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00年至2010年中國詐騙數額最大的女騙子
這個肯定問不出答案,因為很多新聞都不報,很多案件都是地域性的,外地的不知道。而且案子越大,團伙作案的概率就越大。
如果單獨作案的話,我在電視上看見一個,比較有名的在北京一房三賣,詐騙金額1500多萬元,案例因為被詐騙的人其中有一個是著名演員而上了電視。
我知道這不是最高的,但是這是我在電視上看見的最高的。
⑵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詐騙犯和詐騙犯的案例 案情經過
新華網北京2月13日電(李煦 高志海)身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與某銀行北京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相互勾結,採取掛失和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等手段,大肆進行金融詐騙,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最終在京受到法律嚴懲。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3日以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朱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1000餘萬元發還銀行;繼續追繳其詐騙所得贓款。
北京市某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與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另案處理)合謀後,並在戴授意、幫助下,採取存摺掛失及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偽造轉賬支票的方法,先後分別於1998年3月,把馬某存入該分理處2000萬元中的1000萬元轉出歸自己使用;於1998年9月,將馬某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義存入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的3000萬元轉入自己的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賬戶。於1999年5月到6月間,將北京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存入分理處2億元中的8400萬元轉出騙走。案發後,支行先後賠付馬某4000萬元,墊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7262萬元。
朱江於1999年6月逃往美國,後於2001年2月26日回國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朱江與銀行內部人員相勾結,大肆進行金融詐騙活動,其行為已分別構成票據詐騙罪和金融憑證詐騙罪,詐騙數額均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能夠主動回國投案並協助追回部分贓款,法院依法對其予以從輕、減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⑶ 金融詐騙案女性舉報者佔比近7成!為何受害群體呈年輕化
一:互聯網金融詐騙案女性舉報者佔比近7成,受害群體呈年輕化的原因主要是互聯網的發展,以及時代的變化。
以前的人們生活圈子很小,一般都是自己身邊的人,大家彼此都認識,想要發生詐騙的難度相對較大。而進入21世紀以來,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距離拉近了,我們可以與千里之外的人聊天。互聯網給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不法分子提供了詐騙平台,金融詐騙案大多是受害者通過網路認識不法分子,然後被不法分子騙取錢財,而會使用互聯網的人群一般比較年輕,所以才會呈年輕化趨勢。
⑷ 曾漢林是什麼人中國十大詐騙案中的曾漢林
曾漢林的簡介:曾漢林,英文名Hany Zeng或Han Lin Hany Zeng,廣東人,90年代愛國民營企業家,熱心家鄉建設,對國家充滿熱誠的愛國企業家。
原廣東飛龍集團董事長,其下擁有成都聯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編號: 001696)、廣東亞洲日用化工廠、廣東寶力機械修造有限公司、廣東飛龍海運船務有限公司等數家成員公司。
屬於90年代國內最大優質民營企業之一,集團市值當時高達10億。
20世紀90年代,受益於中國的國企私營化政策,曾漢林白手起家成為企業家,號稱西江四小龍之首。廣東飛龍集團公司主要經營電器製造、化工產品、羽絨服製造、食品生產廠、餐飲、以及地產、93年在珠江增設經營高速客輪,在航運界,具有領導地位,是當時全國最大私營高速客輪公司。
⑸ 鞍山女的最大詐騙一個億
涉嫌詐騙犯罪,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具體量刑看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⑹ 有一位23歲的女孩非法集資7個億的事,誰知道那是怎麼回事(聽別人說的,所以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億萬富姐吳英被判死刑之後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王峰 法治周末記者廉穎婷 發自北京
從艱苦創業到億萬富姐,從本色神話到債務纏身,吳英的人生跌宕起伏。是什麼,成就了吳英,又摧毀了吳英
2010年1月5日,吳永正冒著嚴寒來到了北京,同吳英的律師商討上訴的事情。
