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理融資業務風險有何控制措施
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特別對保理融資業務的業務流程進行了規范,對融資產品、客戶准入、合作機構准入、業務審查、專戶管理、融資比例和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著重對單保理融資提出審慎管理要求,即在審核基礎交易基礎上,比照流動資金貸款對賣方或買方進行授信全流程管理。同時要求銀行嚴格審核基礎交易的真實性,合理評估借款人或借款人交易對手風險,做實風險評價。
保理融資業務風險控制措施:
(一)迅速轉變觀念,正確認識保理業務
轉變觀念、正確認識保理業務是促進國內保理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國內保理業務與一般流動資金貸款不同,具有典型的跟單貿易性、自償性特點,第一還款來源明確。其本質上是應收賬款轉讓業務,原則上無需其他抵質押擔保,抵質押擔保只是增加了風險緩釋的措施和手段。因此,對客戶的嚴格准入把關是風險防範的首要關口,貿易真實性審查和回款管理是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
商業銀行應充分認識保理業務的本質和特點,嚴禁套用一般流動資金貸款開展保理業務。開展保理業務時,在客戶准入環節必須嚴格依照規定對買、賣雙方進行盡職調查,充分評估保理產品的適用性。不得通過增加抵質押擔保等方式放鬆對保理業務准入管理,並重點把控貿易真實性審核、應收賬款受讓、回收等關鍵環節,有效防範業務風險。
(二)審慎選擇保理客戶,嚴控高風險領域客戶
審慎開展小企業、民營企業客戶保理業務。謹慎選擇貿易類客戶,嚴控鋼貿等敏感性行業保理業務。逐步壓縮鋼貿等敏感性行業客戶業務,審慎選擇煤炭、有色金屬貿易等市場風險較大客戶,謹慎選擇買賣雙方均為貿易類客戶。堅決不介入盲目擴張、民間融資、涉訴、實際控制人有道德風險的企業。
(三)加快調整隱蔽保理,嚴格執行核准規定
審慎對待隱蔽保理業務新增,持續提升非隱蔽保理流貸替代率水平。對現有存量隱蔽保理業務應加強排查,逐一進行梳理,抓緊解決風險問題。著重做好貿易真實性的盡職調查,留存增值稅發票等單據的原件,取得買方對《賬號變更通知書》的確認回執。隱蔽保理業務出現回款異常時,最好立即轉為公開保理。
(四)重點加強貿易真實性審查,強化操作性風險管理
1.嚴格遵照保理制度規定的流程辦理業務,強化合規意識,並根據轄內市場特點、人員情況,規范細化各環節、各節點操作。重點加強對經辦行業務執行過程的監控,加大檢查和監督力度,及時糾正不合規操作、化解風險隱患。
2.加強貿易真實性審核。制定核實貿易真實性相關操作要點,明確經辦機構和客戶經理貿易真實性審核責任,細化保理管理崗審核要點,確保貿易背景真實合法、相關合同單證齊全有效。高度關注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合同、發票真實性問題,應收賬款受讓前在稅務登記系統進行查詢,開票日期一個月後應再次進行查詢,以有效防範發票「先開後廢」現象,同時注意加蓋公章,避免重復融資。運用稅務部門相關系統,有效防範增值稅發票虛假所帶來的信貸風險,提升發票驗證效率;二是規避貿易型企業虛構貿易、虛假做賬問題。對於買賣雙方均為貿易型企業的應該謹慎對待。
3.加強回款管理。針對間接還款,應設定系統自動預警,及時有效防控風險。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回款管理細則,對經辦行和客戶經理進行保理回款的管理和考核,並指定專人對所轄地區保理業務回款情況進行經常性監控,一旦發現客戶出現間接回款情況,應立即採取相關措施(如提前回收貸款、增加有效擔保方式等)來控制風險。
4.加強池保理管理。一是系統內錄入的應收賬款到期日必須和實際應收賬款到期日嚴格保持一致;二是在池保理業務發生溢支後,應立即要求客戶及時補充新的應收賬款或清償溢支金額;三是合同到期後,不允許進行新的應收賬款受讓。遇合同到期前受讓應收賬款的,到期應進行應收賬款催收,及時結清保理預付款。
(五)做實貸後管理,規范檔案管理
1.根據國內保理業務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貸後管理,實時關注買賣雙方的信息。深入了解買賣雙方的結算**慣及資金安排,持續跟蹤了解買賣方生產經營情況,特別是買方客戶資信情況。
2.對交易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特別是保理專戶回款異常等情況增加敏感性,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防範、及時處理。
3.統一管理標准和要求,規范檔案管理。做到檔案資料分裝整齊、目錄清晰、內容完整、編號一致,以便於及時查找信息,做好相關風險的防範和應對。
(六)建立保理專營團隊,加強業務培訓
