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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公立醫院融資經營政策文件

發布時間: 2021-05-27 09:32:43

1.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的債務。
《通知》中「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通知》中「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根據協議約定、項目性質或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債務。上述財政性資金暫不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因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返還、車輛通行費等專項收費收入。
《通知》中「在建項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並已開工建設的項目。為避免損失浪費,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應當妥善安排在建項目的後續資金。「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的「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是指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融資的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重大項目,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等,可暫繼續執行既定融資計劃。
《通知》中「信貸審慎管理規定」是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的相關信貸政策與管理規定及銀行自身信貸管理要求,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等。
《通知》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是指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對相關項目採取整改、終止等措施,妥善處置。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銀行不得再發放新的貸款。如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緩釋措施不到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足額追加抵質押等措施,否則銀行不能追加貸款。
《通知》中「逐包打開」是指要將貸款包內的每筆貸款一一對應到合格的項目,甄別貸款包的潛在風險,確實存在合規性問題和風險問題的,要採取相應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筆核對」是指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進行逐筆核實查對,從借款主體、擔保主體、貸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貸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中「重新評估」是指重新評估貸款對應的項目的合規性和可行性,項目的效益性以及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持續性,項目資本金的可靠性,項目融資需求的合理性,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項目債務水平與還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針對自查發現的風險和問題,在制度建設、項目合規性、貸款管理、操作流程、還款來源、抵押擔保等方面採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規范退出、保全分離」的原則,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全額償還貸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業公司經營性質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將該類公司的貸款整體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管理;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一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採取補充完善合同手續、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等整改保全措施,強化還款約束,將其中規范後滿足一般公司類貸款條件的貸款從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剝離,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
二、關於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於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中「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且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公司自身收益。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項目本身經營性收益外,還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讓金收入和車輛通行費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通知》中「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今後」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後(含7月1日);「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
三、關於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通知》中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通知》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的規定,是指貸款資金應用於項目本身,承貸主體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通知》中「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是指對於自身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沒有可靠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等不得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項目貸款審查流程、程序、授權授信等要嚴格按照商業貸款審查標准,不得放鬆信貸管理條件。《通知》中「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的「項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
四、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新增債務,地方政府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中「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出具擔保函;承諾在融資平台公司償債出現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臨時性償債資金;承諾當融資平台公司不能償付債務時,承擔部分償債責任;承諾將融資平台公司的償債資金安排納入政府預算。
五、關於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協調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報告報送財政部,抄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本次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債務核實情況(包括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的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組織實施情況;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安排情況;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 2013至2016年國家出台了哪些醫改政策

1、降葯價
國家衛計委要求全面實施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鼓勵和引導跨區域聯合採購,切實降低虛高葯價。增加國家葯品價格談判葯品品種,降低專利葯品和獨家生產葯品價格。

2、增加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國家衛計委將增加省級醫改試點省份。截至2015年底,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在全國推開;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增加至200個試點城市;省級公立醫院改革在江蘇等4省份開展。

3、加強兒科、產科建設
國家衛計委將擴充產科、兒科床位,加大產科、兒科和助產士專業人才培養力度。

4、推進分級診療
國家衛計委將大力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在70%左右的地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醫改試點省份與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要全面推開。此外,國家衛計委還將在2016年制訂急慢分治指導性文件。

5、醫保控費
國家衛計委將加大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實行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按疾病診斷相關組等復合型支付方式,控制醫葯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經辦服務;制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舉措。

6、公立醫院債務化解政策
國家衛計委研究制訂公立醫院債務化解相關政策;制訂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框架文件;建立公立醫院綜合性績效考核制度,強化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

7、推進醫院編制管理
國家衛計委將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會同中央編辦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創新研究,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

3. 2017年公立醫院想融資,能在融資公司融資嗎對於醫院融資有什麼新政策

可以的啊 哪個位置的醫院? 需要多少資金?有很多資金方青睞這種公立醫院融資的 ,要是三甲以上的公立醫院更好。

4. 國家有無明確規定,非營利醫院是否可以辦理售後回租業務,l 謝謝

目前政策應當是可以。醫院售後回租作為一種融資行為。國家允許公立醫院對外投資的政策依據,一是財政部、國家計委、衛生部《關於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意見》(財社[2000]17號)提出,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通過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單位自籌等多種形式籌措資金,用於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建設。二是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資產為國有資產。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實施方法》(國資事發[1995]89號)規定,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用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進行投資、入股、合資、合作、聯營;開辦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可以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出借、出租。三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從事非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如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對外投資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可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非營利並不等於不營利,非營利性機構和營利性機構的根本區別在於:非營利性機構在開展活動時的合法收入,必須全部用於該組織有關章程所規定的業務活動,不得在會員中進行分配;注銷後的剩餘資產,不得轉移或私分。國際上現在都肯定或鼓勵非營利性機構進行營利性的活動。只是對投資資金的來源、投向、投資收益等都有嚴格的規定。