3年來,29歲的大女兒吳英成了他生活的中心,吳英因為「集資詐騙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一審判決後,吳英不願上訴。在律師勸說下,吳英在上訴期最後一天同意上訴。
艱苦創業的夢與幻
出身農民的吳永正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4個女兒中,數吳英讀書最好,小學幾乎每學期都是三好學生。1995年7月初中畢業後,吳英不想讀書了。吳永正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裡學美容。
吳英學了一年多,就跑到浙江省慈溪市,與人合夥開了家美容店。此時,吳英才15歲。在慈溪期間,年輕的吳英結識了許多人,包括以後借錢給她的俞亞素等一干寧波放貸者。
2001年,吳英與東陽本地人周紅波訂婚。兩人在東陽市區十字街開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體沙龍」店。當時,吳英已經積累了不少客源。2002年6月,吳英和周紅波登記結婚。
2003年8月,吳英又開了「貴族美容美體沙龍」,生意火爆。吳永正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吳英的美容院很快成了東陽最火爆的美容院,美容院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為顧客注射羊胎素。
「當時吳英把收入目標定在每個月50萬元。」吳永正說。
2005年3月,吳英從別人手中接過當地的喜來登俱樂部。這間KTV的設備、裝飾陳舊,但吳英採取了異於常人的經營方法,對俱樂部分層裝修。「1、2層裝修的時候,3、4層照常營業,然後顛倒,等全部完工時,裝修費都快收回來了。」吳永正說。
這樣的經營方式,頗有些資本運作的味道,重新裝修後,喜來登成為當時東陽條件最好的KTV之一。一個月後,吳英又在東陽開了千足堂理發休閑屋。此後,她還在義烏開了千足堂分店。
此時的吳英,已經是一個身價數千萬元的年輕有為的創業者,她的夢想是成就一個商業帝國,但她自己都沒想到,資本竟比她的夢想來的還要容易。
本色神話的盛與衰
浙江省金華市龐大的民間游資讓吳英很快擁有了「好夢成真」的資本。
2006年2月,吳英在湖北省荊門市開設了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次月,吳英又在浙江省諸暨市,注冊成立另一家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開始介入民間借貸、銅期貨等交易。
吳永正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曾從電話里探聽出女兒女婿在炒期貨,「賺了虧了不知道,但一開始肯定是賺了」。
2006年4月,吳英的本色集團突然在東陽橫空出世:本色商貿、本色洗業、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電腦網路、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服務、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冊,僅2006年8月14日,吳英就一口氣注冊了3家公司。
在這期間,吳英投入近1.6億元購買房產,大部分是沿街商鋪。
2006年10月底,因為杭州、上海幾家媒體的連續報道,吳英及本色集團開始聞名全國。本色集團高層甚至對外宣稱,公司在購買物業和裝修上的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5億元,但沒有一分錢是銀行貸款,全部是自有資金。
事實上,支撐起本色集團的,是難以計數的民間融資,此時本色集團的「資金鏈」已幾近斷裂。2006年12月底,東陽、義烏很多民間借貸人頻頻向吳英催債。
2007年1月24日,吳英在杭州舉行了一個小型記者見面會。
無意中,吳英透露了一個「商業機密」,坊間盛傳她擲資兩億元,購買了當地世貿城3層700間商鋪是假的,那是別人在炒作,她只是出面「做做樣子,帶動一下」。她難卻鄉情,「勉強答應出席」。
吳英說,她沒料到這條新聞上了當地報紙的頭版頭條。吳英認為這是「把大家騙進來,抬高房價」。
這件事,吳永正認為是吳英年輕氣盛、意氣用事、缺乏社會經驗,並「不可避免得罪了一些人」。
2007年2月7日晚10時,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正在北京籌措資金的吳英被東陽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月10日下午,本色集團亦被查封。3月16日,吳英被批准逮捕。
從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團的神話只存在了短短10個月。
億萬富姐的罪與罰
2009年4月16日,吳英等來了法院對自己的審判。當日,30多家媒體200名記者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吳英涉嫌集資詐騙案。此時出現在法庭上的吳英,遠沒有了此前億萬富姐的雍容和富態。
吳英還是表現出了屬於這個年紀的「本色」。公訴人問她:「你是什麼學歷?」
吳英答:「中專。」
公訴人又問:「你有能力管好8家這么大的公司(指吳英的本色集團下屬公司)?」
她立刻回答:「那你為什麼說我沒有能力?」
……
庭審慢慢揭開了吳英財富急劇增長的秘密。吳英幾乎所有的資金都來自民間高利貸,已知的銀行貸款,只有工商銀行東陽支行一筆1550萬元的短期貸款。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系公司前,吳英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的高息,從俞亞素等人處集資1400餘萬元。
2006年3月30日,吳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500萬元。至2007年1月5日最後一筆200萬元入賬時,短短9個月時間,吳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4.7億元。
