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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受理短期融資券

發布時間: 2021-06-02 00:18:58

1. 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展貨幣市場,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規范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和交易,保護短期融資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境內發行的短期融資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短期融資券(以下簡稱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融資券的發行、交易、登記、託管、結算、兌付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發行融資券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六條 融資券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人發行,只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融資券不對社會公眾發行。
第七條 融資券的發行和交易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信、自律的原則。
第八條 發行融資券的企業應當按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
第九條 融資券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 企業申請發行融資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二)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
(三)流動性良好,具有較強的到期償債能力;
(四)發行融資券募集的資金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
(五)近三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
(六)近三年發行的融資券沒有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募集資金的使用償付管理制度;
(八)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企業發行融資券,均應經過在中國境內工商注冊且具備債券評級能力的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並將評級結果向銀行間債券市場公示。
近三年內進行過信用評級並有跟蹤評級安排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信用評級。
第十二條 對企業發行融資券實行余額管理。待償還融資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第十三條 融資券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發行融資券的企業可在上述最長期限內自主確定每期融資券的期限。
第十四條 融資券發行利率或發行價格由企業和承銷機構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企業申請發行融資券應當通過主承銷商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備案材料:
(一)發行融資券的備案報告;
(二)董事會同意發行融資券的決議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主承銷商推薦函(附盡職調查報告);
(四)融資券募集說明書(附發行方案);
(五)信用評級報告全文及跟蹤評級安排的說明;
(六)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審計意見全文;
(七)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附律師工作報告);
(八)償債計劃及保障措施的專項報告;
(九)關於支付融資券本息的現金流分析報告;
(十)承銷協議及承銷團協議;
(十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自受理符合要求的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根據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企業下達備案通知書,並核定該企業發行融資券的最高余額。
第十七條 融資券發行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承銷,企業自主選擇主承銷商,企業變更主承銷商需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企業不得自行銷售融資券。承銷方式及相關費用由企業和承銷機構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 企業應在每期融資券發行日前5個工作日,將當期融資券的相關發行材料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十九條 企業應在融資券發行日前3個工作日,通過中國貨幣網和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當期融資券的募集說明書。募集說明書必須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募集說明書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詳細約定融資券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融資券採用實名記賬方式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登記託管,中央結算公司負責提供有關服務。
第二十一條 融資券發行結束後,發行融資券的企業(以下簡稱發行人)應在完成債權債務登記日的次一工作日,通過中國貨幣網和中國債券信息網向市場公告當期融資券的實際發行規模、實際發行利率、期限等發行情況。中央結算公司應定期匯總發行公告,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融資券的發行情況。
第二十二條 主承銷商應當在每期融資券發行工作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融資券發行情況書面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十三條 融資券在債權債務登記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人之間流通轉讓。
第二十四條 融資券的結算應通過中央結算公司或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機構進行。
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應當按期兌付融資券本息,不得違反合同約定變更兌付日期。
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應當在融資券本息兌付日5個工作日前,通過中國貨幣網和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本金兌付和付息事項。
第二十七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將兌付資金及時足額劃入代理兌付機構指定的資金賬戶。代理兌付機構應及時足額向融資券投資人劃付資金。
發行人未按期向指定的資金賬戶足額劃付兌付資金,代理兌付機構應在融資券本息兌付日,通過中國貨幣網和中國債券信息網及時向投資人公告發行人的違約事實。
第二十八條 主承銷商應當在融資券兌付工作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融資券兌付情況書面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十九條 發行人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
第三十條 發行人的董事或法定代表人應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發行人應當在融資券存續期間按要求定期披露財務信息。
同業拆借中心應將發行人披露的信息電子版妥善保存,並向融資券投資人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第三十二條 在融資券存續期內,發行人發生可能影響融資券投資人實現其債權的重大事項時,發行人應當及時向市場公開披露。
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項:
(一)發行人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發行人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三)發行人發生超過凈資產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損失;
(四)發行人作出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五)涉及發行人的重大訴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發行人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該企業繼續發行融資券,並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發行人披露虛假信息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處罰。
主承銷商未履行督促協助企業披露信息義務的,暫停其承銷業務。
第三十四條 承銷機構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停止該承銷機構從事融資券業務。
第三十五條 為融資券的發行、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的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機構和人員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其將不能再為融資券的發行和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就其負有責任的部分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中央結算公司應於每個交易日,及時向市場披露上一交易日日終,單一投資人持有融資券的數量超過該期融資券總託管量30%的投資人名單和持有比例。
第三十七條 同業拆借中心負責融資券交易的日常監測,中央結算公司負責融資券結算的日常監測。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發現異常交易和結算情況應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三十八條 融資券交易除應遵守本辦法外,還應遵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其它有關規定。
融資券交易參與者違反本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處罰。 第三十九條 金融機構發行短期融資券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第四十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在江南銀行買了理財產品受理"是什麼意思

