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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商品房預售取消後的融資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5-27 11:28:58

Ⅰ 如何看待商品房預售制度利弊

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並對預售條件、監管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預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達到90%以上。 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的確立,與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進程緊密聯系。長期以來,我國城鎮住房總量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加快建設、增加住房供應是客觀需要。商品房預售制加速了整個建設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資金使用成本。 此外,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後,目前除銀行貸款外基本沒有其他可供選擇的融資方式,實際上商品房預售成為房地產開發融資的重要手段。據統計,目前商品房開發資金中,約40%來源於預售獲得的資金。 由於歷史欠賬多,新建住宅量大,我國房地產市場一直以增量市場為主,房地產開發項目大多是成片、滾動開發,在資本市場不發育的情況下,完全靠開發企業自有資金,是無法實施項目滾動開發的。 目前,商品房預售價格較現售價格約低10%-15%。而一些購房者在接受調查時也表示,預售商品房相對於現售商品房有價格優勢,這也是預售制度為消費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盡管商品房預售制度在促進住宅產業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所存在的弊端也浮出水面。如預售商品房的銷售行為與房屋實際交付行為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給部分開發商虛假宣傳、改變規劃、延期交房等不規范行為留下了空子,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此外,商品房預售制度對政府和銀行的監管能力要求較高,預售制度中隱含的風險因素,客觀上要求政府對開發行為、銀行對資金和預售款使用行為具有較強的監管能力,管理成本也相對較高。因此,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 支持取消的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禁止期房銷售,對於促進優勝劣汰,提高房地產行業集中度;規范市場行為,維護購房者權益等,會起到積極作用。 反對取消的人認為,一旦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市場供應規模將較大程度地萎縮,從而影響房價的穩定和市場的平穩發展。搜狐焦點調查顯示,有近五成的網民認為,如果預售被禁止從而引發房價上漲,對購房人是極其不利的。 還有人擔心,一旦取消預售制,留出的開發資金缺口將進一步刺激外資加速進入市場,從而加大市場的不確定性,加大宏觀調控的難度,有可能引發新的市場風險和金融風險。

