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權益法和金融資產轉成本法投出成本小於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的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嗎
非同一控制下的長期股權投資,從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所有的會計書上,都是舉出控制點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比例是大於被投資單位的公允價值的,且形成商譽。如果在出售一定比例,需要調整為權益法核算時,如果在控制點時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剩餘比例的價值,是低於被投資單位按比例計量的公允價值時,是需要調增長期股權投資投資額的,那麼貸方需要調整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企業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確認為商譽。視企業合並方式的不同,控股合並的情況下,該差額是指在合並財務報表中應予列示的商譽,即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與購買日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吸收合並的情況下,該差額是購買方在其賬簿及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商譽。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並在此基礎上比較該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確定是否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原持有的投資不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在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投資和追加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之間的差額:①屬於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②屬於原取得投資時因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之間的差額——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再次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於原持股比例的部分:①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於原取得投資時至新增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於新增投資,當期期初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 ②屬於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 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的同時, 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貳』 如果對價的一部分並非直接針對該金融工具
我是開發的
如果對價
『叄』 會計中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是什麼意思
1、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萬
2、借:銀行存款 110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0萬
投資收益 20萬
借:投資收益 10萬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萬
我估計你不懂得是,出售時交易性金融資產變動損益 和 投資收益 之間的關系。。。
准則的原話記不清了,大體意思是: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時,收到的對價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同時,將以前累計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結轉至投資收益。
如果你還沒懂,追問。
『肆』 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的部分為什麼確認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暫時性差異的原因是《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核算所得稅。即通過比較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負債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確定的賬面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對於兩者之間的差異分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可能會存在差異的情況有:
(1)固定資產,會計與稅法的處理的差異主要來自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資產的減值准備的提取。
(2)無形資產,會計與稅法處理的差異主要來自於攤銷的年限、計提無形資產減值准備以及內部開發的無形資產。
(3)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與稅法上處理的差異主要來自於公允價值的計算且其變動金額計入當期損益。會計上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算,稅法上不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產生了會計與稅法計算基礎的不同。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原理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相同,但注意其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資本公積的。
(5)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與稅法處理的差異主要來自於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方確認的投資收益,同時投資方的稅率大於被投資方的稅率。
(6)投資性房地產,對於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其期末賬面價值為公允價值,而如果稅法規定不認可該項資產在持有期間因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利得或者損失,則計稅基礎應以取得時支付的歷史成本為基礎計算確定,從而會造成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
(7)其他計提減值准備的資產,主要包括存貨跌價准備、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等。
『伍』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變動金額為什麼要記入借方
因為要將這一部分的損益結轉到投資收益中去。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了,相應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要結平。
『陸』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是什麼意思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