一、這種一般買的都是一天的理財產品

①實時贖回:指在工作日的指定時間內,一般是9:00-15:00,你贖回購買的理財產品,是實時到帳的,錢會馬上回到你的活期帳戶里。

②不接受預受理:是指工作日9:00-15:00之外的時間,或節假日,不能提前贖回你的理財產品因為某些銀行的這款理財產品,是有額度的,如果當天贖回的金額巨大,當天可能不能做實時贖回。

二、理財產品類型

①債券型

投資於貨幣市場中,投資的產品一般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信託

投資於有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

③掛鉤型

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與匯率掛鉤、與利率掛鉤、與國際黃金價格掛鉤、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與道·瓊斯指數及與港股掛鉤等。

④QDII型

所謂QDII,即合格的境內投資機構代客境外理財,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QDII型人民幣理財產品,簡單說,即是客戶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合格商業銀行,由合格商業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客戶的理財產品。




3. 中國銀行對公短期融資券辦理條件

申辦企業需符合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交易商協會)頒布的有關管理規定,滿足下列條件:
1.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
3.流動性良好,具有較強的到期償債能力。
4.發行融資券募集的資金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
5.近三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
6.近三年發行的融資券沒有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募集資金的使用償付管理制度。
8.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4. 今天收到中信銀行簡訊,現發行89天至376天預計年化收益4•8 至5•4,想了解一下

89天理財(年化收益率4.8%,較低風險):
一、產品投資范圍

本理財產品投資范圍是:①信貸類投資、信託融資類投資,此類投資比例為0%至70%;②債券投資、一級市場的申購投資(包括但不限於首發新股、增發新股、可轉債、分離交易可轉債等)、貨幣市場工具投資(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銀行存款、7天以內的現金回購、國債、金融債、銀行承兌匯票、大額可轉讓存單、央票、貨幣市場基金、債券逆回購等),此類投資比例為30%至100%。