5. 醫改以來對公立醫院的改革出台了哪些政策

聚焦1、試點城市名單揭曉,方案靈活方向明確
23日,衛生部、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新發布的《關於確定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及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公布了16個試點城市的名單,其中包括東、中部的各六個城市及西部四個城市。
《通知》指出,各國家聯系試點城市要按要求,針對本地公立醫院的突出問題,結合本地工作基礎和環境條件,制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既可以推進綜合改革,也可以重點突破個別或若干關鍵環節;既可以在全市范圍內縣級(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開展試點,也可以選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公立醫院進行試點。
而與月初原則上通過的《指導意見》相比,此次正式出台的版本包括四個部分共十八條,並明確了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等內容。九項試點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加強公立醫院規劃和調控,優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二是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明確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責,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三是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制定公立醫院院長任職資格、選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院長激勵約束機制;四是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五是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六是加強公立醫院管理,確保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院服務;七是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對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八是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九是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哈爾濱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杜樂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盡管社會上普遍看重公立醫院改革進程中降葯價等具有直接利益影響的內容,但其實《指導意見》中的每個細節都關系著改革整體的成敗,也值得各界關注與跟進。杜樂勛還指出,盡管《指導意見》只是在方向上明確了一個范圍,並沒有實際約束效力,但這正是為了避免讓整個公立醫院改制變得過於模式化。「因地制宜,才能更加靈活的把總體的指導精神應用到各地的醫改當中,」杜樂勛說。
重塑全行業
聚焦2 、新醫改或可重塑全行業,醫葯分開利好相關領域
此前,基本葯物目錄制度的執行在加速了一些中小企業被兼並、整合進程的同時,也使得那些進入國家葯物目錄的企業不得不快馬加鞭擴大產能,滿足即將到來的爆發式市場需求。月初,隨著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公立醫院改革正式破冰。盡管有專家曾表示,由於試點范圍有限以及不容忽視並有待實踐的一些細節問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所帶來的沖擊在今後一到兩年內對行業的整體格局不會產生實質影響。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從長期來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經驗有可能將逐步改變醫葯行業的傳統布局和規則。
這其中,由作為公立醫院改革亮點之一的取消葯品加成所引發的變局,無疑成為了與患者和醫院利益關系最為密切的一個環節。不難預想,隨著試點醫院逐步擺脫對葯品收入的依賴,其對葯品價格也將變得不敏感。同時,基本葯物目錄品種和國產廉價葯都會面臨不少市場份額提升的機遇,基本葯物目錄品種在大醫院的使用份額更會有顯著提升。有分析人士指出,不排除改革試點期間全國醫院葯品市場有加速擴容的可能。
另一方面,根據政府向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提供的補償方案來看,補償標準是通過每家醫院的合理收入和支出來擬定,因此也有分析猜測,醫院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會由於增加收入基數而催生醫院用葯市場在2010年出現高增長的局面。這也意味著面向醫院的葯品生產企業,其銷售收入面臨提高的可能,並且普葯、專科葯都有受益機會。此外,若取消葯品加成且補償到位,外企原研葯失去了價格加成給醫院帶來利潤的優勢,其銷售份額下降幅度無疑將變得明顯,這也將有利於國產仿製葯和仿創葯企業搶占市場,而這對於行業企業顯然也是普遍利好的。
除了我國葯企自身受益外,在取消葯品加成的政策驅動下不少投資顧問也紛紛表示看好醫療服務行業在未來面對的機遇。由於葯品加成向來在很大程度上支撐著我國公立醫院的收入,僅依靠政府財政進行這一部分收入缺口的補貼並不能完全緩解醫院財政系統可能面臨的壓力,因此依靠醫療服務收費無疑將成為試點醫院獲益的重要途徑,而這對於以生產醫療診斷試劑的生產商來說將構成長期利好。

