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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ico與股權融資

發布時間: 2021-05-26 04:26:24

『壹』 ico到底是不是龐氏騙局

首次代幣發行(ICO)正在迎來指數級增長,與此同時,也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據財新報道,有關部門將對ICO採取行動,至於是否取締還在研討之中,央行、證監會均參與其中。這一行動的法律依據來自1998年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中宏評論:ICO,即首次代幣發售,是用區塊鏈技術來開發、維護、交換數字貨幣。它被稱為風險投資革命,也因為沒有實體支撐被看做龐氏騙局。
今年4月份以來,比特幣價格逐步走高,從6000多元飆升至3萬元人民幣附近。主要「推手」是ICO,因為要參與ICO就得用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來支付。在越來越多的人靠PPT融資,甚至連白皮書都沒有就做「發財夢」的情況下,ICO納入監管是肯定的。根據美國證監會的監管做法,ICO是定性為證券發行的。因此,如果中國借鑒的話,也應該由證監會來監管。但是,在中國數字貨幣又是由央行來監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證監會聯手研究,最終由誰來監管尚未確定。不過,我們不應該將個別不利現象的出現歸罪於ICO,甚至將它「妖魔化」,應該理性思考其中的本質,以包容的心態來看待這個新鮮的事物。目前ICO已成為區塊鏈行業的重要融資機制,有力推動了區塊鏈系統各層技術創新和發展。因此,我們在鼓勵技術創新的同時,應更多地思考政策應如何與之並行。

『貳』 ICO與IPO有什麼區別

你好,ipo專業的術語叫做: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後大家都可以直接從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購買他家的股票

ICO相對來說,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兩年才開始火起來的一個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區塊鏈技術最為大家所知的應用,通俗的叫法就是「發幣」,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與IPO的區別
共同點
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叄』 風口上的ICO,和股權眾籌有什麼關系

隨著新型投資模式ICO開始在創投圈和數字資產圈子中被熱炒。2017上半年,國內乃至全球金融科技最火的概念已經非ICO莫屬。
數據顯示,今年以來科技創業公司通過「首次公開發行代幣」(ICO)共計融資130億美元,較去年增長了6倍。在國內,截至7月19日, ICO項目累計融資規模達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幣與其他虛擬貨幣。以2017年7月19日零點價格換算,摺合人民幣總計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高達10.5萬。
ICO火熱的背後,是行業的瘋狂。ICO成為區塊鏈初創公司最炙手可熱的融資方式。從投資者到創業者,ICO為他們一夜暴富的理想提供了新的想像空間。
股權眾籌之後,瘋狂的ICO。
ICO的誕生基於一定產業背景。區塊鏈等數字產業近年來高速發展,區塊鏈相關的初創企業雨後春筍般出現,企業良莠不齊,傳統的VC等融資效率低且渠道受限。與此同時,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技術不斷成熟,融資的需求和技術的完善為ICO的出現提供了可能。
除了區塊鏈企業ICO轟轟烈烈,另一些毫不相乾的企業ICO也在暗流涌動。知情人士向眾籌家透露,一些互聯網、游戲、共享經濟甚至是實體企業也開始通過ICO進行融資。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錯過了股權眾籌,絕不可以再錯過ICO」這樣似曾相識的口號又一次在對ICO的鼓吹中響起,讓人聞風喪膽,又撩動心弦。
風口這個詞,除了吹起了想飛的創業者,更是為投資者描繪了暴富路線圖。促成ICO火爆的,除了融資企業的嗷嗷待哺和技術的日臻完善之外,還有投資者的盲目追捧。
沒有實體的支撐,完全是金錢之間的對賭。

『肆』 ICO 是一種怎樣的融資方式為什麼被稱為區塊鏈界的

ICO是一種以發行加密貨幣為特徵的融資方式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所著《數字加密貨幣ICO及其監管研究》中認為,ICO是通過發行加密代幣的方式進行融資。早期的 ICO 被解讀為初始數字貨幣發行 (Initial Coin Offering),將 ICO 解讀為 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 更為准確。所謂 「代幣」,在現實中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替代貨幣的某種憑證。同時姚前認為,這種代幣同時也可視為一種在區塊鏈上發行和流通的加密股權 (Crypto-Equity)。
根據點量研究院發布的《從數字貨幣與區塊鏈看ICO的起源與發展》,ICO(Initial Cryto-token Offering)指「ICO項目方通過發行加密數字貨幣籌集資金,資金用於項目方啟動資金或用於項目由自由概念向現實轉化。」
還有其他一些專家學者也對ICO進行了定義,但基本大同小異。概而言之,ICO是一種融資方式,但其發行的不是股票、債券或其他傳統意義上的證券,而是加密貨幣。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說白了,ICO就是眾籌項目。

『伍』 非法ICO融資興起,會是下一個龐氏騙局么

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陸』 到底什麼是ICO融資

簡單地說,就是一種新的數字貨幣的首次發行募資。 解決網上有詳細解答,你可以去看一下!