二、產品基本要素

產品名稱
中信理財之快車A計劃249號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封閉型
中信理財產品風險分級
PR2級(穩健型,黃色級別),適合穩健型、平衡型、進取型、激進型客戶。本風險分級為中信銀行自行評定,僅供參考,中信銀行並不對前述風險分級結果的准確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證
幣種及認購起點
本產品投資與收益幣種均為人民幣,初始認購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萬元,以人民幣1萬元的整數倍增加。
單筆認購規定
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為1億元以上或超過本理財計劃規模上限的,中信銀行有權拒絕。對於中信銀行決定拒絕的認購申請,視為認購不成功。
理財編碼
A130A0055
(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認購資金在募集期按活期存款計息,不計入認購本金。募集期最後一日不可撤單。)
交易時間
1、本產品交易時間為8:00-17:30(中信銀行有權變更交易時間,且無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內,中信銀行在交易時間內受理投資者的購買申請。
2、中信銀行已開通募集期購買預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時間內,中信銀行可以受理投資者通過銷售渠道提交的理財購買預受理申請;募集期每日銀行日終清算時暫停接受購買預受理申請,募集期最後一天交易時間結束後停止接受預受理申請。
扣款日
2013年2月22日(投資者與中信銀行在此約定,對單筆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億元(含)以上的,中信銀行在劃款時無需以電話等方式與投資者進行最後確認。)
收益起計日
2013年2月22日(如中信銀行調整募集期,則收益起計日相應調整至募集期結束日下一個工作日)
到期日
2013年5月22日(受收益起計日、提前終止條款等約束,收益計算截至本產品到期日前一日)
名義期限
89天(實際產品期限受提前終止條款約束)
清算期
自到期日(或實際到期日)至理財資金返還投資者賬戶日為清算期,期內不計付利息。
理財本金及收益返還
1、在本理財產品存續期間,不開放贖回;理財本金及收益於到期日後2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支付,到賬日為2013年5月24日前(含)(遇中國節假日(含周末)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2、若募集期發生變化(募集期提前結束或募集期延長)或者產品起息日(收益起計日)發生變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國法定節假日(含周末),產品付息日、到期日和到賬日視情況將可能相應進行調整,若進行調整,中信銀行將在網站上另行公告。
受託人基本情況
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京城大廈13層,郵編:100004,法定代表人:蒲堅。
計劃募集額

人民幣7.15億元,中信銀行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對產品規模進行調整,產品最終規模以實際募集的資金數額為准。(如果募集期內未達到計劃募集額,中信銀行有權提前終止募集計劃,並在宣告終止募集後2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理財資金賬戶返還投資本金,同時中信銀行保留延長本產品募集期的權利;如募集期內提前達到計劃募集金額,中信銀行有權提前結束募集並提前成立產品和起息。屆時中信銀行將通過中信銀行網站(http://bank.ecitic.com/)、網點等渠道發布公告等形式告知投資者。)
購買渠道
投資者可通過中信銀行指定網點等渠道購買本產品。
收益計算方
中信銀行、中信信託
質押條款
無,不可質押。
稅款
理財收益的應繳稅款由投資者自行繳納,中信銀行、中信信託不承擔代扣代繳義務。
費用
1、本產品無認購費。
2、本產品收取銷售服務費、託管費、信託報酬等固定管理費率0.19%/年, 其中:(1) 銷售服務費為0.06%/年;(2) 託管費為0.05%/年;(3) 信託報酬為0.08%/年。
3、本產品所投資的信託計劃取得年化信託收益率扣除相關稅費、固定管理費後,超過本理財產品最高測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為產品管理人浮動管理費。
4、以上費用,按產品募集資金總額為基數,按上述費率標准計付。
信息披露方式
1、本理財產品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收益在到期日後的2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付,中信銀行將在到期日後2個工作日內在中信銀行網站(http://bank.ecitic.com/)、網點等渠道發布相關信息公告。

2、如中信銀行和受託人決定部分或全部提前終止本理財產品,將於終止日後2個工作日內,在中信銀行網站、網點等渠道發布相關信息公告。
3、如本理財產品需延期清算,將於產品到期日後1個工作日內,在中信銀行網站、網點等渠道發布相關信息公告。
4、本理財計劃持續期間內,中信銀行有權通過中信銀行網站、簡訊、電話等信息平台、渠道發布公告的形式,對說明書條款進行補充、說明和修改,客戶不接受的,可按照相關約定在補充或修改生效前贖回理財產品。投資者未在變更生效前向中信銀行提出贖回申請的,視為同意接受變更後條款,中信銀行有權按照變更後的約定內容進行操作。中信銀行網站是中信銀行正式信息發布渠道,其他渠道為輔助方式,投資者應定期通過包括中信銀行網站在內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獲知有關本理財計劃相關信息。

中信理財產品風險分級及適合的投資者類型
產品風險分級
風險程度 適合投資者
綠色
PR1級(謹慎型) 謹慎型及以上
黃色
PR2級(穩健型) 穩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級(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紅色
PR4級(進取型) 進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級(激進型) 激進型

376天理財(5萬以上年化收益率5.2%;80萬以上年化收益率5.4%,較低風險):
一、產品投資范圍:

