賃。這一基本租賃結構可以用於與承租人或任何其他交易方相關的任何稅收、法律或其他問題。
表5、日本具有選擇權的經營租賃結構
參與者
基本情況
承租人
相關租賃產品(比如飛機)的經營者
出租人
為交易而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日本投資者
一個或多個日本投資者,按照日本的投資法律安排投資(大約設備成本的20-30%,依交易和資產而定)給出租者。
母體
一家日本的租賃公司,作為出租者的母公司,將保證或支持出租者給承租者和借款者履行義務的債權。
出資方
某個國際銀行或者國際大財團通過其在日本的分公司投資設備成本的大約70-80%作為可追索的貸款。按照約定,貸款可以按照固定或者浮動匯率,可以以美元或者歐元標價。
殘值擔保提供者
讓出租者和承租者都認可的擔保實體(在殘值擔保領域值得信賴)。
交易提供者
能夠讓出租者和出資方都認叫的實體。
基本交易結構為:
①)在截止日期,出租人將從製造商(如新飛機)或由承租人(如售後回租)用購買價格(由獨立的評價機構給出的公平飛機成本價格)購買飛機。出租人將同時把飛機租賃給承租人。
②日本投資者將投資相當於購買價格20-30%的資金給出租人(以下簡稱「日本投資者」)。
③出資方將投資相當於購買價格大約有70-80%的具有有限追索權的貸款給出租人(以下簡稱「貸款」)。
④出租者與承租者簽訂一份租賃契約(比如說10~12年的租賃契約,稱為「完全租賃契約」)。
⑤租賃契約包括在特定時間(比如說7~9年)特定地點的購買選擇權(簡稱「FPPO」),固定的購買價格等於在FPPO時間預先商定的飛機公平市場價格。
⑥如果應用FPPO,由承租者付給出租者的FPPO價格將足夠出租者支付籌資者所籌資金的未償付余額以及日本投資者所出的資金。使用FPPO並用其價格,出租者將把飛機租賃的部分利益與承租者分享,來形成交易。
⑦如果承租者沒有使用FPPO,直到完全租賃條款結束後,租賃條款仍將起作用(比如說一個更長的二年)。在剩餘的二年內可支付的租金將完全支付租金以至於在租賃協議的最後只有日本投資者有未支付余額。在協議的最後承租者將沒有購買選擇權。
設想這樣一個情形,在租賃協議的最後,期初的借款全部得以償還,出資者沒有承擔任何殘值風險,因此,此項交易能被認為完全支付金融租賃(出資方只承擔承租方信用風險)。所以,期初的借款應該以標準的保障借款余額來定價。
⑧如果出租者能夠從由殘值保證提供者所提供的殘值保證中得到利益,將緩和任何具有下降趨勢的風險敞口以防飛機的價值低於日本投資者未償付的投資余額。
殘值保證將在特定的窗口日期(即協議到期日)使用,並被設定在日本投資者和日本稅務顧問可接受的水平上以利於他們進行租賃業務的分析。如果使用FPPO或無論何種原因在早期終止FPPO協議,殘值保證將消失。殘值保證包括所有的日本投資品,日本投資者將一直承擔最高資產價值風險。
⑨出租母體將在租賃協議下保證/支持出租者對承租者的義務。
(10)如果租賃協議因為某種原因(如承租者違約)而終止,承租者可支付的終止總數將被設置在足以償還全部貸款的水平,並根據提前終止的原因,日本投資者也足以支付。
2、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的主要運營模式
(1)簡單融資租賃
也稱「直接租賃」或「傳統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意願購買租賃物,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後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的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2)轉租賃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四十八條中將轉租賃定義為「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的租賃形式。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第一層次融資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第一出租人」,末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稱「最終承租人」。轉租人同第一出租人的區別在於,轉租人並非是該項融資租賃交易中的出資人及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人。它之所以可以以出租人的身份向第三人轉讓對租賃物件的佔有、使用及通過使用獲得收益的權利,是因為它在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中作為承租人受讓了這些權利。而且,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它有權將這些權利向第三人轉讓。轉租人同最終承租人的區別在於,它並非是為了佔有、使用及通過使用獲得收益而承租租賃物件。它承租租賃物件的目的是為了能向第三人轉讓對該租賃物件的佔有、使用及通過使用獲得收益的權利。
轉租賃的上述特點決定了以下各點:
第一,各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必需是同一的;
第一,在一般情況下,各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應該也是同一的。但是,無論如何,下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屆滿日不得遲於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屆滿日;
第三,各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期屆滿時租賃物件的歸屬(.留購、續租或收回)的約定必須統一。
