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企業融資存在問題及對策論文的主要觀點及創新點怎麼寫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直是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困難。中小企業由於自身規模小,現金流容易出現緊張甚至斷裂的情況,因此,如何盤活資金成為了中小企業最為關注的問題。供應鏈金融是以供應鏈真實交易背景為基礎產生的。它不同於以往的傳統銀行借貸,能夠較好的解決中小企業因為經營不穩定、信用不足、資產欠缺等因素導致的融資難問題。
傳統的銀行借貸對企業以往的財務信息進行靜態分析,依據對授信主體的孤立評價做出信貸決策,因此,銀行並沒有把握住中小微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相反,供應鏈金融評估的是整個供應鏈的信用狀況,加強了債項本身的結構控制。供應鏈金融在真實交易的前提下,以大企業的信息優勢來彌補中小企業的信用缺失,從而全面提升了產業鏈中的中小企業信用水平和信貸能力。供應鏈金融的本質是信用融資,在產業鏈中發現信用。
目前供應鏈金融屬於新興金融,能不能把供應鏈金融做好,跟服務企業對於產業的了解,對風險的控制能力,與銀行的戰略合作關系等等都有直接關系。目前做的比較好的有幾家公司,比如文瀝,特點是做的比較全面。另外一個是雲圖徵信,核心是風控和大數據管理能力,一直投入時間和精力去攻克的兩大領域,為的就是切切實實給中小企業帶來利益。
B. (簡答題)簡述我國企業融資結構及存在的問題。
摘 要:中小企業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問題,本文在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借鑒中小企業比較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較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並對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模式、內容和意義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議
統計表明,到目前為止,我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成為拉動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快速增長中,工業新增產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實現利稅、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業崗位約佔全國城鎮就業崗位總數的75%,在全國整體經濟中占據大半壁江山.
但由於我國市場機制尚不成熟,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擾,從對我國中小企業比較發達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所做的調查可看出融資難已經成為經營中的首要難題,成為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體系,已成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現狀與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我國現行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決定了它很難得到股市融資,加之我國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緩慢,因此,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基本上依賴於銀行的間接融資完成的。自1998年以來,人民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如對金融機構連續下發了兩個《指導意見》,同時進一步擴大了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然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並未因此而明顯改善,不少中小企業甚至抱怨,他們得到銀行貸款似乎更難了。那麼,這種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歷史背景 中小企業成分復雜,存在較大的制度性風險。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來源於5種渠道:一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國有小企業和集體企業,這部分企業產權不清,機制僵化,經營狀況不佳,大部分有長期的銀行負債,信用記錄不良。二是鄉鎮企業。這部分企業技術檔次低,管理水平低,產品研發能力弱。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借款、內部積累和集資,一般都有較高的資產負債率。三是一些機關和企業開辦的「三產企業」,因其難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達不到銀行貸款的條件。四是私營和個體企業,我國近期內這類企業如雨後春筍大批涌現。這些企業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業,財務管理形同虛設,銀行難以掌握其真實的經營狀況。五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民營高科技企業。這類企業項目風險較大,啟動資金需求大,自身積累難以滿足,銀行又因擔心其項目風險而不敢對其融資。
2.企業自身情況 中小企業自身積累少,經營管理不規范,經營效益低下,銀行由於對其融資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存在著「惜貸」、「懼貸」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業自身積累明顯不足,對外融資需求大。據《上海統計年鑒2002》顯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業戶平均年末資產只有1914.29萬元,僅為大型企業的1/55,中小企業平均年產值1741萬元,約為同期大企業的1/34。全市大型工業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2.67%,中型企業為 55.42%,小企業為56.09%。其二,企業資信等級不夠,根據對江蘇省1100家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以下企業)進行的抽樣調查顯示,截至2002年底,江蘇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中3.8%的企業已獲得AA級資信等級,10%的企業獲得A級資信,但尚有股82%的企業未參與評級,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這部分企業事實上產品缺乏市場潛力,技術含量低,或由於其他原因未參與評級,另一方面則是企業不動產及規模指標難以達到信貸准人等級,未能參評。其三,大部分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些企業普遍都是家族式經營,少數或個別人控制現象嚴重,法人資產與自然人資產沒有嚴格區分,當企業經營發生困難時,抽逃資產的現象時有發生。部分民營企業財務數據不真實,一個企業往往有幾套賬表甚至幾十上百個賬戶,造成銀行與企業間信息嚴重不對稱,難以掌握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而且部分企業在「轉制」過程中逃避銀行債務的現象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對浙江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的調查中,他們把難以提供合格的擔保、抵押品,難找擔保單位作為嚴重製約金融機構對其融資的首要原因。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第一,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資金實力不強,難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實力的擔保單位;第二,抵押擔保手續復雜,費用較高,耗時耗力,企業不堪重負;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場窄小,變現能力弱,進一步加大了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難度。