Ⅱ 委員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起爭議,全國僅海南大膽試點

商品房預售制的去留,再次成為全國兩會期間熱議話題。
  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世虹在今年兩會上提交提案,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同時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
  他認為,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大多已完成了資本積累,具備了較強的資金實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金融體系和資本市場發展也為開發商提供了多元化融資方式,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的歷史條件已不復存在。
  關於是否應該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爭論已久。2010年就曾有地方試點取消預售制,改為現售,但並未有省份能真正推行下去。
  直至去年3月份,海南出台新規,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由此,海南成為全國首個也是唯一全省推行現售制的省份。但也有專家認為,海南所擁有的特殊資源和特殊條件,其他地方無法復制,未必是一份人人能抄的作業。
  尤其是房企人士普遍認為,現階段取消預售制的條件還不成熟。「若現在就取消預售制,轉為現房銷售,可能70%的房企將難以為繼。」一位長三角區域房企的高管稱,取消預售制,意味著房企資產負債表上的預收賬款(即購房款)很可能成為真正的負債。這對於融資「三道紅線」下正極力降負債的房企而言,將是災難性的。
  海南只是個案
  1年前,海南省成為全國第一個在全省域推行現房銷售的省份。
  按照去年3月份海南出台的相關政策,「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按照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現房銷售的房屋應通過竣工驗收且供水、供電、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不過,該政策並未明確要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同時設置了過渡期條款,即:在去年3月份之前已經出讓的土地,仍實行的是商品房預售制度。
  彼時,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霍巨燃回應稱,海南省因商品住房實行預售制度引發的質量投訴、合同糾紛、延期交房、配套設施不落實、違規銷售甚至開發商收錢跑路等一系列問題,成為房地產投訴和糾紛的最主要因素,實施現房銷售制度是為從根本上杜絕因預售制度帶來的系列問題。
  但全域推行現房銷售,海南此舉仍顯示出極大魄力,政策背後有其特殊性。多年以來,海南省都在大力推進產業升級、堅決破除「房地產依賴症」。
  「一房獨大」曾是海南經濟發展的一大痛點。2017年海南省房地產稅收占總稅收的49%,房地產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的51%,為全國最高。「堅決不能成為房地產的加工廠。」時任海南省委書記劉賜貴在多個場合強調。
  2018年4月13日,海南提出全島建設自貿區。同年4月22日,海南宣布房地產「全域限購」。自此,從供給到需求端,房地產數據一直走下坡路。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出現拐點,2018年同比下降16.5%,2019年同比下降22.1%。
  但對房地產業的限制,為發展其他產業騰挪了空間。2019年,海南全省生產總值增長5.8%,未完成7%-7.5%的目標,剔除房地產業後增長6.3%;服務業比重提高0.9個百分點、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達75%左右,12個重點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67.3%。非房地產投資佔比58.4%,提高6.9個百分點。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海南省推行現房銷售,是在確保繼續斷腕「去地產依賴」、「去地產投機炒作」既定戰略不改的前提下,恢復商品住房供地和開發,讓房地產回歸正常。而且,作為島型經濟體,海南省的經濟體量小、產業簡單、人口少(常住人口944.72萬),房地產規模很小(佔全國的1.2%),從房地產依賴到產業轉型,包袱少、負擔輕、轉身快。
  26年預售制何時退出舞台?
  商品房預售制度源起香港,引入內地並且運行已26年,在運行中解決了開發商資金周轉問題,助推了房地產行業的蓬勃發展。但近年來開發商挪用、佔用資金,項目爛尾,購房人望無法入住等樓市積弊,也與商品房預售制度直接有關,市場對於取消預售制的呼聲愈高。
  早在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就在其發布的《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建議取消房屋預售制度。2006年在全國兩會上,33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期間也曾有地方試點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但因牽扯到多方利益,鮮有真正推行下去的城市。
  2010年1月,廣西住建廳宣布在南寧試點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開展現房銷售。不過據媒體報道,因條件不成熟,上述試點一直未開展。
  2016年,深圳率先在龍華一宗地塊試點現售。這宗地塊是金茂和電建以82.9億元總價聯合拿下的首宗試點地塊,命名為「龍華金茂府」。這是深圳第一宗,也是唯一一宗試點地塊。
  同年,杭州、南京、蘇州等城市土地拍賣時,都提出了現房銷售的要求。其中,南京在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先後拍出67塊現房銷售地塊。蘇州自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累計出讓超過130宗住宅用地,其中約70宗要求現房銷售,佔比超50%。
  彼時,這些城市正處於樓市地市過旺的時刻。
  2017年5月,廣東省鼓勵推行現房銷售制度。據《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在強調「著力防範房地產市場風險」時,特別提到要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強化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鼓勵推行現房銷售制度。
  2018年7月,江門市發布商品房現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宣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隨後,網上流傳出「江門出台現售新政,取消預售制」的說法。江門市住建局工作人員辟謠稱:「我們從未取消商品房預售制,此辦法只是一次修訂,現售管理已經實行多年。」
  2018年10月,安徽合肥發文,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2019年7月,四川成都的兩塊土地成功拍賣,在拍賣指標中明確要求,「100%現房銷售」。
  但這些試點政策均是在部分項目上試水現房銷售,並未動搖房地產預售制的根基。
  2020年初在疫情沖擊下,多個熱點城市紛紛發布穩定樓市的政策。其中,蘇州市發文稱,住宅(商住)地塊不統一要求設置竣工預售許可調整價,超過市場指導價的,不統一要求項目工程結構封頂後申請預售許可;進入一次報價的,不統一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後申請預售許可。
  市場猜測:蘇州是否要取消封頂銷售、取消現房銷售?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不是取消封頂銷售、取消現房銷售,此前的預售政策不是不執行了,只是針對具體地塊不統一要求,具體執行時,是否有預售要求會在具體地塊出讓公告中進行明確。」
  有消息稱,監管層已有實行現房銷售的想法。據報道,有監管層人士表示,預售制度是過去房子緊缺時期的背景下所採取的政策,現階段現房供應已足夠,那麼預售制度存在是否合理,下一步將加強對此方面的討論。
  「房屋交付後產生的質量問題,和預售資金監管有很大關系。不能因為爛尾問題,就取消預售。房地產是資本密集型產業,如果地價還是那麼高,融資成本還是那麼高,房價還是那麼高,開發商沒有預售,周期會拉長,最終導致商品房供應減少,房價上漲。」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況偉大則認為,在樓市供過於求地區,房價本身處於下行區間,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有利於防止開發商將風險轉移給購房者,也有利於防止庫存過剩。但在樓市供不應求地區,比如一線和部分二線城市,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條件還不成熟。
  「在這些地區,商品房預售制還有存在的必要性。對於購房者而言,預售商品房相對於現售商品房有價格優勢,且能增加購房者搶到商品房購買資格的可能性。同時,對於開發商而言,預售商品房提供的資金可緩解資金周轉問題,有利於增加商品房供給,緩解樓市供不應求的局面。」況偉大表示。

Ⅲ 什麼是商品房預售制度商品房預售制度優缺點是什麼傳聞將取消預售房制度(2)

