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開汽車銷售發票嗎
形成
大約1984年,中國已經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的第5年,計劃經濟的體制並沒有完全改變。盡管有個體經濟的出現,但絕大多數企業還處於「國有」階段,國家的經濟實力還沒走出百廢待興的局面,租賃行業還沒有法律、法規,中國的經濟剛進入第一輪高潮。當時汽車的總體使用情況偏向於極少數的高層領導。局級幹部用的是「上海牌」轎車,部級幹部用的是「紅旗牌」轎車。企業擁有汽車還受到數量和相應級別限制。「貼近客戶,追求卓越,敏於創新,成就安心」的核心價值體系一直為德國大眾汽車租賃所積極倡導,它的長期租賃模式、售後服務業務和替代性出行解決方案以大眾汽車的理念和產品研發能力為依託,關注細節,關注客戶的體驗。那時租賃公司剛成立不久,到底開展那方面的租賃業務也不太明確。此時國家的政策也逐漸開始允許進口汽車。於是租賃公司就涉及汽車融資租賃層面,當時全國只有10家允許進口汽車的企業,其中就有2家是融資租賃公司。
他們依靠各種途徑,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進口汽車後高價、短期「租」給企業。這就是最早期的汽車租賃服務。當然隨著中國汽車金融的發展,出現了"以租代售"、以融資租賃業務為主體的汽車金融模式。
開展模式
汽車融資租賃[1] ,涉及到汽車廠商,銀行,保險公司,加盟商和客戶的多方面緊密合作。形成包括本公司在內的六方金融網路,最終達到六方共贏。客戶提出融資租賃要求,本公司作為金融平台提供客戶指定車輛,同時客戶只需按照合同按月交付租金,既可享用高級汽車服務。
其工作流程:通過與銀行和加盟商的資金融合,向汽車廠商購買客戶指定汽車,加以保險公司配合,滿足客戶的購車需求,並收取租金以回報銀行和加盟商。
而在商戶和客戶可享受的權利方面:
商戶享受的權力
有著豐厚的資源可共享,如龐大的「租車網」注冊會員、開展異地租車業務、額外渠道贏得租車客戶、不必擔心客戶的信譽問題(「車車網」高級會員由本公司提供擔保)、與異地汽車租賃公司建立戰略聯盟關系等。
會員客戶享受的權力
網路租賃客戶的權力:簡單易操作的定租流程、方便實惠的異地租車、高信譽的租賃公司、保險咨詢、高效險後服務、24小時路面救援、「車車網」各類優惠活動
融資租賃客戶的權力:不必交付首付款、公司報賬時不必擔心動產問題、控制強大的現金流、優質維修服務、代繳罰單服務、保險咨詢、高效險後服務、24小時路面救援、「車車網」各類優惠活動
② 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和汽車租賃公司的區別
融資租賃是一種依託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礎之上引入出租服務中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特性,租賃結束後將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的現代營銷方式。
通俗來說,是一種新型的大額分期購車方式。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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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請問普通汽車租賃公司從事汽車融資租賃會有什麼風險違規嗎
融資租賃不是需要有金融機構一起嗎?好像對注冊資金也是有要求的吧!至於你說的普通汽車租賃,得看普通到什麼樣子了,風險總是有,關鍵還是看前期的調查和後期有沒有實力去把控。比如:1、用戶不還款,你能找到人找到車收到錢2、找到的只是車,你要能將收回的車不虧的賣的掉3、用戶只要使用權,所有權在你,也就是說你得承擔車輛行駛中的風險,萬一有個什麼事故,有時候你是需要先墊付資金的哦4、如果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被沒收了,你能撈出來?等等
④ 開辦汽車融資租賃公司都有什麼手續
汽車融資租賃是一種新型的大型分期購車方式。目前汽車行業的中國汽車金融滲透率非常的低,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的汽車金融業的發展空間很大。很多人都從中看到了商機,所以市場上就出現了很多的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接下來,上海譽商小編就來講講注冊汽車融資租賃公司。
首先,我們先來介紹一下汽車融資租賃。
一、汽車融資租賃是什麼:
汽車融資租賃是一種依託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礎之上引入出租服務中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特性,租賃結束後將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的現代營銷方式。
二、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條件:
1.名稱含有「融資租賃」;
2.注冊資本不低於1.7億元;
3.經營期限30年;
4.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5.具有符合條件的境外股東(成立滿18個月的境外公司作為主發起股東。合資融資租賃,中方股東須是成立滿12個月的內資企業);
6.場地使用證明;
7. 不得混業經營。
三、汽車融資租賃注冊申請所需材料:
1.申請書;
2.投資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同、章程;
4.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注冊登記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復印件;
6.董事會成員名單及投資各方董事委派書;
7.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料里、身份證復印件;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場地使用協議書原件和房地產權復印件;
10.其他所需材料。
但是,汽車融資租賃行業也是有風險的,主要有四個方面。
四、汽車融資租賃的風險:
1.法律方面:企業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可能會對企業造成負面法律後果;
2.道德方面:企業為了私利不顧他人權益並對他人造成損失;
3.管理方面:租賃公司本身經營中的信貸風險預測機制不健全或不協調等租賃公司內部管理原因給公司帶來利益損失;
4.市場方面:由於市場的不穩定性使得企業缺乏預見性與市場有較大落差,由企業自身以外的因素構成。
⑤ 抵押在融資租賃公司的車可以合法清收了嗎
如果抵押在公司的車,如果欠款還不上的話,就已經合法簽收。
⑥ 汽車能否上戶在融資租賃公司名下
有些租賃公司是讓承租人購買車輛後做回租的方式解決車輛由承租人上牌的問題。不過不是所有租賃公司都願意這樣做。
主要問題出在國家現行政策上。目前行車證和購車證沒有分開。辦行車證必須要有購車證。所以出現政策無解的問題。在國外購車證可作為產權證明,但與上牌無關。行車證只是車輛可以行走的證明,在產權上沒有法律效力,租賃公司不關心行車證記誰的名字。
⑦ 融資租賃的車輛到底歸誰所有
確定合同的性質是否屬於融資租賃合同是解決該類法律糾紛的前提和基礎。法院往往將車輛所有權的歸屬作為認定融資租賃合同法律關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據。如果法院認為車輛不歸出租人所有,進而認定融資租賃關系不成立,則出租人主張承租人違約解除合同,請求確認車輛歸其所有,或者請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等將失去依據。對此問題,司法實踐中,為了鼓勵交易,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認為在汽車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現車輛登記在承租人名下但實際所有權為出租人的情況時,法院不宜直接做出融資租賃合同法律關系不成立的判定。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機動車所有權人問題的復函》(公交管【2000】98號)以及《關於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復函》(公交管【2000】110號)為解決此問題提供了依據,即確認了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的時間不宜作為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作為車輛的實際所有權人,出租人應該如何證明自己是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中車輛登記單位與實際出資購買人不一致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2000]
執他字第25號),法院可以根據出租人出具的財務憑證、銀行賬冊明細表、繳納養路費和稅費的憑證,證明出租人為實際出資人,獨自對機動車享有、使用、收益和承擔責任。法院不應確定登記名義人為車主,而應當依據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確定車輛的實際所有權人。
⑧ 我公司是營運車輛,想做融資租賃,請問合法嗎
有個融資租賃牌照並且拿到商務部備案,就是合法的。沒有這些東西就是非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