高素質的保理業務專業人員是保理業務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國內保理業務余額超過30億元的一級分行應配置保理業務團隊,國內保理業務余額超過10億元的二級機構應設立保理業務團隊,建立完整獨立的前中後台管理流程。
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細化保理業務操作崗與客戶經理崗職責分離的相關規范,將風險和內控管理要求真正落到實處。具體包括盡職調查與系統操作分離、貸後管理與客戶維護分離、保理操作人員與客戶經理間的信息及時傳遞等。
㈡ 再保理業務和保理業務有什麼區別
再保理業務和保理業務的區別:
保理業務是指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與保理商之間存在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該契約,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中的至少兩項。
再保理業務相當於二次保理業務,即賣方將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或銀行,保理商或銀行將該應收賬款再次轉讓給其他保理商或銀行,比如國際雙保理業務就是一種再保理。
在實際的運用中,保理業務有多種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為: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㈢ 在敘做保理融資業務,需要提供不動產等有形資產作為擔保嗎
這方面沒有必要,也沒有這種要求,提供自己的相關身份證件就可以。
如果要求出事不動產證明,那隻能說明他們的制度有瑕疵,這個可以慎重考慮一下。
㈣ 企業的買方保理業務和賣方保理融資業務有什麼區別
買方保理業務和賣方保理業務的區別在於發起保理的主體是買方還是賣方
㈤ 銀行的「再保理業務」是什麼意思和保理業務有什麼區別
一、契約關系不同:
保理業務是指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與保理商之間存在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該契約,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務人)。
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中的至少兩項。
二、業務不同:
保理業務相當於二次保理業務,即賣方將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或銀行,保理商或銀行將該應收賬款再次轉讓給其他保理商或銀行,比如國際雙保理業務就是一種再保理。
在實際的運用中,保理業務有多種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為: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三、流程不同
國際保理業務流程:
案例:國際保理業務流程本身並不復雜,下面以國際保理中最常用的雙保理為例,對國際保理的業務流程進行介紹。
出口商為中國某壓力鍋生產商A公司,進口商為法國某大型超市B公司。
A公司經與B公司協商,欲採用賒銷(OA,90天)方式進行貿易。
A公司與國內某銀行(為FCI成員)聯系,向其提出辦理國際保理業務的申請,向該銀行提供與此筆賒銷交易相關的背景資料(貿易合同)。

(5)再保理融資業務擴展閱讀:
業務類型
國內保理業務通俗點講也叫應收賬款融資,就是公司將您的應收款項在通過銀行的審核後,轉讓給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根據不同的類型具體可分為買斷型保理業務和回購型保理業務。
保理業務銀行的審核點主要在對債務人(就是欠公司錢的公司)的還款能力進行審核。
國外保理業務主要是根據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而設計出的金融產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讓進出口企業提前獲取資金。具體產品有打包貸款,發票貼現等。
㈥ 保理融資遵循哪些原則
商業保理作為一種金融服務,其產品設計即是為客戶提供保理服務的解決方案。該金融服務方案不僅要滿足客戶的金融需求,還需要滿足內部的風險管理、操作、合規、財務等方面的要求,是一項綜合性、創造性的工作。在實踐中,客戶的情況和需求千差萬別,標準的保理產品可能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供應鏈金融工具種類繁多,不同的工具適合不同的客戶需求,也需要進行區分和組合應用。同時,保理業務是基於真實交易項下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開展的,在產品設計中如何進行風險的把控也至關重要。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保理產品設計的原則。