1、本產品募集資金主要投資於:現金、貨幣市場工具、信貸資產、信託貸款、信託收益權、委託債權、人民幣利率掉期、質押式逆回購、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發行主體評級不低於AA+級的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非公開發行的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次級債、不低於AA級的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本產品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具體如下:
資產種類 投資比例
現金、貨幣市場工具、人民幣利率掉期、質押式逆回購 10-100%
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發行主體評級不低於AA+級的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非公開發行的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次級債、不低於AA級的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10-100%
信貸資產、信託貸款 0-90%
信託收益權、委託債權 0-90%
從投資實踐出發,上述投資比例可在[-10%,+10%]的區間內進行浮動;若超出該浮動范圍且可能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重大影響,我行將在中信銀行網站進行信息披露,並將積極採取措施進行調整使投資比例回歸至約定區間。
本產品可通過參與或認購信託計劃、信託計劃收益權和券商資產管理計劃等監管部門允許的投資渠道和方式實現對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且可以由資產名義持有人按公允價格轉讓本產品所投資的全部或部分投資標的。如本產品進行上述投資時,按比例投資於部分資產,則按照標的資產具體投資比例實現實際投資收益。
理財產品到期,返回投資者的本金與收益來源於標的資產項下可分配的現金,最終來源於標的資產發行人或債務人償付的本息、或處置標的資產實現的收入、或後續申購投向標的資產的資金、或本產品採取其他方式變現實現的收入等。

二、產品基本要素

產品名稱 中信理財之「共贏」系列1313期人民幣理財產品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封閉型
中信理財產品風險分級 PR2級(穩健型,黃色級別),適合穩健型、平衡型、進取型、激進型客戶。本風險分級為中信銀行自行評定,僅供參考,中信銀行並不對前述風險分級結果的准確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證
名義計息期限 376天(實際產品期限受提前終止條款約束)
理財編碼 B130A0025 (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至80萬元(不含))
B130A0026
(認購金額為人民幣80萬元(含)以上)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銀行有權提前結束募集期並提前成立產品和起息或者延長募集期,募集期最後一日不可撤單。)
交易時間 1、本產品交易時間為8:00-17:30(中信銀行有權變更交易時間,且無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內,中信銀行在交易時間內受理投資者的購買申請。2、中信銀行已開通募集期購買預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時間內,中信銀行可以受理投資者通過銷售渠道提交的理財購買預受理申請;募集期每日銀行日終清算時暫停接受購買預受理申請,募集期最後一天交易時間結束後停止接受預受理申請。
計劃募集金額 人民幣18億元(如果募集期內未達到計劃募集額,中信銀行有權提前終止募集計劃並返還投資者本金,同時中信銀行保留延長本產品募集期的權利;如募集期內提前達到計劃募集金額,中信銀行有權提前結束募集並提前成立產品和起計收益。如果募集期內超過計劃募集額,則以實際募集金額為准。)
幣種及認購起點 本產品投資與收益幣種均為人民幣,初始認購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萬元,以人民幣1萬元的整數倍增加。(投資者與中信銀行在此約定,對單筆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億元(含)以上的,中信銀行在劃款時無需以電話等方式與投資者進行最後確認)。
單筆認購規定 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為1億元以上或超過本理財產品規模上限的,中信銀行有權拒絕。對於中信銀行決定拒絕的認購申請,視為認購不成功。
收益起計日 2013年2月22日(如銀行調整募集期,則收益起計日相應調整至募集期結束日下一工作日)
到期日 2014年3月5日(遇中國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算收益)
清算期 到期日(或理財產品實際終止日)至理財資金返還投資者賬戶日為清算期,期內不計付利息。
到帳日 理財期滿,如產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於產品到期日後1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支付,到賬日預計為2014年3月6日前(含),如遇中國節假日(含周末)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產品管理方、收益計算方 中信銀行
購買渠道 投資者可通過中信銀行指定網點等渠道購買本產品。
質押條款 無,不可質押
稅收條款 理財收益的應繳稅款由投資者自行繳納,中信銀行不承擔代扣代繳義務。
費用 1、本產品無認購費。2、本產品收取銷售服務費0.50%/年,託管費0.05%/年,按日計提。3、本產品所投資工具所獲收益扣除相關稅費後,超過本理財產品最高測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為產品管理方浮動管理費。4、以上費用,按產品募集資金總額為基數,按上述費率標准計付。
託管人 中信銀行
信息披露 1. 中信銀行將在本產品到期日後2個工作日內,在中信銀行網站(http://bank.ecitic.com/)、網點等渠道發布到期相關信息公告。2.如中信銀行決定提前終止本產品,將於終止日後2個工作日內,在中信銀行網站、網點等渠道發布相關信息公告。3.如本產品需延期清算,將於到期日後1個工作日內,在中信銀行網站、網點等渠道發布相關信息公告。4. 本理財產品持續期間內,中信銀行有權提前2天通過中信銀行網站、簡訊、電話等信息平台、渠道發布公告的形式,對說明書條款進行補充、說明和修改。投資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關約定在補充或修改生效前贖回理財產品。投資者未在變更生效前向中信銀行提出贖回申請的,視為同意接受變更後條款,中信銀行有權按照變更後的約定內容進行操作。中信銀行網站是中信銀行正式信息發布渠道,其他渠道為輔助方式,投資者應定期通過包括中信銀行網站在內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獲知有關本理財產品相關信息。
中信理財產品風險分級
產品風險分級 風險程度 適合投資者
綠色 PR1級(謹慎型) 謹慎型及以上
黃色 PR2級(穩健型) 穩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級(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紅色 PR4級(進取型) 進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級(激進型) 激進型