『柒』 ICO和IPO有什麼不同

1、發行要素

IPO項目發行的是公司股份(share),發行的主體是公司法人,募集的是法定貨幣,如美元、人民幣等,募集到的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各類活動;而ICO項目發行的是「代幣」(Coin),發行的主體是數字貨幣項目開發者,募集的資金是已有的數字貨幣。

2、發行進展速度

IPO項目往往需要很長時間,要經過一系列繁瑣的程序,整個IPO流程走完可能需要6個月時間,這還不算前期規劃階段;而ICO項目則不需要走繁雜的程序,整個ICO在線上完成,投資者線上投資,項目發行人在線上融資,效率非常高,進展很快。

3、監管審核

IPO需要監管機構審核通過後才能發行,相關法律健全;而ICO不需要監管機構審核,因為ICO作為一個新興事物成長速度太快,監管者跟不上其發展步伐,相關的法律也未能健全。

4、跨境融資

IPO項目的融資往往局限於一國或一地區,且受監管機構的監管;而ICO項目是線上融資,其技術基礎是區塊鏈技術,有著去中心化的特點,不受約束。

5、投資者收益

對投資者而言,投資ICO項目時,投資者以其持有的數字貨幣來購買「代幣」,當「代幣」成功上市交易後,其價格會大幅波動,投資者可高價拋售獲利;當投資IPO項目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後,其股價通常也會大幅上漲,也可從差價中獲利。

6、股權、決策權

IPO發行的股份不僅僅只是一種投資標的,它也代表著一定比例的股權,股權意味著決策權,持股人對公司的重大決策有發言權、決策權;而ICO則是一種純粹的投機產品,靠其價格波動獲利,持有「代幣」的投資者並不享有對該項目的決策權或影響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CO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PO

『捌』 非法ico融資興起,會是下一個龐氏騙局么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非法融資的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非法融資的定罪量刑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玖』 ICO和IPO到底有何異同

你好,ipo專業的術語叫做: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後大家都可以直接從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購買他家的股票。

ICO相對來說,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兩年才開始火起來的一個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區塊鏈技術最為大家所知的應用,通俗的叫法就是「發幣」,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與IPO的區別
共同點
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拾』 ICO究竟是革命還是騙局

ICO,全稱為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公開募幣」,這有點像證券發行中的IPO(首次公開募股)。不同的是,IPO是企業為了發展而向公眾籌集資金,ICO是企業為了發展而向公眾籌集虛擬貨幣。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繞開現有的一些法律規定,籌集資金更加方便。同時,也讓普通人有機會參與早期項目的投資。
時下,這些項目集中在專門為ICO項目搭建的平台上。比如幣久網、ICO365、ICOAGE等,有些類似於「證券交易所」。類似的平台從今年4月開始激增,目前已有43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原來做虛擬貨幣交易或者股權眾籌的平台。
追夢者基金創始人、創新谷創始人朱波之所以認為大多數項目都不靠譜,是因為親耳聽到自己拒絕投資的區塊鏈項目要發起ICO。
對方希望朱波能為自己的項目在ICO中站台。由於深知項目風險,朱波拒絕,沒想到對方說:「朱總,有你們的背書最好,但是如果沒有你們背書,我們通過ICO也能融到錢。這個圈子現在大家都這樣,錢很多。」前後接觸幾個這樣的項目,朱波才知道了這個圈子的亂象。
有同樣感受的,不止朱波一個人。金色財經CEO、火幣網聯合創始人杜均從4月份開始就接觸了大量的ICO項目,發現好多團隊都是幾個年輕人,拿個商業計劃書,其他啥都沒有,商業計劃書寫得都有問題,就想通過ICO圈錢。現在讓杜均煩惱的是,每天都有人來問他是不是投資了某個項目,項目的名稱他基本都沒聽過。
「越深入了解,越讓我倒吸一口涼氣。」朱波在朋友圈感嘆,「我相信用不了一年時間ICO這個巨大的泡沫一定會破,因為今天在進行ICO發行的大量公司,絕大部分項目和公司都是被當前主流投資人不看好的項目,而那些不良的ICO發行平台完全不顧項目和公司質量,瘋狂收取發行傭金。曾記得幾年前的P2P和股權眾籌泡沫,讓多少個體投資人血本無歸。而這波比特幣的狂漲和ICO的泛濫,真的讓我感受到2015、2016年的股災將在ICO和比特幣上重演。」
股權眾籌泡沫的破裂,給朱波的印象特別深。2014年、2015年期間,股權眾籌也風靡一時,但是後來大部分都倒閉了。「這是因為這種融資方式有硬傷:首先,投資機構不願意把優秀的項目拿出來眾籌,因為希望更多投入獲得更高回報;其次,好的項目自己也不願意眾籌,因為不願意股權太過分散。」朱波向網易科技分析,並補充說,「現在的ICO和當年的股權眾籌很像。」
實實在在的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