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被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員工會被判刑坐牢嗎
公司定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員工一般不會有事的,
還是個打工的而已,
有不參與公司決策。
不過公司的高管就不好說了,
因為他們直接參與公司重大事件的決策,
屬於幫凶,弄不好就會坐牢的。
㈡ 我所在的擔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我被公安局叫去做了詢問筆錄。我在公司是一名普通業務員。公安問
接下來公安會對我採取什麼措施?-------如果認為你也參與犯罪了,那就是:刑事拘留。
如果退提成,應該退多長時間?-------全退。
退多少或退多長時間他們會依據什麼為根據-------錢都在公司裡面,由警方自己去處理就行,沒有時間限制。
㈢ 朋友是某擔保公司的一個小員工,公司出事後朋友以及店員60多個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拘留了。
這要看你朋友他們是否知道他們做的工作是非法吸收存款。這不是自己是否承認就可以定下來的,如果公安機關認為他們應該知道自己做的就是這樣的工作,你不承認也不行,還是要定罪。一量罪名成立,法院會開庭審理。等法院通知開庭後再請律師,現在做不了什麼。
㈣ 融資性擔保公司能否吸收公眾存款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1.貸款擔保。
2.票據承兌擔保。
3.貿易融資擔保。
4.項目融資擔保。
5.信用證擔保。
6.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兼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1.訴訟保全擔保。
2.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3.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4.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5.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三、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吸收存款。
2.發放貸款。
3.受託發放貸款。
4.受託投資。
5.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
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㈤ 擔保公司股東未經公司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避開公司放款,與公司關系!
如果僅僅是股東個人行為,與公司關系不大。如果股東假借公司名義為之且構成表見代理的,公司承擔責任的可能性較大。
㈥ 非法集資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
2.主觀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為人只是臨時佔用投資人的資金,行為人承諾而且也意圖還本付息。非法集資罪是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意圖永久非法佔有社會不特定公眾的資金,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
3.造成的後果不同: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沒有歸還,造成投資人重大經濟損失,則定非法集資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則定集資詐騙罪的餘地就非常小,一般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4.案發後歸還能力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發後行為人具有歸還能力,並且積極籌集資金實際歸還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非法集資罪案發後行為人沒有歸還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沒有實際歸還。
㈦ 擔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業務員在打工期間的工資算違法所得嗎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准確理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在於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為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體性的統一。
2、如果在案件中只是公司的業務員,沒有實際許可權,一般不會追究刑事責任的,上繳違法所得可以從輕處罰。
3、如果是主要人員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還要根據款項的用途,能否清退所吸收資金,由法院決定如何處罰。這類案件取證比較困難,辯護律師可以從證據取得合法性、證據證明力及排除其他合理懷疑方面進行辯護。建議委託專業刑事律師辯護。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以行為人所吸收的資金全額計算。案發前後已歸還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酌情考慮。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㈧ 融資擔保公司老闆跑了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管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當前,在中國民間融資市場上,從南國溫州、中原鄭州、到北方的鄂爾多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斷上演。上海五色土抵押貸款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敦浩先生認為:中國刑法雖然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並未對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並未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過司法解釋。孫敦浩先生提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何處罰,《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孫敦浩特別提到: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孫敦浩對上海五色土公司的定位非常清晰,為擁有閑置資金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不動產信託理財和抵押放貸的風險評級;為急需資金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不動產的快速貸款融資方案。孫敦浩先生對上海五色土的操作模式是:既不吸存也不放貸,既不代收也不代付。只負責盡職調查和風險評級。2011年11月18日,第九屆上海金融博覽會在上海展覽中心開幕,孫敦浩先生參加出席;「五色土」被評為上海最佳抵押借貸服務機構,成為九屆博覽會首次獲獎的民間借貸機構。孫敦浩先生認為:這次盛會的獲獎是對五色土品牌的高度認可。%D%A
㈨ 擔保公司業務員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取保後還會被判實刑嗎
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而所謂刑事強制措施,是在法院定罪量刑前,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暫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舉措。
所以,如果這名業務員被提起公訴,被法院定罪,仍將被執行刑罰。而由於取保候審的強製程度較低,因此取保候期間不能夠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