這種業務方式一般在國際間進行。在做法上可以很靈活,有時租賃公司甚至直接將購貨合同作為租賃資產簽訂轉租賃合同。這種做法實際是租賃公司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租賃公司作為第一承租人不是設備的最終用戶,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賃物件的折舊。
(3)回租式融資租賃
又稱「售後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本辦法中所稱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訂立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租賃形式。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企業會計准則一租賃》中專門有一節是「售後回租交易」,其35-38條對回租交易的會計處理作了規定。
回租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融資租賃交易方式,這種方式在我國也己被廣泛採用。在實務中,回租交易同直接融資租賃交易一樣,也是由買賣交易和租賃交易這兩項互為條件、不可分割的交易構成的。也就是說,先是由融資性租賃么司以買入人的身份同作為出賣人的企業訂立買賣合同(或稱「所有權轉讓協議」),購買企業自有的某實物財產(在《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規定為是「固定資產」,在《國際融資租賃公約》中規定為是「不動產、廠場和設備」)。在該買賣合同中,該融資性租賃公司的責任是支付買賣合同項下貨物的價款,其權利是取得該貨物的所有權。與此同時,該融資性租賃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為承租人的該企業訂立融資租賃合同,將上述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作為租賃物,出租給該企業。在該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的責任是,在規定的租賃期間內,向承租人轉讓該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和通過使用收益的排它的權利,其權利是收取租金。
為使回租交易得以合法成就,首先,被出售的貨物必須是該企業自己既有的、而且未曾向任何人抵押的財產,當然,更不能是正在作為訴訟標的的財產或已列入企業破產財產的財產。為了確認這一點,通常需要通過某種確認產權的程序,例如,該財產所有權的公證等;其次,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其出售還需要有一定的批准程序。例如,對於國有企業而言,需有相應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上述買賣交易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商定。但通常都必須有一個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值依據作為參考,例如該財產的賬面殘值或經合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公允價值等。
由於回租中的出售和租入是同時發生的。不存在通常貨物買賣中的物的流動。從法律上講,認定某項交易是以回租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的依據,不僅是上面說的契約性文件,而且還包括對該項交易的公證和在我國的物權立法完善後的公示程序。法官通常根據生效的契約性文件認定某項交易為回租交易。在特定情況下,他們還要根據承租人對該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以及尤其是,根據是否辦理了公證的程序,來把回租交易同變相拆借區別開來。
就會計處理而言,在進行回租之前,某實物財產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是其司定資產的一部分。在進行回租之後,該實物財產從其固定資產中扣除,其固定資產的價值相應減少。與此同時,由於取得了出售價款,該企業的流動資產中的現金或銀行存款相應增加,該增加值同上述固定資產的減少值基本上是相等的。
融資租賃項下的租入資產,列為「融資租賃項下的固定資產」管理。該資產的價值構成該企業的總資產的一部分,可依財政部和國家計委的特別規定提取折舊。與之對應的,是在該企業的負債欄內,增加一筆應付租金.
(4)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的是指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完成一筆租賃業務。這里所說的受託人,就是獲准具備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資格的法人,無論批准其設立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還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因此,它同時又必定是相關的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即,金融租賃公司「可接受法人機構委託租賃資金」則顯然,金融租賃公司是可以以受託人身份同委託人訂立信託合同的,只要該委託人是法人。信託合同在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總則調整的同時,優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調整。規范的委託租賃,是一種完全合法的信託活動。
