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擔保公司的經營范圍能否加上融資租賃擔保嗎
當承租人需要做融資租賃項目,你為他們支付租金提供信用擔保屬於本職工作。你要用融資租賃的做法來達到擔保的目的時,首先要取得融資租賃經營資質後才可經營。
⑵ 融資租賃公司需要的是擔保還是抵押
融資租賃公司需要不僅有擔保還有抵押,此兩種方式在於擔保的利率較高,而抵押的利率較低。此兩種方式,各有所長,在借款人無抵押物的情況下採用擔保能較快得到資金支持。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融資租賃經中國銀行業監管管理委員會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和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主管部門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
⑶ 在融資租賃業務中,擔保余值和未擔保余值有何區別
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加上與承租人出租人均無關,但在財務上有能力擔保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其中,資產余值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為了促使承租人謹慎地使用租賃資產,盡量減少出租人自身的風險和損失,租賃協議有時要求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的余值進行擔保,此時的擔保余值是針對承租人而言的。除此以外,擔保人還可能是與承租人和出租人均無關,但在財務上有能力擔保的第三方,如擔保公司。未擔保余值:租賃資產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以後的資產余值。 對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計算應提折舊總額時,如果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不考慮殘值。
⑷ 最低租賃付款額為什麼要加擔保額,還加好幾個,如果最後歸還設備不是不用付設備余額
擔保余值一般只有在融資租賃時需要計入最低租賃付款額,經營租賃只需將租金在租賃期限內分攤。
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融資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上的所有風險和收益幾乎都轉移到承租人身上,而且大多數情況在融資租賃結束時資產所有權將轉移給承租人,所以在初始入賬時是視同購買固定資產的,將擔保余值計入最低付款額折現到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能比較公允地反映公司所使用的資產價值,准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業績。(這一點是最主要的)
另一方面如果資產在融資租賃期結束時的預計凈殘值很低,按照或有負債的確認規則,負債很有可能發生,也應將擔保余值計入最低租賃付款額。
租賃期屆滿時,應該將租賃負債減計到擔保余值,最後歸還設備時,如果設備公允價值等於或高於擔保余值就可以直接將已確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凈值沖減至零;如果設備公允價值低於擔保余值,還要賠償出租人損失。
目前國內的會計書籍對擔保余值還處在研究階段,我也還不知道怎樣對擔保余值進行會計處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理解。
⑸ 融資租賃是否必須提供擔保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租賃》對租賃的分類,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即全部風險與報酬都由出租人轉移到了承租人,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均為經營租賃。 1. 融資租賃是一項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並且至少由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的自成一類的三邊交易。這三方當事人相互關聯,兩個合同相互制約。 2. 擬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自行選定,出租人只負責按用戶的要求,給予融資便利,購買設備,不負擔設備缺陷、延遲交貨等責任和設備維護的義務;承租人也不得以此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 3. 全額清償,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內只將設備出租給一個特定的用戶,出租人從該用戶收取的租金總額應等於該項租賃交易的全部投資及利潤,或根據出租人所在國關於融資租賃的標准,等於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如80%。換而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該項交易的投資。 4. 對於承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屬於資產負債表內的科目,租奚璞贛υ誄凶餿說淖什?負債表中反映,因此是由承租人對設備計提折舊的?I璞傅謀O鍘⒈Q?、維護等費用及過時風險均由承租人負擔? 5. 設備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設備的使用權在經濟上屬於承租人。 6. 基本租期結束時,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 7. 不可解約性。對於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於出租人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產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提高租金。總之,在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無權中止合同。
⑹ 融資租賃和融資擔保有啥區別
