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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單純融資性票據名詞解釋

發布時間: 2021-06-02 13:39:04

A. 融資性票據的融資性票據的產生

一份因真實貿易而產生的票據,即使在之後某個轉讓環節中成為無貿易的融資性交易(如用於償債),銀行並為持票人辦理了貼現,也不會對承兌銀行構成風險或擴大貨幣投放。因為,此票據是基於真實貿易而產生,通過商品的流通具有自償性;再則,票據前手與持票人雖屬融資性交易,但如由前手向銀行貼現(更符合貼現政策,因前手與再前手具有貿易交易)後將資金劃轉給持票人,與持票人向銀行貼現取得資金,從貨幣投放的角度看,兩者是完全等效的。因此,筆者認為轉讓後的票據不應該存在融資性票據之說。當然下例情況例外,出票人與收款人為關聯企業,為借貸交易而簽發融資性票據,但因雙方無關聯交易而無法貼現,收款人遂將票據轉讓與其有關聯交易的子公司,子公司作為持票人並提供合法但與該票據實際並無關聯的發票與合同向銀行辦理了貼現,再將貼現款劃轉與前手。此類融資性票據看似轉讓後產生,其實仍在出票環節生成,只是藉助於轉讓環節,實現貼現融資目的。
發生在分公司與母公司間的票據背書轉讓,母公司持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時,提交的卻是分公司與票據前手交易的發票和合同或母公司直接開給分公司票據前手的發票和合同。看似不匹配,但卻是真實和合法的,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和獨立的會計核算,其對外的一切銷售交易和票據受讓本身就視同為母公司的行為。如果母公司申請貼現時提供的是母公司開給分公司的發票,則是不合理的,因為按照會計准則規定,母公司與分公司之間不存在真實的銷售。
融資性票據一定是發生在兩個關聯企業之間。這是因為,融資性票據的受讓本是一種借貸交易,在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今天,很難想像兩個無控股關系的企業會以票據受讓的形式進行資金借貸,即使確有必要,貸款方也會以借據伴隨資金劃付的形式進行,以完成法律意義上的給付履行。而在關聯企業之間,許多民營企業為謀求融資能力,往往利用控股子公司的關系,將子公司的產品銷售給母公司,再由母公司銷售給購貨方,以此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獨立報表上,造成各自都有自己的資產額和銷售額的會計信息假象,以此獲得銀行重復授信。因此在這類關聯企業之間,完全能夠提供足夠多的、合法的、真實的增值稅發票和交易合同,但這些發票和合同與融資性票據的給付卻無任何對價關系,所以通過票據貼現必須提供發票和合同等形式要件並不能有效約束融資性票據的產生。

B. 融資性票據的融資票銀行匯票的區別

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如果不伴隨貼現行為,則屬於在銀行信用保證下的商業信用,是供貨企業對購貨企業的資金融通。匯票到期,由銀行從申請開票企業賬戶扣劃資金進行兌付,如果開票企業賬戶資金不夠,則形成銀行墊款,直接成為銀行對開票企業的逾期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一經貼現,就將商業信用直接轉化成了銀行信用,相當於開票銀行給購貨企業發放貸款,其用途是支付了供貨企業的貨款,這個時候,貼現資金實質上相當於貼現企業的自有資金,原則上可由該企業自由合法支配。而融資性票據由於其目的是低成本獲取銀行信貸資金,總是伴隨著貼現行為,因此,其實質在一開始就相當於開票行承擔主要風險和對申請開票企業的一般貸款行為,貼現資金不管是由申請開票企業使用,還是持票貼現企業使用,銀行都必須根據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用途進行監督控制。

C. 簡述融資性票據和交易性票據的區別

融資性票據,是指票據持有人通過非貿易的方式取得商業匯票,並以該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套取資金,實現融資目的。
交易性票據:是指用貨幣換票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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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融資性銀票是什麼

融資性票據是指票據持有人通過非貿易的方式取得商業匯票,並以該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套取資金,實現融資目的。融資性票據貼現後的資金往往被用於投資或償債,因此在匯票到期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或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銀行將會面臨因出票人兌付違約而導致的信用風險。