這裡面絲毫沒有借貸的概念,當然更談不上「變相」與否。把委託租賃視為變相拆借,是不適當的。之所以出現了委託租賃這一用語,僅僅是為了說明,在此類業務中出租人所運用的資金的來源的特殊性,以及因此出租人既不承擔此類資金運用的風險,也不享有此類資金運用的利益。一般企業利用租賃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特性,享受加速折舊,規避政策限制。電子商務租賃也是依靠委託租賃作為商務租賃平台的。、
(5)杠桿租賃
又稱「借款租賃」,也叫「衡平租賃」。杠桿租賃也是信託同融資租賃的結合運用。杠桿租賃同委託租賃的區別在於:(1)在杠桿租賃中,受託人(出租人)並非是完全不承擔融資風險,只是所承擔的是租賃融資額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風險;(2)在杠桿租賃中,委託人往往不止一個,而是有若干個;(3)出資人的動機不同。除了上述區別外,兩者的法律關系及操作程序是完全類似的。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一種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出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以二博八」的杠杠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簡單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隨之增大。
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6)共享式結構化租賃
又叫「分成租賃」或「變動租金租賃」。是把租金收入和設備使用收益相聯系的一種租賃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一定的基本租金後,其餘的租金是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實際承擔了租賃物的部分風險和報酬。
關於這種租賃方式是否合理合法?理論界是有分歧的。中國金融協會融資租賃分會副會長裘企陽認為,共享式結構化租賃的租金既然是隨機的,就既可能多也可能少。極而言之,在承租人經營失敗時,甚至可能無。在這樣的條件下,該項交易還能將隨附於租賃物所有權的風險和報酬視為是向承租人實質性地轉移的嗎?當然不能。既然不能,這種交易還能視為是融資租賃交易嗎?顯然也不能。
因為在《企業會計准則》中明確規定:「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但是,如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中的規定,共享式結構化租賃合同是融資租賃合同。並且其租金方式的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的第243條,「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法律特意賦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權利,旨在為靈活的租金方式留下空間。這可參考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的解釋「但目前國際和國內融資租賃領域,除保留傳統的國固定租金方式外,已越來愈多地採用靈活的、多形式的、非固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以適應日趨復雜的融資租賃關系和當事人的需要。最融資租賃交易中,當事人經常根據承租人對租賃務的使用或者通過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來確定支付租金的大小和方式」。同時,共享式結構化租賃也符合《企業會計准則一一租賃》中對融資租賃的確認標准。比如其租賃期再設備使用壽命的75%以上。的確,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既有租賃的性質又有投資的性質,不過,根據相應法規標准判別,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應該屬於融資租賃。
還有另一種共享式結構化租賃,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特定的承租人,出租人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作為投資回報的一項租賃交易。簡而
言之,就是出租人以承租人的部分股東權益作為租金的一種租賃形式。
(7)綜合租賃
它擴展了融資租賃的內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務外還提供經營服務和資產管理服務,是一種綜合性全方位的租賃服務,租賃的收益因此擴大而風險因此減少,使租賃更顯露服務貿易特徵。完成這項綜合服務需要綜合性人才,因此也體現知識在服務中的重要位置,綜合租賃的發展,將成熟的租賃行業帶入知識經濟時代。
(8)創新租賃
租賃在中國,已經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即:創新租賃。它是以保障租賃當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時,將風險分散到當事人中間。具體做法靈活多變。實際上,它己經將傳統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結合起來,發展成現代租賃。由於需要創新,因此每個項目的做法都會有所不同。創新是現代租賃業務的生命。