區別:融資租賃,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租賃期滿後所有權會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轉讓給承租人。融資擔保,租賃物的所有權一直歸承租人。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受益人融資提供的本息償還擔保。融資方式包括:借款、發行有價證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等。
內涵:金融性與中介性的雙重屬性
特徵:金融性、多樣性、履約責任剛性、責任比例分擔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作為第三方保證人為債務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合同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在其業務性質上,融資擔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雙重屬性,屬於一種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
它通過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為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方雙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以此促進雙方交易的完成。在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過程中,信用擔保機構要完成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對資金需求方的信用評估;另一方面是向資金供給方提供自身資信證明,取得其對自身信用保證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認可。
⑺ 融資租賃那個租賃保證金怎麼處理的 謝謝
在租賃或轉租時,除租金照付外,一次總付的金額稱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應視為是某種形式的承租人預付款,是其自行承擔該融資租賃項目中的風險的基金。租賃保證金一般按資本支付對待;有時要征資本利得稅或所得稅,或二者都征。
1、如果是設備出租單位,收到租賃單位設備保證金做;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XX單位保證金;
2、如果是設備租入單位,支付租賃設備保證金做;
借:其他應收款-XX單位設備租賃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因為融資租賃業務中,保證金通常在正常還款結束後返還給承租人或抵扣最後幾期租金。所以應計入長期應收款。
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支付給出租人的」保證金「,在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自己的債務之後,雙方融資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後,承租人有權,要求返還」保證金「或乾脆折抵為欠付的租金。

(7)融資租賃加上擔保擴展閱讀:
1、融資租賃每期租金的多少,取決於以下幾項因素:
(1)設備原價及預計殘值,包括設備買價、運輸費、安裝調試費、保險費等,以及該設備租賃期滿後,出售可得的市價。
(2)利息,指租賃公司為承租企業購置設備墊付資金所應支付的利息。
(3)租賃手續費,指租賃公司承辦租賃設備所發生的業務費用和必要的利潤。
2、租金的支付有以下幾種分類方式:
(1)按支付間隔期的長短,分為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等方式。
(2)按在期初和期末支付,分為先付租金和後付租金兩種。
(3)按每次支付額,分為等額支付和不等額支付兩種。實務中,承租企業與租賃公司商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大多為後付等額年金。
⑻ 融資租賃需要擔保嗎
印刷機械租賃專題講座1、1 作者:沙泉 印刷企業如果從銀行貸款,一般都需要擔保或者抵押,銀行的目的是除了有債權以外還想控制可以變現的物權降低貸款風險。融資租賃交易中租賃公司本身把握著債權和物權,而且還有權直接處置租賃物件,應該不需要再擔保(目前只有少數幾家租賃公司可以做到)。但是,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對於租賃公司,如果租賃公司不是印刷機械設備生產廠商為股東的話,他們對租賃物件的處置又沒有把握時,如果要做這個項目,此時租賃公司處於一個轉貸銀行的角色,他們當然要擔保。如果供貨廠商能提供回購擔保,解決租賃公司的憂慮,印刷企業就不需要擔保。 對於印刷企業,如果企業帳務清楚,業績表現好,租賃公司有可能不要擔保。如果企業盈利能力沒有第三方證明(銀行對帳單),僅憑個人小本記帳不能說明問題,租賃公司仍需要擔保。這說明一個企業規范化經營非常重要。企業不願意把現金入帳有很大一個原因就是為了逃稅,而融資租賃恰恰可以幫助你合法避稅。但是如果沒有前期的現金入帳就沒有後期的通過租賃合理避稅。 成功的案例顯示不需要擔保的企業大於需要擔保的企業,主要原因就是素質不高的企業租賃公司一般都不願意介入。中小企業要想解決融資瓶頸問題規范化經營必不可少。 什麼樣的擔保租賃公司能接受呢?首先一個原則就是租賃公司認可,具有擔保能力的企業提供的擔保;其次是企業可以變現的固定資產抵押;三是企業業主的個人財產擔保。 擔保分為有限擔保和無限擔保。有限責任企業提供的擔保為有限擔保,個人資產提供的擔保為無限責任(一旦出現問題傾家盪產)。對於資信不夠的印刷企業可能需要混合擔保,既:有限責任加無限責任擔保。隨著新《破產法》出台,自然人也可以破產的規定一旦出台無限責任的擔保可能也會被取消。 擔保有:部分權益擔保、不可撤消擔保、可轉移擔保等多種形式,租賃公司只接受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擔保。
⑼ 融資租賃可否採取擔保模式,法律依據是什麼
融資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符合合同法的法規。
數額大的融資租賃可以採取擔保模式。但如果要求對方提供擔保,肯定會影響市場銷售,建議在設備租賃合同中設有一條款: 承租方若不按時支付各期款,拖欠若干期後,租賃房則有權收回融資租賃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