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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外資股權抵押融資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5-28 21:56:40

上市公司股權抵押融資需要些什麼手續,如何辦理

一定要著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資質

股權質押融資

股權質押的前提是注冊資本金到位,所質押的股權未做任何第三方質押。申請出質的股權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股權。

一. 出質人向質權人企業提供初審所需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3.公司章程
4.企業股東名冊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證
6.股東出資證明書
7.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為企業開具的驗資報告
8.最近期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
9.企業對外欠款及對外擔保情況說明
10.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
1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
12證明款項用途及還款來源的材料(供銷合同).
根據初審業務的真實性,簽訂臨時合作備忘錄,出具初審報告.

二. 第三方擔保公司資料及出質人與第三方擔保公司簽定的保證合同.
1.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3.公司章程
4.企業股東名冊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證
6.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為企業開具的驗資報告
…..
擔保意向書、擔保函。

三. 質權評估.
根據出質人提供抵押股權進行估價,確定出質人融資額度,以及股權抵押期限。(派專項人員嚴格審查材料,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四. 審核通過,確定擔保費及保證金,利息後簽定合同.協議。

五. 質權人與出質人共同進行股權質押工商部門質押登記。
所須材料清單:
1.質押雙方出具質押登記申請書原件.
2.質押雙方出具質押登記聲明書.
3.出質人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親筆簽名)原件
4.股權質押合同及公證書.
5.出質方的出質證明書.
6.雙方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7.雙方法人.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8.雙方法人.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9.雙方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10.最近期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
11.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為企業開具的驗資報告
12.出質方股權登記託管卡原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質押雙方持上述文件到託管處,辦理質押凍結,出具股權質押凍結證明書.

註:已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除外.
外商投資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當經原公司設立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辦理出質登記.

附件材料:
1.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股東出資情況表
3.股權質押登記聲明
4.股權質押公證書
5.股權質押合同範本
6.股權質押協議書範本
7第三方擔保保證合同範本
8.個人(家庭)保證合同
9.個人(公司)連帶責任合同
10.借款合同
11.抵押合同
1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㈡ 外資公司的資產做了抵押如何股權轉讓程序

不可以,根據現行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指南第3號——驗資》的相關規定,以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出資時,除了觀察、盤點實物,還應驗證出資前的產權是否歸屬出資者。對實物中須辦理過戶手續但在驗資時尚未辦妥的,應檢查被審驗單位及其出資者之間是否簽署了在規定期限內辦妥過戶手續的承諾函。用於抵押的實物資產,因其產權歸屬尚未確定,不能用以出資,除非在審驗日前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㈢ 如何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

一、申請材料
(一)、股權質押
1、企業申請書,內容寫明質押原因、質押比例、質押對象、期限等,加蓋企業
公章;
2、企業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內容寫明同意出質人將其比例股權質押與人
(名稱),並由全體董事(股東會)簽字或簽字蓋章;
3、質押協議;
4、貸款協議(復印件);
5、承諾函,內容須寫明:所出質股權未作質押、未有經濟糾紛、未被司法凍結,加蓋企業公章;
6、出資證明書,(公司給股東出具,公司法人簽字、蓋章);
7、出質者身份證明(必要時質權人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
8、原合同、章程或章程(復印件);
9、驗資報告(復印件),已繳付出資部分形成的股權可以質押;
10、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
11、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12、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
13、區縣商務部門請示;
14、商務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

㈣ 股權質押貸款的手續和程序

操作流程:
1、需要融資的企業咨詢融資相關事項,准備融資所需資料;
2、聯系融資機構;
3、雙方商議融資的金額、利率、期限等相關事宜並達成協議;
4、簽訂股權質押融資合同;
5、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6、出借方發放資金。

手續:
1、企業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證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副本、貸款卡;
3、公司股東同意質押的決議;
4、公司章程;
5、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的相關資料;
6、股權憑證,證券賬戶卡;
7、貸款機構要求准備的其他資料。

