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區別集資和融資的合法性
集資,字面意思就是聚集資金。
集資活動根據集資對象和范圍的不同,而區分為「向特定對象的集資」和「向不特定對象的集資」(社會上有說法稱上述兩種不同的集資方式為「私募」和「公募」,但該二用語並非法律用語)。
想了解集資的合法性就應先了解非法集資的特點。
非法集資往往表現出下列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融資是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 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融資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第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企業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無權處理企業投融資之類的重大事項。既然該企業是縣辦的,很有可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否需要融資是由企業或者企業的股東決定的,也就是由當地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決定的。第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根據法律的規定,代表處不得進行任何與經營有關的商業活動。因此,代表處無權簽訂任何關於投融資方面的合同。另外,我國法律規定,某些礦產資源的開發是禁止外商投資的。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外商投資公司或者代表處,在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核實投資項目和融資人的資質情況下,輕易同意簽署所謂的合資、合作協議,並要求融資人交納保證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費用,融資人應當慎重考察核實融資人的情況,以防上當受騙。第三,投融資項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在中國現有政策環境下,許多投資領域是不允許外資企業甚至民營企業涉足的。第四,融資方式的選擇。融資的方式有很多選擇,例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第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如果投資人投入資金或者其他的資產從而獲得投資項目公司的股權,則需要重點安排股權的比例、分紅的比例和時間等等。相對來說,投資人更加關心投資回報方面的問題。第六,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上述三個文件名稱不同,內容大同小異,包括融資項目各方面的情況介紹。這些文件的撰寫要求真實、准確,這是投資人判斷是否投資的基本依據之一。同時文件的撰寫需要法律上的依據,例如關於項目的環境保護要求必須實事求是地申明,否則,如果項目環保措施沒有達到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的要求,被環境保護部門下令禁止繼續運營,其損失無法估量。第七,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律師進行的盡職調查是對融資人和投融資項目的有關法律狀況進行全面的了解,根據了解的情況向投資人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第八,股權安排。股權安排是投資人和融資人就項目達成一致後,雙方在即將成立的企業中的權利分配的博弈。由於法律沒有十分有力的救濟措施,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東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東的利益情況。對股權進行周到詳細的安排是融資人和投資人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以上八個方面是投融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當然其他的法律風險也可能存在,例如資金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到位、擔保形式的選擇等,這些都可能影響項目的正常進行。
『貳』 融資是合法還是非法
如何區分非法集資和合法融資呢?從《解釋》的角度上說,非法集資主要具有四個顯著的特徵:
第一、非法性。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區別於從前的「未經有關機關批准」,突出了非法集資行為的違法性。
第二、社會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要求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而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方面,由於對國家經濟、金融、政治的影響更為重大,因此監管更嚴格,不僅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行構成犯罪,同時,向特定對象發行累計超過200人的也構成犯罪。
第三、公開性。公開性是與社會性相輔相成的。應當強調的是這里所指的「公開性」是相對的,對於面向不特定的對象具有公開性,而不是指面向所有的社會公眾。
第四、利誘性。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所規定,其在行為方式上具有誘惑受害人的特點,許諾回報、理財、投資等等。
掌握了這四個特徵基本上就可以區分非法集資和合法融資。此外,考慮到現行金融體制、經濟發展以及社會穩定等因素,同時為依法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解釋》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叄』 算非法嗎融資嗎
首先,這是一種融資方式。那麼它算不算非法,我們先看看什麼是合法融資。
一般企業融資的渠道有兩種: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間接融資以銀行貸款形式為主,發行信託也是一種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包括IPO、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券等公開發行方式,以及私募融資(以公司部分股權轉讓實現融資)。除了以上方式,企業向社會融資是需要銀監會批準的,是需要拍照的。比如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類企業是可以直接向社會融資的。如果沒有牌照,又不是以股權轉讓方式融資就是非法的。
因此,你要先看看這家公司是不是金融類企業,是不是有銀監會批準的牌照。
要求加分。。。
『肆』 想知道:關於民間融資,怎麼界定合法還是非法標準是什麼
現在這一塊管理慢慢在規范,嚴格來說,沒有國家頒發的融資性擔保營業執照,民間融資都是非法的。如果欠款不還,定性都是融資詐騙。
『伍』 什麼樣的融資是合法的
好像都有點廢話。。。
是這樣的,融資分為合法和非法兩種
其中,非法的融資最主要的表現形式是公司的股票上市後(可能是殼公司),公司自己手中保持大把股票,然後只在市面上發行一部分股票,發行了後,就開始由公司方面的莊家入庄,哄抬股價,等到價格上升到期望值後,一拋了事,可以獲得比預期高太多的融資。
合法融資一半都按照金融部門和銀行部門的相關管理條例進行融資手續。
『陸』 融資和非法融資有什麼區別嗎
融資是在金融機構監管下經過正規注冊並接受定期檢查的,備過案的。一般融資渠道主要有銀行貸款、發行股票、發型債券、發售基金、信託、抵押擔保等等。而非法融資大多不具備以上條件,比如向私人借貸、以項目做幌子許以高額回報向民間籌資等等,還有現在很多流行的P2P,其實很多都是非法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