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融資模式 » 融資與政府的關系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融資與政府的關系

發布時間: 2021-05-26 21:09:18

Ⅰ 金融與政府的關系

政府和市場關系,這是中國金融改革中經常被提起的問題,但是到現在為止沒有看到一個很明確的思路,到底在金融領域當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繫到底如何?政府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
在中國接近25年改革過程中,我們在其他的各個方面,總體來說改革的政策、實踐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我覺得我們金融體系是一個例外。講金融領域當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這個話題是從哪裡開始呢?是從國際研究開始。這個國際研究當中,研究了銀行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這對我本人有很大的啟發。我首先介紹一下國際的研究,然後談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中的兩個,一個是政府直接經營金融資產,政府在金融市場當中是一個直接市場參與者,他的負面作用是什麼?第二,政府在金融體系監管方面它所發揮的功能以及產生的負面影響。第三,想談一下我個人的看法,為了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為了推動中國金融市場的我們應該做哪些事情。
剛才我提到的市場研究,由四個金融學家研究了世界上的國有銀行,他們的樣本包括世界上92個國家(拉博塔等),在2002年發表的。這4個人中間有一個作者是核心人物,這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人物。因為他的名字比較吃虧,所以被排在最後。我的名字用漢語拼音也比較吃虧,因為是X。這項研究中,一個主要的人物是是Cherber,他是美國興起的一個經濟學家,據說將來也有希望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他的研究有幾個趨勢,是兩大趨勢。第一個趨勢是過去幾十年中間,政府在各國所佔的比重越來越下降,從1970年他們研究的92個國家當中,政府擁有60%的銀行股份,到了1995年的時候,這個比重已經降到42%。下降了10多個百分點。據他們估計,如果把研究的樣本往後拉,拉到今年9月份,政府在各國銀行擁有的股份會繼續降低,這是一個統計的趨勢。第二,國有銀行一般都集中在欠發達國家,集中在產權保護薄弱的國家,集中在政府對經濟有比較強的干預的國家。經濟越不發達,銀行國有程度越高。他們最重要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把金融體系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與銀行國有程度做了一個統計分析,這個統計分析發現金融體系的發展,經濟和生產力的增長與銀行的國有程度成反比,這是這項研究當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也就是說一個銀行的國有程度越高,這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就越不發達,經濟的發展速度慢。生產力的提高就越慢。這個結論是什麼呢?銀行的國家所有制實際上對國家的金融發展、經濟發展有負面作用。這四位學者進一步分析為什麼國家要擁有銀行?
這里學術界提出兩個假說,發展經濟說。持有這種說法的學者認為,在落後國家由於私人信用的缺失使得市場機構無法承擔發展金融的任務,這時候不得不用國家信用代替私人信用,推動國家發展。第二個假說是由科爾曼提出的,他是一個匈牙利籍的美國經濟學家,因為提出了計劃經濟下國有體制預算的約束而享有盛名。科爾曼說國家控制企業以及國家控制銀行並不是為了發展經濟而是為了提供就業和補貼,用就業和補貼換取政治上的支持甚至賄賂,這就是科爾曼提出的政治動機說。這就是美國學者檢驗了兩種不同的假說,認為他們的實際結果傾向於支持後者。如果發展經濟說是能夠成立的話,我們應該發現在發展中國家,凡是國有銀行投入比較高的,經濟和生產力的增長應該也比較高,但是他們的實證結果是在國有程度比較高的國家他們的發展都慢於私人銀行佔主導地位的國家。因此傾向於這實際上是非經濟的、非商業的。這個研究使我們想到金融領域中間,在發展我國金融事業當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繫到底是什麼關系?這個問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不是一個問題。在發達的經濟發展國家,政府的決策非常清晰,他不參與金融業的日常操作,他所起的作用只是為了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個非常堅固的法制監管環境,有非常好的制度基礎,這個關系在發展中國家在中國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因為在我們這里,政府是市場的參與者,我們國家金融機構和機構投資者大多數到現在為止仍然是國有企業,政府又是市場的組織者,我們的深交所、上交所都是國營單位。
政府又是市場的監管者,我們所有的監管機構甚至人民銀行都從屬於行政,它是行政體系中的一部分。為什麼研究這個問題呢?研究這個問題就是要看國家到底在哪些方面可以起到推動金融市場發展功能,在哪些方面國家的過多捲入實際上阻礙了我國金融市場發展。這里就要談到金融市場最基本的功能是什麼?金融市場最基本的功能,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不是融資而是為了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定價,以便於全社會在價格的指導下進行資源的配置。這是金融市場的最基本功能。從這個最基本的功能出發,我們要看一下國家在哪些方面促進了金融市場在這些功能方面的發揮,在哪些方面阻礙了金融市場這一基本功能的發揮。我剛才講到今天要談的是兩塊,一塊是國家直接在金融市場中作為一個參與者,他作為一個游戲者,他會有哪些後果。後果實際上我們已經看得非常清楚了,就是國家直接經營金融資產,效率低下。