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並對預售條件、監管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目前各主要城市商
品房預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達90%以上。
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的確立,是與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進程緊密聯系的。長期以來,我國城鎮住房總量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加快建設、增加住房供應是客觀需要。商品房預售制加速了整個建設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資金使用成本。根據測算,以預售方式進行銷售的項目,比現售方式進行銷售的項目的開發動態回收周期約縮短10個月。
此外,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後,目前除銀行貸款外基本沒有其他可供選擇的融資方式,實際上成為房地產開發融資的重要手段。據統計,目前開發資金來源中,約40%來源於預售獲得的資金。
由於歷史欠帳多,新建住宅量大,我國房地產市場一直以增量市場為主,房地產開發項目大多是成片、滾動開發,在資本市場不發育的情況下,完全靠開發企業自有資金,是無法實施項目滾動開發的。
目前預售價格較現售約低10%-15%。而一些購房者在接受調查時也表示,預售商品房相對於現售商品房有價格優勢,這也是預售制度為消費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盡管商品房預售制度在促進住宅產業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所存在的弊端也浮出水面。
如預售商品房銷售行為與房屋實際交付行為之間有一定的存在時間差,給部分開發商虛假宣傳、改變規劃、延期交房等不規范行為留下了空子,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此外,商品房預售制度,對政府和銀行的監管能力要求較高,預售制度中隱含的風險因素,客觀上要求政府對開發行為,銀行對資金和預售款使用行為具有較強的監管能力,管理成本也相對較高。
因此,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支持取消的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禁止期房銷售,對於促進優勝劣汰,提高房地產行業集中度;規范市場行為,維護購房者權益等,會起到積極作用。
反對取消的人認為,一旦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市場供應規模將較大程度地萎縮,從而影響房價的穩定和市場的平穩發展。搜狐焦點調查顯示,有近五成的網民認為,如果預售被禁止從而引發房價上漲,對購房人是極其不利的。
還有人擔心,一旦取消預售制,留出的開發資金缺口將進一步刺激外資加速進入市場,從而加大市場的不確定性,加大宏觀調控的難度,有可能引發新的市場風險和金融風險。
(完)

Ⅳ 住建部近日要求多省評估取消預售證事項,這對房市有什麼影響

住建部取消預售之後,開發商就會沒有了很多的流動資金,可能就好剋扣工地來,這樣就會產生豆腐渣工程。

如果商品房預售制度取消,首當其沖受影響的將會是開發商,他們會出現資金不足,融資困難等情況,拿地不積極,蓋房不積極,市場商品房銷售數量降低,或許這會導致商品房價格上漲。開發商的流動資金一少,就會出現融資不夠沒法拿到地皮,然後房屋的數量就會降低,可能房價又要上漲。

Ⅳ 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解除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步驟:
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除備案辦理
(一)受理、審查
提交材料:
1、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除備案申請表(原件);
2、協議解除合同的,提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解除協議及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原件);
3、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或裁決解除合同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復印件)及一份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
4、開發企業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5、預購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預購人委託辦理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標准: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2、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預購人協商解除合同的,如預購房屋已辦理了貸款抵押登記的,應先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再辦理預售合同解除備案手續。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受理、審查標准查驗申請材料。
符合標準的,並將申請資料轉決定、告知人員。
不符合標准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向申請人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申請事項不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的,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時限:即時
(二)決定、告知
標准:同受理、審查標准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對申請事項作出決定,並告知申請人。
准予解除備案的,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並送達申請人。
不予解除備案的,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辦理結果通知書》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時限:即時