5. 融資工具的選擇策略

融資作為金融體系的功能之一, 對於企業發展壯大極其重要。融資是所有企業都面臨的問題。無論是創辦一個新企業, 還是現有企業的擴張,都需要融資。中國是一個資金短缺的國家, 融資難是中國企業面對的現實。但隨著資金市場的不斷開放, 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也在不斷增多。除了銀行貸款等直接融資方式外, 還有很多融資工具可供企業選擇。當前可供企業選擇的融資工具主要有: 短期融資券、 企業債券、 可轉換債券 分離與非分離、 股權融資、 項目融資、 權證等。本文主要探討短期融資券、 企業債券、 可轉換債券。
1.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相關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我國短期融資券自2005年7月開始至今已發行了4000多億元。這說明企業要充分利用新的融資工具, 越新審批越容易。
(1)短期融資券的優勢。融資成本較少。10年期企業債券總融資成本約為4.7%-5.1%,1年期銀行貸款利率5.58%,1年期限短期融資券融資成本在3.5%左右。另外, 發行企業債券還必須提供擔保, 而短期融資券無需擔保,從而節約了擔保費用。發行門檻較低。企業只要具有穩定償債資金來源, 流動性良好,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就具備了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核心要件。審批程序比較簡單。短期融資券發行實行備案制, 其惟一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須在自受理符合要求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是否接受備案, 並且允許企業自主決定發行時間和利率。
發行時機可由企業自主決定, 企業在中國人民銀行核定最高余額范圍內, 可分期發行。具體發行時間自行確定, 只需在每期融資券發行日前5個工作日, 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即可。
(2)當前短期融資券環境。發行規模。一年時間, 企業短期融資券市場發行規模從109億元起步, 迅猛擴張至3000億元; 截止2006年5月底,50家上市公司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籌資700億元。目前參與發行短期融資券的企業達到了近100家, 除了上市公司外, 還有中國石油化工集團等大型國企。發行利率。以一年期短期融資券為例, 自2005年5月26日起, 發行利率保持在2.92%左右, 最高的 「05梅雁CP01」 為3.72%。發行期限。涵蓋3、6、9個月和1年期4個品種, 其中1年期短期融資券為主體, 占發行規模的73.26%, 這也是短券允許發行的最長期限。發行主體。不僅包括中電信、 中石化等國有特大型企業, 也有魏橋創業集團等集體企業、 橫店集團等私營企業以及翔鷺石化等外資企業。
信用評級。共有5家評級公司參與短券信用評級, 分別為中誠信、 聯合、 大公、 上海新世紀和上海遠東。
2.企業債券
(1)發行企業債券的要件。發行企業債券主要的法律法規依據是1993年的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 以下幾點值得注意:股份公司凈資產規模不低於3000萬元, 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凈額不低於6000萬元; 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0%。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20%; 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申請上市的企業債券的實際發行額在人民幣1億元以上債券信用等級不低於A級; 發行企業債券需要有實際償債能力的企業提供擔保。近期企業債券發行利率下限:5年期3.5%,7年期4.02%, 10年期4.22%,15年期4.5%。近期浮動企業債券發行利率: 基礎利率+1%, 基礎利率一般選擇1年期居民存款利率。
(2)中國企業債券市場存在的問題。第一, 市場規模小。與發達國家相比, 例如2005年6月底, 美國債券市場余額已接近25萬億美元, 是美國股票市值的1.6倍, 是美國國內銀行貸款的5倍。而中國目前企業債券大約只佔到債券市場整體比重的4%, 債券總量只佔GDP的24%, 企業債券佔GDP的比例更小。與國內其它債券比, 企業債券規模遠遠小於國內其它債券同期規模, 截至2002年末, 我國國債余額為1.6萬億元, 金融債券余額接近1萬億元, 而企業債券余額只有600億元, 僅為國債余額的3.75%, 金融債券余額的6%。第二, 從發行主體結構情況看, 企業債券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債, 而是具有 「准國債」 的性質。第三, 企業在發行債券過程中面臨著多頭管理, 由國家發改委負責額度審批,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利率控制, 證監會主管上市流通。第四, 企業債券品種少, 結構單一。目前市場交易的品種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兩種, 以到期付息為主, 多為固定利息券, 大多數債券期限集中在5-10年。