6. 關於營利性醫院稅務優惠政策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有關負責人就財政部門落實《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 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答記者問 2010年12月9日 來源:中國財經報 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購買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強基層、建機制,中央財政近期下撥補助資金5.5億元,專項用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 1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執業、監管和發展四個方面明確了相關政策措施。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有關負責人近日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下一步,各級財政部門將認真貫徹《意見》精神,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財政稅收優惠政策,加大投入,繼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衛生機構,促進其持續健康發展,推動社會力量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社會辦醫可享一系列財稅優惠政策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意見》提出在稅收管理、政府投入、機構准入、性質變更和退出等方面, 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 第一,在稅收管理方面,《意見》要求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稅收政策。 對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對其按照國家規定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各項稅收。二是對其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准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餘額徵收企業所得稅。三是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徵增值稅。四是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五是鼓勵對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捐贈,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對社會資本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可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免徵營業稅。二是在3年內,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徵增值稅。三是在3年內,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另外,在機構准入方面,《意見》要求稅務等部門按照其經營目的,明確經營性質,依法進行登記,執行相關政策,分類進行管理。 在機構性質變更和退出方面,《意見》規定:社會資本舉辦的營利性醫療機構轉換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依法辦理變更手續後按規定分別執行國家有關價格和稅收政策;非公立醫療機構如發生產權變更,對已舉辦較長年限的,允許收回相關投資;非公立醫療機構如發生停業或破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在政府投入方面,《意見》鼓勵各級政府購買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一是鼓勵各級政府採取招標采購等具體辦法,選擇由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以及承擔政府下達的支農、支邊、對口支援等任務,並採用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適當補助。二是在遇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疫情等危急情況時,非公立醫療機構要執行政府下達的指令性任務,政 府按照規定予以補償。三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房屋建設、設備購置及人員培養等方面,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給予積極的扶持。 財稅當好「杠桿」也要做好監督 這位負責人說,《意見》對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落實財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財稅政策的經濟杠桿作用。《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也提出了有條件的地方在房屋建設、設備購置及人員培訓等方面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給予支持,有利於引導和帶動更多社會資源投入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逐步改善其自身發展能力,增強其在醫療服務市場的競爭力。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切實為民營醫療衛生機構創造寬松的財稅環境。 二是轉變政府投入方式,大力推行購買服務。《意見》提出,要鼓勵各級政府購買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這就意味著政府必須不斷加大需方補助力度,通過基本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和各項醫療保障基金,在醫療衛生服務市場上按照公平合理的價格購買公私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使公私醫療衛生機構通過競爭提供性價比相對較高的服務進而獲得相應的補償,從而為公私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提供公平的發展環境。 三是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意見》提出,非公立醫療機構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下一步,要進一步研究完善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會計制度,促進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規范財務管理,便於政府、投資人及社會加強監督。 四是大力加強監督管理。《意見》提出,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經營行為的監管,嚴禁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收支結余用於分紅或變相分紅,以確保其非營利性的經營目的。同時,要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審計監督作用,以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健康持續發展。今後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衛生等有關部門,一方面落實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發展,另一方 面依法加強監督檢查,規范運營管理。 新舉措注重強基層、建機制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為貫徹落實《意見》,中央財政近期已經下撥補助資金5.5億元,專項用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 一是從「強基層」的角度,安排4.4億元,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備購置、維修改造和人員培訓,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每個10萬元、鄉鎮衛生院按每個20萬元補助,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善服務條件,提升服務能力,方便基層群眾就近看病。 二是從「建機制」的角度安排1.1億元,支持公立醫院與包括社會資本舉辦在內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全分工協作機制。 另外,自2010年起將社會力量舉辦的三級醫院納入中央財政臨床重點學科建設補助范圍,非公立醫療機構科研學術環境將得到進一步優化,實現與公立醫療機構平等待遇.

7. 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 如何理解

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規劃提出,進一步明確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目的和應履行的職責,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

規劃稱,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按照「四個分開」的要求,以破除「以葯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葯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由局部試點轉向全面推進,大力開展便民惠民服務,逐步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8. 國內有關私人資金收購公立醫院的法律法規條款都有哪些金融市場上如何運作

一般公立醫院是不可以做私人資金收購的,,公立醫院屬於政府資金出資建造,保障的是大多數的弱勢群體,如果被私人資金收購,或許看病的價格會高的離譜,那麼看病難問題就難以解決了。如果有某些弱勢群體需要看病那就更本就支付不起醫院費了。

9. 國家衛計委32號文件

具體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