吳英先後從林衛平、楊衛陵等11人處集資人民幣7.7億元,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等,實際集資人民幣3.8億元。
庭審中,辯護律師給吳英作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圍繞吳英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該案屬於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吳英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3個焦點,展開激烈交鋒。
但在一審宣判時,辯護律師有關上述3個方面的辯護,未被法院採納。
2009年12月18日,吳英等來了自己的一審判決:死刑。被告人席上的吳英格外平靜。
一審判決後,吳永正來到北京,12月24日這一天,吳英說不想上訴了。12月25日,吳永正回到金華,讓律師張雁峰勸說吳英上訴。
12月25日下午,張雁峰見到了吳英,吳英只是不停地以「沒用」回復律師。最終,勸說之下,吳英帶著兩份律師起草好的上訴狀走回了監室。
12月28日下午,上訴期結束的最後一刻,吳英在上訴狀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民間融資的是與非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吳英一審被判處死刑後,民間對吳英是否罪該至死議論紛紛,尤其在網路上,同情吳英、認為其罪不當死的觀點,占據一邊倒的位置。而事實上,對於民間借貸行為是否合法合理,長期以來都是爭議不斷。
在民間資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加上民間資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間借貸一直盛行,尤其在溫州、金華等地。而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通常很難界定,罪與非罪,涇渭並不分明。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浙江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近200起,集資詐騙立案40多起。其中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涉案金額近百億元。
唾手可得的資本,令吳英忘記了背後洶涌的風險,海量尋求利潤的資本湧向借款人,也掩蓋了其背後尚未明晰的違法底線。
借貸給吳英的林衛平,此前並未和吳英有過接觸,只是大概了解到吳英的「一些項目搞得還可以」,於是,這個前幾年找朋友借5萬元錢都借不到的女孩子從林衛平那裡借走了4.7億元。
林衛平說,「我們一般不會去過多地過問錢到哪裡去,或者它來自哪裡」。
吳英在看守所中寄出的一張明信片上寫著:「記得我開始懂事,我就知道自己的脾氣很像老爸,那麼的倔,那麼的要強,還很執著,為了一個目標不惜犧牲一切。一直以來,我都相信自己是最行的,認為自己的腦子很好使,別人都跟不上。現在我感悟很多,做人、做事一定要順勢而為,當人生的方向坐標錯誤的時候,停止就是進步。」
兩年時間,吳英已沒有了億萬富姐橫空出世時豪擲千金的桀驁,盡管對當時輕易得來的財富神話仍滿含不甘,但此間的巨大落差,讓這個農村女孩瞬即回歸本色。
⑺ 股票最狠暴跌97%女老闆涉嫌300億詐騙是怎麼回事
1996年,羅靜在香港創辦承興國際集團,2015年底,通過收購港股上市公司奕達國際完成借殼上市,此後公司更名為承興國際控股,上市之後多年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在2019年7月11日,盤中一度跌至0.290港元,相較於2019年4月15日10.360港元的高點,股價暴跌97.2%,超過百億港元的市值灰飛煙滅。而羅靜、羅嵐在騙取融資款過程中,向業務相對方行賄300餘萬港元,摺合人民幣200餘萬元。
2019年7月5日午間,羅靜實際控制的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發布公告稱,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5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拘留證》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羅靜以及董事兼財務總監姜紹陽分別於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刑事拘留。
2019年7月8日晚,美股上市公司諾亞財富發布公告稱,旗下上海歌斐資產管理公司的信貸基金為承興國際控股相關第三方公司提供供應鏈融資,總金額為34億元人民幣,承興國際控股實際控制人近期因涉嫌欺詐活動被中國警方刑事拘留。
同一天晚上,諾亞財富董事長汪靜波在內部信中表示,該基金的投資標的主要是向承興國際相關方,就其與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之間的應收賬款債權提供供應鏈融資。
(7)全國最大的融資詐騙女的案擴展閱讀
法院開庭審理合同詐騙案
8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近日,該院受理了被告人羅靜、羅嵐合同詐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告人石勉乾、劉曉琴、梁志斌、馮國鋒、王珺、趙遵記、劉華、劉豪合同詐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羅靜、羅嵐作為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夥同石勉乾等其他8名被告人以虛構應收賬款為名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款共計人民幣300餘億元,實際造成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0餘億元。上海二中院表示,將擇期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⑻ 關於女子涉嫌集資詐騙超12億死刑未核准 改判無期事件的介紹
