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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融資決定董事會許可權

發布時間: 2021-05-22 08:31:35

① 董事會的許可權和人員的任免

公司法第37條規定: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公司法第46條規定: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②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許可權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③ 若在公司章程中沒有規定公司融資需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時,是否二者皆可

看了一下公司法
股東會的權力: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批董事會報告
4、審批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5、審批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可見,發行公司債券是由公司股東會作出決定的,而發行公司債券屬於公司融資的一種形式,由此推出,如果公司融資在公司章程沒有做出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應該由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
再看一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權力: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級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可見,董事會應該是股東會的執行機構,根據股東會的決議,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因此,對於公司融資事項,應該由股東會做出決議

④ 請問董事會於股東會的許可權有什麼區別都有什麼權利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利機關,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關。兩者的關系,類似於全國人大與中央政府的關系。

【股東會的職權】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的職權】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⑤ 董事會投資許可權有多大

你好,不太明白什麼意思呢?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是屬於解決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信任託管機構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7、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股東大會(Shareholders Meeting)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⑥ 董事會許可權的變更問題

如果公司的章程已經規定了董事會的許可權,那一勞永逸的做法當然是做出公司章程的修正案或簽署一個新的公司章程並到工商部門備案啦,而且,法定代表人也應該是比較方便簽字的人。

⑦ 「決定公司借貸,融資,擔保,資產處置和關聯交易」,是由股東會決定,還是由董事會決定

按照《公司法》第25條的規定,股東應當在章程上簽字確認,所以很明確地,章程是股東間的協議。章程就是公司的效力最高文件。在章程中約定投資擔保等事項由誰確定,應當是可以自由約定的,這是一般原則,《公司法》第16條的規定也證明了這一點。但對上市公司來說,證監會等可能有一些特定規定,這時由股東會還是董事會決定就要遵從其規定。
所以,看你公司性質,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自行約定,只要不違反公司法規的直接禁止性規定(如38條明確確定一些許可權在股東會)。

⑧ 董事會可以決定對外投資嗎 投資計劃不是股東會的許可權嗎

並不是所有的投資都需要股東大會來決議,根據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會、董事會、管理層在各自的許可權范圍內決定投資事宜,也就意味著章程會明確規定他們各自的決策許可權,只要沒有超過需要上股東會的決策事項,董事會決策就可以了。
所以說 書上說的沒有問題 望採納 如有問題請繼續溝通

⑨ 融資計劃已過董事會,上款時還需通過董事會嗎

所謂的融資計劃,一般都是指上半年召開的那次定期董事會的固定議題。因為召開時間早,所以這個議題往往是個計劃性的,比如今年按照經營計劃和預算估計須融資多少億。所以,這個融資計劃終究只是個預估和計劃。而且,這個議題通常董事會過完,還要年度股東大會過一遍。
但是
1、待到今年在經營過程當中,真的發生融資事項的時候,還是要根據《公司章程》之規定的額度,該上董事會上董事會,該上股東大會上股東大會。比如,超過1000萬的,在1億之內的,上董事會審議。1億以上的,股東大會審議。
2、因為具體融資的時候,涉及到的利率、期限、擔保等事項,不可能是一個融資計劃就能囊括進去的,必須得按照許可權,該上董事會上董事會,該上股東大會上股東大會。
但是但是,如果董事會在融資計劃審議通過之後,在董事會決議里給管理層一個授權,比如1億以內,市場平均利率上浮20%以內,無擔保的信用融資,可由管理層自行操作,報董事會備案。那就不用上董事會了。

⑩ 創建公司中的融資許可權是什麼意思

謂股權融資是指 股權融資
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股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的廣泛性,既可以充實企業的營運資金,也可以用於企業的投資活動。
特點:
1,、長期性
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
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
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