E. 融資性票據的融資性票據存在的原因

與一般貸款相比,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獲取資金的成本低。目前,我國存貸款利率還沒有完全市場化,對貸款利率實行最低限制,但貼現和轉貼現利率已基本市場化,由市場供求決定。一般情況下,貼現利率比貸款利率低2到3個百分點。這樣,加上銀行承兌匯票萬分之五的開票手續費,融資性票據獲取資金的成本大大低於一般貸款,造成企業從降低融資成本的角度出發,編造貿易背景,獲取銀行貼現資金。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資金的使用易於逃避銀行及監管部門的監控。由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主要風險在開票行,融資性票據貼現資金相當於開票行的信貸資金,貼現行通過查詢證實了票據的真實性後,貼現資金基本沒有風險,一般被視為企業自有資金,貼現行基本不對貼現資金的使用進行監控,尤其是企業在異地他行貼現。這樣,融資性票據貼現資金使用很容易逃避銀行和監管部門的監控,為企業不受限制地隨意使用。
銀行自身面對競爭採取的自我保護需要。在當前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部分商業銀行為了留住大客戶和優質客戶,主動為他們開立融資性銀行承兌匯票,幫助其降低融資成本。同時,銀行在自身資金緊張的情況下,也採取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的辦法,幫助客戶到其他銀行獲取貼現資金。
票據業務不僅能為銀行帶來手續費收入和利息收入,還能方便地成為銀行調節流動性和控制資產規模的手段。銀行在資金寬裕時進行貼現和買入性轉貼現,在資金緊張時進行賣出性轉貼現或再貼現以獲取資金,在獲取收益的同時還改善了銀行的資產結構。分支行還可以利用貼現和轉貼現方便地進行規模控制,以應付上級行的指標考核。另外,由於貼現資產不進入存貸比考核范圍,銀行便利用貼現和轉貼現來突破監管當局的存貸比考核限制,以獲取更多的利潤。
監管當局在對真實貿易背景控制上缺乏比較有效的手段,也客觀上導致了融資性票據的增多。目前,在對真實貿易背景的審查方面,主動權在銀行,監管當局要求銀行在開票時要對貿易合同進行檢查,事後企業要補備增值稅發票,貼現時也要求審查商品貿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並從貿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和銀行承兌匯票三者的日期和金額之間的對應關系來控制貿易背景的真實性。但事實上,由於現實貿易結算方式的復雜性,所有這些形式要件即便在真實的情況下,也並不能完全證實一筆銀行承兌匯票背後貿易背景的真實性。這樣,監管當局對真實貿易背景的要求往往缺乏有效的監督控制措施。