原標題:最高院未核准集資詐騙犯蘇葉女死刑鄂爾多斯市中院重審改判其無期徒刑
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3日電(記者湯計劉懿德)涉嫌集資詐騙12.29億多元,實際集資詐騙5.53億多元的蘇葉女,因犯集資詐騙罪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的一審、二審中判處死刑,但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復核中認定蘇葉女有自首情節,將案件發回重審;2017年1月3日上午10時,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蘇葉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1月25日依法作出(2012)鄂刑二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判處蘇葉女死刑,被告人蘇葉女不服,上訴至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於2013年10月17日依法作出(2013)內刑二終字第24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復核中認定蘇葉女有自首情節,於2015年3月30日依法作出(2013)刑二復74503010號不予核准刑事裁定,將蘇葉女案發回內蒙古自治區高院重新審判。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又於2015年10月22日裁定,將蘇葉女案發回鄂爾多斯市中院重新審判。鄂爾多斯市中院依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於2016年6月2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鄂爾多斯市中院重新審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蘇葉女開辦俏姿美容院後,在沒有資金保障的情況下,以投資煤礦為由,以月4-5分的利息為條件,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並將吸收回來的資金融資給了高俊亮。後因高俊亮無法返還本金及利息,造成蘇葉女巨額資金虧空。蘇葉女為了償還前面借款人的本金及利息,虛構事實,以投資煤礦、酒店、開發別墅項目、資金周轉等名義,以支付月4-5分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進行非法集資。
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蘇葉女向集資參與人王莉琴、高翠娥、柴桂娥等327人非法集資人民幣12.29億多元,扣除退還本金及支付利息數額,實際騙取5.53億多元。在集資過程中,蘇葉女因害怕出事燒毀了2006年至2009年10月間的賬目及借款條。
被告人蘇葉女融到巨額集資後,部分用於成立公司、農家樂、養生館、火鍋城,部分用於投資養殖場、煤場,支付蘇自來等人還本付息。同時,用巨額集資款為自己購買房產、車輛(大部分抵頂他人)。集資期間還購買各種首飾、手機靚號、福利彩票,參與賭博等。
2011年9月20日,蘇葉女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蘇葉女非法集資的情況下,在蘇葉女集資過程中,為蘇葉女提供銀行賬戶、存取集資款、收取和退還集資款、出具借條、虛假宣傳、核對賬目,累計幫助蘇葉女吸收資金人民幣12.29億多元。其中任文祥從張雪飛、李雲等10人處低利息非法吸收5679200元,高利息放給蘇葉女,收取利息差價。2011年10月16日被告人任文祥經電話傳喚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發後公安機關查封蘇葉女及相關涉案房產22處,部分無手續未查封。扣押汽車三輛,現金140萬元及部分黃金首飾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蘇葉女在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投資煤炭、開發酒店、別墅等事實,營造其實力雄厚的假象,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採用詐騙方法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
蘇葉女集資詐騙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集資詐騙的事實,構成自首。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蘇葉女非法集資的情況下,為被告人蘇葉女提供賬號、存取集資款、核對賬目、虛假宣傳,幫助蘇葉女非法集資,同時其從張雪飛等10人處非法吸收資金高息放給蘇葉女,收取利息差價,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蘇葉女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任文祥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同時依法判處查封、扣押的涉案資產依法退賠各集資參與人。
⑼ 中國第一非法集資大案
從2003年到2006年7月,一個綽號「小姑娘」的美容院女老闆杜益敏在麗水可謂「春風得意」,憑借給出的高額利息,數百上千人搶著「借錢」給她,幾年下來非法集資高達7億元。「小姑娘」一案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杜益敏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