3.可轉換企業債券
(1)可轉換企業債券的類別。可分為兩類: 分離型與非分離型, 分離型是指認股權證可與公司債分離, 單獨在市場上自由買賣, 非分離型是指認股權證不能與公司債券分開, 兩者應同時流通轉讓, 也就是現在的可轉換債券。
(2)發行可轉換企業債券的要件。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最近3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 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 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最近 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 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 期限最短為1年, 最長為6年; 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後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轉股價格應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 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而可分離的可轉換企業債券還有以下幾點規定值得注意: 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 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應當約定, 上市公司改變公告的募集資金用途的, 賦予債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權利。
(3)可轉換債券市場發展及其概況。探索期。1991年曾發行深寶安轉債券, 是可轉債發展的萌芽階段, 但由於沒有及時根據公司股價調整轉股價格, 最後以失敗告終。試點期。1997年3月頒布實施 《可轉換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開始進入試點階段, 當年發行了南化轉債、 絲綢轉債,1999年發行了茂煉轉債, 這3隻轉債均是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轉債;2000年以上海機場為首, 逐步演變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發展期。2001年4月, 證監會頒布實施《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2002年發行可轉債41.5億元, 共計發行5隻;2003年至2005年, 共發行30隻, 募集資金450億元左右;2006年5月, 頒布實施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 , 可轉換債券進入新的階段, 引入可分離公司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 目前唐鋼股份、 雲天化等公司提出發行。
(4)利潤分配與業績增長有利於實現股權融資。2002-2005年, 考察24家上市公司, 在轉股期間共有14家通過送股或資本公積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平均送股為每10股送6.41股。2002-2005年前3季度利潤增長情況, 在轉股期間當期利潤平均增長29%, 而非轉股的前4年同期利潤平均增長率為12.3%, 前者明顯高出。
4.3種融資工具的比較及選擇策略
從表1可以看出, 短期融資券為人民銀行新推出來的融資品種, 且發行門檻較低, 程序環節簡單, 資金成本低, 報批通過的可能性大, 企業應積極利用, 但其期限短, 企業的財務壓力大。這個問題可利用銀行將來的票據發行便利(NIF) 工具來解決。企業債目前對中小企業來說不是理想的融資工具, 因為存在多頭管理, 效率低下, 目前實際上主要是中央直屬大企業才能發行債券。但企業債未來幾年在規模和品種上將有突破性發展, 中小企業應密切關注。可轉換債券是一個非常好的融資和投資工具。可轉換債券資金成本最低, 期限長, 企業還本付息的壓力小, 並且可轉換債券有轉股的可能, 一旦轉股, 由於在中國債權是硬約束而股權是軟約束, 這將消除還本付息的壓力。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企業應創造條件讓可轉債轉股。另外可分離的可轉債是新推出來的融資工具, 上市公司應積極申報, 獲批的可能性很大。非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的融資近幾年發展很快, 特別是在風險投資中得到廣泛的利用, 這對創投企業來說是一個不錯的融資選擇。
表1 3種融資工具的比較 券種 年成本 約束 期限 門檻 程序與環節 發展趨勢 短期融資券 3%-3.5% 硬 短期 低 簡單 向好 企業債券 4.5%-5% 硬 中長期 高 較復雜 向好 可轉換債券 2% 硬 中長期 高 復雜 向好