Ⅱ 政府平台融資和民企融資的區別

政府平台融資比民營企業融資的選擇范圍更廣,因為有政府背書,更容易融到資,比如銀行,更願意把自己貸給政府,且不會倒閉,而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少,且要求要更高。

Ⅲ 地方政府性債務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的關系

地方政府性債務范圍很廣,債務形成的直接主體很多,比如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其他相關單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只是其中一部分。地方政府與債務的關系也分為以下幾種:
(一)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其他相關單位舉借,確定由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國債轉貸、外債轉貸、農業綜合開發借款、其他財政轉貸債務中確定由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二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政府部門和機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及其他單位舉借、拖欠或以回購(BT)等方式形成的債務中,確定由財政資金(不含車輛通行費、學費等收入)償還的債務。三是地方政府糧食企業和供銷企業政策性掛賬。
(二)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政府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一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舉借,確定以債務單位事業收入(含學費、住宿費等教育收費收入)、經營收入(含車輛通行費收入)等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債務。二是地方政府舉借,以非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視同政府擔保債務。
(三)地方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是指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為公益性項目舉借,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擔保的債務(不含拖欠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政府在法律上對該類債務不承擔償債責任,但當債務人出現債務危機時,政府可能需要承擔救助責任。
(四)通過新的舉債主體和舉債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即在2011年國務院《關於做好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1〕6號)規定的上述三類債務范圍之外,通過新的舉債主體和舉債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一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其他單位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且由非財政資金償還的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二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通過融資租賃、集資、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新的方式形成,用於非市場化方式運營的公益性項目,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未提供擔保的其他相關債務。三是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不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等新的舉債主體,通過舉借、融資租賃、集資、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方式形成的,用於公益性項目,由非財政資金償還,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未提供擔保的其他相關債務。

Ⅳ 政府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一、直接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以地方政府為融資主體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具體表現為:

1、財政資本金投入而獲得的股權收益。

2、由財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而帶動外資和民營資本的投入。

3、獲得中央轉貸的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內外政府債券。

4、向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和地區金融機構貸款。

5、獲得中央轉貸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國政府的貸款。

6、外國政府援助贈款。

二、間接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通過銀行、保險公司和投資公司等中介機構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和資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採取此種方式進行大規模融資。具體表現為:

1、政府授權一些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投資公司,向銀行貸款,財政實施擔保並進行貼息。

2、政府授權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於地方基礎設施建設,財政實施擔保並承擔債券利息。

三、項目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利用政府各種特定資源,為達到政府特定目的,採用各種市場手段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的資金。具體表現為:

1、利用土地級差效應,獲得土地出讓金。

2、由企業進行建設經營政府授權的特別項目,到期轉讓給政府的BOT方式。

3、政府將業已建成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轉讓給企業,經過一段時間運營後,企業再無償轉讓給政府的TOT方式。

4、由企業建設經由政府授予的特別項目,財政給予補貼,到期轉讓給政府的BOST方式。

5、政府把具有商機的盈利項目和公益性非盈利性項目「捆綁」在一起,企業通過比較利益,進行自行開發和還款的項目。

6、由政府授權一些大型國有公司,對特別項目實施融資租賃。

四、非項目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運用資產動作手段吸引社會各類資金的融資方式。具體表現為:

1、通過有關投資信託公司,採用集合信託方式向社會投資者籌資,獲得的資金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2、對一些公用事業企業進行包裝上市,由這些企業從資本市場籌資的方式。

3、政府出讓部分公用事業股權而獲得的用於該項目或其他項目的建設和改造資金。

(4)融資與政府的關系擴展閱讀:

政府融資的作用:

