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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資產四個

發布時間: 2021-06-01 13:29:58

❶ 如何判別金融資產的四個分類

金融資產,算上長期股權投資,一共五個。我簡要的說判別方法,並不完全嚴密。
1、應收賬款和貸款,這個直接判別。(貸款是銀行才有的科目。)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有兩類,(1)、交易性金融資產,(2)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一般只用得到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就是從二級市場買入的、「准備隨時出售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另外,期貨、遠期合同等衍生金融工具一般必須歸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投資一般是債券,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是指股票、債券等沒有明確的出售意圖、也沒有明確意圖持有多久。。。就算這類。。。
5、長期股權投資。滿足一下幾個情況之一,計入長期股權投資:(1)指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因持有股份較多,對其達到了重大影響以上。(2)持有的股份,沒有活躍市場,不管持有股份數額,都算長期股權投資。(一般是指那個公司沒有上市)。

❷ 四大金融資產的區別

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應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如果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則應作為金融資產(交易性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它們均屬於金融資產,主要區別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1、持有的目的不同
這是決定一項金融資產劃定類型的基礎: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短期持有,隨時准備轉讓或出售的,其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短期收益,賺取差價的,所以此類金融資產持有期限是最不確定的。
持有至到期投資:此類金融資產的持有目的並不是為了賺取差價的,而是凈一定的資金投資後,目的是為了獲取穩定的,低風險的、長期性的回報的,是要將金融資產(債券),持有至到期。這類資產的期限是固定的,回報是可以預見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此類資產是介於上述二者之間的一種金融資產,持有並不是准備隨時出售的,持有時間是相對較長的(一般是要超過一年的),但卻又是不準備持有至到期或企業沒有能力或意圖要持有至到期的,這種資產的特定也是沒有固定的期限與可預見的回報的。
長期股權投資是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權且短期內不準備出售,按照股權比例享有被投資單位的權益並承擔風險。
確定這些金融資產的分類問題,是管理層的決定范圍!
2、對象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對象工具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對象工具則必須是債券。不可是股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對象工具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一致的)
3、核算的原則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原則是公允價值屬性,交易性金融資產是完全的公允價值來計量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是以公允價值與實際利率法攤余成本相結合(債券時);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後續計量原則是歷史成本屬性,用實際利率攤余成本法。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
4、初始確認核算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所發生的交易費用是記入到當期損益中去了(投資收益),而持有至到期投資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是記入到所取得的金融資產的成本中去了。
5、減值的計提與轉回的方法與渠道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不存在計提減值准備的問題的。
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要計提減值准備,但是計提減值時的會計處理有一定差別,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所計提的減值准備可以轉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准備的轉回因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不同,轉回的渠道不同。

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分別是哪些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分別是: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也可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❹ 四大金融資產有哪些區別

主要區別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1、持有的目的不同
這是決定一項金融資產劃定類型的基礎: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短期持有,隨時准備轉讓或出售的,其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短期收益,賺取差價的,所以此類金融資產持有期限是最不確定的。
持有至到期投資:此類金融資產的持有目的並不是為了賺取差價的,而是凈一定的資金投資後,目的是為了獲取穩定的,低風險的、長期性的回報的,是要將金融資產(債券),持有至到期。這類資產的期限是固定的,回報是可以預見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此類資產是介於上述二者之間的一種金融資產,持有並不是准備隨時出售的,持有時間是相對較長的(一般是要超過一年的),但卻又是不準備持有至到期或企業沒有能力或意圖要持有至到期的,這種資產的特定也是沒有固定的期限與可預見的回報的。
長期股權投資是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權且短期內不準備出售,按照股權比例享有被投資單位的權益並承擔風險。
確定這些金融資產的分類問題,是管理層的決定范圍!
2、對象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對象工具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對象工具則必須是債券。不可是股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對象工具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一致的)
3、核算的原則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原則是公允價值屬性,交易性金融資產是完全的公允價值來計量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是以公允價值與實際利率法攤余成本相結合(債券時);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後續計量原則是歷史成本屬性,用實際利率攤余成本法。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
4、初始確認核算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所發生的交易費用是記入到當期損益中去了(投資收益),而持有至到期投資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是記入到所取得的金融資產的成本中去了。
5、減值的計提與轉回的方法與渠道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不存在計提減值准備的問題的。
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要計提減值准備,但是計提減值時的會計處理有一定差別,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所計提的減值准備可以轉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准備的轉回因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不同,轉回的渠道不同。

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是哪些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分別是: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也可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

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交稅費"等科目。

(二)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5)金融資產四個擴展閱讀:

一、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二、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