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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投资部律师

发布时间: 2021-05-20 01:18:59

投资为什么要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是投资公司唯一指定的见证单位吗

1、任何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做律师见证。
2、律师做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也是承担执业风险的,要对意见书的内容负责。
3、谁请律师,谁就和律师签聘用合同。不知道这保证金是保证什么?
4、也有某些公司借签订投资意向书之机,指定律师事务所做见证;即使以后不履行意向书,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的见证费确实免不了的。事后他们是否对此进行瓜分不得而知。谨防上当受骗。意向书不是合同书,请注意,双方可以不遵守。

⑵ 投资人作为律师被金融诈骗不能为自己辩护吗

啊!不会吧?律师不能给自己辩护?那大夫也不能给自己治病了?首先为自己辩护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吧?还有法院能剥夺公民的辩护权吗?就是说普通老百姓,没有钱请律师,还不能自己为自己辩护了吗?律师就是用他的法律知识来为别人争取法律框架下的保护啊。自己当然可以保护自己了。只不过律师又分好多种吧。要找专门研究金融来辩护才管用吧。

⑶ 律师除了干法律服务工作,可以投资入股企业吗

我国法律对律师能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没有规定的视为可以,所以律师是可以出资入股成立公司的。

⑷ 我是投资公司想请法律顾问,哪一家律师事务所有专业的律师

你的公司是在哪个地区呢?我只知道成都这边有几家律所很不错。比如泰和泰,印诺

⑸ 做股权投资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股权纠纷成功案例
[案情介绍]:家住上海的丁某与常州的吉某在2002年5月13日收购了频危破产的常熟市某乡镇企业,用于生产高尔夫球杆,丁某出资32万、占40%股份,吉某出资48万,占60%股份。由于丁某出色的经营管理能力,该公司在短短十几年内规模逐渐壮大,摇身一变成了资产雄厚的该行业的领头羊,企业一直未分过红;2006年3月23日吉某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增资,变更注册资本为1080万元,其中丁某出资270万,占25%的股份,吉某出资810万,占75%股份。2006年5月9日,该公司更名为常熟市某钢管有限公司(下称钢铁公司)。
2007年11月,丁某在工商部门无意查询企业资料时突然发现自己已不再是该钢管公司的股东。工商登记材料中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让其大为吃惊。该协议表明自己早在2006年8月28日就将自己名下的所有钢管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了江苏某公司(下称A公司),并与9月28日在工商部门作了股东变更登记。而《股权转让协议》和2006年8月28日股东会决议中的“丁某”之名均非自己的亲笔签署。丁某平日的工作事务繁忙,可他忘不了2006年的8月28日,因为刚巧那天是自己亲自开车送几位工作人员去山东进行专业培训,又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在山东住宿一晚。人在山东怎么可能参加了股东会议?又怎么可能无偿的转让了自己所有的股份?!想到自己任劳任怨辛苦经营多年却被人在暗中欺骗,丁某气愤之余更多的是伤心。
情急之下丁某找到了吉某,吉某却置自不理,出于无耐,丁某聘请了中银所的吴滨律师、徐强律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两位律师决定接受丁某的委托,为他讨回公道。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位律师经过多方面调查取证、研究诉讼角度、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应诉反驳证据、搜集准备证据材料,最后一致决定通过一个确权之诉恢复丁某的股东身份。
2007年年末,两位律师一纸诉状,将钢管公司和A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诉讼请求为:1、2006年8月28日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2、2006年8月28日以后钢管公司形成的一切股东会决议无效;3、确认丁某为钢管公司的股东,享有25%的股权。4、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由于案件标的较大,案情比较复杂,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正当两位律师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丁某突然来到所里称对方要与他谈判。两律师听后觉得如果可以通过和解达到目的,即解约诉讼成本又比较便捷,于是告之对方,谈判可以,但由吴滨、徐强两位律师出面进行。
谈判的过程是复杂的,对方的代理人自称是法院的付院长咄咄逼人,两位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毫不让步,步步紧逼。经过数小时的艰苦谈判,三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约定两被告支付丁某25%的钢铁公司的股权转让费及红利等费用308万,作为交换,丁某立即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协议拟定后,由于三方的不信任,两律师建议一同前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适当地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听后均表示赞成。2008年1月9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被告签订了协议并当即履行了义务。
事情终于如丁某所愿在年前圆满解决了,丁某对两位律师不胜感激,称自己终于可以安心的和家人过个好年了。

[律师提醒] 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伙经营公司极为普遍,律师希望各公司股东在经营期间同样要注意对自己权益的保护,防患于未然,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建议在成立公司前就聘请律师把关,强化风险的抵御能力。

⑹ 主办律师能否参与上市公司的投资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说可以还是不可以。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应该是可以的。这只不过是律师的投资行为,法律并不限制。但是律师不能在该公司担任职务或参与经营管理,这一点是有明确的规定。其实,即使这一点也是可以规避的,即律师可以受聘这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间接地参与经营管理,只要不担任董事、经理之类的职务即可。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仅是司法部的一部部门规章,是适应当时律师是由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制定的,因而有着其局限性;而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并没有限制律师个人从事商业性活动。法律限制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禁止其从事商业性活动是因其从事商业性活动会因其特殊身份导到权利滥用,损害国家利益及其职务的廉洁性,同时根据对于普通公民法不禁止则为自由的原则,律师本人从事商业性活动成为股东、董事等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⑺ 请问开律师事务所的投资人,自己可以不是律师吧

不可以,但是你可以考虑隐名合伙。

《律师法》规定:
第14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15条 ...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第16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律师法对律所的执业律师人数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的限制都是针对设立人的。你说的一人律所是可以的。

⑻ 投资为什么要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是投资公司唯一指定的见证单位吗

如果是该投资公司,让你去找某一家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做律师见证,对方律师开价5万没有商量余地,那肯定会存有猫腻。如果另外律师见证开价15000元,那还算正常。
投资并非要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也并非是投资公司唯一指定的见证单位。比如进行公证也行!律师收费本来就没有严格规定,完全可以和当事人协商按投资的百分比收费。要知道是你们公司有项目找人家投资公司谈投资的事情,人家说要找律师事务所做律师见证,那你们也只有做律师见证了!否则就另找投资公司或另寻别的融资渠道也行!

⑼ 求一懂投资的律师联系!

你好,请讲。