Ⅵ 當今中國應不應該取消房屋預售制度

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並對預售條件、監管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目前各主要城市商
品房預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達90%以上。
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的確立,是與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進程緊密聯系的。長期以來,我國城鎮住房總量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加快建設、增加住房供應是客觀需要。商品房預售制加速了整個建設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資金使用成本。根據測算,以預售方式進行銷售的項目,比現售方式進行銷售的項目的開發動態回收周期約縮短10個月。
此外,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後,目前除銀行貸款外基本沒有其他可供選擇的融資方式,實際上成為房地產開發融資的重要手段。據統計,目前開發資金來源中,約40%來源於預售獲得的資金。
由於歷史欠帳多,新建住宅量大,我國房地產市場一直以增量市場為主,房地產開發項目大多是成片、滾動開發,在資本市場不發育的情況下,完全靠開發自有資金,是無法實施項目滾動開發的。
目前預售價格較現售約低10%-15%。而一些購房者在接受調查時也表示,預售商品房相對於現售商品房有價格優勢,這也是預售制度為消費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盡管商品房預售制度在促進住宅產業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所存在的弊端也浮出水面。
如預售商品房銷售行為與房屋實際交付行為之間有一定的存在時間差,給部分開發商虛假宣傳、改變規劃、延期交房等不規范行為留下了空子,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此外,商品房預售制度,對和銀行的監管能力要求較高,預售制度中隱含的風險因素,客觀上要求對開發行為,銀行對資金和預售款使用行為具有較強的監管能力,管理成本也相對較高。
因此,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支持取消的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禁止期房銷售,對於促進優勝劣汰,提高房地產行業集中度;規范市場行為,維護購房者權益等,會起到積極作用。
反對取消的人認為,一旦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市場供應規模將較大程度地萎縮,從而影響房價的穩定和市場的平穩發展。搜狐焦點調查顯示,有近五成的網民認為,如果預售被禁止從而引發房價上漲,對購房人是極其不利的。
還有人擔心,一旦取消預售制,留出的開發資金缺口將進一步刺激外資加速進入市場,從而加大市場的不確定性,加大宏觀調控的難度,有可能引發新的市場風險和金融風險。
(完)

Ⅶ 取消商品房預售呼聲再現 專家:爭議十餘年,時機仍不成熟

取消商品房預售再次引發關注。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世虹提交提案,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同時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原因是違反市場交易規律,對購房人顯失公平。
事實上,關於商品房預售制度的討論已經持續了十餘年,而且並非首次出現在兩會的提案里。不過,對於此時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專家仍認為,目前我國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時機還不成熟,可以試點部分城市實行商品房現售制,但不能「一刀切」取消。
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建議商品房預售改為現售
「商品房預售制度已弊大於利,改商品房預售為現售已經水到渠成。」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世虹表示,在商品房預售制度下,開發商將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轉嫁給了購房者。先預付房款後交房不僅讓購房者承擔了本應由開發商承擔的資金成本,還會導致開發商挪用、佔用資金,項目爛尾,購房人無房可住等風險。
商品房預售制度,也被叫做賣期房、賣樓花。這一制度最早出現於香港。1994年,中國內地出台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最初是為解決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的問題。
十餘年來,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聲音不斷。早在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就曾在其出具的《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建議取消房屋預售制度。2006年,在全國兩會上,33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
2009年,兩會提案中首次出現相關內容,建議加快修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全面取消預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銷售制度。此後,周世虹曾在2018年的全國兩會上提出過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提案。
如今,爭議十餘年的商品房預售制再次出現在今年兩會提案中。對此,周世虹認為,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的歷史條件已不復存在,因為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大多已經完成了資本積累,具備了較強的資金實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金融體系和資本市場發展也為開發商提供了多元化融資方式。
周世虹舉例表示,自2016年起,深圳、杭州、南京、蘇州等已開始試點或探索現房銷售;2018年7月江門市正式發布商品房現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2020年3月7日海南省正式取消商品房預售,在全域實行現房銷售。上述有關省市實行現房銷售的試點經驗已經為住建部門改革預售制度提供了借鑒,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而對於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制度,周世虹認為,「由於公攤面積存在缺少限制性標准,由開發商委託測量機構測繪面積,容易產生暗箱操作等導致公攤面積無序增加和不斷上漲。」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售房價格,讓購房人看得清楚,買得明白,既能避免購房人利益受到損害,又能促進房地產市場交易公平、公正。」
現狀:期房銷售超90%以上,仍占市場主導地位
為什麼熱議十餘年,至今商品房預售制仍在執行?
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認為,中國商品房預售制自1994年出台,到2020年已有20多年的時間。目前中國商品房銷售的主要是期房銷售,佔比超90%以上,占市場的主導地位,而現房銷售佔有率不到10%。
謝逸楓表示,預售制最大的優點是縮短了房企現金流回籠周期,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房企的融資需求。目前,商品房預售款佔到房企到位資金的34.5%。商品房預售制非常符合房企投資、開發、運營、盈利模式,也就是房地產項目投資滾動的開發模式。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國發院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況偉大也表示,商品房預售制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了一條以極低成本向購房者融資的渠道,解決了房地產開發商及時籌措資金投入商品房開發的資金周轉問題。
「相較於大型房企有能力進行多元化融資,中小型房企的融資能力不足,如果取消預售制後有可能導致中小型房企破產。」況偉大如是說。
爭議:取消預售將致供求關系不穩定,房價出現上漲預期?
從目前看,商品房預售仍對市場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況偉大分析說,「對於開發商而言,預售商品房提供的資金可緩解資金周轉問題,有利於增加商品房供給,緩解樓市供不應求的局面。而對於購房者而言,預售商品房相對於現售商品房有價格優勢。」
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如果取消商品房預售將導致市場住房供求關系不穩定,助攻房價上漲的預期。謝逸楓表示,期房具備優惠的價格優勢,刺激市場需求,同時加快了商品房供應,緩解了市場供需關系,穩住了房價上漲的心理預期。
在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看來,房地產是資本密集型產業,如果地價高、融資成本高、房價高,開發商沒有預售,銷售周期會拉長,最終導致商品房供應減少,房價上漲。
況偉大也認為,雖然在樓市供過於求的地區,房價本身處於下行區間,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有利於防止開發商將風險轉移給購房者,也有利於防止庫存過剩。但在樓市供不應求的地區,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條件還不成熟。而從目前來看,一線城市樓市還處於供不應求的局面,二線城市供不應求的局面也還未完全改變。在這些地區,商品房預售制還有存在的必要性。
「雖然從長期看,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實施商品房現售制,是保障購房者的合法切身利益,從根子上去除商品房預售制導致的貨不對板、爛尾樓等一系列問題。不過,目前中國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條件和時機還不成熟,可以試點部分城市商品房現售制,不能一刀切取消。否則將帶來市場混亂,引起金融、債務、房企的危機。」謝逸楓說。
業內:應加強預售資金監管及信息披露力度
目前,商品房預售制度出現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但是李宇嘉認為,這並不完全是期房制度的問題,而是監管的問題。目前對於商品房的施工證批准預售,竣工交付,預售資金監管,都有嚴格的制度,按道理來講,預售資金監管到位的話,商品房爛尾的問題就不會存在。而爛尾的項目大多是預售資金被挪用,房屋交付後產生的質量問題。這與預售資金監管也有很大關系。
此外,李宇嘉強調,在建房屋預先賣給購房人,開發商提前收回資金和利潤,這是行業普遍奉行「高周轉」模式。只是在執行過程中,開發商過於追求「高周轉」導致了部分質量以及安全事故的發生。
況偉大也建議,防止開發商欺詐購房者,還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商信息披露力度。
雖然對於取消商品房的預售,出現了很多的反對聲音。但是對於取消公攤面積,並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卻贏得了更多贊同。對此,況偉大認為,這雖然無法明顯降低購房者的購房壓力,但會使得開發商少了暗箱操作的空間,房價也變得更為透明,有利於保障購房者的權利,同時會削弱開發商的利潤率。