4.國家政策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引導和扶持 首先,國有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貸款的原因之一是沒錢可賺。國有商業銀行機構龐大,冗員甚多,本身運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審貸程序復雜,使得他們幾乎沒有辦法來經辦小額貸款,一辦就虧。對於國有商業銀行來說,無論貸款額大小,其運作成本基本相同。舉例來說,國有商業銀行貸出一筆1億元一年期的貸款,利息收入600萬左右。而貸出一筆10萬元的貸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這點利息收入還不足以支付銀行運作成本,難怪國有商業銀行總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戶身上。其次,近年來,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為放棄中小企業,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沒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認識不清,信貸支持力度不夠。
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
(一)政策性融資渠道的建立
在我國現行的企業制度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經獨立出來,不再以銀行和企業的所有者身份對它們的經營活動進行決策和控制,而是以協調者的身份對市場經濟中諸主體的行為進行調控和引導。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後對國有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已制定和實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們的融資問題已得到了較好的解決。然而對於眾多的中小企業,政府亟需推出相應措施,建立中小企業的政策性融資渠道。具體來說,可考慮進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法律、政策體系 相關法律體系的建立應該先於融資體系的建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建立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健康、有序的融資體系才能蓬勃發展。中小企業發達的國家地區的實踐也證明了這點。
日本早在1953年頒布了《信用保證協會法》,為中小企業從民間機構融資實行擔保。為促進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日本政府於1950年頒布了《小企業信用保險法》,奠定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基礎。1958年,日本對《小企業信用保險法》進行了修改,把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保險體系理順,避免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重復。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業發展的綱領性法規,被稱為日本的中小企業憲法。此外還有《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為中小企業現代化提供資金保證;《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等等,形成了相對獨立的較為完善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日本政府還進行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建設,其中涉及融資的制度就有新技術企業保險制度,這是一種針對開發一種新技術需要大量資金,但技術產業化存在風險,籌措資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資助。當企業在技術開發中出現了事故,產生了損失,這一保險制度就可為其提供補助金額。
我國到目前關於中小企業的法律有《小型企業租賃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出售國有小型企業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私營企業條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等。以上這些法律在計劃經濟體制時代和經濟轉軌前期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這些法律法規已經變得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了。主要表現在:(1)按照所有制劃分,已經不再適應現實。(2)側重於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3)許多法規為國務院或國務院各直屬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統。於2003年1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作為我國中小企業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調整范圍。重新確定了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該法的第二章(資金支持)對中小企業融資作出了明確的指導。
2.建立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日本在這方面的經驗可供借鑒。日本政府為了發揮中小企業的活力來支撐日本經濟,綜合實施了各種相應政策,其中在資金支持方面設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包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和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利用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進行資金融通。這3家機構分工明確,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為中小企業振興事業及穩定經營所需的長期資金提供融資,國民金融公庫為小型企業的小額事業所需的資金提供融資,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則是具有存貸款、債券、外匯等綜合金融機能的金融機構,進行推行中小企業組織化的金融業務。這些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利率較低、期限較長、擔保要求較松,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還依據促進中小企業現代化、調整產業結構、節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標提供特別貸款,具有更優惠的利率、期限條件。
針對我國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政府金融支持機構勢在必行。在具體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議:(1)在形式上,可以設立相應的政策性銀行,也可以委託現有的商業銀行開設此類業務,但要保證貸款專項使用,真正體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目的。同時,也可考慮設立專項基金,用於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產業結構升級等特定用途。(2)在資金來源上,可以由中央財政撥款,也可以與地方財政共同出資。隨著機構改革的推行和企業效益的好轉,我們的財政收入應能保證這項開支的來源。(3)在融資方式上,要以長期的信貸資金融通為主,也應考慮設立投資性機構。日本的中小企業投資扶持株式會社就是通過承兌中小企業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向中小企業進行投資的政策機構,以充實這些企業的自有資本。這樣,資金支持與資金投入相結合,可以更好地增強中小企業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實施相應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信用風險較大,銀行不願對它們提供貸款。從根本上解決貸款難、銀行「惜貸」的出路在於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信用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國家將會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徵集與評價體系,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國務都道府縣設有信用保證協會,在缺乏信用和擔保能力的中小企業從民間金融機構借貸經營資本時對債務予以保證,並且對信用保證協會保證的債務由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金庫進行保險。美國的小企業管理局(SBA)也為中小企業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一般在75萬美元以下,擔保部分不超過90%。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
此外還存在著如何合理運用擔保基金,如何減少政府幹預等問題。雖然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相關法律規定。