㈤ 股權抵押的流程是怎樣的越詳細越好。

若是招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如需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則可以用所購買的車輛(全新非營運小汽車)做抵押申請;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單等,也可嘗試申請質押貸款。

㈥ 國內企業引進外資,辦理股權質押,需要提供外資的融資機構提供什麼相

融資租賃項目提交材料清單

融資租賃項目資料提交清單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經辦人
調查資料清單
性質 份數 頁數 備注 一、盡職調查報告及商務資料(含現場考察照片)
1 融資租賃申請表 必備 2 項目報價方案 必備 3 委託融資承諾函 必備 4 保密協議 必備 5 職業道德承諾書
必備 6 股東、法人或董事會簽字樣本 必備 7 股東或董事會決議 必備
二、企業資質文件
1 營業執照 必備 2 眾多創造組織機構代碼證 必備 3 稅務登記證(地) 必備 4 稅務登記證(國) 必備 5 公司章程空間及企業迅速騰達歷史沿革 必備 6 最新驗資報告
必備 7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必備 8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東、管理者簡歷
必備 9 實際控制人及主要股東資產證明文件(房產證、行駛證等復印件) 必備 10 開戶行許可證 必備 11 納稅申報表 必備 12 工商變更登記 或有 13 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或有

三、固定資產資料
1 固定資產清單或台帳
必備 2 主要設備發票(回租設備發票復印件及設備照片必備) 或有 3 土地、廠房產權證 或有-必備 4 土地購買合同及付款憑證
或有-必備

㈦ 外資公司的資產做了抵押如何股權轉讓程序

公司資產抵押與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因此,公司將資產進行抵押是公司行為,是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的表現。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因此,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是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的一種形式。

外資公司的股權轉讓須按照外資三法有關股權轉讓的規定進行,外資三法沒有規定的,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外資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執行1997年5月28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 外經貿法發第267號發布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㈧ 股權抵押的流程是怎樣的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股權出質流程
1、 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復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


3、 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4、 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您的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窗口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1、股權出質的企業召開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並作出股權質押決議。

2、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質押貸款需提供下列資料:

(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

(2)質押貸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3)股權出質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

(4)股權出質公司同意質押貸款證明。股份公司股權出質的,需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出質的,需出具股權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的復印件。

(5)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㈨ 請問股權質押融資是如何辦理啊

股權質押手續去當地工商局辦理:
1、 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復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
2、 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3、 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您的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窗口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補充:每個地區工商局的流程稍微會有些不同,多咨詢工商局的辦公人員即可。

㈩ 股權質押的流程是什麼

1、 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寫表格等材料

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復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

3、 現場材料提交

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4、 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窗口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10)外資股權抵押融資流程擴展閱讀

股權質押的效力,是股權質押制度的核心內容。股權質權的效力是指質權人就質押股權在擔保債范圍內優先受償的效力及質權對質押股權上存在的其他權利的限制和影響力。

1、對所擔保債權范圍的效力

因權利質押,法律未作特別規定的,准用動產質權的有關規定,所以與動產質權相同,股權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一般由當事人在質押合同中約定。但各國的立法大都有關於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

主要包括:主債權、利息、遲延利息、實行質權的費用及違約金。中國台灣地區《民法》對違約金未作規定,但台灣有學者認為違約金代替因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時,為質押所擔保,對於不適當履行所約定的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不屬於擔保范圍。

中國《擔保法》第67條規定,「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有兩方面的作用:

一是為當事人約定擔保范圍提供參考,或者說提供範本;

二是在當事人對質押擔保范圍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援以適用。但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屬於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約定時,可予以增刪。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擔保范圍所作的約定與法律規定不一致時,應從其約定。

2、對質物的效力

股權質權對質物的效力范圍,一般應包括:

⑴質物。即出質股權。質物是質權的行使對象,當然屬於質權的效力范圍。

⑵孳息。即出質股權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紅利、公司的盈餘公配等。中國《擔保法》第68條規定,「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該條之規定,仍是一種任意性規范,「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對質權人的效力