1.應收賬款有效轉讓是前提
應收賬款的有效轉讓包括以下幾個含義:
①應收賬款必須已經形成,且無法律瑕疵;
②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收賬款的轉讓必須有效通知債務人;
③保理商須對應收賬款對應的回款資金流進行控制,例如確認買方知悉付款賬戶變更為保理商賬戶;
④對特定債務人在保理服務期間內的應收賬款應全部轉讓,使保理商取得「唯一債權人」的法律地位,原債權人脫離應收賬款債權債務關系。
在進行保理產品設計時,要考慮應收賬款的形成過程、轉讓過程、回款過程,再考慮供應鏈上各企業的信用、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流向及價值創造過程,從而設計出既滿足客戶需求,又符合內部風險管理規定的保理產品。
2.保理融資的自償性是出發點
希望通過保理業務進行融資的客戶,通常缺少足以作為融資擔保的資產,欠缺獨立的還款能力。而保理融資的自償性可以彌補賣方信用不足的問題。保理融資的自償性,是指保理商以真實貿易所產生的應收賬款為授信依據,通過債權的轉讓而對賣方發放保理預付款,從而加快企業的現金周轉。
信息不對稱使保理商更相信保理融資自償性的技術安排。由於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企業對自身的經營狀況、市場環境、交易對手情況等信息的了解會遠勝過保理商等第三方機構,保理商在面對客戶時,傾向於預先假設道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特別是在面臨信用等級較低的貿易型企業時,保理商更加難以識別其信用風險。由於在貿易過程中,資金流和物流均有其特定的流動規律,保理商利用控制現金流和物流的技術手段可有效降低融資風險。
保理融資的自償性為貿易企業營造了較為有利的融資條件,使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得到顯著的增強,能夠較為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實現普惠金融的理念。在保理產品設計中,時刻牢記保理融資的自償性,可以設計出風險更低、運行更順暢的保理業務方案。
㈦ 保理業務如何記賬
有追索權保理的賬務處理有追索權的保理相當於是將應收賬款質押給了銀行,從而獲取融資。銀行有追索權,因此企業並沒有將相應的風險進行轉移。
轉讓的時候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款項) 財務費用(按辦理保理業務時繳納的手續費)
貸:短期借款 如果企業銷售的這批貨物發生了退回,則記 借:主營業務收入財務費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到期時,如果購貨商能完全支付掉貨款,則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賬款 若到期銀行收不回貨款,由於銀行附有追索權,則企業就有義務償還相應的費用。 借:短期借款貸:銀行存款。

(7)再保理融資業務擴展閱讀:
保理業務是從出口代理交易方式演變而來的,起源於14世紀英國毛紡工業。當時英國毛紡織品是在寄售基礎上委託專業代理商代銷的。這些代理商向國外買主出售商品,同時向出口商擔保買主的商業信用。當時由於交通不便,外貿業務往來活動比較緩慢。
如果在國外沒有可靠的代理人進行協助,任何出口企業很難取得成功。到18世紀,美國的一些代理商逐步以其高度效率和雄厚資金掌握了為擴大其國內市場所需要的代貸管理工作。他們的地位也逐步由以前被委託的代理人身分演變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保理商。
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專門為有關商業企業提供信貸和信用管理服務。經過不斷地發展,現代保理商已能提供一攬子服務,包括向賣方提供買方資信調查,100%貨款商業風險擔保,應收賬款管理和資金融通等。
據介紹,1990年國際保理業務營業額已達到137億美元。不僅發達國家中有保理公司開展國際業務,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東盟、匈牙利等也都有保理公司為其本國進出口貿易提供服務
㈧ 銀行開展保理業務,對於客戶的融資期限是根據什麼來確定的
一般來說都是應收賬款的期限來決定的
一種做法是應收賬款作為標的資產,企業到一定的期限回購,這個就要雙方協商認為企業什麼時候有回購能力。
還一種簡單的,就是看應收賬款到期就作為還款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