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二、金融資產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賺取差價,必須有公允價)。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6)金融資產對價低於公允價值的部分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
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柒』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萬
2、借:銀行存款 110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0萬
投資收益 20萬
借:投資收益 10萬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萬
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時,收到的對價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同時,將以前累計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結轉至投資收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因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7)金融資產對價低於公允價值的部分擴展閱讀:
一、採用評估模型確定公允價值的條件
IAS39使用指南提出了採用評估模型確定公允價值的條件:
(1)使用該方法的目的是建立計量日的可能交易價格,該價格為一般商業考慮下的正常交易價格;
(2)價值評估方法盡量加入市場參與者在定價時考慮的所有因素;
(3)盡量定期使用可觀察的同一商品現時市場價格或可觀察市場信息,測試並校正該評價方法的有效性。除了考慮這三個條件外,還應該考慮資料輸入的使用、可觀察的市場信息和其他可能影響金融商品公允價值的不可觀察因素。
例如,債券商品評估的可觀察的市場信息,即計量日的市場基準利率,可採用銀行間的同業拆借利率,不可觀察因素為信用風險貼水等。評估結果最好使用實際交易價格進行校正,同時調整信用風險貼水,以便評估模型在開始時就能夠產生「交易價格」。
二、三個條件確定合理的公允價值
(1)信息公開,雙方對於交易對象所了解的信息是對稱的;
(2)雙方自願,若沒有相反的證據表明所進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處於非自願的,市場交易價格即為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3)對資產或負債進行公平交易。
公允價值既可以是基於事實性交易的真實市價,也可以是基於假設性交易的虛擬價格。
『捌』 什麼叫"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fair value)亦稱公允市價、公允價格。熟悉情況的買賣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所確定的價格,或無關聯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一項資產可以被買賣的成交價格。在購買法下,購買企業對合並業務的記錄需要運用公允價值的信息。公允價值的確定,需要依靠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在實務中,通常由資產評估機構對被並企業的凈資產進行評估。
被並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可確定如下:(1)有價證券按當時的可變現凈值確定(見「可變現凈值」);(2)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按將來可望收取的數額,以當時的實際利率折現的價值,減去估計的壞賬損失及催收成本確定;(3)完工產品和商品存貨,按估計售價減去變現費用和合理的利潤後的余額確定;(4)在產品存貨,按估計的完工後產品售價減去至完工時尚需發生的成本、變現費用以及合理的利潤後的余額確定;(5)原材料按現行重置成本確定;(6)固定資產應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對尚可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同類生產能力的固定資產的現行重置成本計價,除非預計將來使用這些資產會對購買企業產生較低的價值;對於將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時間(但未使用)後再出售的固定資產,可按可變現凈值計價;對於暫使用一段時間、然後出售的固定資產,在確認將來使用期的折舊後,按可變現凈值計價;(7)對專利權、商標權、租賃權、土地使用權等可辨認無形資產按評估價值計價,商譽按購買企業的投資成本與所確認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定;(8)其他資產,如自然資源、不能上市交易的長期投資按評估價值確定;(9)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長期借款等負債,按未來需支付數額採用當時利率折現所得的金額確定;(10)或有事項和約定義務,如不利的租賃協議所引起的付款、合同對企業的約束以及行將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費用等,都應加以充分的估計,並按預計支付的數額以當時的實際利率折現的現值計價。
只要某項可辨認資產和負債是被並企業的,都需對其確定公允價值,如企業的研究開發成本、行動計劃成本、開發某配方成本等等。
確定被並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的意義(1)作為被並企業的親駐的底價,形成確定產權交易雙方成效價的基礎;(2)凈資產公允價值與凈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即為被並企業凈資產的升值或貶值部分;購買企業投資成本與被並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為商譽或負商譽(見「商譽和負商譽」);在完全權益法下對上述差額必須在資產受益期內予以攤銷,故公允價值是確定商譽價值的重要依據之一(見「權益法」)。雖然在權益結合法下按賬面價值入賬,但公允價值對其仍有特殊意義,即公允價值仍然作為確定換取凈資產應付的股份數的依據,以使交易更加合理。
新會計准則中公允價值的計量及其影響:
1、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計量及其影響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中規范的投資性房地產,是指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企業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建築物、已出租或持有並准備增值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等。該准則為企業的投資性房地產提供了成本模式與公允價值模式兩種可選擇的計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資性房地產比照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准則計提折舊或攤銷,並在期末進行減值測試,計提相應的減值准備;在有確鑿證據表明其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企業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折舊、減值或土地使用權攤銷價值直接反映在公允價值變動中,並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利潤產生影響,而不再單獨計提。受此影響,在目前房地產價格處於持續上漲的背景下,擁有用於出租的建築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權的商業、房地產類企業,會受到利好的影響。但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擁有的待出售房屋建築物,是作為企業的存貨核算的,其計價基礎仍採用成本模式,並不受公允價值升值的影響。該類企業即使為了適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而將其持有的房屋建築物改售為租,在准則實施的第一年,其公允價值超過賬面成本的部分也只能調整期初的股東權益,而不會影響當年的利潤。所以,預計2007年房地產行業會因新會計准則的變化而出現大面積業績上升的說法,是沒有理論依據的。當然,如果2007年期間或之後,房地產行情仍保持大牛市的話,因新會計准則給該行業帶來的利好還會逐漸顯露出來。