⑻ 融資租賃的風險

融資租賃需要健康的信用環境
說這話的人一定不是真正地了解融資租賃。融資租賃通過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以融物的方式達到融資的目的等獨特的經營方式,降低了對承租人信用的依賴,甚至可以利用技術手段,完全不需要考慮承租人的信用下獨立運作。尤其是在信用環境不好的情況下,正是融資租賃發揮特長的好時機。當然,信用環境的改善會簡化融資租賃的操作,加快融資租賃的普及。專業能力強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依靠技術手段來解決信用問題。

融資租賃就是金融租賃
在外國是,在中國不是。如果從業務角度說是對的,從機構的角度就不一定對。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本站註:現為銀監會)批准,其他公司名稱中不得有「金融租賃」字樣」。這個法規並沒有太大的效力,目前已有商務部批準的融資租賃公司更名為金融租賃公司。

融資租賃可以加速折舊
租期和折舊期沒有任何關系,前者是當事人商定的,後者是國家規定的。盡管在租金計算上他們匹配的合理具有節稅功能,但決不因此可以加速折舊。除非有文件規定某種條件下的可以按照租期縮短折舊期。按照現在的政策不通過租賃,企業也可以自主選擇快速折舊的辦法,但折舊期不能縮短。 如果通過融資租賃並享受《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租期和折舊期孰短原則,才可以說通過融資租賃可以加速折舊,而且是縮短折舊期的那種加速。
融資租賃就是變相貸款
承租人從出租人那得不到一分錢(回租除外),卻總按照銀行的貸款標准和租賃公司談租賃。租賃公司把租賃當作貸款做,忽視了貿易環節的風險控制,當出現拖欠、賴帳的時候,因為丟掉了物權,也像貸款那樣 很容易失去債權。

融資租賃可以表外融資
忘記《企業會計准則——租賃》關於租賃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不要把表格外面融資解釋成「表外融資」,況且承租人也沒有融到資金。如果說「表外融物」還差不多。

融資租賃可以合理避稅
不同的租賃形式,按照國家的規定要承擔不同的稅賦。在這個稅種少交,在那個稅種就多交。在前期少交,在後期就得多交。雖然是「朝三暮四」典故的翻版,但是稅款的時間價值和支付方式的變化,還是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好處。但這不是「避稅」。如果真是這樣的話,融資租賃業什麼也不要做,早就靠給別人避稅發達了。

融資租賃就是金融業務
融資租賃實質上是一種服務貿易方式。雖然在租金計算的方式上採用金融的方法,如果租賃資產不能進入資本市場,租賃公司只能用自己的資金開展業務,那就沒有金融的內涵。其次就算是金融業務租賃公司也是做的借款業務而不是放款業務。正因為進入這個誤區,所以才出現監管部門才把借款人當放款人監管笑話。

做融資租賃需要設定準入門檻
如果你要做電腦或復印機的融資租賃業務大概需要5億的資本金才行。全國有多少種行業,有多少類大小不同的設備,不能使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銷售自己的產品。如果把抬高融資租賃門檻是為解決租賃公司歷史包袱來做。結果就是20多年來超過10年至今不批一個新的金融租賃公司,16家金融租賃公司只剩下6家沒有停業。今後是否還需要門檻要看《融資租賃法》,目前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的注冊資金門檻是5000萬人民幣。

融資租賃需要嚴格監管
租賃是一個邊緣產業,誰想獨立監管都不現實,也不成例。單一部門的監管是越管越亂。因為跨行監管既不現實,也得不到法律支持。越是監管的嚴格,越是敢借嚴格監管的名義迷惑出資人。而沒有嚴格監管的,沒有機會違法經營,也沒有機會以被嚴格監管的名義圈錢。 或者准確的說:不給出資人把別人的錢不負責任地給租賃公司,還借口說租賃公司有嚴格監管。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是兩種不同的租賃方式
當專家們沒有搞清楚的時候,整個行業都被誤導了。似乎傳統的出租業務已經約定俗成地被叫做經營租賃。整個租賃業在混沌當中運行,在混沌當中制定政策,在混沌當中被耽擱26年至今還沒有長足的進步。
融資租賃的費用比貸款高
租賃和貸款完全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交易,由於出租人的誤導,承租人也把租賃當貸款看,在計算上總是在和貸款相比較。沒有人考慮機會成本那個大,以自身的條件是否能從銀行融到資金。如果把潛規則的費用算進去,把耗費的時間和物力算進去,誰的費用高才能做出最後的判斷。