4.制定相關的中小企業扶植政策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與人民日常生活聯系密切,是職工就業的主要場所和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須推行相應的扶植政策,優化中小企業面臨的金融環境,真正搞活中小企業。(1)成立統籌全局的政府管理機構,如美國的SBA、日本的中小企業廳等組織,對束縛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因素統一協調解決。在此基礎上,融資困難的狀況自然會得到化解。(2)鼓勵中小企業通過改制和重組優化資產結構,降低其經營風險和信用風險。(3)在稅收上除對新改制的中小企業給以優惠外,也應對中小企業用於開發、改造的投資減免所得稅。(4)鼓勵居民儲蓄部分投向中小企業。
C. 中國企業短期融資面臨的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短期融資的主要問題,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
D. 商貿企業融資存在問題有哪些
本文通過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相應對策。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析中小企業自身因素一是中小企業自身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對稱,難以控制信貸風險。目前有相當部分中小企業由於客觀和人為因素沒有建立起完整的財務制度,會計核算不健全,缺乏足夠的經財務審計部門承認的財務報表和良好連續的經營業績。銀行對這些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發展前景等情況難以了解,故不敢輕易提供信貸支持。二是中小企業缺少足夠的抵押資產,擔保困難。銀行在商業化經營和資產負債管理制度的約束下,為了降低貸款風險,一般要求貸款企業提供連帶擔保或財產抵押,尤其對中小企業申請貸款的條件則更為嚴格。特別是高新技術的中小企業更有它的特殊性,比如一般的高新技術企業,尤其是軟體企業的凈資產大多偏低而人力資源又都偏高,所以在貸款時往往少有抵押資產。至於新型中小企業,雖有較高的失敗率,但成功的創業卻能帶來較高的創業收益。銀行信貸融資承擔了融資風險而不能分享企業成功帶來的高收益,導致銀行風險與收益不對稱,降低了銀行貸款的動力。外部環境制約因素一是現行金融體制的國有商業銀行壟斷程度過高,不利於開展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活動。為了整頓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國家關閉了一批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基層小金融機構,如關閉農村合作基金、將信用社納入合作銀行等。這使中小企業原有的一些融資渠道不復存在,同時也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在金融系統中壟斷程度過高。目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銀行無論在數量和能力上都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要求,國家也沒有建立起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導致中小企業貸款無門。二是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中小企業從證券市場融資是非常困難的,證券市場為進入市場的公司設檻高,小企業無法進入。加之我國基金組織以及其他融資公司還處於初建階段,其他融資渠道也沒有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有效機會。而政府在搞活中小企業,加強資金融通方面也沒有採取優惠的扶持政策,以及建立為中小企業的貸款進行擔保、保險的機構,這在客觀上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和融資能力。三是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理念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銀行金融機構在為國有企業改革服務過程中,自覺不自覺地在抓大放小的影響下走向了扶大冷小,銀行金融機構大量的信貸資金在政府的媒介、催化作用下,流向了國有大企業。由於銀行商業化經營機制尚未最終建立起來,銀行金融機構的服務對象、服務方式還沒有擺脫傳統經營模式的影響,對市場重視不夠,開發與研究不力,忽視了能夠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實現自身利益的巨大市場。四是信用擔保制度不健全,抵押擔保難落實。為防範和控制金融風險,各金融機構基本停了信用貸款,普遍實行資產抵押擔保貸款制度。由於中小企業關系簡單,一般沒有上級部門和相關單位為其解決擔保問題。另外,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經營規模小,固定資產少,土地、房屋等抵押品不足,流動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易發生物質形態變化,無形資產又難以量化等特點,這與金融機構對固定資產等抵押物偏好相左,妨礙了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融通資金。
E.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F. 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問題是什麼
原因: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問題和對策。
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
(6)融資欠力度存在的問題擴展閱讀:
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無論是什麼企業要求貸款或者擔保,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並且價值低廉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就制約了這些抵押品的價值。
G. 融資難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民營尤其是中小企業,很多時候會面臨現金流亞健康問題,有時周轉不靈時,企業就會陷入困境,這時就加重了企業的運營成本、經營困難等等等;
如果是為了新項目而融資的話,融資失敗就意味著項目只能死於腹中,大多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1.企業信用、財務狀況不佳 2.項目可行性報告無法吸引銀行或投資者 3.企業團隊人員能力欠佳,不被出資方看好 4.企業融資手段單一
H.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四個方面的建議。
一是要發展地區性中小銀行。地區性中小銀行一方面沒有財力支持大企業的大項目只能支持中小企業的小項目。而且,地區性中小銀行對當地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家的人品、能力等和大銀行的分支機構比較起來有信息優勢。所以,地區性的中小銀行在給地區性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上有比較優勢。從外國的實踐經驗上來看是如此,中國的情形也是這樣。像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業銀行、泰隆銀行等地區性中小銀行,在提供當地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呆壞賬的比例非常低。
第二是發展民間擔保公司,給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
第三是可以像外國一樣,成立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機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主要功能是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以2003年為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給6.7萬多個項目和企業提供擔保,擔保的資金達到110億美元,中國的政府也可以在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上發揮同樣的作用。
最後,其實是最重要的,但是,需要的時間可能最長、難度也可能最大,就是建立個人和企業的信用體系,以及企業的評級徵信機構。這方面目前迫切需要有一個法,必須讓分散在銀行、政府機構的信息通過這些信用體系搜集起來進行處理,然後按照有償的原則提供信用信息服務,來減低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時必須面對的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問題。
I.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