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杠桿租賃融資模式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主要方面有哪些
杠桿租賃融資模式在操作中需要注意兩方面:第一是稅務結構,一些國 家對於杠桿租賃的使用范圍和稅務扣減有很具體的規定和限制, 並且可能根據情 況有所變化; 第二是合夥制金融租賃公司,只有合夥制結構能夠真正完全獲得融 資租賃中的稅務好處。
⑵ 為什麼說融資租賃10倍杠桿
1、10倍杠桿的說法並不準確,只是一般來講多數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資產規模(放貸規模)相當於自有資本(注冊資本)的10倍左右,但這要和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思路有關,保守的公司有點只有3~5倍,激進的公司有15倍甚至以上;
2、在融資租賃公司,一般的資金運轉模式是先用自有資本放貸,再將應收債權抵押給銀行進行融資,獲取一定比例的貸款(50~100%不等),然後有繼續對外放款和融資,如果銀行抵押貸款的比例是80%,那麼僅這項的杠桿就是1/(1-80%)=5倍,再加上其他一些融資渠道(股東集資或債權或股票),就可以達到10倍的杠桿
⑶ 杠桿租賃融資的模式是怎麼樣的
杠桿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方式,又稱平衡租賃或減租租賃,即由貿易方政府向設備出租者提供減稅及信貸刺激,而使租賃公司以較優惠條件進行設備出租的一種方式。它是目前較為廣泛採用的一種國際租賃方式,是一種利用財務杠桿原理組成的租賃形式。
⑷ 融資租賃的杠桿放大具體什麼情況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條第一點,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是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不得低於風險加權資產的8%。用簡單的話來說,相當於你經營公司中,要求你每100塊錢中至少要有8塊錢是你的本金,等於你用8塊錢撬動了其餘92塊錢的投資,基本相當於10倍左右;
融資租賃公司:根據《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一般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風險資產按企業的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國債和委託租賃資產後的剩餘資產總額確定。
目前國內融資租賃公司基本被劃分成兩種牌照,一種歸商務部監管(主要是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一種歸銀監會監管(主要是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其中,如果申請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名稱包含「金融租賃」,則必須要經過銀監會前置審批(參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也因此,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名稱中基本不包含」金融租賃「,以避免雙重監管。
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的區別,在於銀監會監管下的金融租賃公司是可以參與同業拆借等金融業務的。
⑸ 為什麼要叫「融資租賃」和「融資」有什麼關系
融資租賃是融資的一個種類。融資租賃,就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它實質是依附於傳統租賃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
融資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不經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政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直接以最後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其融通的資金直接用於生產、投資和消費。
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最後借款人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如企業向銀行、信託公司進行融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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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資租賃的起源
現代融資租賃產生於二戰之後的美國。二戰以後,美國工業化生產出現過剩,生產廠商為了推銷自己生產的設備,開始為用戶提供金融服務,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賒銷等方式銷售自己的設備。由於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轉移,資金回收的風險比較大。
於是有人開始借用傳統租賃的做法,將銷售的物件所有權保留在銷售方,購買人只享有使用權,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資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後,才將所有權以象徵性的價格轉移給購買人。
這種方式被稱為「融資租賃」,1952年美國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美國租賃公司(現更名為美國國際租賃公司),開創了現代租賃的先河。
二、具體特徵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⑹ 為什麼說杠桿租賃是融資性節稅租賃
租賃特點是:用別人的錢給自己買設備使用,用設備產生的收益支付租金,支付完後設備歸自己。
杠桿融資租賃就是用一萬元錢買兩萬元錢的設備,但是由於是融資性租賃性質,花一萬元購進的設備需要按2萬元資產入賬,並按照2萬元計算折舊。另外購進設備發生的所有費用及租金,均可在稅前抵扣,所以可以合法地達到節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