6. 金融行業都有什麼就業職位

生活中有太多的約定俗成了。

比如,成績好的,就是好學生;畢了業,就一定要找到工作。

甚至在很多人眼中,如果畢業你沒找到工作,不是啃老,就是廢材。

特別對於從北方小縣城靠讀書走出來的小宇來說,這種外界的壓力更大。

當年能考上了北京的大學,雖說不是什麼名校,但在街坊鄰居口中,別人家的孩子。

但這兩年,街坊鄰居話鋒一轉「學習可別學傻了」。因為她大學畢業後,在家待業1年了。

小宇說:」沒人能理解畢業未就業的尷尬處境,當年一心想圓名校夢,誰能想要兩年時間,夢醒時分,沒經驗,沒實習,沒學歷。
沒工作沒經驗,自降「身份」去實習,用人單位招未畢業的都不招我...「畢業未就業,不僅要忍受巨大的心裡負擔,還要接受外界的輿論的壓力,更重要的是不受用人單位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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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畢業證,就不能再做實習生了「小宇從小受父母的影響,認知里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而老師也一直教導,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所以,小宇幾乎在沒踏入大學校門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之後一定要讀研,讀研就是唯一的一條路。
無論同學是在玩社團,還是在實習,小宇都在為圖書館里啃書,學習成績一直也是班級的前幾名。在小宇的規劃里,從沒有沒考上研之後其他的第二條路,第一年面試被刷,雖然有些失落,但一丁點也沒動搖她再考的信念。可,考研(考試)這件事,有時候真的要考慮運氣的因素,今年二戰成績一出,小宇就知道涼了,而且涼的很徹底。
小宇想到家裡的經濟條件,也不考慮服從調劑(轉在職),就開始著手找工作,而今年的春招情況,不僅延遲了,也少了很多機會。而像小宇這樣的情況,沒有實習經驗,畢業一年,還沒就業,又沒有工作經驗。投了很多簡歷,都沒回復,面試的機會都沒有。小宇甚至投了實習的崗位,沒想到用人單位也直截了當的給拒絕了。為什麼畢了業,就不能做實習了?是這樣的,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除了與學生和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不簽勞動合同外,對其他人員都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不是不想招,是不敢招,涉及違反勞動法,可是要擔法律責任的。



02

」畢業後,才知道應屆生身份只能用一次「

前兩天#應屆生的身份有多重要#上了熱搜,讓很多同學認識到了應屆生的重要性,政策性傾向、特定的崗位、各地的福利、對企業的幫助...