Ⅷ 取消預售制呼聲再起 全現房銷售能實現嗎

交款10年,婚房遲遲不到位;爛尾6年,業主無奈住進毛坯房……近日,關於樓房延期交付和爛尾等問題,引發了全社會關注,關於商品房預售制存廢的討論聲再次響起。
據介紹,商品房預售制加快了房地產企業的銷售節奏,提高了房地產的建設量和建設效率,是房地產行業能夠快速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但是,預售制帶來的問題也十分突出,質量糾紛、延期交房、爛尾等情況頻現。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預售制度引發的問題非常多,當前房地產市場各種質量和交付問題,基本都與預售制度有關系。預售制對於消費者來說,不僅保障度低、不確定因素多,還會帶來大量糾紛,讓消費者付出了不小的代價。而現房銷售制度,所見即所得,可以倒逼開發商更關注樓盤質量。
然而,每當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呼聲響起,總會有持反對態度的人認為,房地產行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取消預售制會加大企業資金鏈風險,導致企業回款周期嚴重拉長,部分中小房企的融資困難問題會愈加嚴重。
其實,有不少地方已經嘗試推行商品房現售。2018年7月份,廣東江門住建局發布了《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品房現售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2020年3月7日,海南省出台《關於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通知》,要求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
但在商品房預售仍是普遍做法的情況下,消費者如何才能切實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對此,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黃羅平表示,與房地產預售制相關聯的常見糾紛主要集中在手續不全、質量較差、逾期交付等方面。他建議,購房者應選擇正規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應當注意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五證」是否齊全,必要時前往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查證。
黃羅平表示,購房者還應特別注意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開發商實際交房時間如果晚於合同規定時間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
此外,在面對質量問題時,黃羅平建議,購房者在收房時,應當注意審查房屋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裝修標准,如果發現房屋裝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應當留存好證據,要求開發商及時整改,並承擔違約責任。
眾多業內專家表示,對於可能出現的糾紛,買賣雙方可以採取協商方式解決,還可以選擇仲裁或訴訟的方式解決。購房者應注意保存預售合同、各類交款票據、開發商提供的房產宣傳廣告等證據,作為日後維權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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