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易性金融資產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
請參考下列例題: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核算
h居民企業2008年4月8日購入居民企業g公司股票8萬股,作為交易性投資。每股成交價格18元,其中1元是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現金股利。同時支付相關交易稅費10萬元。所得款項已通過銀行存款支付,5月8日收到g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未發生變動,2008年企業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需作納稅調整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
當年應作如下帳務處理:
1、購入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36萬元
應收股利
8萬元
投資收益
1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54萬元
2、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8萬元
貸:應收股利
8萬元
3、資產負債表日
(1)遞延所得稅分析: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期初帳面價值為136萬元,期末公允價值未發生變動,帳面價值為136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交易性金金融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即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
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細則規定,投資資產應按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以該案例來說,企業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價款154萬元,其中含應收未收股利對價款8萬元,應作債權處理,不能計入投資資產的計稅成本,該金融資產的計稅成本146萬元(154-8)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帳面價值136萬元小於計稅成本10萬元,該差異屬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與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10×0.25)
(2)、應交所得稅分析
2008年會計利潤為100萬元,交易性金融資產購入時,企業將本該計入資產計稅成本的交易費用10萬元計入了當期損益,應作納稅調整,應納稅所得額為110萬元(100+10),應交所得稅27.5萬元(10×0.25)。
4、利潤表中應確認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27.5-2.5=25萬元。確認所得稅費用的帳務處理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25萬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7.5萬元
❷ 交易性金融資產,其計稅基礎是如何在計稅時稅前扣除的在利潤表中用的什麼科目抵扣的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
問題不是太明確。計稅基礎是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上來說的,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的差異是用來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是購入時的價格,賬面價值則是期末的公允價值。從利潤表的角度上來說,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一個新的單獨的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其出售時按出售價格-原始購入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在未實際出售時,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而導致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調整
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計算所得稅時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本質上沒有多大區別,但實際核算上卻差別較大,這給企業在會計核算的先擇上留有餘地,也給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帶來相關影響。
一、在初始計量上的區別.1、股票。初始計量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交易費用的處理上,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按其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取得時,按其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若包含已宣告但未發放的股利其核算一樣,都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2、債券。則按債券的面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支付的價款中若含已宣告的利息,則借記:「應收利息」,貸記「銀行存款」等,其差額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與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相似。
二、在持有期間的會計核算區別
1、若為股票,在持有期間取得的股利,宣告之日都記為借:應收股利,貸記投資收益。在資產負債表日,若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則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低時則作相反分錄。若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時,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低於帳面價值時,則作相反分錄。
2、若為債券,確定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時,在資產債表日,按票面金融乘票面利率,借記應收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確定為按可借出售金融資產時,則要看該債券是什麼類型的,若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則按票面利率計算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的金額,貸記「投資收益」,差額部分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若為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金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的金融,貸記「投資收益」,其差額部分記入「可供出售金額資產—利息調整」
三、在出售時的區別
若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期帳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其差額記入「投資收益」,同時將在資產負債表日已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部分記到「投資收益」中。若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按實際收到的金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帳面余額,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應計利息、利息調整)」,將該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已記入「資本公積—其他公積」的累計變動額轉出,其差額記入「投資收益」
四,上述不同的核算方法,則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選擇。
在股票投資(短期,僅以交易出售為目的)時,可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在資產負債表日,前者將對企業利潤產生影響,後者不對企業利潤產生影響,這將給企業利潤帶來調整空間。若這部分利潤也徵收企業所得稅,勢必將影響到國家稅收。
❹ 交易性金融資產變動收益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在計稅時,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予考慮,只有在實際處置時,所取得的價款在扣除其歷史成本後才計入處置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2、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歷史成本,企業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因其公允價值變動會產生暫時性差異,只有在實際處置時,該差異才會轉回。即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按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或貸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或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
所以,不能扣除,要交企業所得稅。
一、定義: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除外。
二、納稅人:
1、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2、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使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可,避免重復征稅。
三、征稅對象:
1、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2、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❺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怎麼算
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未來獲得的全部經濟利益是其獲得的全部銀行存款,扣除掉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才是它獲得的凈經濟利益,也即投資收益,而要納稅的是投資收益,所以就相當於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即全部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抵扣掉了一部分應稅經濟利益銀行存款。
❻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所得稅問題
你說的這個情況應當計入遞延所得稅負債總額,但是不應影響所得稅費用。
根據會計准則要求,除了稅法明確規定可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外,企業應當對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但是准則中又規定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和企業合並中獲得的資產負債不應當確認所得稅費用,但是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科目中既包含了計入損益的遞延所得稅也包含了計入權益的遞延所得稅,所以在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總額的時候要把它計進去。
我理解的的意思就是計入損益中的交易形成遞延所得稅影響所得稅費用,因為所得稅費用是根據本年的利潤計算出來的,影響損益的交易必然影響利潤,因此就影響所得稅費用了。計入權益則不影響利潤,所以對所得稅費用不影響。
計算所得稅費用的公式:「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中的遞延所得稅是這樣計算的:
遞延所得稅=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
或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余額)
上面提到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者負債都是不包含企業合並和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的,無論是期初期末還是增加額都不包含,在計算的時候應當把這一塊單獨摳出來。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形成的遞延所得稅需要在相關的資產或負債處置的時候在轉出來。比如在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時候,應當同時結轉相應的資本公積,同時把對應的遞延所得稅也一起結轉出來。
❼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不一樣是如何影響所得稅的
交易性金融資產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對於變動部分,會計上是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嘛,所以就計入了當期會計利潤了嘛,但是稅法上說,你持有期間的變動我不承認,等你實際處置時是多少就是多少,所以就產生會計與稅法的差異了嘛,就要按稅法的要求對計入會計利潤的變動部分進行調整噻。應收賬款主要是壞賬和減值准備,計提壞賬和減值准備都會影響會計利潤的嘛,但是人家稅法說了,你題的壞賬得按我規定的要求來提,不然多提的部分我不承認,你提的減值准備我不認可,等你實際發生了減值的時候我再承認。。。就是這樣的哈,就是因為會計跟稅法的差異,所以產生了遞延所得稅這個東東。
❽ 企業購買基金後企業所得稅怎麼計算
企業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錢能算成本扣除。
❾ 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
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25%或20%、15%)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例題
某企業為居民納稅人,所得稅稅率為25%,2014年度該企業有關經營情況如下:
(1)全年實現產品銷售收入6800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20萬元
(2)全年產品銷售成本3680萬元
(3)全年營業稅金及附加129.9萬元,其中,上繳消費稅81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4.23萬元,消費稅附加14.67萬元
(4)全年產品銷售費用1300萬元(其中廣告宣傳費用1150萬元)
要求:
(1)計算該企業2014年利潤總額
(2)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納稅調整計算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解答:
(1)利潤總額=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萬元
(2)需要調整的項目如下:
1、國債利息收入不交納企業所得稅,所以調減120萬元;
2、廣告宣傳費的扣除限額=6800*15%=1020萬元,小於本期發生額1150,所以調增130萬元,這130萬元可以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3、業務招待費:84*60%=50.4萬元,6800*0.5%=34萬元,因為34<50.4,所以本期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34萬元,應調增84-34=50萬元;
新產品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50%:150*50%=75萬元,應調減75萬元;
綜上,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04.1-120+130+50-75+5+10.8+8=412.9
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412.9*25%=103.225≈103.2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