F. 什麼是融資性票據

融資性票據是指票據持有人通過非貿易的方式取得商業匯票,並以該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套取資金,實現融資目的。融資性票據貼現後的資金往往被用於投資或償債,因此在匯票到期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或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銀行將會面臨因出票人兌付違約而導致的信用風險。
融資性票據的嚴格定義應該是指該票據的產生缺乏貿易背景,使該票據缺乏自償性。因此,融資性票據產生於出票環節,而不是轉讓環節;或者說產生於承兌環節,而不是貼現環節。出票人簽發商業匯票即伴隨商業信用的產生,若經銀行承兌,則伴隨銀行信用的產生。票據究竟是貿易性的還是融資性的,完全取決於出票時的交易用途,貿易項下的票據,到期時能用商品回籠款來進行自償;被用作投資或償債的融資性票據,到期時因缺乏自償性而給兌付帶來不確定性。
一份因真實貿易而產生的票據,即使在之後某個轉讓環節中成為無貿易的融資性交易(如用於償債),銀行並為持票人辦理了貼現,也不會對承兌銀行構成風險或擴大貨幣投放。因為,此票據是基於真實貿易而產生,通過商品的流通具有自償性;再則,票據前手與持票人雖屬融資性交易,但如由前手向銀行貼現(更符合貼現政策,因前手與再前手具有貿易交易)後將資金劃轉給持票人,與持票人向銀行貼現取得資金,從貨幣投放的角度看,兩者是完全等效的。因此,筆者認為轉讓後的票據不應該存在融資性票據之說。當然下例情況例外,出票人與收款人為關聯企業,為借貸交易而簽發融資性票據,但因雙方無關聯交易而無法貼現,收款人遂將票據轉讓與其有關聯交易的子公司,子公司作為持票人並提供合法但與該票據實際並無關聯的發票與合同向銀行辦理了貼現,再將貼現款劃轉與前手。此類融資性票據看似轉讓後產生,其實仍在出票環節生成,只是藉助於轉讓環節,實現貼現融資目的。
發生在分公司與母公司間的票據背書轉讓,母公司持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時,提交的卻是分公司與票據前手交易的發票和合同或母公司直接開給分公司票據前手的發票和合同。看似不匹配,但卻是真實和合法的,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和獨立的會計核算,其對外的一切銷售交易和票據受讓本身就視同為母公司的行為。如果母公司申請貼現時提供的是母公司開給分公司的發票,則是不合理的,因為按照會計准則規定,母公司與分公司之間不存在真實的銷售。
融資性票據一定是發生在兩個關聯企業之間。這是因為,融資性票據的受讓本是一種借貸交易,在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今天,很難想像兩個無控股關系的企業會以票據受讓的形式進行資金借貸,即使確有必要,貸款方也會以借據伴隨資金劃付的形式進行,以完成法律意義上的給付履行。而在關聯企業之間,許多民營企業為謀求融資能力,往往利用控股子公司的關系,將子公司的產品銷售給母公司,再由母公司銷售給購貨方,以此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獨立報表上,造成各自都有自己的資產額和銷售額的會計信息假象,以此獲得銀行重復授信。因此在這類關聯企業之間,完全能夠提供足夠多的、合法的、真實的增值稅發票和交易合同,但這些發票和合同與融資性票據的給付卻無任何對價關系,所以通過票據貼現必須提供發票和合同等形式要件並不能有效約束融資性票據的產生。

G. 融資性票據的票據政策性融資

所謂政策性融資功能,是出於政策性用途目的而發行、買賣票據。依據融資用途,又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一是完全是利用票據的融資性作為執行貨幣政策的工具。傳統上有央行的再貼現,通過再貼現利率的調整反映央行的政策意圖。中央銀行票據的出現則是發揮票據政策性融資功能的一個良好例證。引入中央銀行票據替代回購品種,既大大增加了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靈活性和自由度,又在客觀上相當於為市場提供了短期化國債品種,加強了對市場的利率牽引功能。
二是為籌集與長期性資金配套使用的短期周轉資金而由政策性金融機構發行或買賣票據。目前的政策性銀行主要依靠發行中長期政策性金融債來滿足其資金需求,彌補其短期頭寸不足僅僅是通過銀行間市場信用拆借和債券回購來操作。政策性金融票據能否成為政策性銀行的另一短期流動性資金融通手段值得研究。另外,政策性銀行(包括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也可以探索利用票據實現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方式。

H. 融資性票據的介紹

融資性票據是指票據持有人通過非貿易的方式取得商業匯票,並以該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套取資金,實現融資目的。融資性票據貼現後的資金往往被用於投資或償債。融資性票據的嚴格定義應該是指該票據的產生缺乏貿易背景,使該票據缺乏自償性。融資性票據產生於出票環節,而不是轉讓環節;或者說產生於承兌環節,而不是貼現環節。票據究竟是貿易性的還是融資性的,完全取決於出票時的交易用途,貿易項下的票據,到期時能用商品回籠款來進行自償;被用作投資或償債的融資性票據,到期時因缺乏自償性而給兌付帶來不確定性。

I. 融通票據名詞解釋是什麼

又稱"金融票據"或"空票據",是一種既沒有原因債務也沒有對價的授受,專門為取得金錢的融通而發出的票據.它不是以商品交易為基礎發生的票據,而是為了資金融通簽發的一種特殊票據。
融通票據是在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後產生的,一方(通常為資金需求者)作為債務人簽發票據,另一方作為債權人給予承兌,出票人則於票據到期前將款項送還付款人(即承兌人),以備清償。

J. 交易性票據和融資性票據的區別有哪些

1.票據融資的貸款.主要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率相對較低,銀行收益相對小些,但風險較低,一般屬於低風險業務;
2.一般性貸款。主要是擔保(保證、抵押等)性質的貸款,利率相對較高,收益也相對較高,但是,風險也相對較大。
也就是應了:高收益,高風險;低收益,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