▲圖片來源:網路

但,悠悠明白這個道理,卻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悠悠是19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她的室友都簽了工作,最後就只有她一個人工作還沒著落,一直佛系的她也急了。

因為之前也沒重視找工作這件事,臨近畢業才開始著急,正好當時有家北京(之前學姐入職的)外企來學校補招。

擔心找不到,就趕緊簽了,連工作內容都多問,具體干什麼都沒太搞明白。

因為是製造型企業,所以廠子是在北京郊區,但不得不說工資待遇還挺好試用期5000多,公司有食堂還給租的兩居做員工宿舍,總之,各種福利待遇都算不錯。

但悠悠幹了3個月還是主動辭職了,開始了真的意義上的「北漂」。

搬進了城裡,但也住進了不到10㎡的合租房。為了求職,快跑遍了全北京,雖然剛畢業,但企業已經不認她的應屆生身份了。

到底怎麼判斷自己還是不是應屆生身份?

小編本著嚴謹負責的態度,找到了應屆生身份的官方說法:在一般情況下,由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部分地區延長為3年)未落實其工作單位、檔案及黨團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這么一大段,是不是有點暈。

簡單來說,應屆生分為兩種:1.常規意義上的應屆生:即將畢業,但還沒拿到畢業證的同學;2.擇業期沒就業的同學:已經拿到畢業證,在擇業期內,沒就業的同學。那啥叫「擇業期,沒就業」?就是在擇業期。沒正式工作(沒交社保),人才檔案放在學校或者當地就業服務中心,如果參加工作被提檔,社保有過記錄,也就失去了應屆畢業生身份。

所以,已經使用過應屆生身份的悠悠,只能參加社招和有經驗的「社會人」同台競爭了。

社招都很看重經驗,所以,第一份工作還是要慎重一些。像悠悠只做3個月就離職,沒攢下多少經驗不說,又賠了應屆生身份。

03

非」延遲就業「不可,怎麼辦?「如果能就業誰不想就業?」今年馬上畢業的劉放說出了多少人的心聲。
今年的就業環境多差,考研落榜的大多數,還有大批量留學回來的海歸,都把求職壓在今年的春招。
可是今年春招的情況,疫情的影響,有4成的企業都表示會縮招和停招,即便想就業也沒合適的機會啊。

擺脫焦慮的最好辦法,不是忽略它,而是正視它。

焦慮的原因是我們知道自己不知道,從這點來說,其實是個好事情,至少我們知道自己的能力不行。

其次,我們焦慮也是因為我們想改變現狀,只是缺少一些方法和耐心。

雖然大環境下機會變少了,但用人單位的要求沒有變,而我們能做的就是趁這段時間好好提升求職技能。

個人能力提升了,工作就不會沒著落。

那麼,問題來了,怎麼改變?

第一,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很多同學很悲觀,看不到有哪些機會。其實,轉化一下角度,疫情的影響,也利好了一些企業,比如:線上教育、電商行業、醫療等等。

而且,今明兩年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對應屆生的招聘是有傾向的,很多崗位明確要求只招收應屆生,也是再幫應屆生降低求職難度。

機遇還是挑戰,有時就是一牆之隔。第二,提升自身的求職技能:很多同學一直再說找不到工作啊,簡歷投了沒有回應。那為什麼不看看自己的簡歷是不是可以好好修改一下,語言精煉一點,格式統一一點,崗位明確一點。筆試、面試也是這個道理,每一個細節都可以提升。所以,即便就業很難,只要你好好准備,不鬆懈對自己的管理,你就跑贏了80% 的人了。

7. 中國銀行對公短期融資券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需提交交易商協會要求的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需報送材料,包括:公司有權決策機構相關決議、申請注冊發行短期融資券的紅頭發文、公司章程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承諾函、募集說明書、發行公告和近三年及一期年度合並報表和母公司報表等。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8. 工商銀行個人客戶業務申請書怎麼填

工行不同業務申請書填寫規定存在差異,具體填寫規則請您咨詢網點工作人員,或者聯系網點工作人員詢問是否有填寫範本。

(作答時間:2019年7月9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