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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直租業務和融資租賃的關系

發布時間: 2021-05-25 13:21:57

『壹』 直接融資租賃與間接融資租賃有哪些區別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區別主要在於融資過程中資金的需求者與資金的供給者是否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
其次,是鑒豐金融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間接融資方式中,商業銀行是核心中介機構;在直接融資方式中,以證券公司為核心。
第三,是風險不同:間接融資比直接融資的風險小;而且間接融資的成本低、流動性好。

『貳』 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是直租方式還是售後回租方式好做

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直租方式和售後回租方式,都同樣好做。1、直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賃,指融資租賃公司按照用戶的購車需求,向用戶指定的經銷商購買車輛,並出租給用戶或企業的業務。
說白了就是租賃公司出錢,幫客戶購買了客戶看上的車,再租給客戶,車輛的所有權是融資租賃公司的,而使用權是客戶的。
直租就是「購進租出」。融資租賃公司買了車輛,上融資租賃公司的牌,再租給客戶使用。
2、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是指出售人與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模式。主要的特徵是,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賣方,客戶作為買方,把車作為標的物,進行買賣及所有權的轉移。同時,融資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客戶或企業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簡單地說,就是客戶買了一輛車,把車抵押給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資金,同時租賃公司又把車租給客戶使用,收取租金。客戶保留了車輛的使用權。
汽車售後回租就是融資租賃公司給客戶融資,車上客戶的牌,租賃期間把車抵押給融資租賃公司,租賃期滿收回所有權。
售後回租的好處在於承租人在保留車輛使用權的情況下也獲得了所需的資金,同時為出租人提供了良好的投資機會。
售後回租與直租大的區別在於所有權的歸屬,相對於直租的所有權是掛在租賃公司的名下,售後回租車輛的所有權寫的是客戶,更迎合客戶心理,只是在租賃期間,客戶為獲取資金,做了車輛所有權的轉移,租賃期滿,又收回了對車輛所有權。因此在融資租賃興起時,售後回租成為了融資租賃公司的主推業務。
如今隨著消費觀念的改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直租方案,同時得益於低門檻、高便利性直租產品的不斷創新與升級,直租方式逐漸成為汽車消費領域的一種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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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股東要求:
1、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的成立時間不得少於一年;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3、近1年年末凈資產率不低於30%;
4、可用於長期投資的凈資產規模大於本次投資額;
5、外國投資者的公司董事必須為外籍人士。
設立前海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要點:
1、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注冊資本為認繳貨幣資本;(目前政策傾向於扶持注冊1億人民幣以上的融資租賃公司);
2、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融資租賃業從業經驗;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前海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范圍:
1.融資租賃業務;
2.租賃業務;
3.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資產;
4.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5.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6.兼營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商業保理業務(非銀行融資類)。

『叄』 直接融資租賃和融資租賃是一樣的嗎

簡單地說,融資租賃指的是,一些企業急需資金買設備,但因為無合適抵押,無法從銀行貸款或其他渠道融資;租賃公司這時出手相助,出錢將設備買下來,然後租給企業,設備相當於一種抵押;企業分期將租金付給租賃公司,幾年之後,租賃公司將設備折價賣給企業。
融資租賃最常用的兩種交易模式,一種是廠商直租,另一種是售後回租。
所以,直接融資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形式。

『肆』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區別請舉例說一下

『伍』 融資租賃直租和回租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直租和回租的區別為:車輛的所有權不同、買賣雙方不同、門檻不同。

一、車輛的所有權不同

1、直租:融資租賃公司購買車輛,車輛懸掛在融資租賃公司的名義下。

2、回租:客戶為買方,把汽車抵押給了融資租賃公司,得到了資金。

二、方式不同

1、直租:融資租賃公司把車輛出租給消費者,租賃期結束後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回租:融資租賃公司把汽車租給了顧客並收取租金。顧客保留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門檻不同

1、直租:直租的門檻低,對信用和資質的要求低,許多被銀行等金融機構拒絕的消費者可以通過租金和購買來成功地處理。

2、回租:回租的門檻高,對信用和資質的要求高,融資租賃公司要根據顧客的實際情況選擇出租。

『陸』 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前者是放款單位,後者則是借款單位。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是被國家下發的相關條例給限制住了,目的是為了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二、產業劃分不同:

國家統計局下發《三次產業劃分規定》顯示,金融租賃屬於第三產業—J門:金融業—7120大類:金融租賃。融資租賃被劃分為第三產業—L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310大類:機械設備租賃。

三、監管機構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受銀監會批准以及監管,並且只有金融租賃公司才可以冠有「金融」二字,因此成立難度很大,要求很高。成立難度相對來說小一些,對法人股東的要求也相對小一些。但是融資租賃也屬於類金融企業,現在國家在大力整頓金融市場,融資租賃注冊要求也很嚴格了。

四、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五、適用范圍不同:

融資租賃更適合中小企業融資。介於融資租賃擁有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金融租賃是以融物代替融資並且將融資與融物緊密相連的一種信用形式,所以金融租賃方式大多適用於於大型成套設備的租賃。

(6)直租業務和融資租賃的關系擴展閱讀:

功能介紹

1.融資功能 融資租賃從其本質上看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它是為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產生的。需要添置設備的企業只須付少量資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設備進行生產,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一筆中長期貸款。

2.促銷功能 融資租賃可以用「以租代銷」的形式,為生產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一可避免生產企業存貨太多,導致流通環節的不暢通,有利於社會總資金的加速周轉和國家整體效益的提高;二可擴大產品銷路,加強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投資功能 租賃業務也是一種投資行為。租賃公司對租賃項目具有選擇權,可以挑選一些風險較小、收益較高以及國家產業傾斜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同時一些擁有閑散資金、閑散設備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使其資產增值。而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投資手段,使資金既有專用性,又改善了企業的資產質量,使中小企業實現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

4.資產管理功能 融資租賃將資金運動與實物運動聯系起來。因為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公司,所以租賃公司有責任對租賃資產進行管理、監督,控制資產流向。

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不斷發展,還可利用設備生產者為設備的承租方提供維修、保養和產品升級換代等特別服務,使其經常能使用上先進的設備,降低使用成本和設備淘汰的風險,尤其是對於售價高、技術性強、無形損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設備有較大好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租賃

『柒』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關系: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

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金融租賃

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二者區別: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
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關系描述:

當前似乎有一種趨勢,融資租賃公司都在強調自己的金融屬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攏。金融租賃公司怕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的不規范經營,影響到社會對自己的不正確看法,總想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異,讓兩類租賃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漸行漸遠。
資料來源:http://www.cnnsr.com.cn/jtym/swk/20140804/20140804055143993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