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轉讓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算應交增值稅用(售價-成本)/(1+6%)*6%為什麼不是直接收益
轉讓金融資產計征增值稅,就是對取得的投資收益計算應交增值稅,投資收益=售價-成本,這個投資收益額就是轉讓過程中的「銷售額」,而且是含稅銷售額,所以應交增值稅=投資收益/(1+6%)*6%=(售價-成本)/(1+6%)*6%,而(售價-成本)/(1+6%)並不是直接收益,而是去稅銷售額或者去稅收益的概念。
通過下面的會計分錄,能夠更好理解上面的投資收益是含稅銷售額的概念。
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果產生轉讓收益,應當做如下分錄: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借記投資收益的原因,是因為只有存在投資收益時,才繳納增值稅,實際減少了投資收益。
2. 轉讓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增值稅
交易性金融資產作為會計科目,主要核算兩種情況: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交易過程中屬於典型的金融商品轉讓,其增值稅會計處理按照財會(2016)22號是這樣的:
2.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案例1】A公司2016年7月18日在股市購入某隻股票10000股,價格15.00元,手續費1000元。2016年12月31日,股票價格26元/股。2017年1月5日賣出,收到價款260000.00元(假設賣出時無手續費)。
1、2016年7月18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150000.00
投資收益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51000.00
2、2016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110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10000.00
3、2017年1月出售(假設無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借:銀行存款 260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260000.00
同時,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10000.00
貸:投資收益 110000.00
計提增值稅:
借:投資收益 6226.42(110000*6%/1.06)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3. 轉讓金融資產怎樣繳納增值稅
營改增之後,轉讓金融資產是需要繳納增值稅了,而且是差額徵收,即買賣的價差。
你的分錄是不對的,應該是: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4.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要計提增值稅嗎
答:需要,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計提增值稅。營改增之後轉讓金融資產是需要繳納增值稅了,而且是差額徵收,即買賣的價差。
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應交稅金--增值稅
交易性金融資產
5. 為什麼要交轉讓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金額進行征稅的稅種,類似於貼花的概念。因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佔用一定的社會法律資源,所以,要對合同進行征稅。而個人所得稅的主體是個人,個人收入增長,就意味著佔有了社會財富多,所以繳稅也多。而增值稅的主體是物品,比如一塊土地,原本價值1萬元,第一次轉賣10萬元,第二次轉賣20萬,第三次轉賣50萬。這個過程中,土地的價值不斷提高的,所以,每一次的提高都要繳納一筆增值稅。51個稅問答小程序提醒您,稅種所要面對的主體不同,才會有進行征稅的問題,所以並不是重復征稅。而是對於交易過程中,每一個交易主體所佔用的資源變化,而進行相關的稅收征管。
6. 為什麼出售金融資產不用交增值稅(銷項稅)或營業稅呢
1、增值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暫行條例當中都沒有寫明金融資產應交稅。
2、金融資產,實物資產的對稱。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7. 金融商品轉讓如何繳納增值稅
轉讓金融商品增值稅計算:
金融商品轉讓,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轉讓應交增值稅=(3000-2500)/(1+6%)×6%
用售出得到的價款減去成本。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7)轉讓金融資產也需要繳納增值稅擴展閱讀:
金融商品轉讓賬務處理規定:
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來賬務處理。
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