2、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及其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例如企業為充分利用閑置資金、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再如,企業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等。此外,企業可以基於風險管理需要或為消除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會計確認和計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況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計量。這些被列為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其報告價值即為市場價值,且其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這也意味著,如果企業能夠較好地把握市場行情和動向,其業績即會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業的投資策略與市場行情相左,其當期利潤就會因此受損。所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可以被認為是一把"雙刃劍",與老准則採用"只報憂不報喜",從而使金融工具報告價值經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
3、其他業務的公允價值計量及其影響
據不完全統計,在新會計准則體系中,目前已頒布的38個具體准則中至少有17個不同程度地運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對企業影響較大的事項除前文分析過的兩項外,還有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等交易或事項。新會計准則之所以對這些交易或事項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主要是出於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例如,對於企業間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換出和換入的資產,實質上是確認企業非貨幣性資產的"售出"與"購入 ","售出"資產的公允價與賬面價之差即為企業實現的收益。而同類業務在老會計准則下只能按賬面成本計價,不能將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確認為企業損益;類似地,如果企業在債務重組中用以清償債務的非貨幣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價值,則高出的部分連同獲得的債務豁免,可以增加當期利潤;在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體現在企業當期損益中。這些交易事項中對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採用,克服了因採用成本計價模式而對企業資產價值的低估的缺陷,從而可以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及經營業績。
新會計准則「公允價值」的審視 按照「公允價值」記錄被合並方公司資產負債,將給並購整合的參與者帶來稅收遞延的好處,合並中產生的「商譽」處理,新准則給予了企業更大的靈活度。這與國際慣例接軌,對並購活躍的行業結構性利好。
新舊會計准則交替,在資本市場中最為關注的,可能就是「公允價值」概念了,這也是新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接軌的最大變化,而它影響的深度與廣度目前還難以預測得很具體。
不過,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公允價值」隻影響會計信息,不影響公司實際運營,從DCF 估值看,對公司價值的影響有限。另外,《新會計准則第3 號—投資性房地產》明確,其規范的投資性房產的范圍是:「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2. 持有並准備增值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3. 已出租的建築物」,所以,房地產公司、商業零售公司受到新准則變化的影響很小,它們的物業絕大部分不適用這項准則,「價值重估」在這兩個行業尤其是零售行業中,更大程度上體現的是「可變現凈值」概念,其激發應更多地歸功於並購,而不是會計准則變化。
「公允價值」對會計信息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項新准則中--《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會計准則第20 號—企業合並》。非同一控制人之下的企業合並,經營主體發生重大變化,對被並購方資產負債的記錄,以「公允價值」體現,不影響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所得稅方面,也沒有處理上的很大爭議,因為在並購交易的過程中,實現「當期收益」的可能性不大,即使實現,其金額也有限。企業合並中,「公允價值」是必須採用的方法,主並方公司支付的並購溢價,分配為兩部分:1)資產負債按照「公允價值」入賬,2)支付對價超過「公允價值」的部分,記錄為「商譽」,因而合理預見,主並方公司未來資產折舊的基數,將超過合並各方企業的簡單加總,因而產生所得稅遞延的效果,這是產業整合的結構性利好。
新准則在企業合並中的變化,還體現在:1)不記錄「負商譽」(或稱「合並價差」),支付對價低於「公允價值」的部分,增加「當期收益」,這種情況雖然少有發生,但也足夠引起重視:以往,企業處置資產或股權,才帶來非經常性收益;以後,非同一控制人之下的企業合並,也可能給主並方帶來當期收益;2)「商譽」不再逐年攤銷,而是每年做減值測試,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以後年度不能轉回。這樣的規定,其實給了企業很大的靈活性:如果注重當期收益指標,可以不做處理;如果注重現金流,可以加速減值以獲取所得稅遞延。
但是,以「公允價值」記錄「投資性房地產」,卻有很大的爭議,會計准則的實施細則和稅法不做相應規定的時下,無法准確預測公司的反應,因為「公允價值」對於公司而言,有選擇還是不選擇的自由。以往,「投資性房地產」基本已取得成本或建造成本入賬,每年提取折舊,因而其帳面凈值顯著低於公允價值,企業一旦改變記錄方式,對於當期利潤將產生巨大影響,但是,這部分利潤的所得稅納稅義務如何處置呢?以下方式可以探討:
1. 所得稅納稅義務在當期。估計一般的企業不會選擇採用這種方法,除非大股東想增發或套現,以拉高股價為主要目標。
2. 所得稅納稅義務產生在物業出售時,這符合國際慣例,但中國的稅務制度很難支持。企業選擇「公允價值」記賬,不產生當期納稅義務,以後年度的減值,卻減少當期收益,有避稅之利, 如果稅法的配套如此約定,企業選擇「公允價值」的積極性會很高。
3. 允許企業在幾年內分攤。但企業的行為不一樣,很難配比,另外,投資性房產交易時,還產生土地增值稅等其它稅費,企業很難提前估計,後續年度的可比性將受影響,但企業選用新准則的積極性會比較高。從股東價值角度看,企業最好的方式是盡量取得稅務遞延好處,減少現金流出,那些不顧及長期營運價值而以炒作的態度調控會計信息的公司,反而應該引起投資人警惕。
『玖』 如果對價的一部分並非直接針對該金融工具
比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就不是以實際交易價格確認金融負債,而是通過估值技術將負債部分和權益部分拆分,也就是說對價的一部分對應的是權益部分的,一部分對應的是負債部分。
『拾』 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我付出的對價大於取得的資產時計入什麼是借投資收益還是
網友很積極,大年初六還在看會計。。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按公允價值入賬的。。。不存在 你問的這個問題。如果你真遇到這個問題,能否把題目放上來我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