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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标债远期和国债期货

发布时间: 2021-05-21 18:04:18

㈠ 中金所上市的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什么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周五发布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细则,明确标的和可交割期限。公告显示,合约标的为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3%的名义长期国债;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6.5-10.25年的记账式付息国债。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2%。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
国债期货(Treasury future)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为满足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美国国债期货是全球成交最活跃的金融期货品种之一。2013年9月6日,国债期货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

㈡ 如何用国债期货计算远期利率

试解:
1:隐含的远期利率:由于短期国债利率较低,45天的低于135天的,因此45天的短期国债在到期后距离135天的中间还有90天,期间这笔资金隐含的实际收益就是隐含的远期利率。
2:135天的国债收益减去45天的国债收益,除以中间间隔的90天,就是期间隐含的远期利率:
(135*10.5-45*10)/90=10.75%
3:由于短期国债隐含的远期利率10.75%高于短期国债期货隐含的远期利率10.6%,因此可以采取如下操作套利:
卖出45天到期的国债期货,90天后交割,隐含利率为10.6%,此为成本。
卖出135天到期的短期国债,90天后就成为45天后到期的短期国债,买入,隐含收益10.75%
其差额为纯收益。

㈢ 国债期货合约标的与可交割券有什么区别

国债期货合约设计中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名义标准券概念。所谓“名义标准券”是指票面利率标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假想券。名义标准券设计的最大功能在于,可以扩大可交割国债的范围,增强价格的抗操纵性,减小交割时的逼仓风险。

㈣ 国债期货与国债ETF是什么关系

一、国债期货与国债ETF的区别:
ETF是指数基金,国债ETF说明这个基金是用来买国债的,通常情况是国债现货。国债期货是期货的一个品种,它的标的物是国债,价格跟国债高度相关。

二、定义简介:
1、本次国泰基金拟发行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该基金采用优化复制法跟踪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投资范围以标的指数成分券及备选券为主,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国债期货(Treasury future)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为满足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美国国债期货是全球成交最活跃的金融期货品种之一。2013年9月6日,国债期货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㈤ 什么是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Treasury future)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我国的国债期货在上世纪90年底年代因为327国债事件而暂停,2013年重开,现在来看,交投很不活跃。

㈥ 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区别

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均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是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与普通的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证券、货币、利率等金融商品。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具备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但他们之间仍存在着重大差别。
1、 合约标的:目前国债期货即将世上的国债期货标的为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同时有三个合约挂牌交易;我国已推出的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只有一种,即沪深300指数,其挂牌交易的合约有四个。
2、 合约月份:国债期货的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三、六、九、十二季月循环);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3、 最后交易日: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而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仅为上午9:15-11:30。国债期货交易平常与股指期货交易时间一致,即工作日上午9:15-11:30,下午交易时间:13:00-15:15。
4、 最低交易保证金:国债期货为合约价值的2%;股指期货为合约价值的12%,一般的期货公司会追加至14%。也就是说,股指期货有7倍左右的杠杆,而即使期货公司追加最低保证金至3%-5%的情况下,国债期货也至少有33倍的杠杆。一手国债期货的保证金大约为股指期货的保证金的31.6%。
5、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国债期货交易日波动范围为2%,上市首日波动范围为挂盘基准价的4%;股指期货交易日波动范围为10%,期货最后交易日和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波动幅度为20%。
6、 交割方式:国债期货在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三个工作日滚动交割,采用实物交割,可交割债券包含在最后交割日剩余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国债,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股指期货于最后交易日集中交割,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为沪深300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均在完成交易后以统一价格水平进行交割,而国债期货由于标准券对应的券种有30~40个(最适合的约为4个),且交割日有4天,故最终交割时,买方支付的金额会因卖方选择的券种和交割时间不同而有些许差异。
7、 持仓限额:国债期货非套保交易的安格交易账户持仓限额规定为: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月的最后交易日,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800手;交割月份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300手;某一合约结算后单位总持仓量超过4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为100手。

㈦ 国债期货标的的含义

国债期货标的的含义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国债期货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提供约定的房屋供承租人居住的行为,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在保险的种类中,公众责任保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没有实际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服务的给付行为。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㈧ 债券远期交易的与期货交易

远期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实物商品交收的一种交易方式。远期交易的基本功能是组织商品流通,进行的是未来生产出的、尚未出现在市场上的商品的流通,而现货交易组织的是现有商品的流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远期交易在本质上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远期交易是期货交易的雏形,期货交易是在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1)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可以说,期货不是“货”,而是一种合同,是一种可以反复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在期货交易中并不涉及具体的实物商品。远期交易的对象是交易双方私下协商达成的非标准化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没有任何限制。远期合同交易代表两个交易主体的意愿,交易双方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远期合同。
(2)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功能是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期货交易是众多的买主和卖主根据期货市场的规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买卖,易于形成一种真实而权威的期货价格,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又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机会。远期交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调节供求关系、减少价格波动的作用,但由于远期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其价格的权威性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大打折扣。
(3)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与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其中绝大多数期货合约都是通过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的。远期交易履约方式主要采用实物交收方式,虽然也可采用背书转让方式,但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4)信用风险不同。在期货交易中,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进行结算,信用风险较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完成实物交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各种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有可能出现,如:买方资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卖方生产不足,不能保证供应;市场价格趋涨,卖方不愿按原定价格交货;市场价格趋跌,买方不愿按原定价格付款等。这些都会使远期交易不能最终完成,加之远期合同不易转让,所以,远期交易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
(5)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通常是合约价值的5%~10%。而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