⑼ 融資租賃的利弊

1、融資租賃的利

(1)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2)在還款方面,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3)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4)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企業。

2、融資租賃的弊

(1)在市場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若對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調查得不細致,有可能加大市場風險。

(2)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3)因融資租賃具有貿易屬性,貿易方面的風險從定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著風險。由於商品貿易在近代發展得比較完備,社會也相應建立了配套的機構和防範措施,但由於人們對風險的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業性質,加上企業管理的經驗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全部採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4)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9)沒有運用融資租賃避稅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

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⑽ 企業如何合理避稅技巧

對中小企業,特別是越來越多的初創企業來說,納稅往往是一個難題。就算是聽過諸多的節稅籌劃,卻不知自己該進哪個門、走哪條道。其實節稅籌劃就是一層窗戶紙,捅開了並沒有什麼難的。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自己的創業行程,越來越多的創業企業面臨納稅這個難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創業者來說,就算是曾經聽說過諸多的節稅籌劃,卻根本無從得知自己該進哪個門,該走哪條道。甚至於哪部分行為屬於節稅籌劃,哪部分行為屬於違法的偷漏稅行為都分不大清楚。
其實,納稅與節稅籌劃本身並非是很難的事情,有時候就像是一層窗戶紙,捅破了它,就看得很清楚了。當然,要捅開這層窗戶紙,先要搞明白一個概念,即什麼是節稅籌劃?
節稅籌劃是納稅籌劃的一種形式,它是指納稅人依據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採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採用優惠條款,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合法經濟行為。
籌資方案避稅法
籌資方案避稅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籌資技術使企業達到最大獲利水平和稅負減少的方法。籌資方案避稅主要包括籌資渠道的選擇及還本付息方法的選擇兩部分內容。
一般來說,企業籌資渠道有:1、財政資金;2、金融機構信貸資金;3、企業自我積累;4、企業間拆借;5、企業內部集資;6、發行債券股票;7、商業信用、租賃等等形式。從納稅角度看,這些籌資渠道產生的稅收後果有很大的差異,對某些籌資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幫助企業減輕稅負,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通常情況下,站在避稅的角度,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於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的拆借涉及到的人員和機構較多,容易使納稅利潤規模分散而降低,出現「削山頭」現象。同樣,金融機構貸款亦可實現部分避稅和較輕度避稅:一方面,企業歸還利息後,企業利潤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企業的投資產生收益後,出資機構實際上也要承擔一定的稅收,從而使企業實際稅負相對降低。所以說,利用貸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是減輕稅負合理避開部分稅款的一個途徑。企業自我積累資金由於資金所有者和佔用者為一體,稅收難以分攤和抵銷,避稅效果最差。
而貸款、拆借、集資等形式都涉及到還本付息的問題,因而就涉及到如何計算成本和如何將各有關費用攤入成本的問題。利用利息攤入成本的方法的不同和資金往來雙方的關系及所處經濟活動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實現有效避稅的關鍵所在。
金融機構貸款計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比較穩定、幅度較小,實行避稅的選擇餘地不大。而企業與經濟組織的資金拆借在利息計算和資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較大彈性和回收餘地,從而為避稅提供了有利條件。其方法主要是:提高利息支付,減少企業利潤,抵銷所得稅額;同時,再用某種形式將獲得的高額利息返還給企業或以更方便的形式為企業提供擔保等服務,從而達到避稅目的。 來源於新和財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