1、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可以較有效地配置資源,促進經濟增長

一方面,政府利用其信用平台,提高政府資源的整合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競爭日趨激烈和貸款風險較大的背景下,銀行也願意貸款給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資平台公司,以降低金融風險。

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率之所以保持較高水平,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功不可沒。由於中國東、中、西部經濟發展不平衡,東部產業要轉型升級。

中、西部渴望承接東部產業轉移,投融資平台公司對交通和城建的巨量資金投入,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的產業轉移,有利於中國經濟的均衡發展。

2、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大大加快了城鎮化進程

投融資平台公司所籌集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可以肯定地說,沒有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就沒有這些年來中國城市面貌的日新月異。

城鎮化的大發展,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長期堅實的基礎,為工業化創造了需求源泉,也為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拓展了空間。

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促進了民生改善

依託投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籌集了大量的資金,其中的相當部分投入了廉租房、公租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

一部分資金投入了公立醫院設施、教育基礎設施、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還有一部分資金投入了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垃圾焚燒廠(填埋場)、水環境治理工程建設等。這些項目的建設和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民生,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歡迎。

4、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還有利於拉動民間投資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是政府性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可以通過發行信託資金計劃和公司債券、聯合投資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進入。

充分發揮民間資本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的作用,實現短期政策調控與利用民間資本長期機制的較好結合。

Ⅳ 政府選擇融資模式受到哪些因素的影響

第一,出資能力不強,部分政府融資平台的注冊資本由土地、公益性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構成,且存在價值高估等情況。
第二,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少數市級和部分縣級政府融資平台尚未建立較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內部控制體系、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不健全。
第三,信息不透明,大多數地方政府尚未建立完善的經濟運行、財政收入、負債狀況等信息披露機制,信息透明度不高。

Ⅵ 地方政府如何融資

地方政府融資方法:財政拔款;債務性融資;地方政府債券 ;資源性融資 ;國有企業改革;項目融資 ;ABS融資;民間融資 。
1,財政拔款 :
(1)本級財政撥款;
(2)爭取上級財政撥款資金 ;
(3)結合有關項目建設,向上級有關單位爭取專項資金支持 ;
(4)爭取上級專項政策或試點單位支持;
2,債務性融資:包括地方政府的銀行貸款和地方政府債券(國債轉貸或中央代發)、政府性投資公司(政府融資平台)的銀行貸款和公司債券、信託融資等。
3,地方政府債券 :發行城投類企業債券,債券融資相比股票融資具有投資風險小的優點。
4,資源性融資 :是各級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資產和公共資源籌措的資金,包括有形資產(資源)融資(如項目融資與土地融資)和無形資產(資源)融資(如特許經營權融資);
5,國有企業改革:國有企業也是政府的重要資產之一,對政府宏觀經濟調控,履行公共職能有著深刻的影響。
6,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近幾年興起的一種重要融資手段,指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
7,ABS融資: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國際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8,民間融資 : 在持續的通貨緊縮、有效需求不足的基本國情下,啟動民間資本具有重要的意義。

Ⅶ 政府舉債與政府融資

地方政府舉債是指地方政府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其自身財力不能滿足其需要時,藉助政府信用,向金融組織或社會法人、其他組織進行舉債的行為。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Ⅷ 金融機構與政府要怎樣建立合作關系

通過向合作方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務滲透到合作方的內部,與其建立更為密切的關系。如中國工商銀行與雲南省昆明市政府簽署了《中國工商銀行與昆明市政府財務顧問協議》,充分運用現代金融服務手段支持地方經濟建設,根據協議,中國工商銀行將參與昆明市的招商引資活動,利用其豐富的融資經驗、專業團隊和國內外機構網路,協助昆明市政府為國內外潛在的投資者投資昆明提供指引,為招商項目提供專業融資顧問意見。通過這種為地方政府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的方式,積極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可使企業與地方政府保持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

Ⅸ 政府融資的含義。

政府融資(或強制融資),是由於公共物品存在消費上的非排他性,理性的個人傾向於由他人付費,而自己坐享其成,這就是「免費搭車」,這個問題使公共物品市場融資機制失靈,因此由傳統的公共物品理論引申出來的結論是:政府應作為公共物品供給的資金提供者,以強制稅收的形式為公共物品融資。
政府融資的缺點是難以滿足社會成員對公共物品的多樣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