股權質權對質權人的效力,是指股權質押合同對質權人所生之權利和義務。首先,股權質權人所享有的權利,一般應包括:

⑴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可就出質股權的價值優先受償。這是質權人最重要的權利。這種優先受償權主要體現在:第一,質權人就出質股權之價值優先於出質人的其他債權人受清償。第二,質權人就出質股權優先於後位的質權人優先受清償。

從理論上講,質權以交付佔有為設立要件,這就排除了出質人再就質物設立質權的可能性,但依外國的立法例,質物的移轉佔有,不以現實交付為限,而允許簡易交付、指示交付,這些變相佔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質物上設定兩個以上質權成為可能。

中國《擔保法》對能否在同一質物上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質權,未作明確規定。但中國《擔保法》以轉移佔有為動產質權之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故可以認為,在動產上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質權是不允許的。

但對股權質押,中國《擔保法》並未要求必須轉移佔有,而是以進行登記為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所以在股權上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質權是可行的,而且,只要後位質權的當事人同意也應允許,以尊重當事人締約上的意思自治,充分發揮股權的擔保功能。

第三,質權人就出質股權所生之孳息,有優先受償權。根據中國《擔保法》第68條第2款之規定,質物之孳息,應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而後才能用於清償質權人之債權。

⑵物上代位權。因出質股權滅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賠償金或代替物時,質權及於該賠償金或代替物。中國《擔保法》第73條規定,質物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出質財產。

⑶質權保全權。質權保全權,又被稱為預行拍賣質物權。是指因質物有敗壞之虞,或其價值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質權人的權利時,質權人得預行處分質物,以所得價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代充質物。

對股權質權,因股權價值的不穩定性,使股權價值易受市場行情和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而發生較大變化,尤其對股票,此傾向更甚。所以股權質權人所享有的質權保全權,對確保其債權的安全極為重要。

4、對出質人之效力

出質人以其擁有的股權出質後,該股權作為債權之擔保物,在其上設有擔保物權,出質人的某些權利因此受到限制,但出質人仍然是股權的擁有者,其股東地位並未發生變化,故而出質人就出質股權仍享以下權利:

⑴出質股權的表決權。對出質股權的表決權,究竟由誰行使,國外有不同的立法例:一種以法國為代表,認為出質股權的表決權應由出質人行使。如法國《商事公司法》第163條第3款規定,「表決權由作抵押的證券的所有人行使。為此,受質人應其債務人的請求&;按法令確定的條件和期限寄存其抵押股份」。

瑞士《民法典》也采此觀點。一種以德國為代表,認為抵押權人不得妨害股東表決權之行使,但應將作為抵押權標的的股份交付於有信用的第三人,如銀行或股東的代理人,經該股東之同意代為行使,違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日本《商法》對於出質股權的表決權由誰行使未作明確規定,但中國有學者據日本《商法》第207條關於股份出質須轉股票佔有之規定,認為股權為用益權,應由用益權人行使表決權。我個人認為,股權的表決權是股東特有的權利,非持有股東之委託,他人不得代為行使。

即使在股權質押期間,也不能例外。中國《擔保法》和《公司法》對此均未作出規定。但依照中國《擔保法》,股權質押並不以轉移佔有為必須,而是以質押登記為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

質押登記只是將股權出質的事實加以記載,其目的是限制出質股權的轉讓和以此登記對抗第三人,而不是對股東名冊加以變更。在股東名冊上,股東仍是出質人。據此,可以推斷,出質股權的表決權,應由出質人直接行使。

⑵新股優先認購權。在股權的諸多權能中,包含新股優先認購權,該權能屬於股權中的財產性權利,是股東基於其地位而享有的一個優先權,非股東不能享有。所以在股權質押期間,該權能仍屬於出質人享有。

⑶余額返還請求權。股權質權實現後,處分出質權的價值在清償債權後尚有剩餘的,出質人對質權人有請求返還權。出質人的義務,在股權質押期間,主要為非取得質權人的同意,不得轉讓出質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