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融資融券保證金
融資融券保證金是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空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附註:融資融卷及保證金操作方案原理示例:
1.需求:客戶持有擔保證券市值3000萬元,不想賣出證券獲取資金,需要融資1000萬元。
2.操作:T-1日,客戶提交市值3000萬元的擔保證券。
3.T日,通過信用賬戶進行融券賣出滬市ETF基金1000萬元。
4.同時進行融資買入相同的ETF基金1000萬元(融券賣出成功之後再融資買入)。
5.T日,使用融資買入的ETF基金進行直接還券。
6.T+1日,客戶可以將1000萬元劃轉到銀行賬戶。T+2日(對於深ETF),客戶可以將1000萬元劃轉到銀行賬戶。轉出後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是300%。
B. 融資融券是什麼
你好,融資融券交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小張證券賬戶有100萬資產(包含現金和股票),保證金比例為1:1,小張非常看好股票A,認為該股未來6個月內存在可觀漲幅,股票A在融資融券交易標的范圍之內。但小張賬戶資金有限,於是以自己證券賬戶100萬資產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100萬元並全部買入股票A。
幾個月後,股票A已達預期漲幅,小張認為該股被市場過度炒作,下跌風險較大,於是清倉股票A,償還借款本息,同時以賬戶資產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2萬股賣出,做空該股,半個月後股票A下跌20%,小張以較低價格買回2萬股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

C. 融資融券合約再次申請展期的條件
對已完成展期但未完成結息處理的合約,不能再申請展期,已完成展期且完成結息處理的合約,可申請再次展期。
比如:當您某筆融資合約負債開倉日是2017年1月1日,原到期日是2017年6月30日,您於2017年6月1日申請了展期,展期後到期日是2017年12月31日。
那麼需等6月30日結息處理(不管是當日賬戶有可用資金支付應結利息還是可用資金不足支付應結利息而轉成其他負債)完成後,才可申請再次展期,並且還需滿足在融資融券合約到期前3個月內才可申請展期,即從10月1日(含)起方可再次展期。

(3)c18024融資融券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在許多方面有較大的區別,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多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
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D. 融資融券保證金概念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也不得低於50%。
在投資者保證金金額一定的情況下,保證金比例越高,證券公司向投資者融資融券的規模就越少。據介紹,保證金比例用於控制投資者初始資金的放大倍數,投資進行的每一筆融資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證金都要滿足保證金比例要求。證券公司在不超過交易所規定的50%比例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所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資保證金比例。同樣的,證券公司在不超過交易所規定的50%比例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融券賣出標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所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券保證金比例。
E. 急 求問融資融券問題!
你好,現金折算保證金比率為1:1,100萬保證金可以最大融資100萬/0.8=125萬元。答案是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